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5 11:27:0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工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1

  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一)主要设备、合格证

  1、据目前的管理水平,规定所有的电气设备,材料及构件都应有合格证尚有困难。为此,本公司电气设备、材料及重要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2、电气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出厂合格证,一般应具有该产品的型号、规格、容量、额定电流、短路阻抗、接线组、绝缘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主要电气设备是指熔断器、开关柜(盘)低压配电屏(盘)、控制盘(箱)、电力变压器、电机、照明配电箱、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铭牌上的技术参数是安装、调试使用的依据,因此电气设备必须有铭牌。主要电气材料是指绝缘子,绝缘油,电缆、电缆桥架、线槽线材管材,避雷装置用的型钢、开关、护座、装饰灯具和电气绝缘材料等。凡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严禁在工程上作用。

  (2)制性管理的电工产品(包括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发[1992]438号文《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取得安全认证并按要求按要求使用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方可在工程上使用。首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气产品(工程上使用)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漏电断电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插座、组合式漏电保护器等)、DZ15等系例塑壳式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及屏蔽电线、电风扇、房间空调器等。第二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工程上使用)有:低村空气式隔离器、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直)流断路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电工用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家用和类似插座和固定装置开关、电气装置件暗装面板,嵌入式灯具、可移式灯具、荧光灯用镇流器、荧光灯用交流电子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用启动器、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普通照明灯泡、螺口灯座、插口灯座等。

  (3)、塑料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的耐火及防延燃性必须符合要求。塑料制品属炭氢化合物,常以氯指数(0.1)作为材料耐燃烧性能的重要指标:氧气流量0.1=━━━━━━━━×100。氧气流量+氮气流量氧指数越高,表明材料的阻烯性和耐火性能越好。可烯性材料和阻烯性材料的氧指数的临界值为26。条文中氧指数不低于27是低要求。目前国内生产的塑料管、塑料线槽氧指数一般均在30以上。层前工程中应采用聚氯乙烯阻烯型塑料管。现场燃烧检查方法一般可抱塑料管、塑料线槽放在火源上燃烧,然后离开火源1—25内熄灭者为阻燃型材料,继续燃烧者为可燃性材料。

  (4)、建筑弱电是电是建筑电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弱电系统的设备,部件及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定型产品是指有生产许可证且已形成工业批量生产,并经鉴定的合格产品,作为科研成果的产品,未经鉴定不得在系统工程中使用。

  (5)、要特别注意一些粗制滥造的次等产品,虽有合格证,但实质上是不合格产品。因此,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与检查合格证的基础上,在安装前应做到现场的设备开箱检查和材料质量检验工作,以便发现设备、材料有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其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性能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和装箱清单,核查产品合格证、检查记录、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核对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其它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全部零件、部件、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有锈蚀及机械损伤,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伤痕,制动部分是否灵活、准确,开关控制经的触是否有足够的压力,接触是否良好,铁芯表面是否清洁,有无锈蚀等。若对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解体检查。材料质量检验应建设照设计施工图,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其它技术参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检查其表现质量是否存在缺陷。若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有异议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测试及鉴定,合格后方可安装。

  (6)、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确工程所需情况下,工程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鉴证等有关手续,明确质量责任施工方有权拒绝,而且必须拒绝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合格设备,材料及构配件。

  (7)、同型号、规格、材料,一般应根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有计划地分批采购,不宜另星采购,而且一般应采用现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同某些客观原因,造成不同批采购,且不能满足是现一生产厂家产品的需求时,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合格证。设备的合格证者只能证明本台设备是否合格,要求每台设备均应提供合格主。

  (8)、把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构件的合格主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逐一编号,一般编顺序依次为设备、构配件、材料。同品种、同一型号就依次按规格顺序排列。

  (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电气设备在试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和调整,以判断电气设备在运输、交接过程虽否遭到损坏或发生变化,进而根据全面的试验报告作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以决定电气设备能否投入试运行。电气设备试验调整项目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规定。

  (2)、低村线路、低压电气和照明器具试电检查主要包括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建筑弱电系统的电力线路和照明配电箱内和各个低压电器器件、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试电检查均应在各单体设备器件和器具经过试验,调整合格以及设备、器件、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证,方可进行。由于线路可能发生折断,与设备、器件、器具的连接接触不良,以及线路接错误和设备、器件损坏等现象。因此,设备、器件、器具及线路安装完毕,应进行试电检查,即各路的线路、设备、器件(熔断器、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器具(灯具、开关、插座、电风扇等)均试电检查。例如:自动能否通断;漏电保护器漏电状况下能否可靠动作,切作,切断电源;开关能否切断相线及退断情况,插座接线是否正确(相线接在面对插座的面孔端子上,零线接店面对插座的左孔端子上,保护线接在插座孔端子上)及其线路中工作零线车保护线是否混接错接;灯具是否正常发光;电度表转盘能否旋转,计量是否准确;线路中的相线与中性是否接错,接地线(或保护线)是否漏接或不可靠;配线与设备、器件、器具的接线是否接触良好等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结论应明确,记录应实。果建筑弱电专业安装工程由弱电专业安装队伍施工,其试验(调整)报告(记录)和设备系统联运试运行记录等“质保资料”在工程结束后就及时整理,并移交到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并与电气分部工程“质保资料”归档装订一起,以保证“质保资料”的完整性。

