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1 11:24:12 制度 我要投稿

校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1

  1、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机构。全校的校舍校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包干到人。

  2、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电教室等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教室及专用房屋由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3、学校门窗钉牌挂图、教师办公室所用桌椅、橱架等由学校统一编号贴签,固定学生个人使用,班主任负责管理,有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款。

  4、校产校舍管理员要坚持对房舍及时检查,如需维修及时向后勤主任报告。要注意对水电设施的修理,及时检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产管理员要负责全校的财产分类登记、建帐、设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资产由学校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填表、建帐、设卡后方可使用。各财产使用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检查,做到帐物、帐帐相符。如果损坏或遗失,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赔偿处理后,方可填报减损报表。

  6、办公室、教室的固定资产使用一律实行承包责任制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加倍赔偿。

  7、建立校舍设施维护基金、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普查,搞好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危房。

  8、搞好教职工社会宿舍和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电设施。

校产管理制度2

  一、任何物资添置须经申请、报批,由有关主管或校长同意后,经外勤采购、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后,各方签字再可报销。

  二、学校任何财产归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物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总务部门转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统一由总务部门处理。

  三、财产管理员应及时验收登帐,定期与会计、各实验室、电教中心、机房等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册相符、帐物相符。

  四、凡教室内物品或出借物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责任部门每学期结束进行检查,任何公物(包括绿化)损坏都应酌情赔偿,并开据发票。

  五、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都须通过总务部门及校长室同意,并由总务部门按规定收费。

  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据借条或登入个人借物卡,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校产管理制度3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4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

  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

  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

  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校产管理制度5

  1、 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 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 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 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 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 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校产管理制度6

  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有领导、专管人员、兼管人员参加的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报废物资由校产管委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

  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校产管理制度7

  学校财务会计档案和学校校舍财产档案是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档案资料包括建筑、场地、绿地、消防等能反映校舍现状的有关资料及相关文件。

  2、校舍资料应随学校建设的发展而变化,做到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凡是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必须对原资料进行补充或更改,如建筑平面图、水电图等。

  3、建筑档案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做到内容齐全、不遗漏,并及时归档。

  4、校舍资料属学校永久性保存资料,应按制度借阅,不得随意销毁。5、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对当月的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整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齐全,装订成册,并填写封面及背脊,说明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他会计资料类等,按时分类立卷归档。

  6、归档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确切简明,卷内应有次序的编页码,归档案卷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数份,交接时双方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收手续。

  7、认真做好校舍资料统计工作,对各种资料的改进、补充须附说明。

  8、资料管理人员做到规范化整理立卷,由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借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发现短缺及时查找。

  9、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校产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对原(校产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1、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及各类仓库、实验室、工场、会议室等固定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调动或出借。个人不得随意移动、外借、转让,或调动。

  2、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库房、工场等房屋财产需使用,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审批,在总务处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签定协议后,方能领取钥匙将该用房移交责任人实施管理使用。未经批准无签定管理责任书,均视为私自挪用,总务处发现将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责任。

  3、临时需使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空关房屋,审批手续同上,领取钥匙后使用人即需负责管理,直至使用完毕,经验收后归还总务处。

  4、学校放假期间的各类维修,须进入教室、寝室、办公室、工场、机房必须报请总务处。办理好承诺协议书,与施工合同一起备案。如造成房屋财产物品损坏由施工维修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类公共财产损坏,由管理责任人或生活委员、寝室长负责报修,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损坏物品认定单,如需赔偿则经赔偿人签字认可后,将赔偿认定单报总务处校产组登记入册。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并通知各学区落实赔偿,办理财务室交纳赔偿款事宜。

  6、公物财产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后,发现无人管理、不赔、不报、丢弃、偷换等行为,将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而对爱护公物或向破坏公物开展批评和向学校反映者,有关部门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7、总务处每学期组织安排校产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对每个学区班级(寝室)财产管理责任人进行量化评定。每期检查内容为6个单项:每项2分,满分为12分。桌面、墙裙整洁情况及周边辖区扶栏、开关等公物,均纳入检查考评范围。

  8、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校产管理员会议,由总务处召集、管理责任人、学生会、公物部、住管会、生活委员等参加,总结上学期财产管理情况,布置本学期校产管理工作任务。并对先进班级与个人给予奖励、表彰。

  9、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大型活动,首席教师、班主任需加强对本学区班级教室管理,指定班级公物管理人,对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大型活动后,发生的财产损坏情况要有检查、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询,落实责任上报总务处。

