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5:39:53 林强 制度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部门管理机构

  主任:总经理

  部门成员: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

  四、岗位职级划分

  1、岗位分为个四层级分别为:(a):销售经理;(b):销售主管;(c):销售业代;(d):长期导购员;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职级对应岗位1a销售经理2b销售主管3c销售业代4d长期导购员五、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金+绩效奖金(业绩提成)+综合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奖金。员工在试用期间享受如下薪酬结构:(注:★此标暂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员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并经转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结构:(注:★此标暂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工资:是指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岗位责任及工作,给予岗位工资享受。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销售员工所下达的业绩达成绩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全勤奖金:是指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必须在9:00前打卡,超过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的扣20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累计超过三次无故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奖金。

  5、销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应保持在8:00-22:00间自己的通讯工具处于正常待呼状态,如发现3次/月不能正常传呼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6、综合补贴:包括手机通讯补贴、个人日常餐费补贴等。

  7、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年终奖(按全年销售达成率×0.5%)、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9、新老员工必须承诺遵守个人薪资保密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询问或评论个人薪资。违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批评、处罚、降薪的处分。公司在需要时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五、试用期薪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全勤奖金)的100%。

  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其期间的全勤奖金。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

  六、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七、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一律员工在试用期合格并转正三个月后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五、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xxx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三分之一);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2

  1、销售文员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指导。

  2、销售文员须将当天工作内容整理,依照附表1格式筛选出意向客户电话记录,需在当日下班之前或在次日九点之前递交部门经理批示。部门经理在接收报表起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批示回传,保证工作信息流通顺畅。

  3、销售文员每天需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电话日志,跟踪日志,网络日志并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附表2)。部门经理每天对电话日志和网络日志进行签字检查并列入考评指标。

  4、销售文员经过部门经理认同后可与公司业务员保持联系,为业务员提供信息,协助业务员与客户顺利签单。

  5、对于正常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无特殊原因不得越级或越部门请示。

  6、销售文员严格遵守销售文员工作流程图(附图1),按时向部门主管完成汇报反馈任务,协助部门做好销售工作。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工厂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厂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 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我厂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市场预测

  第三条 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 分析饱和程度。

  2. 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 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 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国外市场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 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国外市场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经营决策

  第六条 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度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 经过厂务会议讨论,厂长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工厂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 销售科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 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条 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 参加各类订货会议,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 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 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好预报铁路发运计划的工作。

  第十四条 发货应掌握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 产品销售均由销售科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 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财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 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天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系,派人前往。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 销售科每年组织一次较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工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依据。本公司销售业务的事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条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手续,使其经营得以合理进行。

  第三条管辖。销售业务则应属于销售副总经理的经管领域。

  第四条事务范围。销售业务的事务范围如下:

  1.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2.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

  3.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4.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管理;

  5.广告、宣传业务;

  6.开发。

  第五条销售计划的立案。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拿来与工厂的设备及生产状况做一对照后再立案。

  第六条定价。定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酌其他同业公司及市场行情,力求确实、妥切。

  第七条受理订货的合同。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货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务必设法使产品销售后的货款顺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尽快采取请款手续外,在货款收讫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发展。

  第十条统一整理方式。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的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十一条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设置。代理店及特许经营店的设置通常应符合公司远期规划的要求,以销售产品为主,获取市场信息为辅。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最有效的运用。

  第十三条产品开发。开发新产品时需使顾客认识新产品,并唤起他们的需求,才能扩大销售管道。另外,对于改良意见须加以统一,对于未来的品项也须进行研究,如此才能巩固销售的根基。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的定义。在本规定中,销售部门是指国内贸易部(及其下属的华东部、华南部、西北部和华北部四个分部)和国际贸易部(及其下属的欧洲部、美洲部、亚洲部和非洲部四个分部)。

  第十五条销售计划的制定。销售副总经理需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六条定期计划表。销售计划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计划表,各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半年度的进款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1.半年度订货受理计划及销售额计划表须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项种类记载下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的预估。

  2.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内容依照出货月份、产品种类,记载每6个月期间的销售预定额。

  3.半年度收款计划表须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户分别记入下年度的进款预定额。

  4.各月份进款计划表须于每月初将各销售部门及各户别的当月进款预估额记入表中。

  第十七条资料的提出。部门经理应将上述各项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按时提交给销售副总经理。

  第十八条资料的调查分析。销售部门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过去的销售实绩、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

