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4 08:39:59 制度 我要投稿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精选5篇)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推荐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状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状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透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职责: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职责;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职责,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状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理解,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能够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状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资料”和考核资料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状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潜力及工作成效个性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能够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能够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资料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取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状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料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潜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资料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理解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理解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理解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职责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带给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潜力,透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持续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群众,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务必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必须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职责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能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状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状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向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思考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状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资料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职责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职责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职责,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资料。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状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能够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以公司利益为重,努力工作、团结协作、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掉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七)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职责的权利。

  (八)员工如遇特殊状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下列个人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三、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务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持续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礼貌,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务必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持续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持续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状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一)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二)员工务必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三)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二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状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状况。

  (二)考勤资料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五)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状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职责,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发现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发现罚款50元。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状况,员工请假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务必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七、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离开时按规定签卡。

  3.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卫生制度

  一、午后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用心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持续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状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状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状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状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一、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三、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四、各部门于每月31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给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五、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质量。

  六、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帐,做到帐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物品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长远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1.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标签、夹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带等。凡使用过的纸张不得自行撕毁,全部交到前台登记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启钉器、直尺、打孔机、钢笔等。

  三、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务必以旧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发现丢失,负责人员按价赔偿。

  第五章:技术员制度

  一、技术员每周一须交本周计划,且每一天下班前需写工作日志并放于工作台面备查;

  二、技术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第六章:业务员制度

  一、业务员每一天需写业务日志,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每周需写业务周报,随时理解上级主管的检查;

  二、业务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第七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无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能够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务必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3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够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持续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职责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职责。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贴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资料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持续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职责。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务必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能够未请事假及个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能够个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个性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个性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个性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状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5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状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能够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思考思想、学识、品德、潜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透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到达“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状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构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构成的此类状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透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群众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资料”和考核资料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状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能够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职责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带给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潜力,透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持续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持续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群众,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理解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持续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带给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资料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带给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理解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贴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能够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能够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状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状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能够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能够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透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资料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构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理解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状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适宜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透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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