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30 09:09:49 制度 我要投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通用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通用8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设立独立的防疫物资储备室。以“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

  防疫物资储备室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项防疫物资的使用标准及范围。负责出库入库、领取登记、盘点采购等相关工作,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登记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疫情防疫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补给用品等用于疫情防控所需物品。普通防疫物资(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仪、及消杀物品等);专业性防控物资(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等)由物资管理员根据疫情需要实施采购和储备。

  物资储备室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有害物资、防污染等措施;充分了解防疫物资的特性,做好安全有效分类管理。

  每日上下班前,物资储备室管理人员要对门窗、电源进行检查,对所有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检查。

  储备物资入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入库记录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储备物资出库时管理员必须了解使用途径,确认无误后经领用人及管理员双方签字方可出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一)口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1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概念

  应急防控物资是指学校管理的用于防控疫情的卫生防护、空气净化、药品等防疫物资,不含物业公司购置的防疫物资。

  二、应急防疫物资接收和管理

  ㈠应急防控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防控物资由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根据防控需要负责市场采购。采购完成后,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由医务所统一入库保管。所购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㈡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的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㈢加强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㈠发放使用原则

  ⑴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⑵确保一线防疫需求。根据“统一调度,满足一线,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重点保障学校防疫一线工作人员防疫需求。

  ⑶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㈡领取审批程序

  ⑴拟定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包括需求数量、品种和使用时间。

  ⑵计划上报。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

  ⑶统筹调配。学校防控办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单位、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㈢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凭《防疫物资领取单》领取、发放防疫物资。

  2.发放标准和范围

  ⑴一次性口罩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每人每天限一个,由防控办制表,卫生所发放,由各部门统一领取。

  ⑵机关处室每个部门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二级教学单位每10名教师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实验实训室按照每个专业配备1个喷壶和2包84消毒片(100片),由各单位领取后负责所属办公室及实训室日常消杀工作。

  ⑶水银温度计按照每个学生宿舍1个进行配备。

  3.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2月17日至3月22日)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5

  为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精神,现对加强企业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应急采购范围

  本通知所述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事项,是指区管企业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采购的疫情防控物资,分为医用防疫物资和民用防疫物资两类,具体目录以区卫健委、区商务委要求为准。

  二、应急采购依据

  根据《招投标法》第66条、《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25条等的规定,区属企业疫情防控物资应急采购事项,可不适用于《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

  三、总体要求

  1、各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应急采购的内控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指示,切实做到快速响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档案的专人专项管理制度;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严把产品入库质量;在严格执行各项廉洁风险防控制度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各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中,必须做到“四个监督”:

  一是事前监督。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类防护用品、防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器具等物资的采购,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采购前询价,如电话询价、现场询价等;组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群,做到信息互通、公开透明。

  二是事中监督。在到物资采购现场后,应严格查看供应商资质、物品名称等信息并索要采购清单、发票等信息,采购基本程序应符合相关企业的采购管理流程。

  三是事后监督。采购结束物资送达后,应认真做好监督核对物品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

  四是防护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采购工作小组要切实提高防护意识,务必做好自我防护。

  四、强化企业内控管理要求

  1、明确应急采购物品目录。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区卫健委、区商务委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医用防疫物资和民用防疫物资的目录,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调整。

  2、完善应急采购管理制度。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点在采购决策、采购流程、采购实施、合同管理、质量把控、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符合应急采购事项、与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政府保障管理办法相适应的专项内控制度。

  五、优化采购审批与信息发布

  1、各相关企业应急采购的具体实施,可参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的规定执行。

  2、各相关企业应按照《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要素,对相关应急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档案管理。

  3、各相关企业应急采购活动,均可按照区卫健委、区商务委的要求,按照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应急采购内控制度执行。

