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

时间:2024-05-24 23:54:55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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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通用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通用11篇)

  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 1

  1、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凸显校服的文化价值、实用价值与育人理念,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服装、校服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对全省各级各类有条件要求学生统一着装的中小学校推荐使用。

  1.1 校服定义

  中小学生校服是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的统一着装,是一种具有特定文化艺术内涵,蕴含文化教育理念,具有中小学生身份标识性的制服。

  校服一般是指上衣下裳﹙裤﹚,也可包含鞋袜、书包、头饰、帽子等穿戴物品。

  1.2 校服类别

  校服从学生穿着的场合上可分为礼服、常服和运动服;从季节上可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从性别上可分为男装和女装。

  1.3 校服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

  1.3.1 安全舒适

  安全是设计制作校服的首要原则,校服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和要求。校服的设计制作应适应不同季节气候,材质柔软,耐磨耐拉,吸汗透气,松紧适度,穿着舒服。

  1.3.2 经济实用

  校服的设计制作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强调实用价值、避免奢侈浪费。不同种类的校服要适应相应活动要求。

  1.3.3 美观简洁

  校服的设计制作应符合传统风俗习惯,体现青春气息和时代特征。校服的造型结构和图案色彩搭配应简洁明了,避免繁杂。

  1.3.4 校服的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妨碍民族团结。

  2、校服着装要求

  2.1 学生要塑造文明形象,以优雅的仪态展现青春、健康、阳光、活力的.学生风采。学生在校期间以及课外集体活动时,应穿着校服。

  学生着装要整洁,不得涂鸦或更改款式。购买常服和运动服应酌情考虑便于换洗。

  2.2 重要活动升国旗、庆典盛会等庄重的场合,原则上统一穿着礼服或常服。

  2.3 课堂学习原则上统一穿着常服,体育课统一穿着运动服。

  2.4 校服长裤裤脚长在鞋帮上与跗骨(踝骨)之间。裙下摆应贴近膝盖上下,不得高于膝盖10cm以上;可以低于膝盖以下,裙形以A型款。

  2.5 遇天气寒冷,学生可在校服常服内自行添加非校服制式的毛衣或加穿厚外套等防寒衣物。

  2.6 学生着装不符合学校规定,如无特殊原因,老师可以按学校相关规定,通知家长到校替学生更换符合规定的校服,或要求学生次日上学时规范着装。

  3、校服搭配要求

  3.1 款式搭配(略)

  3.2 色彩搭配

  一般每款校服的色彩不超过四种颜色。运动装可采用对比强烈的色彩。冬装可适当增加暖色比例,夏装可适当增加冷色比例,春秋装可适当增加中性色比例。

  3.3 服饰搭配

  3.3.1 校徽标识

  校徽标识可由市、县(市、区)或学校统一设计,可缝制在衣服或帽子的适当位置。

  3.3.2 帽子

  帽子的造型与色彩须和校服设计相协调,并加有交通安全警示设计。

  3.3.3 女生头饰

  色调需统一和谐,造型图案简单。用色应和校服协调,不宜有与年龄身份不相称和不文明的图案文字与造型,不能使用坚硬材质和尖锐形状的头饰。

  3.3.4 领饰

  领饰(领结或领带等)款式设计应与校服相协调。

  3.3.5 袜子裤袜

  袜子或裤袜,以无花色、无杂色的黑、白、灰、深蓝色等素色为主。

  3.3.6 鞋子

  鞋子应与校服的款式相协调,需有防滑底,运动鞋应有交通安全警示标识。

  4、其他相关事项

  4.1 校服设计选用

  校服的款式风格、面辅料搭配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设计、选用。

  4.2 校服质量控制与检测

  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校服管理和质量验收(查验质检报告),严把原材料和成品质量关。

  4.2.1 校服质量控制与检测标准

  针织学生服、机织学生服的质量等级、原材料、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4.2.2 校服质量相关标准及检验依据

  校服标准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为准,产品标准应包括对校服相适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注、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校服产品标准及检验依据如下:

  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

  4.3 校服标签

  校服的生产企业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商标标志、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产品原材料成份、规格(型号)、执行的标准、使用与洗涤注意事项等信息。

  5、本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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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健康、安全,根据xx市有关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的'精神,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

  2、学校校服采购供应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校为本”原则.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必须通过校务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并由家校双方制定相应的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3、学校在采购过程中应通过综合比较,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送教育局备案.

  4、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约定.

  5、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样、未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等,学校可以拒收.

  6、学校在把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内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

  7、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校服采购供应工作接受教育局纪委、审计、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

  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 3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各市属、区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公办、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的校服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区的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对各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对校服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以及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质量监管,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学校共同做好校服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学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

  第五条校服管理应体现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以及专业性。

  第六条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第七条本市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

  第八条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搭建和营造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机制灵活、鼓励创新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第九条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第十条学校采购校服可采取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形式。校服招标采购时,学校或第三方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服装生产企业。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采购单位应将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在采购校服时,应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保障校服安全与质量。

  第十四条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即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主管的教育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校服进行认真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校服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供采购单位和校服生产企业参考使用。教育部门应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七条学生校服费由校服生产企业按规定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第十八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应畅通学校、群众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鼓励学校、群众通过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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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是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规范行为举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校服管理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经讨论特制定以下校服穿着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校规定周一至周四,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周五为“自由着装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都要规范穿着校服,校服内侧要写清班级姓名。