  第十九条举行会议。销售副总经理应定期召集销售部门经理,举行年度、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借由讨论来制定销售计划。

  1.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于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开,会议目的在于审议下年度的订货受理计划的方案。

  2.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3.每月进款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预估生产的处理。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的准备时,销售经理室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销售副总经理的裁决后,送交生产部。

  第二十一条情报的获得、报告。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依照规定的要领,不断的掌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适时地向销售副总经理报告。

  第二十二条信用调查。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请示销售副总经理的裁决而后行事。

  第二十三条收集、整理各项资料。销售经理室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定价、报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部门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报价。报价分为标准产品的报价与特定产品的报价二种:

  1.标准产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商品的报价。

  2.特定商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报价。

  石英塑胶地板的基价(包括标准厚度、规定颜色的产品和非标准厚度、色卡以外颜色的产品)由销售副总经理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裁决。对于长期客户、进货量大的客户,如报价与基价有显著差异或交易条件特殊、对日后销售有重大影响者,应由部门经理请示上级裁示后行事。

  第二十五条报价的裁决基准。标准产品和特定产品的售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1.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5%-20%的售价,由董事长裁决。

  2.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销售副总经理裁决。

  3.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10%的售价,由销售部门经理裁决。

  第二十六条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二十七条规格(厚度和颜色)设计。设计说明书必须以基价为基准,进行测算,并促请尽快决定。设计说明书原则上须向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预审。

  第二十八条销售合同文本的处理。在受理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来处理销售合同文本:

  1.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如果是依照订货书的话,原则上须填写订货书来代替销售合同。

  2.前项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3.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若销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负责制作,由须依照另外所规定的文本格式为标准。

  4.销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因此,销售部门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将规定的内容记入其中。

  第二十九条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则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受理订货的事务手续。受理客户的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完成事务手续:

  1.销售部门须及时发出订货的出货传票,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订货的出货传票,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

  2.出货传票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出货传票。

  第三十一条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销售部门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工作,应由销售经理室来负责。

  第三十二条出货的事务处理。产品出货的相关事务处理应依据下列规定来进行:

  1.销售部门在每月月底经由销售经理室发出,由技术部、生产部执收下个月的出货预定表,根据此表,销售部门始可开始着手准备出货、质量检测及货款回收等等相关事宜。

  2.如有质量检测的必要时,销售部门应填写质量检测委托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

  第三十三条不良品的退换等。关于不良品的退换及免收费的交货品等,遵照另行规定来进行。

  第三十四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有关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处理,请依照另行规定进行。

  第三十五条货款回收的事务处理。销售货款的回收事务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当交货完毕时,销售部门须连同出库单及其他必要资料,寄出请款单,交由销售经理室依规定盖章后,提交给客户。

  2.销售经理室在收到前项的请款单时,应将内容与订货单做成查核档案后,登录请款登记簿中,然后送交销售部门经理认可盖章后,回复给销售部门。

  3.如顾客没有特别指定时,请款单则以本公司所规定的格式为准。销售部门应准备好请款单的登记簿,详实记录。

  4.当顾客汇款进来时,销售部门应填写传票,将款项登录进款通知簿后,交给财务部。

  5.财务部为证明已确实收受进款时,应在进款通知薄的收款栏中盖上负责人员的印章,然后送交销售部门。

  第三十六条收据的处理。如果顾客没有特别指定,货款的收据则以本公司规定的格式为准,在处理时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

  1.收据表格由销售部门负责制表。

  2.收据证明(副本)一律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整理收据分为一式三份,A为收据证明正本,B为顾客付款证明,C为备查副本。

  3.销售人员如果为了收款而须带着收据前往客户处时,须先在C联上盖章前往。

  4.若因特别情况需要,在收款时必须先交付客户临时的收据时,事后须迅速以正式收据换回临时收据。

  第三十七条货款的催讨。如果货款的回收发生延迟时,销售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的方式,发出催促单,催请客户缴付货款。如果货款的回收拖延过久,在不得已情况下有时必须采取法律途径来催款。但这种情况,销售部门应事先照另外的规定,取得债务的确认书。

  第三十八条倒债的处理。客户若因破产或其他因素以至货款回收无望时,此部分的未收款项应视为损失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应事前提出并请示裁决。损失处理的相关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九条账簿的登记。账簿的登记一律以传票为依据。

  第四十条传票的种类。传票种类可分为下列三种传票:

