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9 10:40:12 洪熔 制度 我要投稿

借款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借款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规范借款

  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内容

  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员工因私借款:

  (1)正常上班员工因私借款:

  借款规定: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试用期员工公司不给予借款,转正后员工确因经济困难需预支工资的,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报人事行政部确认登记,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办理借款业务,所借款额不应超过借款人月份应得工资的50%。另外由于员工特殊原因需要借款且数额较大时,在履行以上相关借款手续的同时还必须找其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或其它同事给予担保,并约定还款期限,且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人民币。

  借款管理: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对于特殊借款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对于数额较大的特殊借款如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的则直接由其担保人负责偿还。由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在职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借款:

  借款规定:在职正常上班员工因受工伤或其它突发事件,需从公司暂借款项,经公司确认可以借支的。

  借款管理:员工因工伤或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借款时由借款人亲自开具借条单的,如特殊原因(如工伤等)无法亲自书写可由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暂借,待该款项受用员工有能力书写时,按其实际受用公司款额,自行开具借款单交由公司指定业务处理责任人撤换借条。具体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工伤借款:如果受工伤员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或拒不开具借款单的,则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为其代借的用于其本人医疗费的借款单,经公司人事行政部确认(凭医院交款押金单确认)后,财务部可计入借款受用人名下;待工伤事故处理完成后,按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确定其责任归属后由相关责任人偿还。(公司工伤管理部门须按正常的工伤事故申报流程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工伤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单。属公司责任的该工伤借款应直接转入公司,由公司偿还;属当事人责任的,其借款应由当事人偿还。)

  ②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在职员工因其它突发情况或非工伤住院发生借款。如是员工本人借款,按前述正常上班员工私用借款规定操作。

  第二条、员工因公借款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1)借款规定: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使用借款单并附相关公派书面证明,借款单由借款部门负责人签批、由财务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差旅费限额标准及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受理借款手续。总经理外出不在公司的,经总经理口头批准,由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付款,但借款单应由出纳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及时履行补签字手续。

  (2)借款管理: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根据报销流程审批后的“差旅费报销单”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第三条、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1)借款规定: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出具书面备用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备案。

  (2)借款管理: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仍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度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年度终了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第四条、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2)一次性借支现金伍仟元以上的部门,要提前两个工作日以《现金备款》申请书面通知财务部。

  (3)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4)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

  (5)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6)财务部将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期还款的除外。

  第五条、借款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借款开具借款单(含必需附件:如采购计划单、出差申请单等)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付款。

  第六条、借款责任

  (1)如审批人审批的借款造成损失的,审批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2)对于员工因私特殊借款经担保人担保后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按制度规定应收回的借款,如因出纳员没有及时催收或未反馈信息而造成借款损失的,出纳员需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本借款管理制度解释修正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本借款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借款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借款资金、物品安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xx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三章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制定、执行和管理。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借款是指公司部门或员工因特殊用途向公司临时性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供应采购借款、备用金借款、个人因私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五条借款程序

  1.借款时必须由借款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一联支付凭证、二联跟踪单)公司借据,借据填写内容必须要清晰完整,不得划抹改动;

  2.借款前,经办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估算借款金额,严禁无计划借款和超预算借款;

  3.借款金额在5000(含)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和财务经理签字后可以支借,5000元以上的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以支借;

  4.相关审批人签字后,借款人持借据到财务部进行借支;

  5.资金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款人携借据到财务部支取借款,借据支付凭证上交财务部留存,借据跟踪单由借款人自行保管以备还款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因公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后2日内携带支付凭证(收据、发票、汇单等证明)到财务部处进行确认,归还或结账后,借款人携借据跟踪单到财务部核实确认。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收据和结算确认的依据本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负激励。

  6.物品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用人携借据到物品存放部门提取物品,借据支付凭证由借出部门转到财务部,借据跟踪单由借用人自行保管以备归还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物品抵达借用部门后,由借用部门接收人验收合格后在借据签字确认,归还时,借用人携借出人签字接收的跟踪单到财务部撤销支付凭证。

  第六条差旅费借款

  1.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出差返回后2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超过2日未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的,负激励10元/天;

  3.超过5日未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且无说明者,不得再办理其他借款;超过15日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从第15日开始负激励20元/天;若超过30日后,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工资不足部分由部门主管偿还;

