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时间:2023-12-14 11:31:2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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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用3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用31篇)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1目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明确班组长、安全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班组及从业人员。

  3基层人员的安全职责

  3.1班组长

  3.1.1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企业、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②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③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3.1.2安全管理工作

  ①负责组织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对新进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中的安全。

  ②负责编制适合岗位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坚持一班“三查”制度(班前、班中、班后),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处理,做好记录,督促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④发生伤亡事故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协助上级建立健全或落实车间(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⑤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安全文化活动,认真开展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技术竞赛活动。

  ⑥对较大危险因素开展辨识管控,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有序。

  ⑦督促车间(班组)成员做好所属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3.2班组安全员

  3.2.1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②在安全生产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③要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班组长。

  ④负责遵照执行安全生产日查和周查规定,协助车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

  ⑤负责组织班组危险源辨识,消除安全隐患,事故的统计及发布。

  3.2.2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①抓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工作,经常检查和维护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生产场所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②检查落实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检查并记录工作区域内与安全有关的日常整理情况,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并确保看板安全资料处于最新状态。

  ③协助车间主体(班组长)对“未遂事故”和不安全行为,坚持“三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④讲解各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告诉新员工发生事故时的注意要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⑤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⑥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3.3职工

  3.3.1职工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若他人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时,应立即劝阻纠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②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各类材料,器具要堆放整齐,工作场地要整洁。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③发生伤亡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汇报情况。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⑥精心操作,并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3.2职工的安全管理

  ①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器设备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正确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生产。若发现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②遇有违章指挥或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时,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领导。

  ③认真做到“五懂五不干”(五懂:懂安全技术知识,懂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懂安全岗位责任制,懂具体安全措施,懂工伤事故急救措施和方法;五不干: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干,无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不干,无具体安全责任制不干,设备带病不干,设备没有验收不干)。

  ④正确分析、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和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迅速抢救伤员,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现场并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

  4责任制的落实

  ①公司与班组长与员工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

  ②《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时间在年初安全生产经营大纲出台后。

  ③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须报至安监部备案。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三、职责

  (一)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四、管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1、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2、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3、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5、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3、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4、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三)人员的'任命

  1、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相关文件

  (一)关于成立(调整)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第一条、为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了解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各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会议的作用

  安全生产会议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能及时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了解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可以及时将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传达到各二级单位、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

  1、安全生产会议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持召开。主持会议的人员应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会上提出的问题。

  2、安全生产会议应每月召开至少一次,每次应有前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利用安全生产会议交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

  3、安全生产会议由各部门的.责任人、班组长及安全员参加,不能到会的,要安排他人参加。主持部门要认真考勤,对无故缺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反映到会上。

  5、安全管理人员在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本部门传达,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6、安全例会要保留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会议的内容及决策。

  第六条、会议的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个人或部门的表彰,以及对有责任事故的个人或部门的处理意见。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各级工作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明确规定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中的.“五同时”,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上级的领导下参与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3、负责本车间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特别加强对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等的检查,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部门经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工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6、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处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8、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9、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抓好落实;

  3、支持本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人员)的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4、严格遵守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方面的各项管理规定,督促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资质把关和安全管理;

  5、主动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本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

  6、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同时,积极参与和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有关的事故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三条、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3、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严格审查其中的安全管理等措施是否具备、可行;

  4、进行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及时督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部门(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或签发本单位有关文件、奖惩决定等;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并从管理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的具体意见。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并对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

  3、主持本单位组织的对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验收;

  4、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意见。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项目材料部的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设备、材料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材料物件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对交通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编制和审批项目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尘:防毒、防污染工作,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4、负责材料在采购、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及发、配电房、拌和站、锅炉房的防火防爆工作。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等;

  2、在本单位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

  4、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检单位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为确保安全生产,对有安全重大隐患的施工工序,安保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5、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上级单位部署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整改上级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7、对职工入场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并参与审核分包单位和外包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资质,并行使一票否决权;

  8、及时对劳务队伍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及时与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9、监督检查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管理;

  10、完善责任业务范围的'内业资料,加强对内业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存;

  11、负责本单位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审批,并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1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第七条、项目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3、组织并落实对职工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考核和教育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项目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等工作,并管理相关的档案;

  5、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做好理赔等相应资料的归档;负责工伤认定后的伤残评定工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

  一、目的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事项,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外来访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安全生产事项。

  三、制定程序

  1.企业管理层确定制度编写的工作组;

  2.制定工作组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工作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梳理和筛选,提出初步草案;

  4.草案由企业管理层进行审阅、意见征求及修改,最终形成正式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制度发布后施行。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名称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度的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制度的内容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2)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从属关系,确定责任人、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调查和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和内部监管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安全情况。

  4.责任主体

  (1)企业内部所有员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生产部门;

