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8 14:45:5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1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xxx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2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五、财务监督管理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审计股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4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概念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定义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行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效益,防范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总体作用(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遵循的目标)

  1、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

  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预防被盗窃、诈骗或挪用。

  2、保证货币资金的完整性

  保证企业收到的货币资金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

  3、保证货币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保证货币资金的取得、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手续齐备。

  4、保证货币资金的效益性

  保证合理调度货币资金,发挥货币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地位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制度

  货币资金业务是企业最常见、最基本的业务,也是风险最高、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任何一个企业必须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它统驭着其他财务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涉及的主要业务流程

  这是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根基

  (一)资金收付业务基本流程

  1、资金收付需要以业务发生为基础

  资金收付,应该有根有据,不能凭空付款或收款。所有收款或者付款需求,都有特定的业务引起。因此,有真实的业务发生,是资金收付的基础。

  2、授权部门审批

  资金支付涉及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应严格履行授权分级审批制度。不同责任人应该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审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申请人提交票据或者证明的合法性,严格监督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收到经过企业授权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凭证或证明后,应再次复核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票据的齐备性,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签字认可。

  4、收取资金或支付资金

  收款方应该向对方提交相关业务发生的票据或者证明,收取资金;出纳或资金管理部门在收款人签字后,根据相关凭证支付资金。

  (二)收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填制内部现金收款单;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内部现金收款单填制对外收款收据或发票;

  3、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填制收款记账凭证;

  4、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记账凭证收取现金,与交款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交款人在收款记账凭证上签字,并将盖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交给交款人,同时在收款记账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三)付款流程(以现金为例)

  1、业务部门(人员)填制现金支出审批单并提交收据或发票;

  2、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支出审批单和收据、发票填制现金付款记账凭证;

  3、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付款凭证及所附的现金支出审批单、收据或发票等原始凭证向业务人员支付现金,由领款人在现金付款凭证上签字。

  (四)现金出纳员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备用;

  2、收取现金或支付现金;

  3、将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交银行出纳员;

  4、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

  5、盘点库存现金;

  6、与会计对账;

  7、制现金日报、现金周报、现金旬报、现金月报等。

  (五)银行出纳员主要工作流程

  1、提取现金以交银行出纳;

  2、收取支票等银行存款或支付支票等银行存款;

  3、将现金出纳员将来的收取的现金和未使用完的现金送存银行;

  4、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5、与银行对账单对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这一点是实际工作中常见做法,但与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不符);

  6、与会计对账;

  7、编制银行存款日报、银行存款周报、银行存款旬报、银行存款月报等。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授权审批制度

  明确资金收、付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做到统一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1、支付申请岗位与批准支付岗位

  2、收付款岗位与记账岗位

  3、采购岗位与付款岗位

  4、销售岗位与收款岗位

  5、银行印鉴管理、票据管理等岗位与出纳岗位

  (三)现金的使用、保管与盘点制度

  加强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银行存款定期核对制度

  安排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一致。

  (五)印鉴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实行印鉴分离,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票据保管和使用制度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对货币资金的收支活动形成完整的文件记录,并应做好保管工作。主要是各种授权审批文件、货币资金收支记录、现金盘点记录、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八)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四、货币资金管理各环节存在的的主要风险

  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能够控制住这些风险,是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作用的关键

  (一)审批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严,可能导致资金或物资等损失(不应该支付的款项付出去了)。

  (二)复核环节

  付款业务未经复核或复核不严,可能导致资金的支付不合规(如会计、税法等规定)或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如不符合当期资金收支计划等)。

  (三)收支点

  资金的收付没有相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出纳直接收付款,造成未经授权的款项的支付(即不该付的付出去了),收款未及时入账,导致资金成本增加或资金体外循环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记账环节

  出纳、会计不记账或记账不及时、不完整,账实不符,导致资金损失。

  (五)对账环节

  出纳与会计不对账,现金出纳不将现金日记账现金余额与库存实有现金核对,银行出纳不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对账核对,未达账项不及时处理。