  10、学生在非本班级教室上课期间,如有损坏该教室内课桌、椅、凳、门锁、玻璃等一切物品,经查证核实后实施赔偿,填写物品损坏认定单上报总务处。

  11、每学年期末,校产管理员统计上报学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课桌,仓库内存、新购入财产等报表。为校长室及主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

校产管理制度9

  为加强本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全校校产(包括校舍)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及仪器、各类橱柜由各室负责人管理;体育设施(包括场地和体育器具室)及体育器材由体育组长负责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内设施由班主任负责,可指定学生干部专人管理;办公楼(室)由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设施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室内物具和设施无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搬动,如需调换增减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合理调整安排。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等教学用具交给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验收后交还。教室外及其门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组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四)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期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责任人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五)新增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验收登记,再交相应处室保管使用。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实在需借,一定先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

  (六)、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爱护教学环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爱护墙壁、黑板、黑板报和画廊,不要在墙面上和黑板报上乱涂、乱画。

  3、要爱护课桌椅,不要随意踩踏、刻划课桌椅,不要拖着椅子行走。

  4、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台、苗圃内行走。

  5、要爱护清洁用具,不要用扫把等用具疲打。

  6、要爱护教室门窗,不要随意撬门翻窗,用脚踢,做到关门、关窗要轻。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1、学生损坏公物除给予教育外,还要做如下处理: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学校和班级正常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中不慎、无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照价赔偿。非正常情况下的损坏(在参加上述活动和进行不正常的活动时,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财产或屡犯类似错误者),视情节予以二至五倍赔偿,亦可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2、赔偿维修程序:班主任应在当日将公物损坏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后,有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同时督促学生在一周内维修好获将赔款交总务处。总务处应在接报两天内安排维修工作。

  3、师生员工使用物品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乐器、体育器材等)如有损坏和遗失,按价赔偿。

  4、损坏公物在三天内自行修复合格不再另作赔偿,损坏公物既不报告又不自行修复,一经查实要加倍赔偿。同时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本制度每学期开学之日起实行。

校产管理制度10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校产管理制度11

  一、学校校产由总务处设置登记表,定人、定位管理或兼管。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物品损失、丢失、被盗的,应照价赔偿。

  二、凡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价不满1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属固定资产范围。

  三、分类管理,责任到人

  1、广播宣传器木才及文艺演出器木才由团委管理。

  2、体育器木才由体育组教师和体育器木才保管员管理。

  3、理、化、生实验仪器、设备、药品由实验员管理。

  4、电教器木才、微机、校园网络由微机老师管理。

  5、食堂设备由承包人管理。

  6、图书室的各类图书、报纸、杂志由图书管理员管理。

  7、水电专用设备、工具、器木才等由水电工管理。

  8、桌凳、门窗、玻璃、电视机、电视柜、灯、电扇按班、按室实行责任制管理。

  9、公用设施、劳动工具、钥匙、其它杂物等由保管员管理。

  10、其它零星分散的`财产由现使用人保管。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计算器、算盘、教学仪器等。

  四、物质的添置必须是使用部门书写添置报告,^领`导审批,归口采购,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五、各项管理的负责人均要建立实物登记清册,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保管员一份,总务处一份),接受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盘点,期末对账。固定资产实行报废制度,低质易耗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六、对擅自赠送、变卖、私自拆改、化公为私,以物易物等违法犯纪行为,要实行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七、严格公物外借手续。学校的财产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要校^领`导签证。因工作调动,公物必须一一办理退还手续,否则不办理工资转移工资关系。

  八、学校财产清理定于每年六月,清理结束后办好下一学年的手续。若因工作变动,更换管理员,须由总务处和有关人员组成专班清点,办好移交手续。

校产管理制度12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特拟订出校产管理的以下规定:

  一、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遵循统一领导,网络管理的原则,采取定人、定位、定奖赔的办法进行校产管理。

  二、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班级、专业部、处室的财产,分门别类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一式二份,总务处和管理使用部门各执一份。由后勤服务中心建立财产总帐,各部分建立财产分帐,并及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财产登记表上应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根据登记表进行核对。

  四、每学期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校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期末总结评比,对能科学合理管好校产的予以公开表扬与奖励,对不能管好用好校产、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要求做出相应赔偿。