  4.借款人失踪、蓄意逃脱偿还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

  1.备用金借款分主管备用金借款和小车队司机备用金借款,备用金借款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确认,司机必须过实习期后才可以借最高不许超过1000元备用金借款;

  2.调岗或离职前,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将备用金偿还,否则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工资不足部分由部门主管偿还。

  第八条采购借款

  1.采购人员未提供支付凭证到财务部进行确认累计10万元以下的借款,可由部门主管、财务经理共同审核后予以借支,累计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予以支借;

  2.采购借款前必须先进行有效的市场咨询或调查,对采购物品进行相应的价值估算,严禁超额借款行为;

  3.采购人员借款后,3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否则不再对借款人借款,并处以借款人50元/天负激励;

  4.借款人失踪、蓄意逃脱偿还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个人因私借款

  1.个人借款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1个月工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时必须有厂内有偿还能力职工为其担保;

  2.员工个人借款在偿还之前不得再进行个人借款行为;

  3.员工离职前必须偿还个人借款,否则在员工工资中扣还或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临时性借款

  1.工伤借款1万元以下,可由部门主管、财务经理共同审核后予以借支,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2.借款人对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付款后,需及时索取发票或收据,超过30日未能撤销借款,需经总经理特批后延长借款期限;无法取得发票或收据时,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临时性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后3日内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支付凭证的需携

  带经部门主管签字的证明书到财务经理处审核签字,财务经理签字后,经办人凭证明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

  第十一条

  物品外借

  1.物品外借时借用人与物品存放部门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借据,借用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2.借用人携本部门主管签字的借据到物品存放部门进行借用,物品存放部门相关权限负责人签字,可以外借(外借物品价值超过1万元时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签字);物品抵达借用单位后,由接收人签字确认;归还时借用人携带借出方接收人签字确认后借据跟踪单到财务部撤销借据支付凭证;

  3.物品外借产生租借费用时,必须签订协议到财务部备案,否则负激励责任人2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借用人出门盖章时将借据支付凭证转交财务部,借据跟踪单由借用人保存以备归还时撤销借据支付凭证。

  第十二条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借款它用,否则处以借款人200元/次负激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超额借款负激励标准。

  第十四条

  若遇总经理不在公司,由其授权人代为行使审批权,事后由财务人员补办有关手续。凡不按审批程序、资料不全、领导批示不明确等情况,无论紧急与否,财务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自负。

  第十五条对丢失单据的人员,负激励100元,造成经济损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如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财务部。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

  借款管理制度 篇3

  一、管理原则

  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

  2.1借款用途分类

  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借款适用条件

  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借款一般规定

  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6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

  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借款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

  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二、借款及报销原则

  1、借款依据及还款时间要求

  借款类型借款依据还款时间

  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邀请函招投标结束一个月内

  履约保证金合同复印件合同规定期限

  租房押金合同复印件合同规定期限

  差旅费借款出差借款单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

  其他借款合同复印件、单笔专项业务费用审批单及预算明细表等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

  2、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一律不准预借差旅费。

  3、其他借款支出,实行单笔总经理审批。

  借款审批权限

  序列业务审批人业务终审人财务终审人

  销售(含销管)销售副总总经理财务经理

  服务(含售前、实施、服务)服务副总

  运营(含财务、人力行政、市场)总经理

  各业务部业务部负责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帐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定期对业务借款进行清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还款的,对借款人按借款金额10%罚款。

  6、报销时限

  (1)差旅费报销时限为出差返回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如逾期报销,则按逾期10元/天扣减出差费用。

  (2)交通及移动通讯费按季度报销,次季度的首月,必须将该季度的费用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如:6月报销4—6月交通费及3—5月通讯费。

  (3)招待费及会议费等报销时限为此项业务结束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并且报销时需相关业务负责总经理签字。

  (4)所有报销单据,超过3个月期限,将不再予以报销,请务必及时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往返交通费

  人员类别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

  总经理经济舱实报经济舱实报

  其他人员特批二等座、硬座、硬卧特批实报

  (1)一般员工可乘坐火车硬卧及硬座、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出差人员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或晚上乘坐火车的,可购买同席硬卧车票,乘坐火车超过13过小时可乘坐飞机,但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仅限于经济舱),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2)公司已经统一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因此不再承担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用。

  (3)同一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往来,只能乘坐长途汽车或火车,严禁乘坐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4)外地交通费20元/天,不到20元,据实报销;超标,按20元/天报销,天数计算同补助天数。

