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8 15:30:0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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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浦江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浦委发〔20xx〕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公共卫生工作,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和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等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健康浦江”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各项服务工作,使我县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让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最大满足。

  二、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树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理念,将公共卫生工作列为医共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发挥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作用,减少疾病发生,降低疾病负担。

  (二)创新机制,协同推进。探索县域医共体下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新模式,成立三级工作组织机构。以制度、信息、技术、人才、资源等为纽带,实现县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公卫项目办。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局公卫科、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项目办设立办公室(设在局公卫科),主要负责管理全县公共卫生工作,制订医共体公共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督导和年度考核。

  (二)成立医共体公共卫生中心。两家医共体各设立公共卫生中心,医共体管委会班子成员兼任中心主任。中心应配置3名以上专职人员(至少1名为预防医学或公共卫生专业)。主要负责落实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制订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基层成员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与公卫中心的紧密联系制度,组建相对固定的队伍并确定一名联络专员分别联系两个医共体,实行每周 “1+4”蹲点工作模式,指导并共同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每月制定任务清单,并开展进度和质量测评。

  (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管理科,配备数量相当的公共卫生人员,负责落实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卫生监督协管、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任务,加强对承担相应任务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内部科室及村卫生室的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一般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调整县级健康讲师团队伍,培训村级健康指导员,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点单式的健康教育服务,传播科学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在信息化基础上,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可实时查录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为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健康体检服务,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及指导。规范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医学(推断)证明。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管理,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向居民提供契约式的个性化服务,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入户“一对一”的常规监测、用药指导以及相应干预。与专科医院协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康复指导和相应的体检。实施孕产妇全程管理,做好孕期随访和产后访视,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妊娠风险孕产妇实行“一对一”管理。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规范开展家庭访视及各类保健指导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三是加强重点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在“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下,规范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创新接种模式,为相关人群接种一类、二类疫苗。开展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健康宣教与随访管理,提升适龄妇女“两癌”预防意识和能力。强化对目标人群早检测、早管理、早干预,阻断母婴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向待孕妇女宣传和指导合理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

  四是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加快“智慧医疗”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构建“互联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制订完善公共卫生监测数据集标准、系统功能规范、数据交换规范及医疗机构数据采集标准,实现医共体内电子健康档案、慢性病(传染病)监测系统、卫生监督协管系统、浙江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系统、住院分娩信息、门诊住院HIS系统、健康体检中心等数据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交换对接,完善自动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信息调阅共享、上传更新及时,提高信息使用效率,保障数据的信息安全。

  五是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重点急性的传染病等专项预案,按国家规定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报告。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特殊科室,开展预检分诊,做好病人分流转诊工作。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医共体卫生应急机动队,成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现场调查等工作。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应急预案,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重点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六是强化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开展对医共体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执业、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开展放射卫生与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的`监督协管等工作。

  七是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要细化签约服务内容,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完善重点人群和普通人群的“10+1”菜单式签约服务,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医共体要整合医疗资源,在各基层成员单位组建完善“党建+”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制度,有计划的开展模块化培训、进修,不断提升全科医生及团队成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健康管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域医共体模式下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是我县医共体建设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提高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对就医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其中,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三家业务指导中心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对两家公共卫生分中心的工作指导;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制订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绩效分配制度,按要求落实好各项公共卫生任务。

  (二)深入宣传动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针对医护人员、群众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大力引导医护人员工作理念从“治疗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中心”转变,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保健观念,达到让群众不发病、少发病、延缓发病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分级督导考核机制,对新模式下各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地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强化激励机制,制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强化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卫发〔20xx〕34号),增强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和服务满意度,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强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医共体整体效应和资源优势,创新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和医疗队伍、资源、服务、信息融合,切实落实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着力提升县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至20xx年,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的模式基本形成,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培训、指导、考核、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至2022年,医共体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逐渐形成,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两专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

  1.团队组建

  (1)公共卫生专员由县疾控中心党政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疾控中心副主任担任,实施分片负责制;

  (2)县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

  (3)全县共设立三个公共卫生指导服务团队,由各片联络员担任团队长,各片成员分别由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机构业务骨干组成,每组若干人(具体见附件)。

  2.指导内容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防控;

  (3)上级交办的公共卫生项目和任务。

  3.工作职责

  (1)公共卫生专员列席医共体内研究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参与医共体内公共卫生重大决策,对公共卫生类事宜决策具有建议、督查权。

  (2)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医共体及成员单位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等工作。

  (3)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相关机构建设、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及指导等,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

