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时间:2024-04-09 23:21:11 林强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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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通用1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通用16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2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4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5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6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7

  一、 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 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在冷藏。

  四、 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 剩余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叠放。

  六、 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肉烧透后再供应。

  七、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 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涮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九、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购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机罩。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8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9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0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 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1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具管理,设置专用*具柜和*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规范,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市幼儿园食堂。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督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开办食堂。

  第六条学校食堂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从合法的渠道进货,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学校食堂库房设置应当满足食品储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条学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荤凉菜(大专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将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销售,禁止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烹饪加工应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各类工具用具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备餐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加强管理和自律,严格执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及制度,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3

  一、幼儿园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与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二、管理人员要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度。要把幼儿园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幼儿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四、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五、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和肉、食、水产品、调料等副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六、发现幼儿因食品卫生患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对患病幼儿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

  七、幼儿园每学期要对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在取得卫生健康许可证并经过食品卫生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八、要认真做好加工及存放食品的检查。蔬菜要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干净;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用具、容器及其他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存放,保持清洁。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是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在低温、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存放,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再次食用。餐具必须按要求洗净、浸泡、消毒后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幼儿食堂不准制作和出售凉菜。

  九、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煤气灶、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加工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要加强对幼儿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纯净水要定期按时将水样送有关部门检查,确保饮水安全和卫生,要对饮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消毒。

  十一、加强对幼儿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配餐,使幼儿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十二、幼儿园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对疏于管理,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4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四、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七、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八、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九、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十、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十二、食堂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十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5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保护幼儿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xx集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责任,是指公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第四条 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五条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恰当地追究责任。

  (二)从严治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各班级和各办公室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甚至失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第八条 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四)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极其重大已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九条 对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下同)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二)较大事故是指食物中毒患者超过30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地区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条 任何个人均有权据实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当地有关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查处,或对不履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6

  一、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做账、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台账。严禁验收、使用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食堂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食堂工作人员每周对食堂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使用原则予以使用。

  5、储物间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随时对储物间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储物间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储物间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贮藏无关的活动。

  8、验收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并认真填写原材料台账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同,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冷藏,冷冻贮藏的食品,新鲜食品区域推荐的温度是2.7—4.4℃,冷冻室的温度是—15℃。

  12、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3、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4、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每周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每周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食堂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和各电器的断电情况,及煤气灶情况并做好记录,锁好食堂各区域门窗。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每周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消毒柜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凡不能用消毒柜消毒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操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安全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停岗,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行政主管须每周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药品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 、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卫生检查及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行政主管每周不定时的对食堂餐厅及储物间和操作区的用具、设施设备等卫生、安全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 、食堂卫生状况每月经3次提醒建议、仍未落实和完善的,记入当月绩效考核,食品安全每月连续两次或5人以上投诉的给予调岗处理,每年累计超过10人投诉的给予辞退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4、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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