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7 11:15:26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会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会计的管理制度 1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以及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了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6)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2)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统计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会计的管理制度 2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会计的管理制度 3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会计的管理制度 4

  1、会计证的颁发对象。

  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专职或主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取得会计证的程序。

  对已评定会计员及会计员以上的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会计人员,经其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发证机关批准符合取得会计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发给会计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即使从事会计工作多年仍需先经过财务会计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专业财务会计、计算技术等四门课程的`考试、然后经过考核,均合格后才可发证。

  3、会计证颁发和管理机关。

  颁发会计证及考核工作主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颁发和管理机关按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及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或者省(包括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负。

  4、会计证的管理。

  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可以参加会计专业职务的评定、聘任和出色会计人员评选。可以按规定申请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任用其独立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对任用无会计证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贵人、会计主管人、出纳人员的单位,有关开户银行不予办理留存印签手续。会计证应记载会计人员的奖励、处分、专业联务、行政职务、论著、工作业绩、培训等情况,作为评审、聘任(任命)会计专业职务的依据。

  会计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的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按月划分会计期间,逐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九条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经理室及相关部门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己实现的收入和己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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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学校会计室档案业务水平,力求把会计档案工作做细做好。

  (二)、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计财科会计每年初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上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上年度的会计档案,由财务室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室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时,至少应有一名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场,查阅人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计财科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机构和计财科共同派员监销。

  (八)、单位撤销时,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交接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的管理制度 8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财产清查的范围

  本单位所有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查盘点。具体包括如下:

  l、固定资产。含生产用、非生产用、封存、出租、租入等;

  2、材料、燃料。含仓库保管料、班组料、在途料、帐外料、废旧料、工程余料、施工场地备用料等;

  3、低值易耗晶。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

  4、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

  5、应收、应付款项。含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及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等。

  二、财产清查期限

  l、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工作。

  2、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

  3、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

  4、部门(班组)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班组)保管的`公用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三、财产清查的组织

  1、成立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材料物资、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2、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

  四、清查办法和程序

  (—)、实物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具体方法、程序如下:

  1、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配合进行。

  (1)、由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分类帐一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2)、由财务部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3)、由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以卡对物,以物对卡,保证相互一致。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用状态进行核实。对闲置、封存、使用率不高等分别注明、进行登记、统计。

  对移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经常做到轮流盘点,重点抽查,确保卡物相符。

  2、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清查由材料物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车间、班组共同进行。

  (1)、清查要求达到“三清”。

  数量清即帐卡物相符。

  质量清即查清成新率、变质、损坏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

  入库日期清即查明超保管期限及积压呆滞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并提出处理意见。

  (2)、车间、班组应将帐内、帐外、工程余料等所有材料用盘点单进行登记(一式三份)报材料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并分别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材料物资部门对多余、积压物资进行调剂或及时回收。

  (3)、材料物资部门对由仓库保管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用盘点单进行全面盘点登记,并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

  (4)、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分班组(部门)建立备品手册管理。备品手册一式两本,一本存材料物资管理部门,一本由使用部门(班组)保管。使用部门(班组)定期与材料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材料物资部门每年对在用低值易耗晶进行清查,并进行标记。

  (二)、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清查。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和与开户银行对帐。具体方法程序如下:

  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查

  (1)、一般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帐、有关会计帐簿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

  (2)、库存现金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不得允许以借条、收据等白条抵库。

  (3)、财务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有价证券清查结果报告表,并在现金日记帐余额栏外盖章。

  2、银行存款清查

  (1)、一般采用与开户银行对帐方法,将企业记帐的银行结算单据逐笔与开户银行对帐单核对,以查明是否相符。

  (2)、对双方记帐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末达帐项”,造成双方余额有差异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财务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栏外盖章。

  (三)、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清查。包括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清查方法采用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对帐的方法,并要求双方进行书面签认。除了做到帐帐相符以外,还应查明双方有无发生争议的款项,以及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坏帐损失。特别对经办人员调离时,应及时清理。

  五、清查结果的处理与考核

  对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和考核:

  1、由财产物资报废鉴定小组核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结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理由书”、“固定资产报废拆除申请单”、“材质鉴定书”等,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列销。

  2、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根据事故责任损失承担单位,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给予补偿。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或追究个人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

  (1)、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丢失,要先赔偿,后补发。已到使用年限,经鉴定小组认可,同意报废更新的,必须以旧换新。

  (2)、因不负责造成财产物资损坏、变质、丢失的,除按损失费用的5%一50%赔偿外,还应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将公家财产物资送人或占为己有的,除按价值全部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对工程余料、废旧料、帐外料管理不善,造成流失、被盗的,按损失金额,由责任单位及个人全额赔偿,并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3)、对各部门(班组)公用的工具、备品(含公私两用的财产物资),必须要有数量借用台帐。部门(班组)内人员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如交接不清,由部门(班组)负责人负责赔偿。

  4、对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对欠款单位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并对经办人采取经济连带赔偿制度。

  5、对积压物资、呆滞物资、多余物资及时回收、调剂、变卖。同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对经办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会计的管理制度 9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会计的管理制度 10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会计资料进行再次审核、防止和减少会计工作差错的出现,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制订内部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

  1、在会计机构内部,必须指定一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各种法规、素质具备的人担当稽核工作,对已经审核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防止会计差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内容完整。

  2、稽核人员不得由出纳兼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差错,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并反馈给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处理整改。稽核人员对经稽核的会计资料负责。

  3、中心的稽核人员由财务主任兼任。

  二、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以及价格是否存在异常等现象。

  2、审查结算纪律是否存在超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规定的金融机构管理等。

  3、审查物资的核算与管理。是否执行总公司归口供应、统一采购和“零储备”政策;是执行先用货、后付款制度;是否执行有权领料人制度;是否存在一次性出帐,形成帐外料等现象。