  (4)公共卫生指导服务团队,以“团组驻点”“团组蹲点”等方式融入医共体,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等工作,协助解决基层遇到的业务技术困难和疑难问题,协同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提升、风险管理、监测评价、绩效评价、落实措施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医共体公共卫生绩效评价

  1.建立责权利共担的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实施医共体公共卫生任务书制度,实行公共卫生清单式管理与服务。定期对医共体公共卫生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

  2.强化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责任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县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是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县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要将公共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医共体内部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公共卫生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管控化解公共卫生风险。同时严格落实公共卫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等工作。

  3.强化公共卫生绩效评价结果利用。加强对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评和书记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重要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共体内部公共卫生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挂钩。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落实,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主管全县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医共体各单位根据权责清单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设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对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及指令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卫健局研究制定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书,组织并协调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医共体各单位的项目宣传、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县卫健局成立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团队,对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科、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及考核。

  第六条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科依据县卫健局下达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研究制定医共体单位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落实牵头医院自身公共卫生任务,指导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第七条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落实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指导、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的公共卫生服务及管理职能不变,积极融入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团队,全方位参与医共体各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

  第三章 科室与人员配置

  第九条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科应成立具备相应数量的公共卫生专业科室(或人员),成员单位应成立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团队、家庭医生团队。

  第十条牵头医院应调配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加入成员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为成员单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提供人员、技术等支持。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根据要求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3 人。牵头医院应积极调配专科医生到成员单位组建全-专科联合门诊,每个成员单位联合门诊原则上不少于2个,依托联合门诊开展辖区内的'门诊签约和诊疗服务。签约医生由基层医疗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团队成员可由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妇幼计生服务人员、牵头医院的全科(专科)医师、高年资护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组成。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Ⅱ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 14 项服务内容。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推进国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早中期联合产前筛查、母子健康手册手机APP、城乡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预防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根据县卫健局年度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书要求,落实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指传染病定点医院诊疗、院感控制、五大防办运行、卫生应急管理、重大疾病防控、死因慢性病与肿瘤监测、放射卫生管理、五大卫生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管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以外的其他所有医院应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

  第十五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县卫健局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第五章 宣传培训

  第十六条应制定与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相关的宣传计划,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第十七条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科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培训,每年各不少于4 次,每次培训要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成员单位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相关培训,每年各不少于 6 次,每次培训均有相应工作记录。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xx〕5 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经费应按规定下拨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第二十一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应根据相关规定达到该年度国家规定人均补助要求。

  第二十二条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或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际服务能力和承担工作任务数量进行考核后分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第二十三条成员单位应按《松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分配和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七章 督导考核

  第二十五条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团队对医共体各单位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督导要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共体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每年各不少于 4 次,每次督导要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第二十七条成员单位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令性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每年各不少于 4 次,每次督导要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第二十八条县卫健局将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对医共体各单位的综合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细则实施。

  第二十九条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考核方案和细则,明确考核频次、考核指标、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挂钩。

  第三十条成员单位应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方案和细则,建立院区(分院)对团队、团队对个人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频次、考核指标、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应用,将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挂钩。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4

  为推进紧密型县城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内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高效整合,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国家规定的年度常住人口筹资标准,对医共体实现按人头总额预付,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全额预算,包干使用。

  2.分期预拨,定期结算。

  3.购买服务,考核发放。

  4.量质并重,医防融合。

  二、经费预算

  财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数和当年人均筹资标准,全额预算安排资金。医共体牵头医院预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成员单位资金。

  三、经费拨付

  财政部门按季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给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在经费到账 10 个工作日内预拨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用账户。医共体包干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防融合。牵头医院按预算的 70%,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预算经费按季度预拨乡镇卫生院。其余资金根据相关考核情况核拨。

  四、经费结算

  按照“两卡制”的`管理办法计算服务数量、考核服务质量,以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结算经费,考核发放。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考核。

  1.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算。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根据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工分数量、支付标准,按“两卡制”系统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2.医共体之间经费结算。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医共体之间实际发生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审核结算。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结算。公共卫生机构参与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根据公共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类别、数量和服务质量,由牵头医院按季度与公共卫生机构审核结算经费。经费从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总额预算中支出。县卫生健康委协调结算工作。

  五、经费管理

  按照国家、省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部分,按规定统筹用于医共体医防融合服务人员奖励。

  六、经费审计

  审计机关按有关规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整合优化县域医疗服务资源,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建设目标

  通过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新机制和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长效机制,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外住院人次比与上年度比较下降2个百分点,到20xx年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目标。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领导组。成立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党建工作指导组,承担对本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党建指导职责。