  2、住宿费

  (1)住宿费用为标准间费用,同时出差的同性人员需同住一个标间,报销时应注明,如住宿费由一人报销,则需要另一人签字证明。但如果客户提供住宿,则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济南、青岛、烟台住宿标准150元/天;省内其他城市住宿标准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标准200元/天。若住宿超标,则超标金额自行承担。

  (3)住宿发票必须真实并且带有当地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没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住宿发票或收据无效)。无住宿费发票或发票与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费用自理,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伙食补助

  (1)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元/天(试用期补助标准减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试用期20元/天)的补助需自行找票。(此处补助标准60元/天,仅为举例用,各地出差补助标准,单独邮件发送)

  票据要求:会议费、资料费、过路过桥费、汽油费、修理费、汽车、火车票、船票、机票(只限本公司员工)、图书费、印刷费、服务费(只限于IT服务业)、小额邮费,打车费、月票费、电话费(只限本公司员工)及定额电话费票据等,长条交通票每次报销补贴时只限用一张,此类票据不准连号(发票连号包括同一本上的发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礼品发票。并且发票必须是当年发票。

  (2)参加会议、培训以及陪同客户参观出差不享受出差补助。

  4、票据规范要求

  原始票据必须是符合税务规定的正规发票,票据完整,内容填写清晰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名称要填写“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机打发票单位名称手写无效,除非发票票面标示“除单位名称外手写无效”。

  (2)金额的大小写要相符,字迹要清楚。

  (3)日期填写完整,发票日期要与实际业务日期一致。

  (4)开票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是全章)。

  (5)发票项目必须与业务相符,内容填写清晰有效;

  (6)财务部有查验票据真伪的义务及权利,有权拒绝假伪票的报销。

  (7)因个人原因丢失报销票据,不可用其他票据抵报,费用自行承担。

  (8)外包付款取得发票为地税发票,如:实施、开发、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地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销单据填写规范

  (1)报销单据选择:参照网上报销系统(网址:xx),交通、通讯记入日常费用,其他费用全部记入项目费用中。(除交通、通讯暂缓报销外,其余费用暂采用手工报销)

  (2)报销粘贴顺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据类别,实际票据与出差补助票据分别粘贴。报销清单列示在最后一页。

  (3)大写数字提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填写一致、合计、部门、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领款人均需填写、部门主管签字审核、补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发票情况,支出凭单上按自找发票填写报销内容,原始票据与替代票据分别粘贴,并在《礼品、车费报销清单》上列清真实业务情况。补贴请自行找票,所找发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据或连号票据,否则将从报销单据上直接扣除此金额。

  (6)出差补助每天按10元累计填写到“出差补助金额”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无补助,则“天数”列不准填写。

  (7)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等,应单独粘贴报销。

  6、其他相关规定

  (1)出差天数计算:自开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连续计算天数后减一。

  (2)出差过程中涉及礼品、交际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发生此项费用,必须事先向尹总审批,并单独粘贴支出凭单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公司不予报支差旅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语、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5)各部门经理和财务部有权对虚报嫌疑的报销申请提出质疑并查验原始单据,经查属实,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本次发生的所有出差费用;如果多次出现同类问题,财务部有权直接扣除相关报销款,并报公司总经理,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6)票据超过三个月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公司不再给予报销。

  (7)集团培训:先确认费用承担方。此费用如济南公司承担,则首先需xx审批然后登陆如下网址:xx填写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机构(xx)消费卡充值申请说明”文档),并经财务审批后,直接打印审批单自行去集团卡务中心办理入住或退卡手续即可。(卡务中心周六、周日不办公,消费卡用完后请自行到卡务中心退掉。)

  (8)支持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支持费用确认单》,并执行济南公司标准。(由于传真件无法长期保存,请自行复印)

  集团支持本公司项目时,则首先需总经理审批,然后报财务经理审批即可,否则不予报销。

  (9)新入职员工第一次报销时,务必提供报销卡号及具体开户行名称,如:622609531040****,招商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等。

  本制度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借款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零星购物借款程序;

  1、由需用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采购人员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条借款限额及规定;

  1、借款有额度控制,借款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除小额、零星采购以现金支付外,原则上以银行方式结算。

  第六条暂借款还款、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1、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市内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等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3、借款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销或还款,第二次预借款须结清上笔借款方可。

  4、报帐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将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仍未结清者,除总经理特批外,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七条报销基本流程图及规定;

  1、取得合法的原始发票;报销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合法之原始发票,避免取得非正规发票。