  1.订货的销货传票。

  2.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

  3.应收账款传票。

  第四十一条订货的销货传票。订货的销货传票,除了应将订货的内容通知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外,并得委托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着手进行作业及出货外,一方面也可作为与各相关部门联络、交接记录及各项统计的资料。

  第四十二条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则以出货传票的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的修正,及订货预估金额确定时的通知传票。

  第四十三条应收账款传票。销售部门在收受货款时,根据应收账款传票将收款的明细记录下来,另外,销售部门也根据本单将收款手续及收款额记入相关账簿中。

  第四十四条账簿的种类。账簿分为下列三种:

  1.订货账本及订货补助簿。

  2.应收款账本及赊欠补助簿。

  3.收款账本及收款补助簿(收款通知簿)。账本、补助簿分别由财务部及销售部门负责记账、保管。

  第四十五条订货账本。订货账本及补助簿是依照销售编号顺序,记载从受理订货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交易经过。

  第四十六条应收款账本。应收款账本及补助簿是为了确定客户间目前的赊欠款所填而设定的,从销货开始到收款为止的过程都须记入账本中。

  第四十七条收款账本。收款账本及补助簿则是依照销售编号,记载销售额的收账明细,销售部门与财务部之间同时利用它来通知,回复收款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各种账本。各种账本应于每月月底做好对照查核之工作,并由销售副总经理负责审核。

  第四十九条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销售部门应制作下列统计及调查报告,并作为销售业务的经营资料。其中,必须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报、销售月报及销售年报。

  1.收款日报必须每天制作,并依照销售部门类别及收款种类(现金、支票、人民币、外汇等)记载前一天的收款实绩。

  2.销售月报应于每月上旬制作,记载内容包括订货、出货及上个月的收款实绩、本月份预定收款及订货、赊欠、订金、佣金、各项应收账款额明细等。

  3.销售年报于每年1月制作,记载内容包括各销售部门、专卖店、特许经营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出货及收款实绩等。

  第五十条代理合同。本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公司为甲方、代理方为乙方)分为结算价格合同及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但以前者结算价格合同为主。

  1.所谓买断价格合同是指乙方从甲方买进产品,然后以乙方销售渠道销售给顾客的合同。

  2.所谓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销货给顾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条代理店的报酬。以结算价格合同为基础的代理店报酬,则按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基准;以手续费用(佣金)为基础的代理店报酬,则依据代理合同书中所规定的手续费(佣金)为基准。

  第五十二条代理保证金。签订代理合同时,代理店应缴纳不低于10万元的代理保证金。

  第五十三条在选定代理店时,须就其代理店的经营、营业状况、店主的经历、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资产及从业人员的状况等做彻底的调查。对于以第一次缔结代理店的合同为对象时,通常须以经历一年以上的特须经营店合同的资格。

  第五十四条特许经营店。新缔结特许经营店合同者,原则上仍列为特须经营店。

  第五十五条特约经营店合同。关于特约经营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关规定进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证金一项。

  第五十六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许经营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销售意愿外,为了达成下列四项目的,还须不断加以指导,接着及监督等工作。其规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销售计划,利用标准售价来达成销售额。

  2.设法使货款回收顺利,并依照规定的付款条件来执行。

  3.调查市场状况,在设定委托地区时须设法避免疏漏,同时须不断地提供信息给本公司。

  4.维持各店的健全经营。

  第五十七条会议的召开。每年举行一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会议,使各店管理得以顺利进行。

  第五十八条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须重新更换代理店的合同时,应就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的内容及其他情况加以检查,并以此做为更新合同的资料参考。有时可依上述情况更改代理店合同内容或解约。

  第五十九条合同书的保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的合同书(正本)由销售经理室负责保管。

  第六十条各种账簿的管理。关于各种账簿及传票资料的保存、废弃,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十一条报价、合同、交货等。对客户的报价、合同、交货、货款申请单及收据等资料,原则上以销售部门及销售部门经理的名义存档。但专卖店、特许经营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经销售副总经理的认可范围内,可以专卖店、特许经营店负责人的名义存档。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6

  1、目的

  准确理解顾客要求,明确顾客的要求,确定顾客要求,确保公司充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减少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经济风险和责任,确保合同规定要求的履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的顾客要求的确定及评审的控制。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制定年、月销售计划,组织合同评审及合同更改的协调,负责其责任范围的管理。

  3.2由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的主管组成的合同评审组负责特殊合同的会议评审和常规合同的会签评审。