  (4)职能部门;

  (5)环境保护部门。

  5.执行程序

  (1)每个员工均需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需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

  (4)生产部门需遵守安全生产程序流程和操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5)职能部门需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6)环境保护部门需监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污染排放。

  6.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制度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及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进行论证、建议;

  3.制定方案并讨论通过;

  4.公示并听取意见,对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5.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最终颁布和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劳动合同法》;

  4. 《劳动法》;

  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五、各项制度内容

  1.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方针制度

  目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方针和指导方向;

  内容:规定公司对安全项目实施最高控制的责任,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关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公司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对未被及时发现和整改的不安全隐患追责。

  (2)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

  内容: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动力。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对目标制度进行优化。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目的: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职责;

  内容:规定各职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专业、标准、化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职责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和人员培训,实现责任分工的有效协作,推动整个业务流程的集成化和标准化。

  2.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内容:明确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规范。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开展人机工程审核、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根据安全标准严格要求操作,并进行培训。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内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包括事故上报、调查、鉴定等流程。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抢救、救援体系,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救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鉴定。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整改;

  内容:规定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检查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清单,确保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

  3.安全文化建设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内容:包括新员工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的开展。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规定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2)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目的':培养公司员工安全文化意识和安全生活习惯;

  内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传和培育制度,对提高员工安全文化进行培训。

  责任主体:企业文化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根据行业要求,定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导工作,并加强员工之间的学习交流。

  六、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或行为不良的,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一、目的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制定程序

  1.确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会议审议并通过,报批公司领导正式印发执行。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命名: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目的: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

  1)公司领导必须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责任者,领导配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各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各自的职责。

  3)各员工应当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发现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层对于企业整体安全事项,负责领导和决策

  2)各部门的经理、主管负责本部门内的安全事务。

  3)员工各自负责本职工作安全事项。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程序:

  1)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投入足够资源,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部门分管领导为本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3)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发现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

  7.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1)对于未能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员工,将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2)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惩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范围和制定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营销、研发等所有岗位。

  3.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并由专人负责起草,经过内部审查、讨论、修改、批准、审批、公布等程序,最终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生效。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定

  6.公司内部劳动保障制度

  三、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范围: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目的: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内容: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完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强化检查和评估机制。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专业安全生产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等

  执行程序: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范围:所有生产人员

  目的: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强化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

  执行程序: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安全设施保障制度

  范围:所有岗位上的员工

  目的:保障员工的安全设施

  内容:建立健全安全设施保障机制,加强对设施维护和保养的监管

  责任主体: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施维护部门等

  执行程序:按照《安全设施保障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对于设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内容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2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此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以及派遣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审查草案:相关部门草拟草案,提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

  2.征求意见:征求全员意见,合并意见并重新制定。

  3.签字批准:经过修改完善后, 由企业管理者签字批准,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劳动和法律等相关规定。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

  (1)名称:安全生产责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安全。

  (4)内容:

  a.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c.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d.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e.建立安全检查机制。

  f.制定应急预案。

  g.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6)执行程序:

  a.企业管理层要加强对安全任务的理解,完善安全责任制。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d.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7)责任追究:

  a.公司全面制定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参与安全工作的相关员工应做好岗位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安全工作流程

  (1)名称:安全工作流程

  (2)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安全工作流程,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内容:

  a.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b.工艺改进:对重要生产流程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改进。

  c.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迅速得到响应。

  d.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依据安全生产任务制订安全工作计划。

  b.开展安全培训和意识宣传。

  c.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d.实行事故防范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处理隐患。

  (7)责任追究:

  a.员工未加强安全意识,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安全培训或停岗处罚。

  b.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3.安全生产检查

  (1)名称:安全生产检查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内容:

  a.全面查看各岗位的安全卫生环境。

  b.对机器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c.对涉及人员特别关注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d.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5)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按照定期安排,对全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b.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制订相关整改对策。

  c.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采取暂停生产、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未发现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4.故障维修与保养

  (1)名称:故障维修与保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保障各类设备、机器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因维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

  (4)内容:

  a.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b.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c.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责任主体:设备管理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b.发现设备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c.对未能及时维修问题设备,加强监管,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设备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进行,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六、总则

  本制度未涉及之处,参照公司其他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对本制度做好监督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公司领导组织正式印发后生效。本制度修改、补充或废止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提出,经企业管理层讨论通过后实施。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3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所有安全生产方面的事宜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考量

  公司管理人员在编写本制度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2. 起草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管理人员起草本制度,保证其中每一项制度的内容详细、准确、可操作性,对于复杂的制度应该注重图文并茂、可视化、用语严谨的原则,以便所有员工能够明确职责和义务。

  3. 征求意见

  起草完成后,应通过公司内部部门协同办公平台等沟通媒介公示制度内容,并在制度内明确收集员工的相关建议。通过充分征求各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增强可操作性。