  2、报销基本流程;

  填写报销单据

  财务部审核

  分管领导复审

  总经理批准

  出纳

  付款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自20xx年8月16日起施行。

  借款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规范公司借款审批手续,督促借款及时归还,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

  三、借款原则

  1、500元以下的小额款项原则上不办理借款事宜,采用直接报销形式。

  2、凡有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再行借款。

  3、普通员工当日单笔现金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2千元,2千元以上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办理借款。

  4、严禁多头借支、多头报销。

  5、同一事项借款不得拆分借款。

  四、借款方式

  1、借款按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借款与支票借款。

  2、现金借款的支出范围限差旅费、劳务费。大额现金借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均需提前1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财务人员事先从银行提取所需款项。

  3、支票借款主要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支付印刷费、物流费、房租、物业、水电费等商务性借支行为。

  4、为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支出,除了必须使用现金的事项外,原则上其他事项均需采取支票转帐方式支付。

  五、还款规定

  1、劳务费、差旅费之外的借款。借款人须在自借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还清。

  2、差旅费借款按以下规定办理

  a、借款人当月返回公司的,必须在返回公司后当月内销帐。

  b、当月不能返回公司的`,借款人须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财务部说明理由,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销帐。

  c、公司派出的长期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的,每月将报销单据寄回公司,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手续。

  3、如借款确需延长还款周期,应提出说明并由主管副总裁批准并送交财务部方可。

  六、还款方式

  1、直接报销冲帐。借款人用报销款直接冲抵欠款。

  2、现金还款。借款人报销冲帐后仍未还清欠款的,以现金将余额部分还清,并由财务人员开具收据结清借款人的欠款。

  七、未及时还款处理方式

  财务部门每月出具欠款统计表,对欠款长达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发送欠款催缴通知书,催促欠款人在规定时间内(7日之内)还清欠款;限期内未归还者,由财务部通知人力资源部执行扣款对定,将于当月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八、审批人责任

  借款审批人对每一笔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并配合财务部对未按时归还的借款进行追缴。

  九、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公司有关借款的管理规定废止.

  借款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借款管理,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规定内容

  1、员工因私借款;

  a、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入职工作时间满1个月,还未领第一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营销部门所借款额不可超过基本工资的70%,其他部门不可超过基本工资的50%,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

  b、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若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员工因公借款

  a、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

  b、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3、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a、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档;

  b、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每月末、年末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4、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a、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b、一次性借支现金一万元以上的部门,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现金备款)申请并以书面通知财务部;

  c、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审核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d、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出纳员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款单,而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e、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f、财务部应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催收。财务部须每月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清理,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收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3日内仍未清还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期还款的除外。

  四、职责权限

  1、各相关部门负责借款单据的'申请提出;

  2、财务部负责借款的支出、核算及借款凭证的保存;

  3、员工因私借款,在制定规定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即可执行,超出比率需经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方可受理;

  4、员工因公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方可受理。

  五、借款责任

  审批人审批的借款如有造成损失的,最高审批人承担经济责任。

  六、附录

  本借款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借款管理制度 篇9

  一、借款一般要求

  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复借款,即借款人员只能在公司出纳处有一张借条。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还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许重复借款。

  3、借条必须写明返款时间或报销时间,由出纳负责跟踪催款,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反馈情况。

  4、借条存在出纳处,在报销时直接扣减报销人员款项或催交现金。备用金由会计入账,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杜绝公款私用,财务部门随时检查和要求交回备用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办理备用金借款。

  二、借款责任

  1、如果造成损失,部门总监或经理承担60%的经济责任,总经理或总裁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纳没有及时催款或没有反馈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纳承担。

  三、借款权限

  1、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核和财务经理审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经总经理审确认后,上报总裁审批。

  2、重复借款: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四、借款管理说明:

  1、借款人报销金额不够抵借款的应当以现金归返。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证实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如果在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须将前期的每笔借款在同一张的“借款单”上详细说明,让所有签字人员知道借款的情况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2、借条一般情况下不在会计处入账,而存在出纳处。这主要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时,审核和审批人既要核实账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实出纳处是否有借款,给审核审批工作带来复杂性。同时,由出纳在源头直接把关,有利于问题的快速反应,有利于责任分配管理。

  借款管理制度 篇10

  依照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必须严格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防范经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借款流程