  五、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1、审批:所购物品属批量设备或单价为大额,固定资产的物品必须有经费预算,特殊情况须经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采购:物品的采购由后勤服务中心对口管理,属政府采购的物品一律上报政府招标采购,其它物品由总务处协调相关人员(原则2人以上)统一采购,不得私自采购,采购物品时应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物品。

  3、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应由后勤服务中心、财产管理员统一验收,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数量、金额确定无误后方可在购物清单上签字验收,同时办理入库手续,由财产管理员分类登记记帐后,在发票上注明有“已入库登记”后方可报销。

  4、出库:根据新购物品的类别由不同部门负责人来办理出库手续,图书类由图书管理员办理;电教类由电教管理员、语数英音美教具类科组长办理;体育类由体育器材管理员办理;办公、教学类用品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其它类由后勤组办理;办理时须填写领物申请单报总务处批准方可领物(领物时如不属易耗物品,要以旧换新,部分班级、办公用品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领用),使用人员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仪式、体育室外课、活动课等室内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风扇,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

  七、下班时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热水器电源,凡不能遵照执行者,不能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0元,查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室内所有成员各扣10元。如造成失窃或安全事故,则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八、校产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凡教职工因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集体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水电费自理,并酌情交纳一定房租费。

  十一、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后勤服务中心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校产管理制度13

  学校财产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管好财产是勤俭办学,节省开支的重要工作,校产管理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任何人都要克服重财轻物的倾向。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1、学校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调配、放置,并登记入册,任何人不得私自搬移或调换。

  2、学校财产只准校内使用,如确需外借,要经校长室同意,由总务主任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损坏者按价赔偿。

  3、总务处对校产经常进行管理检查,期初登记,期中小查,期末清查核对。对保管、使用好的个人或班级将给适当奖励,并作为个人或集体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二、财产管理实施细则:

  1、各实验仪器室、电教室、电脑室、网络中心、体育器材室等每学期要按帐清点核对,发现损坏及时报告;自然损坏出具证明,报校长室同意后予以报废;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

  2、图书室,阅览室按管理条例出借,如有损失按规定赔偿。

  3、一般办公用品和教学用品由实物保管员专管,入库、出库要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出借、领用按审批数量领出。

  4、各办公室财产由负责人总管,使用人专管,不得搬挪私用。

  5、教室课桌、凳(椅子)、玻璃、日光灯、开关设备、门窗、电教仪器及其他公物,由班主任总管,班级学生保管,由总务处或相关处室人员检查核对,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6、水、电管理,要注意节约,保证安全,严禁用公话聊天,严禁办公室、住房、个人厨房使用大功率电器。

  7、凡属借用校产,按期归还,逾期不还按丢失赔偿。

  三、征订资料和物资采购的规定:

  1、有关教学资料、图书、报刊杂志、教学参考书、教学仪器、多功能室的器具、实验药品和材料由各组(室)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后办理。

  2、有关宣传、奖励、学校德育活动资料和物品由各年段(室)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后办理。

  3、纸张、油墨及其他后勤用品、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由相关办公室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后办理。

  4、大宗采购统一经校委会商量,校长审批后由政府采购方式办理。

  5、除购买物资前须填写请购单外,购买的实物要先入库,经保管员清点、登记,再按出库要求办好登记手续。同时,经办人凭入库验收人的签字方可报校长审批报销。

校产管理制度14

  1.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校各室所有固定资产要有固定资产保管卡,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教室要建保管帐。

  3. 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物位相符。

  4. 固定资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保管员负责调动。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

  5. 总务处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

  6. 固定资产不经允许不准带出校外(图书例外)。

  7. 固定资产或其他物品如有损坏,使用人员或班级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处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

  8. 每学期开学初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资产和备品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清单要注明资产和备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9. 每学期期末前由总务处按清单检查核对,发现新的损坏和丢失按有关条款处理。

  10. 各班教室按实际学生人数配备桌椅(铁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开使用。其他所用配备木制散用桌椅。

  11. 班级所用桌椅由本班级集体保管,班主任负责。如遇各种活动需要挪动桌椅时,班主任要强调学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 班级桌椅如有损坏,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将根据损坏程度,部位及性质而决定处理方式和赔偿款额。

  13. 各班级的黑板,讲桌,玻璃,字画镜框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处理方法参照第12条。

  14.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损坏,有总务处研究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校长审诉并学校裁决。

  15. 所有赔款,修理费一律交给学校财会。

  16. 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备品,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手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报废。

  17. 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当教室无人时如有亮灯的,要给于一定的罚款。

校产管理制度15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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