  4. 审批

  制度的审批应十分重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才能生效。审批方应当认真审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进行逐一审批,保证每一项制度都符合公司要求、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5. 发布

  通过内部组织会议、内部通告、内部邮件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全员公示,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在首次接触该制度的时候就全部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员工对本制度的内容具体、知晓、落实。

  四、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

  1. 制度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

  3. 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确保企业每一项工作合法、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 制度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2)安全生产的分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制度;

  (4)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

  (5)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制度;

  (6)安全管理检查和评估制度。 5. 责任主体

  本制度中确定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员工、合作伙伴等在内的多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立了它们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相应地,为协同执行安全生产提供了机制。

  6. 执行程序

  本制度中每一项责任主体及其职责都有非常详细的执行程序,每一步程序都有关键点和风险掌控点,针对每一步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指导。

  7. 责任追究

  为了重视责任取证与责任追究,本制度中针对惩罚措施、宣传方式和流程完善等方面提出了落实自查、明确纪律和保障强制执行等多方面具体要求,以确保责任主体能够始终明确职责和义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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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我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顺利达标,达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工作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公司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生产厂长(部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二、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我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必须对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3、组织落实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制止并处注注理“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6、负责提出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7、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9、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注:“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倒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三、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其主要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5、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制定天然气等危险品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8、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0、制定厂区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1、协助机修主管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12、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机修主管安全责任制

  机修主管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矿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厂的机电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厂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尤其是窑炉供气系统为主要检查对象,对公司整个天然气供气系统和使用系统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组织本厂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管理。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厂长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五、车间主任安全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责任:

  1、对新进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测评合格方准上岗。

  2、认真贯彻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上级领导指示,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人头,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人员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组织、指导、检查班组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6、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矿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工作区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工作区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工作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工作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

  七、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工作。必须做到:

  1.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3.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并及时越级报告。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工作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工作,否则不能工作。

  五、在生产工作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工作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工作,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八、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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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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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范围、内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经过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实施,并于实施后进行评估。

  四、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相关政策规定

  五、制度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制度内容

  1.总则

  企业领导应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政策和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包括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等多个责任主体,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3.安全生产标准

  企业应制定一套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员工操作时符合国家安全制度要求。

  4.安全出口与消防设施

  企业应安排合理的安全出口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使得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快速地安全疏散。

  5.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处理事故。

  6.安全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企业应实施定期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安全。

  八、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实施该制度时,企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范,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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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安全法令、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系统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本制度只明确公司经营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其责任追究,各发、变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行拟草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确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目标,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目标,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审批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

  3、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协作配合关系,协调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等材料,在对重要内容批示、贯彻意见、落实责任、检查考核的同时,必须带头贯彻执行。

  5、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领导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管理监督人员,配齐实施安全管理监督必须的装备;支持安全管理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在事故性质认定上,支持安监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在工资福利上,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监督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7、主持重大或性质严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了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9、每季深入各重要生产现场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次,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10、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第五条分管综合业务、电网调度、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督促用电测控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

  3、负责督促公司的电量电费结算工作,监督电费的回收管理,杜绝电量电费回收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4、加强负荷拓展和用户的业务扩充,随时了解直供企业和联网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改变和制定相关营销策略,减少各种经营风险。

  5、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新接入用户的准入标准落实,保证公司新增负荷和现有负荷的安全性和优质性。

  6、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归管理,做好事故的报告和协助安全监督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检查调度生产部门的电网调度工作,确保公司变电站的防汛渡汛,在枯水期做好电力电量的平衡供应,确保用户用上放心电、合格电。

  8、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管职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例会。

  9、负责公司的资金筹措、管理,做好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大修技改费用及安全生产基金的及时到位工作;保证员工依法参加劳动社会保险和依法享受劳动保险各种待遇。

  10、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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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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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公司负责人、部门、车间及员工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负责人、各级部门及各级人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4)各级人员和生产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

  4)对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情况对人员给予奖惩。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6)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三同时”。

  7)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组织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3公司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暂住人口的管理,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参与演练、应急救援的对外联系和安全保卫工作。

  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8)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保护,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职工健康查体,并建立完善职工健康档案。

  4.4保卫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内剧毒品、易燃品等物资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员工因打架、酗酒闹事、盗窃等引起的人身伤害、物资丢失等的处理。

  4)负责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工作。

  4.5财务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项目资金的计划审批,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供应。

  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做到专款专用。

  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仪器、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5)按照财企487号文及《公司安全投入管理制度》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检查,做到规范使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台帐。

  4.6仓库及其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储存、保管物资。

  2)对出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原材物料必须有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罐区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制订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学习与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定期进行仓库、罐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4.7生产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票证,杜绝事故的发生。负责公司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加编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工艺检查,杜绝超温、超压、超标现象发生。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4)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5)负责组织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仪表及安全装置等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建立好台帐。