  4、各企业相关应急采购情况,均可在采购实施后,期后报备区国资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6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xx〕1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xx〕1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xx〕12号),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xx〕21号)有关要求,参照《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相关原则条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企业自愿申报、专项审计、社会公示、集体决策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申报单位分别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编制、发布申报通知,组织项目受理审核、专项审计、资金信息公开及异议处理,编制和下达资金计划;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清算与回收;开展监督检查、评价等职能范围内的全流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第三方专业机构主要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相关投资进行专项审计,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开展项目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申报单位主要负责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完成项目建设;配合完成项目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评价、调研统计等工作,承担专项资金使用责任。

  第三章支持领域、方式和标准

  第四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xx〕21号)要求,确定支持领域为: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医用隔离面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

  (二)生产上述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具体产品类别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xx年2月14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及其后续视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情况确定。

  第五条事后资助。对物资生产企业在20xx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购买的、用于生产防疫重点物资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实际投资的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所获各级政府资助不超过设备的实际投资。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省、市、区政府物资调拨的`物资生产企业。

  第六条设备投资额为扣除可抵扣税款的实际投入金额,根据设备购置发票及付款情况核定,发票日期原则上须在支持期内。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有效时间内取得发票的,可提供期内有效付款凭证、设备采购合同、产品参与调拨或销售合同等佐证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视实际情况予以采纳。进口设备以海关进口报关单为准。

  第四章申报基本要求

  第七条申报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深圳市;

  (三)申报单位需符合支持领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工信部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清单中列明的终端产品或直接提供给重点防疫物资配套的原辅料或关键元器件,并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

  (四)申报单位已取得相关生产资质,具有与所生产物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等主要条件,且生产的产品属合格产品;

  (五)申报单位在截至申报时的疫情防控期间已形成有效产能。

  第五章申请和资助程序

  第八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网站发布申报通知和申请指南,明确支持领域、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事项。

  第九条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在专项资金系统在线申报,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预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

  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初审工作,重点审核申报单位资质、材料齐备性、内容合规性等情况。

  第十一条通过合规性初审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一步组织项目审核,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核查申报单位是否属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对象、是否存在项目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有无重复申报等情况。

  第十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金预算安排,结合专项审计结果、各单位反馈意见等项目综合审核情况,根据资助标准编制资金计划,确定拟资助名单和金额。资助金额向下取整到万位,资助金额小于1万元的项目不予资助。

  第十四条拟资助项目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体决策无异议的,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及拟资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对不予资助的向其单位反馈理由。

  第十五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单位按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安排资金拨付。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已获资助项目和资金使用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应严格遵守项目受理、审核、跟踪检查、绩效评价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

  第十八条第三方机构应坚持第三方的立场和行为规范,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过程的独立、客观、公正。对在项目评审、评估、审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与申报单位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其对项目评审、评估、审计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资格,列入不诚信服务机构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参与评审的专家利用评审机会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专家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和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税务、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税收和账务处理,并自觉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报送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第二十一条在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审核、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等过程中,任何机构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非法骗取、恶意串通、提成牟利、侵占专项资金、恶意重复申报、阻挠或故意规避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已取得资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项目单位退回全部财政资金。

  (一)按照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申报单位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申报项目的同一投入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属于政府投资的(政策允许的除外);

  (三)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四)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承诺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7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xx年xxx市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寝室配置的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生或其他寝室同学进寝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禁止将盒饭、小吃带入寝室。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二、宿舍门卫、生活老师管理

  1.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3.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4.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值班校医。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6.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7.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8.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9.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三、公寓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学生自备纸巾。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小寝室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寝室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3.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4.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5.垃圾及时清理下楼。生活垃圾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垃圾站必须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

  6.在学生公寓楼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两次。建立完整的废弃口罩清运、消毒台账备查。

  ⑵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医务室处置间,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7.学生公寓室内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8.消毒注意事项:

  ⑴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为1:100稀释。

  ⑵每天进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寝室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对本寝室及所负责的公共区进行消毒,生活老师巡视并指导。

  ⑶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9.每栋公寓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机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门窗关闭,张挂明显标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篇8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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