  (二)医共体组成。以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为牵头单位,12家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同时将各乡镇卫生院所辖198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在法人资格、工作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将承担的预防保健等管理职能纳入本医共体,参与议事决策和任务实施。

  (三)法人及命名规则。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由县医院法人代表担任。牵头单位增挂“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成员单位增挂“县人民医院+乡镇名称+分院”。

  (四)职责分工。县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承担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五)内设职能部门。成立医共体办公室、医保基金审核结算办公室、物资管理办公室、健康服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核算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医共体中心药房(含医疗器械)等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实现体内各机构间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八个统一”,确保在年底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设内容

  以“两包三单六贯通”为路径,从基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严格执行省卫健委编制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切实做到“八个统一”。

  (一)统一行政后勤管理

  1.加强医共体党建工作

  在县卫健委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加强和完善县医院及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医共体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2.健全完善医共体章程

  制定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以及举办主体、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xx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

  3.统一医共体议事决策执行

  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医共体章程要求,健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4.共享后勤服务资源

  依托县医院后勤服务能力,逐步对各成员单位房产物业、车辆、洗衣、餐饮、安保后勤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5.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规划建设、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的统一管理。

  (二)统一人才队伍管理

  1.统筹医共体人事管理

  县医院拥有医共体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实行编制统筹,xx镇卫生院编制“周某某”一体化管理;实行岗位统筹,县管某某,逐步实行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县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

  2.建立人才流动机制

  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县医院应向医共体成员单位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医共体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可到县医院执业;县医院医务人员可在乡镇卫生院低职高聘;对村医技术力量不足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延伸服务。

  (三)统一财务核算管理

  由医共体财务核算办公室负责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实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加强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管,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统一绩效分配管理

  县医院制定并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对县医院下沉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合理切块用于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或将乡镇卫生院业务增量部分的3-5%用于县医院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

  (五)统一医卫服务管理

  1.统一技术规范

  (1)统一技术标准。制定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规范,统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2)规范临床路径管理。选择有代表性的病种,制定临床路径表单,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检查项目和治疗药物,限定使用的耗材,逐步增加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

  (3)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医共体内质控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规范,开展质量控制,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2.统一人员培训

  (1)专家下沉帮扶。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发展情况,县医院选派技术骨干中长期派驻,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根据业务需要,县医院统一安排医务人员到医共体成员单位流动执业。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到成员单位坐诊、巡诊,开展常规手术等。

  (2)强化基层能力。县医院在负责“100+N”病种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同时,要制定培训规划,统筹安排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轮流进修、学习。根据成员单位“50+N”病种“短板”情况,有针对性安排基层医务人员短期进修,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收治5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病种问题,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帮助成员单位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使其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3.统一双向转诊

  (1)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严格执行分级诊疗病种、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2)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医共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转诊平台,转诊医院有专人跟踪对接,信息畅通。

  (3)健全家庭医生服务。建立“1+1+1”工作机制,由县、乡、村三级医生组成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团队,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涵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4.统一公卫服务

  在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参与下,县医院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

  (六)统一药械业务管理

  1.建立中心药房

  县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负责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2.共享检验检查资源

  县医院建立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3.完善基层药品配备

  完善成员单位药房(库)建设,满足药品配备需要,保障下沉专家开展工作有药可用,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

  4.加强临床药事管理

  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加强临床用药评价,定期开展处方点评。

  (七)统一医保基金管理

  县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做好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

  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控欺诈骗保行为。乡镇卫生院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80%。

  (八)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xx支持下,县医院负责医共体内部行政办公、基本医疗(如HIS、LIS、PACS、EMR等)、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协作、资源共享。

  五、管理体制

  (一)实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

  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党建指导组指导医共体党的建设工作和实行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成员xx提名,报县卫健委备案,县医院任命。县医院设立医共体相关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医共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二)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监管制

  xx员会的管理。县医院整合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制定相关方案及配套制度,报县医管会审批。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调研起草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

  (二)实施阶段(20xx年7至11月)。筹建成立医共体,确定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自评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对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进行自评总结,对包干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算和绩效考核,总结工作进展,形成阶段性报告,推动工作落实。

  (四)完善阶段(20xx年3月至12月)。根据医共体工作阶段性报告,研究完善深化运行、长效运行体制机制,推进医共体向纵深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要让每位医务人员清楚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改革。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xx、县政府统一部署,紧扣时间节点,明确关键环节,全力推进任务落实。要坚守组织、人事、财经、廉洁及保密纪律。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和省、市、县决策相违背的言论。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主体责任,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做到守土有责,确保医共体建设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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