  3.3质量技术部负责制造可行性研究。

  4、控制要求

  4.1顾客要求的'确定

  4.1.1供销部负责传递顾客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涉及到产品性能指标等,需及时传递到质量技术部。

  4.1.2质量技术部根据顾客的明示要求、规定的用途、法律法规、行业标竿等情况,确定顾客的要求并形成作业文件,包括产品标准、规范等。

  4.2特殊特性的控制

  供销部将顾客信息传送至质量技术部,质量技术部根据产品/过程的需要,确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识别时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顾客的特殊要求/法律法规规定;

  b.产品功能及用途;

  c.过程生产的特殊要求;

  4.3销售合同评审

  4.3.1本公司的销售合同分为以下两种:

  a.常规合同/订单:批量生产的产品且交货期完全能按顾客预先要求的合同/订单;

  b.特殊合同/订单:批量生产产品,但技术要求、质量、包装、交货期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

  4.3.2合同评审的内容

  a.顾客的各项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形成文件;

  b.各项规定是否有含糊不清之处,有关的特殊内容在合同中是否得到说明;

  c.是否具有履行合同各项要求的能力,包括:工艺技术能否适应顾客需要、物资供应能否及时到位、检测手段、设备能否达到精度,质量保证能力、数量规格要求是否有能力达到、其它条件(如安全保证)是否能满足要求等;

  d.是否符合《合同法》;

  e.顾客的特殊要求是否能满足等。

  4.4合同评审的方法

  4.4.1合同评审必须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

  4.4.2合同评审的方式由供销部根据合同类别决定,一般有以下形式:

  a.常规合同的评审由授权人员直接进行,合同确认签署人员必须是总经理授权签约的人员。评审人员应确切掌握产品的供货能力,标准价目及其允许变动的额度,并对合同执行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确认后才能正式签订。经评审后签订的合同,应在合同加盖评审章并由评审人员盖章。

  b.特殊和重要合同的评审时,供销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特殊合同评审由有关职能部门会签,供销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c.重要合同评审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由采购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参加,总经理主持,供销部根据评审会议情况编制评审报告,报总经理审批,作为最终评审结论。

  4.4.3合同评审后,销售负责人负责将顾客的各项要求(如工程规范、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体系要求等)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

  4.4.4对重要/特殊合同,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等,进行制造可行性分析、研究、确认并形成文件,包括进行风险分析。

  4.4.5评审完毕参加评审人员须在《合同/订单评审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合同管理及实施

  4.5.1供销部对合同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汇总后交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具体落实。

  4.5.2合同评审后,由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销售员与顾客签订合同。

  4.5.3合同签订后,供销部负责建立《合同台帐》。

  4.5.4供销部负责依据已经签订的合同和对其他销售活动的预测,制定组织的年度销售计划,每月将顾客的订单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实施。

  4.6合同更改

  4.6.1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的条款需要更改或修订,由供销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将顾客的更改要求传递到相关部门。

  4.6.2当本公司认为需要更改合同时,应先用电话通知顾客并取得顾客同意后才能更改,供销部须保留相关记录。

  4.6.3合同更改后,要对其进行重新评审,并要对原有文件进行修改。

  4.6.4合同更改信息由供销部通知各有关部门及人员。

  4.7与顾客沟通

  4.7.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与顾客通过面询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必要的沟通。

  4.7.2通过沟通应了解顾客的要求,掌握反馈信息,了解变动的可能。

  4.7.3应使用顾客规定的语言与顾客进行沟通,当顾客有特殊要求时,应按顾客要求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

  4.8交付业绩监视

  4.8.1供销部应监控销售合同的交付业绩,包括:准时交付率、附加运费等。

  4.8.2当交付业绩监视结果未达到规定目标时,供销部应将结果形成趋势并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8.3交付业绩监视的结果应是顾客满意度评价的输入,由供销部定期根据交付业绩进行顾客满意度评价,按《服务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记录:

  客户登记表

  客户档案

  合同/订单评审记录表

  合同台帐

  生产计划表

  交货计划表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7

  1、销售部在接到订单后及时把订单传给饮片成品库保管员(董克芳),订单上要有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等基本信息。