  (六)资金保管环节

  现金出纳不按规定盘点库存现金;银行出纳不与银行对账。

  (七)银行账户管理环节

  缺乏对银行账户数量、种类、余额的监控,导致资金的利用率不充分的损失及银行账户设立不合规。

  (八)票据与印章管理环节

  缺乏对空白支票的管控,签发空头支票、金额空白支票,造成资产损失;支票、汇票等丢失;财务印章管理不严,可能导致印章丢失或未经审批的付款发生。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八条 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 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 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第七章 应收款项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因场地租赁而发生的向场地租赁单位收取的场租收入和宣传费收入、职工个人往来欠款。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底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核对,并向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经营部经理上报《应收账款明细表》。协助、督促经营部门按照《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应收款项予以催收、核查。经营部门收回的现金、支票要及时上交财务,由财务人员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 职工出差、办公事需借现金周转的,本人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办理。长期欠款不还或挂账不清,不予办理新借款。业务往来单位的业务人员特殊需要借款时,必须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本单位有关人员代办,并负责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个人欠款应于出差回来、办完公事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没有用完的现金应退交财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半月,超过半月在考绩工资中扣除本人20分。差旅费的报销由经办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报销单据,交财务人员审核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关于经营部、公司营业款结账工作程序

  1、经营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财务室备案。

  2、经营部、公司各自指派专人负责,依合同内容、金额登记备查簿,根据结款情况及时登记备查簿。

  3、月末由财务向总经理、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经营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应收账款明细表》。

  4、每周一经营部、公司将本周经营收入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

  5、两个月未收回的款项由财务分别报各经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限期催收,并相应扣罚相关部门的考绩分数。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经济合同是制约和规范甲乙双方经济行为的契约,凡公司与外单位发生的租赁、广告、演出等业务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必须遵守《合同法》,所列条款要科学严密。

  第三十一条各部室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加盖行政章生效;经营部、公司签订的会议或演出租赁协议,由经营部、公司负责人签注意见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审批后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必须二日内交财务备案。

  第三十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款按所签合同执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报送经工程项目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和预算定额核算的工程价款结算表,按结算程序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办理结算手续。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留足审定值的3%—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项进行支付。

  2、设备等采购合同的支付和结算。合同签订有预付款的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凭据,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并留合同价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九章 税务发票和内部票据管理

  第三十三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

  1、财务要加强货币资金票据(发票、门票和电影票等)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注销,并设登记簿进行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2、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银行预留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会计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印章和票据。

  3、应确保各种票据的完整无缺。

  第三十四条 发票的管理

  1、发票领用、保管

  ①由出纳领购、保管、整理、缴销;会计设登记簿进行登记;

  ②发票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专柜存放;

  ③发票的开据原则上应在结账同时开据并由经办人签字。公司经营部门人员外出结款需提供发票的,由经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开票手续,并于15日内完成款项结算工作;

  2、发票开据、作废

  ①发票要序时、序号开具,不得虚开、代开、跳号、开大头小尾发票;

  ②发票作废时必须一式三联加盖“作废”戳记章;

  第三十五条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凡领用支票必须履行手续,出纳员登记、经办人签字。

  2、领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写领用申请单,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支票结算完毕后,由经办人将票头和经领导审批后的发票交出纳注销支票,未经出纳注销的支票由领用人负责。

  3、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和用途。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章,妥善保管。

  4、接收业务单位转账及现金支票,出纳人员应及时办理转账业务,不得由他人代办。

  第十章 财务开支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开支审批原则和管理办法

  财务各项开支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实行大额财务开支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总经理批准;小额财务开支由部门经理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审批或审批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费用报销手续

  1、各项费用开支必须有合法的票据,票据背面由经办人签名并列明事由,大额或内含多项费用支出应附相关发票附表,由财务人员审核,第十八条 购入的财产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负责人、审批人四者在原始凭单上签字后,财务方可给予报销