  3.穿着校服要整洁,穿衬衣时纽扣从第二个开始往下必须扣上,穿着运动服时要将上衣拉链拉至胸部以上。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暂时无法穿着的,应马上上报班主任,同时及时补订服装。

  (三)管理监督

  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大队部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不定期检查、教育工作。

  (四)检查考评

  执勤队长和总护导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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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展示中加学校的风采,体现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规范学生着装,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学校校服,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将以违纪处理。

  2、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3、西装校礼服穿着必须规范,领子翻好,领带戴正,钮扣全钮,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装,若长于校服,下摆必须塞入裤内。

  5、学生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在学生宿舍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校服发放后,要保持整洁,不得故意污损。若有污损,必须及时清洗。

  7、学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必须及时向学校重新购买,补齐所缺校服。

  8、体质较弱的学生可在校服内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变。

  9、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11、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着校礼服套装。

  12、此规定自20XX年9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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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建宁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全校、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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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

  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和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学校要求,定制统一校服。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须成套穿着,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穿着统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洁,上衣拉链或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学生科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到学生科及时购买更换。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并负责本班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评比项目。在校生在校内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校服。

  3、对无故未按规定穿校服学生的处理规定

  违反规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协同整改。一学期个人累计达五次者,学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及校奖学金的资格。

  4、校服穿着情况列为评优评奖和解除处分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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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学生校服着装管理办法,要求如下:

  一、统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升国旗仪式、跑操等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统一穿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规范,上衣不得敞开,不得系于肩膀或腰身处。

  4.运动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区,用于书写班级、学生姓名,以防丢失或错拿。

  二、日常维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爱护、洗涤、存放的习惯。

  2.学生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着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购。

  三、管理与监督

  1.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穿着的管理工作。

  2.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校服的穿着情况列入每日值班记录和学生会日常督查项目,每学期对各班校服穿着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并纳入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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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文化又是校园文化的一部分,是校园里的`隐性文化课程,它除却实用、审美的功能之外,具有其他服装不具备的的教育功能,同样担负着教育责任。统一穿校服的好处:

  校服着装规定:

  全体学生每天在校必须统一着装,周一至周五穿校服,其中周一穿礼服,周二至周五穿运动服。

  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 15 厘米处。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学校、班主任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爱护

  班主任教师和家长指导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供学生签署姓名的位置除外)。

  不穿破损破旧等校服回校,校服损毁或丢失,应按计划上报学校进行预定补办;

  管理

  班主任教师具体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

  学校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个别班级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或统一活动中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应调查该班级管理现状,并及时警示与纠正。

  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应教育学生妥善保管校服,珍惜校服着装形象,不得随意污损和丢弃校服。

  检查

  学生穿着校服情况考核应列入学校对班级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

  学校在常规管理中应对升旗仪式、重大节日活动、新闻采访活动、集体统一活动等,开展校服穿着情况随机抽查,并对班级提出表扬或警示。

  校服是陪伴学生成长的'“亲密伙伴”,也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套制服,对学生气质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范统一的校服是培养学生良好礼仪的载体,也是校园里朝气蓬勃的风景线。

  中小学校服着装规范制度 10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2.学生外出活动、集会必须统一穿着校服。

  3.校服穿着要规范,严禁套穿、混穿。

  4.保持校服干净整洁,正确佩戴红领巾。

  二、爱护要求:

  1.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管、存放习惯。

  2.不得随意将校服乱丢乱放,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写字涂画。3.严禁将校服转借他人。

  4.校服损毁或丢失,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购。

  三、监督管理:

  1.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学生穿着校服,红领巾监督岗和值周教师负责学生校服穿着的监督检查。

  2.将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于不按要求穿着校服以及不爱护校服的行为,由各班老师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将纳入值周班级纪律检查考评及学期文明班级评选的内容之一。

  2.值周教师与红领巾监督岗负责检查学生校服穿戴情况,未按要求着装校服者,每人次扣减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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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意识,雅致的校服有利于学生修炼阳光和书卷的气场。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学生管理和学生精神面貌的体现,为了规范校服的衣着,特制订下列管理规定。

  一、服装要求

  (1 )升国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要统一规范校服配戴。 学生能够根据时节气候的转变决定穿哪种校服。

  (2 )以团体名义出门参加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统一制服。 策划者务必严格要求。

  (3)规范穿校服。 夏天t恤的`纽扣全部扣起来,衣领折叠齐整,衣摆放到裤子(长裙)里。 秋冬务必拉上拉链。 备注:校服领不整平,翻卷衣袖不扣:校服扣、不拉拉链,穿校服、下身配搭其他裤子,校服内外穿其他服饰等不规范服装。

  (4)注意衣着的平整和整洁(特别是领口衣袖)。 红邻巾要戴在校服衣领外边。

  二、爱惜规定

  (1)学生重视校服,维持校服整洁。 注意行为文明、卫生,养成良好的穿戴、维护、清洗、储放习惯。

  (2)不可在校服上装饰,不可在校服上写字或画画。

  (3)未经许可,禁止将校服挪作校外人员穿。

  三、管理监督

  (1)实际管理班级学生校服的穿戴。

  (2)学生校服穿戴状况列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对不按要求穿戴校服和不重视校服的行为,逐个将进行批评教育,反复教育不改者撤销考评优选。

  (3)学生穿校服状况纳入升国旗仪式和团体活动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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