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17 15:32:1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寓楼的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学校每学期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经常对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交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四、学校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巡查,纠正违章用火、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

  五、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学校每年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予以处罚和追究。

  七、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吸烟;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汽油、煤气瓶、煤油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2

  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杜绝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育 大局的稳定,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1.教师应该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班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班级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需要时刻注意安全。要经常对教室里的学生的凳子及其它教学用具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教室门窗,在放学和节假日,要及时关好。时刻注意教室电源,发现损坏的插座、开头、灯头,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修缮。

  3.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怎样预防近视和感冒,防止传染病和其它恶痴在校园中发生,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无合格证的文具和有危险的玩具。

  4.教师要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不要与不认识的人交往或跟随参与活动以被坏人拐骗。

  5.加强值班,自觉履行值班职责。教师值班时要早30分钟到学校并在校内外巡视,当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学生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6.教师在课堂或课后不得对学生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制度。班级大型活动,必须报告学校审批,外出活动报告学校审批,禁止各班参加校外各种不安全的活动。

  8.加大安全、卫生惩处力度,凡在学校发生安全卫生事故的班级,班级评先进一票否决,该任课要,班主任不得先。安全卫生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并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安全责任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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