  第十一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会计法》。

  2、负责各种业务核算及账务处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分类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会计账薄要按月结账。

  3、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定期与出纳及相关人员核对有关账目,协助、督促经营部门按照《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对各类应收款项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计提各项税金,确保税金及时足额缴纳。办理税务有关事宜,提供税务部门所需各类纳税资料。

  6、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办理财政的资金拨付工作。

  7、对指定保管的印章应加强管理,不得作为他用。

  8、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门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临时工作。

  第三十七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工作,登记现金、银行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调节表”和“出纳报告单”。

  2、出纳要随时掌握银行余额,及时向领导反映,保证资金的支付。

  3、支付款项时必须复核票据数额的准确性和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拒绝办理。

  4、管理好空白发票、支票及有价票据,负责票据的领购、保管、整理、缴销。

  5、根据办公室下发的人事通知,按时编制和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台账。

  6、办理税务和银行有关事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三十八条 保管岗位职责

  1、办理物品入库验收、登记和领用出库手续;

  2、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和耗材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按照常备物品的用量情况,向部门申购人提供需求建议。

  4、对交还的物品,分门别类,分别上账入库。

  5、负责库房物品的存放安全,严防物品霉烂变质及发生火灾、失盗、爆炸等事故,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证库存物品堆放有序,领用科学。

  6、对库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提供使用建议。

  7、对各部门、各岗位设备专人管理清单做备份管理,并就相应的资产调整事宜对清单做增补、删减。

  8、每年根据固定资产账及设备专人管理清单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并就设备、资产的报损维修事宜提出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九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条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基本帐户:是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帐户;一般结算帐户:是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帐户以外的辅助帐户;专用帐户:是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帐户。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 现。

  第十四条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可以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

  第十五条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本公司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本公司财务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

  第十八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十条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二十五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备用金审批制度。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备用金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九条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并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

  第三十条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

  第三十一条借款申请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借款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裁审批。

  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

  第三十二条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财务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十三条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7

  在产权明晰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内部制度化管理主要从战略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母子公司责权利进行界定,从而保障母子公司在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环境下处于良性运行,规避子公司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某大型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现状

  现以某特大型集团公司为例,分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现状。

  (一)战略管理

  集团公司强调母子公司战略发展的协同性、一致性,所有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均统一在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下。集团党组发文提出了“深入实施大集团战略,大力推进战略转型,谋求集团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发展思路以及“跻身世界500强”的战略发展目标,要求狠抓该决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强调各子公司的战略服从。

  (二)资产管理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达到资本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使下属子公司资产真正实现保值增值。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监控考核,对于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报损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备案程序。为改善和加强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先后组织两次企业财产清查、一次科研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盘活大量不良资产及账销案存资产;在对外投资方面实施审批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要求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决策体系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施,并将项目经济性分析、过程节点、投资方案以及论证报告上报集团,集团公司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三)人事管理

  母子公司人事管理主要针对子公司高级管理者,包括其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相应的管理程序。集团公司大力推行下属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轮岗和交流制度以及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交流制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纳入年薪制考核管理,同时通过开展“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对各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班子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和评价,极大的促进了下属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提高。

  (四)财务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财务模式为分权式,集团公司只保留对下属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事项的决策权与管理权下放到子公司,决策结果由子公司提交集团公司备案。各子公司相对独立,集团公司不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财务活动。

  1.强调对结果的评价。集团公司强调对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并与主要经营者个人绩效直接挂钩。为此集团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子公司从科研任务、产品交付情况、收入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安全质量工作、科技成果等诸多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在财务方面主要从收入利润计划完成率、增长率以及资产周转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拥有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集团公司对于子公司资本增减变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贷款、担保项目均拥有最后的审批权,对于非重大财务决策项目(如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贷款、担保项目等)实行备案制度。需报批的投资项目包括:项目投资超过企业净资产50%;一般单位资产负债率达80%以上,其中贸易类达85%以上,多元业务75%以上;集团公司已有规划布局的防务产业和民用航空产业的能力和条件建设;可能引发内部无序竞争的项目;超出集团公司已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或产业限定的。