  6)严格执行改建项目的“三同时”,参加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7)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协助基层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制订全公司大停车或系统停车的开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安全。

  9)组织加强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0)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4.8安全环保处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制订或修订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汇总、审查各单位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按期执行。

  4)组织新进厂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参观学习人员的登记和进生产厂区的安全教育,做到有据可查。

  5)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6)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工作。

  8)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9)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搞好消防管理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协调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参加防火检查和演习。

  12)编制或修订公司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参与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工作。

  13)负责组织各系统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

  14)搞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

  15)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环保、消防工作台帐。

  4.9安全环保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审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

  (1)负责公司级的一级教育;

  (2)负责公司级的日常教育;

  (3)督促检查二、三级的教育情况;

  (4)组织好公司安全活动日;

  (5)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档案。

  (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处理。

  (8)检查各生产单位各种票据的办理及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9)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的审查、设备检修安措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监督管理。

  (11)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2)对下级安全员实施业务指导,并监督指导车间预案的演练。

  4.10车间及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新工人(包括代培人员、临时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车间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等教育,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工作重中之重。

  6)每年按照本公司要求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7)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各项安全活动。

  9)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事故柜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0)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或亲自监督检查。

  5、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1)各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和台帐。

  2)各部门与安全有关的其他记录。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

  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维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避事故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包括本企业所在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现场。

  制定程序:

  1.明确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人和协作人员;

  2.制定初稿,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企业内部意见;

  3.提交初稿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送至法律部门审核;

  5.实施意见反馈,并经过修改完善最终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开始执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制度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协作,达成安全生产的目标。

  内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员工的个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安全实际执行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措施和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应急预案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通过事故预案的制定,预先制定应对措施,有效减轻和规避事故风险,减少损失。

  内容:制定全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人员职责和安全设施的健康检查、维护和更新规则等。

  责任主体:各级应急人员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员。

  执行程序:各级应急人员执行应急预案中的预案,并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场所安全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和事故发生。

  内容:规定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设备、安全出入口、安全防护用品,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和消除。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安全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消除。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文化。

  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每年的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安全站评估等。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和员工。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人员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安全检查制度

  范围:全公司

  目的: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责任主体: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负责人员。

  执行程序:安全检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

  责任追究:根据不同情况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3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管理层和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的程序进行,经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后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制定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宣传和落实。

  内容包括:确保员工安全、保护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全面预防事故、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规模,确定相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管、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隐患处理。

  4.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并定期检验、评估、修正。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组织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六、责任主体与责任追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总责任。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安全质量动态。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安全制度。

  4.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使用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的演练和修改,应当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同其他负责人共同制定,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档案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申报及费用报销工作。

  第六条 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 工伤范围

  第七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 公司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章 工伤报告处理

  第十条 各部门、车间办理工伤的,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15日内将完整事故报告(经安全环保部同意盖章)、个人工伤申请、证人证言3份(3人)、医院诊断证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 需鉴定工伤的,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安全环保部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第十二条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班长到安全环保部登记,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及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

  第五章 工伤管理

  第十三条 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人力资源部向社保局进行工伤报告备案。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员各500元。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环保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第十五条 工伤复工人员一律回原岗位。因严重三违造成的工“"伤复工前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复岗。

  第六章 工伤调查

  第十六条 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有关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必须参加事故调查。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发生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织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必须本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同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第十七条 调查工伤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写明事故经过、原因、教训、处理意见、今后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安全环保部、工会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八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调查组、安全环保部的处理意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处理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从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 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二十条 对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上访的给予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5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建立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编写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2. 调研、分析和评估当前的安生产情况,明确问题和风险。

  3.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草案,分别向公司领导和员工发放,征求反馈意见,将建议进行调整。

  4. 对制度进行修订,并进行公示、宣传。

  5. 签订制定后的管理制度文本,上报并经过所属部门、公司领导审批。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等内容,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权。

  2. 《劳动法》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权益,加强健康、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法的实施。

  4. 《行政管理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安全生产做出全方位监督。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制度名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 制度目的:确保企业员工及生产设备的安全。

  4. 制度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5)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

  (6)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 责任主体:

  (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监督并检查安全保障工作。

  (2)各级领导要落实安全绩效考核。

  (3)全体员工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6. 执行程序:公司领导制定并监督落实。

  7. 责任追究: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6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项目部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领导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领导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五条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项目部视情况予以现金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所管施工区域内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工地区域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4、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区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项目部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四)工伤事故

  1、所管工区内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部门50―500元,主管技术员罚当月工资10―30%。

  2、所管工区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

  3、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有关人员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所管施工区域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7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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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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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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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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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职责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2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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