  2、成品库保管员接到订单后在订单上填写货位号,写完后及时交给发货员(姚海燕)及发货复核人(沈玲华)各一份。若有缺的品种要及时通知仓库主管(陈毅)。

  3、仓库主管根据所缺品种及时查出原药材库是否有原料,若有及时通知生产部徐明兵生产并说明所需日期;若原药材库也没有,所缺品种及时通知采购部(刘逊)采购并说明所需日期。

  4、发货员在接到单子应及时备货,备货时务必要做到:品名、规格、产地、数量与订单上一致。

  5、发货员备好货后及时通知发货复核人(沈玲华)复核。复核人按照仓库保管员给的订单复核,复核时务必要做到:品名、规格、产地、数量与订单上一致。

  6、发货复核人复核完毕后把单子给仓库保管员打印销货清单,并及时把货放到待发货区,货物下面必须要有垫仓板同时通知销售部来提货。

  7、销售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来提货,提货人员提货时必须核对销货清单上总件数和总数量是否与实物一致。核对正确后提货人员在销售清单上签名。

  8、销售部核对完毕后,及时装车发货。

  9、退货管理:

  1)仓库保管员凭业务部门退货清单逐一复核接受退货。

  2)客户退回的货,暂存在退货区,并做好标记。

  3)对退回的货,仓库主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质量部QA申请请验。

  4)质量部QA接到仓库请验单后必须下一个工作日之前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仓库主管。

  5)如确因质量问题需要报废的品种,必须在当日移至不合品库等待销毁。

  6)如无质量问题,仓库保管员应在当日复位上架。

  7)如需生产复加工,仓库主管在接到QA处理意见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部经理。

  8)生产部经理在接到仓库主管的.复加工通知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加工完毕。批号改为原产品批号后加-01。

  10、以上流程下一道工序的人员必须对上一道工序的人员进行审核,一旦货物到下一道工序人员手上,那么下一道工序的人员要对货物负责。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营销部门的管理,维护和建立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使其他部门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销售指标管理

  第一条销售指标是评价卖方业绩的主要参考依据,由销售经理组织制定。

  第二条销售经理制定销售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最近人均销售额;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额;

  3.市场需求的变化;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第二章销售人员管理

  第一条销售人员应与顾客友好接触,注意服装外观的整洁。

  第二条销售人员应当保守所有销售计划、营销策略等商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三条销售人员不得无故接受顾客的招待,工作时间不得饮酒。

  第四条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产品的特点,能够随时回答客户关于产品性能、规格、价格的问题。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耐心处理客户投诉,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

  第六条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响应。

  2.客户使用和满意度。

  3.竞争产品的使用和满意度。

  4.相关行业动态信息。

  第七条销售人员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外,还必须做好以下材料的交接工作。

  1.负责客户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公共物品被收集。

  第三章销售收款管理

  第一条销售人员应每日归还客户收到的'贷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归还贷款,应通过电话通知销售经理。

  第二条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责任。

  第三条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批准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如果装运超过信用限额,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软件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可以更换,不得退货。 第五条销售人员必须在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日与客户结算,不得延误。

  第六条收到的付款为支票的,应及时向财务部提交,以免延误。

  第四章销售工具的使用和收集管理

  第一条销售部所有办公用品由销售部员工统一收取,建立个人账户后收取。

  第二条新员工进入试用期,首次领取个人办公用品,应向销售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根据岗位情况进行审核发放。但是,金额不能超过200元。试用期内,每月收到办公用品200元以内。

  第三条销售人员需要购买非常规办公用品时,需要制定计划(急需物品除外)。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将进行采购。

  第四条销售人员应在批准的范围内报销手机费用。如果金额超过标准,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第五条摄像机、摄像机、等电器的领用,应在领用人申请说明用途并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五章附加条款

  第一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三)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七)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

  (八)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

  (九)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一)检查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二)检验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级侧重监督抽查,乡镇以实施快速检测为主。原则上县级年度定性检测2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5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当年总结分析报告。

  (三)分析会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着重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四)监管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有不良记录、使用违禁投入品、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取消授予的有关称号,三年内不予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优”制度。

  (五)宣传告知。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六)执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八)信息公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免费向社会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咨询、查询方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黑名单”。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存在隐患苗头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汇总。各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处理。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农经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

  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况: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产品召回的条件、召回的启动、流程、召回产品的评估、召回产品的标识和处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召回产品进行评估。

  3.3品管经理负责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标识。

  4.具体条款规定

  4.1产品召回范围

  4.1.1产品召回是指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召回其产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的行为。