  3.子公司财务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战略规划与预算管理,负责制定并下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子公司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负责向集团财务部报送本单位经营业绩情况,目前主要采取月度财务快报、旬报、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形式进行反映。

  4.财务主管备案制。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更换要求在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对部分较大的下属企业实施了总会计师轮换。

  5.全集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推行大集团战略,实现集团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下发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并设计了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编制体系。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开始编制五年预算及三年滚动预算,将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通过预算落实到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实现“战略落地”,对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审计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开展的审计内容主要是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包括子公司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年度决算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等,由于集团审计部人员较少,项目审计人员主要由集团审计部从各子公司财务人员或审计人员中选派,集团审计部工作人员负责审计项目过程监督、协调及结果确认。内部审计的开展增强了子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促进了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内控风险的发生。

  (六)信息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正倾力打造“数字XX”,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构建集团公司协同工作平台,支撑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特别是财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在统一子公司财务软件的基础上,通过XX网实现了各单位与集团总部的信息联网,为管理与决策提供了快捷、准确的财务信息,加强了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度。

  二、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集团公司实施大集团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但是,由于集团本部是由原部委演变而来,集团公司的成立带有浓厚行政干预色彩,国有产权“一股独大”,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多元化,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母子公司管理较多使用行政命令模式,而不是靠资本说话。要实现战略转型,跻身世界500强,必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管理制度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理顺母子公司权责利关系,实现母子公司的战略协同,使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在母公司统一的战略、资产、财务、人力、信息等资源优化配置下,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力,使集团公司价值最大化。目前,集团公司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战略管理方面集权不够

  由于集团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基本上不存在资本、技术、财务和人事上的联系,业务重叠,甚至是竞争对手,经常出现利益分歧和冲突,尽管集团公司强调战略协同,但由于战略管理方面集权不够,缺少对子公司战略制定、实施的监督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估,可能导致子公司在制定战略时存在本位主义,难以统一到集团战略上,影响集团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财务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集团公司从财务人员管理以及财务资源控制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但是笔者认为要适应大集团发展战略,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在保持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集权式管理,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1.对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虽然在近几年集团公司对部分单位的总会计师进行了交流,但是对于财务负责人尚未实行委派制,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作出不符合集团战略的决策,不利于集团公司通过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促使子公司的财务决策符合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全面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存在重预算编制、轻过程控制与考核的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形成对预算偏离的定期分析汇报制度,预算执行结果未全面纳入子公司的考核,削弱了预算对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支持作用。

  3.经营业绩财务评价指标过于单一。目前集团公司主要采取收入、利润指标对子公司进行考核,采取此类考核指标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子公司盲目追求收入规模,忽视收入质量以及对资本成本缺乏考虑,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经济运行质量,不利于集团公司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4.财务信息集成化程度不够。目前集团公司已全面实现各子公司的财务软件的统一,并通过金XX网实现了与总部的连通,但是财务数据的集成化程度还不够,不利于相关领导获取实时、动态、直观的财务信息。

  (三)投资链管理需加强

  为实现集团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鼓励子公司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集团公司放宽了子公司自主发展项目或产业的投资决策审批权,同时对集团控股公司的投资管理权放宽到集团公司以下第三级,上述措施充分调动了各单位主动率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但是由于子公司投资权过大,投资链延长,带来监管上的难度,子公司可能存在盲目投资、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存在投资监管失控的危险。

  (四)审计管理内容有待丰富

  集团公司目前还停留在传统的内部审计范畴上,审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同时审计人员存在缺失、以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不利于实施子公司审计控制。

  三、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安排相关建议

  按照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整合后,集团公司本部将成为控股公司,整个集团通过整合,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资本授权经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母子公司控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将对实现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一)实行战略管理集权式管理