  因公司经营性业务和采购公司资产经证明确实有需要借款的,首先经办人应填写“借据”并注明用途,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根据不同的金额按本规定报经审批,凭有效审批的“借据”到财务部门领取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和限额

  (一)招待费、业务费、差旅费:部门员工累计金额1500元,部门主管2500元,部门经理4000元,公司总经理8000元。

  (二)一般性采购:备件、装饰件采购,部门员工累计金额2000元;其他项目采购,部门员工累计金额1000元;

  (三)食堂周转金:累计金额20000元(由财务部门控制);

  (四)重大采购或重要事务:部门负责人累计金额5000元;高层管理人员10000元。

  第三条借款审批权限

  (一)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据”,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备总经理审批同意,按财务借款审批权限执行。

  (二)管理人员在限额内的借款须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名,方可借支;

  第四条借款责任

  (一)借款人必须及时归还借款,自借款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除外)还款或冲抵当次有效报帐金额,否则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催促且有权停发该借款人的工资。若出现了风险的.,借款审核、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追回或代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责任;

  (二)对于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照上述流程、用途、限额、审批权限严格审核、审批,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定的流程、用途、限额、审批权限,一经发现,公司责令立即归还借款外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本规定经20xx年1月1日公司总经理会议修订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借款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借款管理制度 篇12

  1、在本项目部财务上支付工资的人员均应考勤。正常的加班及浇筑混凝土的夜间值班,不计加班费。

  2、《考勤表》由项目经理指定的`工地负责人依据作息时间及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3、每月请假时间不超过四天时,按全勤计。超过四天,每天扣除工资额为:月工资/(该月天数-4)。

  4、管理人员必须填写《管理人员登记表》。

  5、工资按月由银行转账发放。银行底联作为进账的依据。

  6、日常所有借款均应填写制式《借款单》,并经工地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借出。

  7、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前预借的现金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5%。

  8、管理人员离职或辞退时,应交接完全部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在工资结算单上签字后,才能领取全部工资。

  借款管理制度 篇13

  一、管理原则

  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

  2.1借款用途分类

  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借款适用条件

  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借款一般规定

  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6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

  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管理制度 篇14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借款管理制度 篇15

  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物料需借用现金时,提前4小时将用款申请单报财务出纳处,500元以内自备,超过500元时,由采购员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无息从公司资金中借取,但回公司后三日内必须将款结清(按发票时间第四天计息),每超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5‰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2、采购员外出采购,需办理汇票,必须在用款申请单上注明具体使用时间(月、日、时、分),如带支票,返回后,应立即按财务规定进行结算。需发电汇的,必须在15天内将发票报销。

  3、采购员外出采购,如带汇票或办电汇,业务结算有余款时,应监督对方财务人员,将实际结算金额填入汇票并要求速传回我方。电汇也请速传回我公司。

  4、采购员所带汇票或发电汇,结算有余款十日内返回属正常运行;十日外返回,给采购员按每日5‰计息,利息归用款部门;两月内返不回者,除扣息外,按坏帐处理,从采购员每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齐为止。

  5、如因相关财务人员不及时扣采购员款,除按本规定第4条对采购人员处理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采购员相等款额处罚,罚款归公司。

  6、个人业务或其他事由需借公款时,借款人首先到相关财务索取借款单,详填借款用途,由经济担保人签名担保后,由总经理签名批准(批准者在经济担保人失去经济赔偿能力时,承担其赔偿责任)。而后,由借款人持签名齐备的借款单到相关财务办理借款手续。其借款数额和还款时间由本部门经理决定,但借款者每人借款总额最多不准超过1万元,借款时间每次不准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按年息8计算,滞纳金按不按期还款额每拖一天5‰计算。

  7、经济担保人为借款人自愿担保,如担保失误,自愿还清债款。

  8、各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因公外出需借公款时,500元以内自备,超过500元时,可凭总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公司财务从公司资金中无息借取,但必须回公司后三日内结清,每逾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借款额的'5‰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9、各部门员工,因公伤可凭总经理、本部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本公司财务办理借款,借款从公司资金中借取,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赔款时间。

  10、任何形式的借款到期必须以现金形式归还,对不按时归还借款者,无论何种原因,从应归还借款之日起三年内取消其借款资格。

  11、任何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财务按借款人、经济担保人(或将抵押物)部经理、总经理的顺序从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回,扣不齐的,按年息8的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扣齐为止。如财务人员不按以上顺序的规定扣除,每发现一次按工作失职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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