  4.1.2产品召回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企业主动召回,包括企业自行发现、接到销售者通知、接到使用者举报或投诉,经证实属于应召回的产品。

  二是,政府通知召回,即企业接到监管部门的召回通知。

  4.2产品召回流程

  4.2.1本公司总经理有权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同时向当地饲料主管部门递交《产品召回申请报告》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4.2.2发生召回事件时,先由技术负责人评审不合格品,查询相关的可追溯性记录,确定需要召回产品的日期及批次号;

  4.2.3生产部根据产品的日期、批次号确定生产日期,查当日的入库记录,确定该批次产品的生产总量,以确定召回产品的总数量;

  4.2.4销管部负责查询成品保管员记录的产品垛位标识卡,根据产品垛位标识卡上的出库记录,确定该批次产品的提货客户的名单、客户提货数量。根据确定的客户名单,销管部查询并确定相关客户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提货数量等,联系客户并下发《产品召回通知》。

  4.2.5成品库保管员查验库存的产品。确认客户提货数量、库存产品数量,确认二者与当日生产总量是否一致;

  4.2.6召回的流程为:发生召回事件后立即停产——同时通知销售者、使用者,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将产品召回——在饲料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保存《产品召回申请报告》、《产品召回通知》,同时填写《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和《产品召回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将召回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如果客户提货数量、库存产品数量,与当日的生产总量一致,并且客户处产品流向也明确,则说明产品全部受控,按4.2.7召回程序(一)实施召回;如果客户处产品流向不明确,则按4.2.8召回程序(二)实施召回;

  4.2.7召回程序(一)

  a.销管部负责逐个联系客户,发《产品召回通知》,告知产品的批次号、通知客户将该批次产品原地封存。

  b.销管部确定出提货客户的名单及联系地址,报告给总经理。由总经理对召回产品作出资源安排。分派车辆、人员,前往客户处将产品召回;

  c.召回的产品,由销管部建立《产品召回记录》进行登记,召回的不合格产品由品管部封存处理;

  d.品管部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与库存的同批次产品进行隔离处置,并建立明显的“不合格产品”标识;

  e.召回的不合格产品,由技术负责人进一步进行检测和分析判断,进行召回产品的评估,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4.2.8召回程序(二)

  如果经销商零售记录不全导致产品下落不明,则按以下程序的要求,实施产品召回。

  a.销管部、成品保管员,确定下落不明的不合格品的品种和数量;

  b.公司总经理将以上确定的品种和数量,向集团总部书面报告;

  c.公司总经理先到当地饲料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由饲料主管部门帮助,通过法定媒体,公布以上产品的信息及召回决定;

  d.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设立产品回收地点,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召回产品;e.召回的产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3召回产品标识及贮存

  品管部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与库存的同批次产品进行隔离处置,并建立明显标识;

  4.4产品召回模拟演练

  为验证以上程序的有效性,品管部每年实施一次产品撤回的模拟演练。演练效果应在3小时内达到100%的通知到所有的客户,同时书面报告政府饲料质量监管部门,24小时内全部拉回召回产品。

  4.4.1由品管部制定模拟演练计划。包括:假定不合格品的召回原因、产品品种、追溯产品的批次号等内容;

  4.4.2根据产品批次号,按以上规定的程序,实施模拟召回。产品总量、查询货物的去向、客户的'清单、库存的数量、客户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

  4.4.3根据以上确定的指货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与客户逐个取得联系;

  4.4.4如果模拟演练在3小时内不能召回假定的产品。则需要对召回程序、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程序等进行重新评估和改进;

  4.4.5如果是由于客户提货后对产品的零售没有记录而不能确定产品的去向。则应与客户商讨建立零售记录的可能性。

  4.4.6不论是模拟召回,还是召回事件真实发生,都应对召回程序进行总结和改进;

  4.4.7若出现召回的产品数量若与实际发货数量不符,则视为产品模拟回收失败,需总结失败原因,形成改进记录,并在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模拟回收。

  4.5召回产品的评估和处置

  4.5.1召回的产品由公司的的技术负责人对产品进行评估。

  4.5.2对于出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可以重新利用的,由技术负责人提出具体的回机方式和数量,并在品管部人员的监控下进行回机处理。

  4.5.3对于出现的重金属、卫生指标、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无法继续利用的,应向当地饲料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准许后,在当地饲料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填写《召回产品处置记录》。

  5、相关工作记录

  《召回产品处置记录》

  《产品召回记录》

  《产品召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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