  4、审查会计科目运用的准确性。是否区分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在建工程的限定范围;是否有误列、挤列成本现象。

  5、审查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按季进行确认和相互签认,有无呆帐的存在。

  6、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经办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正确使用权限。

  7、审核财务收支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各项指标是否衔接等。

  8、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有无呆滞现象。

  10、审核工程结算与预算的差异,确定工程结算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内容。

  11、审查单位的有价证券、票据,是否建立台帐,收发存是否全部记录在案、准确。

  12、审核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时,应暂停付款,及时查明原因。

  三、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

  (一)职责

  1、确保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

  2、确保上级和本单位有关经营文件及内控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落实和执行。

  3、尽量减少日常会计工作差错,提高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4、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提高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5、完善内控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资产、实物的完全。

  (二)权限

  1、对发现的会计核算问题,要求会计人员改正,并向会计主管报告。

  2、对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要求处理。

  3、对发现的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要求退回经办人,促其提供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

  4、参与单位内部财产清查、材料盘存、有价证券清理等专项工作,有权调查经济业务的相关事项。

  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

  1、一般性复核,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数字计算的准确以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会计科目运用进行复查。

  2、实质性复核,通过对经济业务表面现象进行相关调查和技术处理,分析其实质,恢复其本来、真正的面貌。

  3、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得其基本数据以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询问相关人员,对经济业务不明白、不清楚、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以分辨真伪。

  5、查询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逻辑关系,复核有关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稽核工作的处理方式

  1、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保守秘密,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后,按逐级负责制原则向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2、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3、建立稽核工作台帐,对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记录,并追踪落实,纳入考核。

  会计的管理制度 11

  一、会计稽核制度

  (一)会计稽核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是酒店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酒店会计稽核工作主要由会计主任负责,并按稽查内容与项目分工落实有关人员开展工作。各稽核人员对审核签署的凭证、帐薄、报表负责。

  (三)酒店稽核工作包括对营业收入的帐单凭据、原始凭据、记帐凭证、会计帐薄、会计帐薄的稽查及财务成本计划的稽核。

  (四)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营业收入有关单据的稽核。主要由收入主管审核酒店每日营业收入的有关帐单、凭据及报表。

  2、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审核:

  (1)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日期及填制人员的签章,其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须盖有单位的公章。

  (2)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

  (3)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

  (4)数量、单价和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5)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6)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人公章。

  3、记帐凭证的审核:

  (1)经济业务的摘要是否简明扼要。

  (2)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

  (3)填列的金额是否准确,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4)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未附原始凭证的除按规定可无原始凭证的外,是否注明原始凭证的存放处。

  (5)制证日期是否填制,制证人员(现金、银行转帐)是否盖章或签字。

  4、会计帐薄的稽核:

  (1)检查会计帐簿是否及时记帐,是否符合规定。

  (2)帐帐(总帐与明细帐)、帐表(明细帐与有关报表)的.金额是否相符。

  5、会计报表的稽核:

  (1)会计报表的种类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齐全。

  (2)会计报表是否平?,帐表金额是否相符。

  (3)会计报表各表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否正确。

  6、财务成本计划的稽核:

  (1)财务成本计划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

  (2)财务成本计划与其他专业计划是否平衡。

  (3)计划指标是否符合上级要求,是否切实可行。

  (五)会计稽核人员要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营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六)财务部经理及财务会计人员应遵守执行有关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收支业务应予抵制,并做好说明教育工作。

  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酒店各项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财务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为: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会计帐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

  3、会计报表: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4、电脑磁盘:储存会计核算资料、电脑核算程序。

  5、其他会计资料:帐单、发票、收据存根、计划统计报表、经济合同、会计移交清册等等。

  (三)酒店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财务部编造清册归档入库。

  (四)已入库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拆封整理的,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处理。会计档案的保管,必须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酒店保存的会计档案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积极给予利用。酒店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说明查阅范围,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查阅后及时归档。

  (七)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范围,查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登记查阅手续。

  (八)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查阅时会计档案需保持原样,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复印的,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

  (九)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指定专人鉴定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酒店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三、票证管理制度

  (一)票证是酒店为开展经营业务、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的有价证券。票证既是企业向客户核收各种款项的依据,也是客户据以报销费用或支付款项的凭证。

  (二)酒店根据业务需要和管理制度,由财务部设兼职管理员,负责全店的票证管理工作。

  (三)票证的种类及用途

  1、房金帐单(发票)。它是总服务台开具据以向住店客户收取房费、餐费、电讯费、洗衣费、车费等费用的票证。

  2、餐厅帐单(发票)。它是餐厅开具向顾客收款的凭证。

  3、收据是用于非营业性款项往来结算的凭证。

  4、有价证券及其他票据。如餐券、舞票等收款凭证。

  (四)票证由财务部票证管理员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负责印刷或购买,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印刷或外购。

  (五)票证印刷或购入后,由票证管理员按种类编号进行登记,妥善加以保管。领用时按顺序发好,并做好领用登记销号手续。应定期对库存票证进行盘点。严格保管好票证。

  (六)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领用有关票证,应指定专人前去办理。领用时要认真清点领用的票证是否连号,发现漏号要及时调换。

  (七)各部门票证的人员要妥善保管各自使用的票证,要按票证使用规定办,一个人同时只能使用一本票证,发生作废票证时,不能撕毁或丢弃,必须完整上交财务部。

  (八)财务部票证管理人员要经常核查所经管的各项票证,了解掌握各部门使用票证的情况,督促各部门将用完的票证存根及时前来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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