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4 10:20:14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2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向学校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宿舍长进行过失处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早锻炼、晚自习不得迟到、缺习,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准回宿舍;平时不准擅自回家,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2、保持宿舍卫生,值日生必须认真负责,对舍长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完成,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讲究个人卫生。

  3、晚上9点灭灯关门,严禁在校舍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不谈笑、不点蜡烛、不进行体育和其它娱乐活动。

  4、宿舍钥匙每人一把,总务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设备。

  6、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宿舍人员均摊。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8、平时不准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同时严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没人时要锁好门。

  10、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不准随地吐痰、倒垃圾、赃物,不准在宿舍内寄放自行车、杂物等。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3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4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一、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二、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四、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无班主任签字不得将物件拿出宿舍。

  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间不准本人和外来人员留宿,确有需要必须在宿管员处作好登记。

  七、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5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6

  作为大学生,学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合,它是我们在大学时代温暖的家,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班级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1、宿舍内东西摆放整齐,不允许有杂乱东西摆放在外面,每天离开宿舍的时候整理好宿舍内务在离开。

  2、执行宿舍人员按床号轮流打扫卫生制度,保证宿舍的卫生状况,大家之间彼此提醒监督,保证宿舍的整齐洁净。

  3、被子一律超窗户的方向摆放,保证大家的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一致,不允许将衣物等杂乱物摆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摆放在坐姿底下,且摆放整齐,不允许在别的地方随便摆放。

  5、脸盆等必须放在门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许随便摆放,毛巾叠好整齐的放在脸盆边上。

  6、开水瓶放在柜子边的架子下,不允许随便摆放,不能让宿舍有水渍。

  7、宿舍内的网线有序的`贴在墙上,以防蜘蛛网式的网线出现。

  8、各宿舍卫生必须在八点之前打扫完毕,以方便阿姨检查卫生。

  9、宿舍人员必须在八点之前起床,不允许在上课时间睡觉。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破坏。

  2、宿舍内不准私自拉线,不准私自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3、禁止将他人留宿,将非本校人员带进宿舍,亲友来访必须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4、如在宿舍之内发现推销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平时不再宿舍应锁好门,长时间不在宿舍应锁好门窗。

  6、勿将大额现金放在宿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

  三、学生宿舍学习方面管理

  1、各个宿舍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风气,平时互相督促学习。

  2、学习好的同学应积极帮助学习差的同学。

  3、各个宿舍争取使整个宿舍整体拿上奖学金,大家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7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8

  (一)公寓公共场所卫生由学生公寓保洁员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共同负责。

  (二)住宿学生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2、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3、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地面、桌面整洁;

  4、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不向室外泼水、不在室内烧纸;

  6、不随地吐痰;

  7、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四)检查制度

  1、学生公寓楼长、公寓检查人员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2、院、系(部)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3、学生处组织专人每月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每周三次检查结果交公寓办公室输入学生宿舍管理系统汇总后存档,结果作为学生年终综合测评依据。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9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学生生活需要,给学生创造舒适、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家具由学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

  2、学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员编号、登记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配,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舍长负责家具完整,楼长负责检查监督。

  3、家具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学管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拆卸,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自觉维护校产家具的完整。严禁涂写、刻画、损坏家具校产的不良行为,如有损坏和丢失,将按照家具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者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舍学生集体赔偿。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检查所在宿舍家具校产和设施的完整情况,并在校产家具用品登记本上签字。离校由楼长和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学校离校手续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6、学生宿舍家具配备标准(每舍):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0

  为了保障学校的用电安全,确保全体住宿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在学生宿舍开展违章电器的收缴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缴对象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拥有违章电器的学生。

  二、违章电器的范围包括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梳子、电熨斗、热得快、电茶壶、电磁锅、取暖器、应急灯、电饭锅等电器,以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

  三、收缴的违章电器中“热得快”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与保卫处消防科集中销毁,其余违章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开列单据学生放假时可凭有效单据领回本人物品带回家保管。

  四、根据《z大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拥有电热器具或其他违章电器”。已经拥有者,必须立即放至校外或交给学校保管,否则,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被发现拥有违章电器并不服从管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1

  为规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收费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项目

  学院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培训收费四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三类。

  代收费:是指学院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院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培训收费:是指以学院或系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或校外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培训费具体标准由学院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

  三、收费管理原则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学院名义收取的培训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学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统筹用于学院办学支出;住宿费用于学生宿舍管理、维修和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等。代收费用于学生代办项目的'支出。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院收费收入。

  服务性收费和培训费委托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也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由财务处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帐户进行管理核算。

  四、实施办法

  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由财务处在指定的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公示收费。

  以学院或系名义收取的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财务处初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在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不同收费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后执行。

  财务处定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五、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2

  一、宿检小组成员在进行宿舍检查时须自带黑色或蓝色笔以及佩戴工作证,工作证由各系自带,若无工作证,可于院宿管部工作人员处登记、借用临时工作证;

  二、应注意礼貌问题,宿检小组成员在进入宿舍检查之前须先敲门,表明身份与来意,并询问是否需要脱鞋,方可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宿检小组成员应尽量穿拖鞋,以方便工作;

  三、宿检小组成员在进行宿舍检查时,态度必须认真,不可马虎应付,不可在门口张望,派代表检查。检查完后,在宿检时间未结束的情况下,应迂回检查,绕回之前检查时无人在的宿舍,若该宿舍成员已回来,则可进行检查。如果在宿舍检查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宿检小组成员所在系负责人或院宿检负责人联系;

  四、宿检评分表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在表格的上方填写好该次宿舍检查的日期、所在宿舍的宿舍区、楼座、楼层,并签上检查人的姓名;被检查宿舍的项目应每一项都必须填写,不能只填总分;若出现宿舍内无人在,则应该在备注处填上“无人”或“拒检”,待宿舍检查结束后由院宿管部进行核实,若这些宿舍无申请延检宿舍,则列为“拒检宿舍”;

  五、检查小组每组至少由两人组成,检查人员应以院宿检的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检查后由小组成员协商后以10%的优胜率评选出“优胜宿舍”,并于宿检评分表左下方填写优胜宿舍的宿舍号、总分以及依据,评比结束后在评分表的右下方填写协商出“优胜宿舍”的宿检小组成员的姓名;若检查中,有宿舍得分低于60分,则评为“警告宿舍”;

  六、突击检查没有“拒检宿舍”;

  七、宿舍检查时间为4:30—6:00,如果宿舍成员对检查有疑问或意见,可在6:00~6:15打电话反映情况。

  八、若宿舍要申请延检,则需打印、填写“学生宿舍延检申请表”,申请表需填写清楚宿舍号、系别、班级等相关信息以及所在系辅导员签名、盖章才有效。申请表应在宿舍检查当周的'周五晚9:30点之前交到院学生会办公室的宿管部,申请延检的宿舍在该次宿舍检查不能评为优胜宿舍。各系应将延检反馈表于宿舍检查后第二周周一晚上9:30之前交到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宿管部。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二)学生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出入楼使用;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禁止在宿舍门、家具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

  (十一)校园主题教育、工作通知以及学生活动宣传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流程申请审批,并按指定规格和地点张贴;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饮水机以及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4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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