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07 09:33:1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 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条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开保管。印章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条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27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如下。

  1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使用部门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28条未经领导批准,公司人员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

  第29条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事项,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第30条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六章 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管理

  第31条为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条为节约纸张和能源,公司严格控制复印和传真数量,非必要不予复印和传真。

  第33条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单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复印、传真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第34条计算机内存资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机要文件资料须加密码保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阅)电脑内存信息、数据资料。

  第35条凡内部常用业务资料、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处理,以免丢失。

  第36条严格控制计算机外部软件流入管理,严禁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盘),以防电脑感染病毒。

  第37条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及时处理废弃稿件,切断电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38条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公司机要文件,不得泄露。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第39条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第40条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41条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第42条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第43条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第44条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第45条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第46条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47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由公司、部门管理或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48条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将用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49条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相关人员须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

  第50条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第51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对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立卷及归档。

  第52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53条档案管理人员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措施。

  第54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55条公司严格履行档案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56条借阅人员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第57条对于归还的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九章 附则

  第58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六)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七)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4

  目前公司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各部门的机器也已到位。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加强管理的要求,现将公司局域网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一、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二、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部门负责人一份书面密码说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以前使用调制解调器的员工将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

  四、员工上班时间上网,请浏览与工作有关的内容,避免因上网影响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和交友活动。

  五、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六、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规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须把最新的资料备份好,系统管理员会为每人设置好密码,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七、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八、在自己机器上设置好网络打印机,以后打印资料请使用网络打印。

  九、公司已经为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关系部及公司员工设置了公司的集团电子邮件信箱,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的电子邮件信箱。

  十、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十一、公司的宣传资料、员工的名片上统一印制公司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十二、如果电子邮件信箱出现问题,请找互联网研究所王路瑶协助解决。

  十三、中午休息时间和下班后请关机,并关闭电源。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由集团副总领导,行政办公室执行管理(下文称总办),各企业司设分管职能人员。

  第二章关于文件收发管理

  第三条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所有报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须通过总办登记办理、呈报,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公司的文件由总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集团各部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部门总监签发。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送总办秘书处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六条文件的原稿应送总办保存备查。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统一由总办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机密文什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三章关于印章管理

  第九条集团和所属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必须按规范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十条印章实施使用前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领导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总办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专人保管。所属各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凡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不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或下属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凭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见《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经理以上的领导批准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均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八条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员工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十九条对外地销售中心或长期派驻外地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按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公司规定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主办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所谓重大事项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资产;

  2.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

  3.涉及大额(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对外礼仪行为;

  4.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地出差达两天(含)以上或请假两天(含)以上;

  5.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诉讼、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等;

  6.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对内新产品开发和较大新工艺设计改革事项;

  7.与合作方或合资方有意见矛盾;

  8.其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事项。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口头汇报,事后将详细处理情况用文字报告形式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或请假应填写《员工因公出差(郊县、外省市)审核表》(见本《须知》P144表二),并于前两天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五章关于办公用品.低耗品领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品开支原则按集团《关于费用开支的规定》第三章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职工进出公司涉及领或交还办公用品的,需凭人才资源部调令到总务处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六章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辆是为服务客户、公司领导和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务车辆的管理甚为重要。使用公务车辆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严禁公车私用及无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条有关公务车辆申请使用规定如下:

  1.除交通车早晚各开一班外,其余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均需填(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经总办秘书处排定后才能用车。

  2.(车辆使用申请表》应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时以前送达总办秘书处,以利安排及协调公务车辆。

  3.有关安排的顺序以客户使用为先、总公司领导其次、其他子公司领导再其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协调处理。一般管理人员,在无特急事宜的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在本市区内的,不派专车。

  第二十九条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记录规定如下:

  1.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需填写(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二)。

  2.《行车记录表》由司机填写,使用者签认,每月汇总呈送总办,以利统计分析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向各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3.集团内实行有价有偿使用车辆结算制。有关收费标准请参照《公务车辆使用收费标准表》(见附件三)。

  第三十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与违章事项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使用者负有监督的责任,严禁为赶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

  2.遇有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回报总办,并依照法规处理,切勿私下解决。

  3.因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而造成的金钱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此而使公务车辆安排产生困扰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罚。

  4.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驾驶员经裁定无违章行为,其任何损失均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如下:

  1.保养均需在一定里程数内进行,严禁超过规定里程数而未做保养工作。

  2.驾驶员每日早晨发车前应检查车况,并随时保持车内与车身的清洁、光亮,如发现车况有问题应及时回报总办并速修复。若强行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保养及自然磨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发生事故或碰撞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4.每辆公务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均需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如附件四),每月汇总送总办,由主管行政副总审批。

  5.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若因时间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有关公务车辆的停放与驾驶员休息的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下客(货)完成时,应立即停放在专属车位上,严禁任意停放。

  2.驾驶员没有派车任务时,应及时保养或清洁车辆或在驾驶员休息室休息,严禁串岗或外出。

  3.驾驶员是以服务客户与公司领导为原则,因此其上下班时间应以任务完成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有关公务车辆交接的规定如下:

  1.驾驶员平时应保管好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年检证、车辆维修手册等证件。

  2.驾驶员因故离职或调换行驶车辆,应将所有的证件如数清点无误移交给新的驾驶员,若有遗失或破损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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