  3、绝缘接电阻记录

  1)、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项目和内容应齐全,测试方法应正确。

  2)、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若绝缘电阻值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值时,应加以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3)、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若接地电阻值大于设计值时,应重新处理,并重新测试,复测值应符合要求。

  4)、绝缘电阻测试记录中的设备名称、线路名称、同路编号、设备位量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中的接地装置名称类别,测点部位应与设计施工图相一致。

  5)、测试记录中数据应真实,签证齐全。

  6)、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应有检定证书,测试月期应在其检定有效期内。

  二、建筑水卫安装工程

  (一)、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主要包括给排水,管件及其附件、附属设备等,对非标产品应有检验记录等。

  2、设备除有合格证外,不必须有铭牌、产品说明书等完整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新型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及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3、出厂合格证所证明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和开箱检查,核验该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产品严禁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应填写在质保(安)表1中。

  5、对设计或规范有要求检验的附件(如阀门等),或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及抽样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材和管件进行抽样每次进场都应抽查,每批按同牌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根(一个),如有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检查,(由验情况可记录在质保(安)表2中。内径、壁厚、承口深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管材和管件,严禁使用。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统一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若确保需由建设单位订货,供货,其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具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8、所有合格证应编号,然后将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及批号、进场日期、安装部位等填写在质保(安)表3中。管道和设备纺度,严密性试验及焊口检查记录

  1)、应包括单项试验系统村两方内容。

  2)、单项试验是指设备及附件等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单体试压,经试村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有解决办法和处理结论。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时应在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络阀门,应逐个作强度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村力。阀门试验情况应按质保(安)表4要求填写。

  3)、系统试压是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采管管道、热水供应管道及煤气管道的试压,系统试压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隐藏前(埋地、管道井、吊顶、墙体内等)和明露管道试压。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时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MPα测似为强度试验合格。硬聚氯乙烯给水管试验压务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α,试验时将村力升试验压力稳压1,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漏水现象,然后补压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的内的压务降不超过0.50MPα这合格。系统试压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在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填写试验记录应具体清楚明确,无漏减项目或部位,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质检员、施工员、操作人员的签证应完整,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返修,重新试压,直至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签证。

  4)、严密性试验应包括给水系统及在其主干管口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热水供应管道、设备附件以及设计有要求的项目,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系统试验和逐件试验。

  (1)、阀门:严密性试验一般应以公压力进行,在能够确定工作压力时,也可用1.2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2)、给水供应管道:强度试压合格后,将试验压力除至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接口处未发生渗漏现象,则严密性试验合格。

  严密试验的项目和部位齐全,无漏试,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记录在质保(安)表4中,质保(安)表5或质保(安)表6中,并经有关单位签证。

  管道焊接完后,应对焊口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按焊口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焊口,如焊缝缺陷超过规定标准,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修整,抽查结果,按质保(安)表7要求认真填写。

  5)、设计有要求做探伤检查的焊口应按要求进行探伤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应进行修整,并做好修整情况记录。

  (二)系统清洗记录

  1、系统清洗记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管道和设备安装前,清除内部污垢不杂物,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清洗除污;饮水管道有使用前进行消毒。

  2、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内部污垢和杂物,清除的方法及过程应填写在质保(安)表8中。

  3、管道、设置以及水箱,水池安装完毕,应进行冲洗除污。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一般应进行水冲洗;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应用空气吹扫;蒸汽管道应蒸气吹扫;油的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脂处理。清洗过程出现的总是及修复的情况应填写有质保(安)表8及质保(安)表9中。

  4、饮用水管道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消毒完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并位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消毒过程记录在质保(安)表8中。

  (三)、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应包括暗装或埋地(地下、结构内、沟井、管道井、吊顶内、夹皮墙内或包箱内)的排水管道和建筑物内及地下的金属雨水管道,在隐藏前必须按系统或分区段)做灌水试验。

  2、埋地管道的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雨水管道的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最上部内水漏升,满水15㎜后,再灌满,延续5㎜,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3、暗装或埋地管道未经灌水试验或灌水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隐藏。试验完毕,应将试验过程和结论填写应质保(安)表10中,记录庆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项。

  4、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通水能力试验。按给水系统的配水点同时开放,检查各排水点是否畅通,接口处有无漏。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采取分层,分区段做通水试验。

  5、所有排水管和落水口者应进行通水试验,不得缺漏,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试验过程中若有流不畅,堵塞等现象发生,应按质保(安)表11如实记录下来,并及时返修疏通,给有关人员复验签证。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2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安装工程管理制度3

  一、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3、项目工程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技术组负责分项工程和各项临时工程的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要求:

  (1)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2)项目工程部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5、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复核、接收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6、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编制,工程部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7、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8、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二、过程“三检”制度

  项目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施工班组、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均设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现场监控能力。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队施工技术部门将施工技术交底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报项目质检部备案。

  2、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检查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所有质量指标项目,先由工班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验收,并作如实、详细的记录。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专检,合格后签发自检合格意见向监理部报验。隐蔽工程的检查结果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及资料应及时办理不得补办。

  3、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建立施工质量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专职质检员参加。检查后应及时提出总结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隐蔽工程全过程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各主管工程师应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试验室完成规定试验项目取样和试验检测。

  4、隐蔽工程的检验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

  5、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6、主管工程师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7、隐蔽工程报验程序:由负责该项隐蔽工程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检查,由质检工程师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签字后,该项工程方可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8、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负责该项关健部位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质检部和安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自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四、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目的通过编制本制度,达到确保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目的`。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同时对半成品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存放、保护,根据成品、半成品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2、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范围

  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以加工的钢筋等。

  3、成品、半成品保护职责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由队长和主管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各作业队必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各对要把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施工现场中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工序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3)各作业队要加强职工及劳务工的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职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保护已完和部分完工的工程项目,增强本部职工及劳务工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4)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各工区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现场施工员、主管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劳务队实施;项目部各部门要经常对各作业队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质检部负责汇总各队、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即时通知作业队进行整改,在每月的生产会上通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各单位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规定,禁止在本责任区域或其他责任区域内违章乱踩、盗窃等行为,造成成品、半成品、受损或污染。

  4、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1)施工阶段成品、半成品保护

  (1)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标志。

  (2)各作业队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防护教育,并严格按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由工程部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质量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及防护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4)施工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成品、半成品有特殊要求时,需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5)科学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是交叉作业安排要合理。

  2)已完工程保护

  (1)对工程中已完成的部位(成品)应进行防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坏和污染。

  (2)成品、半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保护措施。

  3)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

  (1)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

  (2)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

  五、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充分发挥协作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质量检查的意识。在协作队伍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检查,然后报经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

  2、项目部应制定工艺流程卡,各层次检查人员在流程卡内对检查情况进行描述,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每月主管技术人员将已完工序的工艺流程卡汇总并列清单后,报至项目经理部保存。

  3、在专职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4、为保证工序质量一次合格,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下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检查人员要对其检查放行承担责任。

  5、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要按规定频率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6、质检工程师应联合工程部建立项目质量关键工序台帐,预先制定管理方案或措施。关键工序要有专门的作业指导书。质检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保存记录。

  7、项目部要组织每周一次质量大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并带队,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部长、质检部长、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物资主管、工程部长、工程试验负责人、现场施工队长参加。

  8、检查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质检工程师要对检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找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或原因,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9、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0、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员。

  11、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工序,质检人员应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六、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应建立工程质量检查网,层层检查验收,坚持群众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每班检查和定期巡回检查相结合;单项检查与验收相结合。

  (1)安装组设一名不脱产的质量检查员,每班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当班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2)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巡回检查质量验收一次;

  (3)机电部门,根据工程进展至少组织一次中间验收和检查工程进展情况;

  (4)一般机电设备及移动设备安装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报机电部申请进行单项工程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谁使用,谁管理;

  2、整个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将安装工程质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单项工程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及其他竣工资料、竣工图等,材料消耗、用工人数、安装工时费等整理完善后,申请竣工验收。

  3、验收中有不合格的项目,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合格;经验收各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4、每项大型机电设备安装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项目部要跟踪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效率。

  七、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签字制度

  1、施工方案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方案的编制,机电部经理负责复核,项目总工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

  2、技术交底:技术员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3、测量记录:测量人员记录、测量主管工程师复核、机电部经理审核。

  4、测量技术交底: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图现场核查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图现场核查制度人员进场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图纸进行分级会审,根据施工设计图进一步进行现场核查,尤其对线路的地址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补勘,确保不因地址资料不准而造成对质量的影响。

  (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建设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编制各工序技术交底,同时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设计意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施工工艺交底,质量标准交底,安全标准交底,创优措施交底。

  2、材料、设备、配件进场检验和质量自检制度

  (1)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重要材料和半成品实行驻(厂)监造。加强地材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对各种机械、设备按采购合同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验证,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2)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服务,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最终签发隐蔽结果检查证。

  3、加强工艺、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和试验制度

  (1)加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加强审查,对关键或重要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咨询。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一流的工艺水平保证一流的工序质量。严格按照创优规划和措施要求,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序质量预控。各专业施工队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审定的技术方案、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每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一次达标。

  (2)过程检验和专项检验相结合,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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