  在现代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在公司战略管理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战略发展要求制定相应战略发展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委托管理层实施战略发展方案。在集团公司战略发展中,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各自遵循上述原则。在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中,为保证集团整体的战略协同性,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对战略的管理应采取集权式。结合集团公司目前的战略管理现状,笔者建议具体做法如下:

  在上述集权式管理模式下,可以督促子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统一到母公司发展战略上,实现集团战略发展的协同性以及集团整体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最终实现集团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二)强化投资链管理

  在目前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决策审批权放宽、投资链延长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必须强化对投资链上各控股公司的控制监管力度。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以资本为纽带,逐级履行出资人实际控制权利;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会计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纳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反映;投资链上各控股公司必须履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对于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及时逐级上报备案或审批;集团公司考核、审计延伸至投资链上所有控股公司。通过上述措施,防止因投资链较长所导致的母公司控制力度逐级弱化,防范投资运作风险,在有效激励各子公司自主发展积极性的基础上,约束各子公司的经济行为。

  (三)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促使子公司的财务决策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财务管理是母子公司管理的核心内容,而要实施对子公司的有效财务控制,必须在财务人员的控制方面采取措施。在集团公司目前的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下,笔者建议推行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制。

  3.财务主管在子公司处于双重身份,一是作为母公司经营者的代表,贯彻执行母公司的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政策制度以及章程,对子公司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二是承担子公司主管财务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的职责,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控制体系,协助子公司经营者做好各项重大财务决策。

  (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整合集团资源、强化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全集团管理能力、实施大集团战略的主要手段,在下一步的预算管理改进工作中,笔者认为应强调以下几点:

  1.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编制应与战略目标相结合,由于战略目标的确定是在系统分析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集团公司现有资源能力和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从而可以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另外,由于松弛的预算会提高子公司经营者的工作回报和个人目标实现的概率,预算松弛的现象难以避免,因此母公司预算编制部门应积极与子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尽可能减少预算松弛的现象。

  2.强调预算执行的动态控制。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预算控制来掌握整个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促使各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活动与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对于预算执行情况应建立定期(季度)汇报制度,各子公司应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以及下一步的纠偏措施,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从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使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始终统一在集团公司预算目标之上。

  3.强调预算的考核与奖惩。预算考核应与经营者业绩考核挂钩。集团公司建立、完善预算考核奖惩办法,全面考核子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控制、预算调整、例外事项的申请、执行预算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以及预算执行效果,两者在预算考核中所占的权重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加强对子公司的审计监控力度

  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中,审计是母子公司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母子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子公司在母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牵引下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在母子公司管理中应该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为主向与管理效益审计并重转变,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与发展,支持和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相对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队伍,改善母子公司审计队伍素质及知识结构,建立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审计观念上由对内部审计本质的认识是检查系统向控制机制转变;由内部审计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过程、重在治本转变。审计职能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审计目标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审计内容由财务控制向业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转变。审计方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审计手段由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转变。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8

  1、主题与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管理原则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

  4.1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原材料、助剂等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其他部门资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请人拟制费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须注明申请资金原因,并写明各项使用资金的明细;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 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在各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c.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颁发给个人的科技、质量、生产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各种奖金);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其他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3、细则规定: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4、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5、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酒店的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集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酒店业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账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账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账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账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 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除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汽车票,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按票价的50%报销外,其他票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酒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账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予以100元的处罚。

  第三条 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账;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账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账。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酒店五天内报账,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账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直接由酒店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账,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起点30元,每超期一天按两元的标准递增予以罚款。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账。

  第五条 严格执行酒店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酒店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酒店(或丝宝集团)费用报销单;

  第七条 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账业务,必须填写丝宝集团报销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

  第二章 资金支付的审批规定及流程

  第八条 报账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由集团批示。

  3、 酒店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酒店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酒店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酒店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账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账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账。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 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条 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 各酒店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酒店节余资金汇总部集团使用。

  第十二条 酒店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 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第四章 借支及请款规定

  第十四条 现金借支规定

  1、凡酒店员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请临时借支的,必须填写借支单,注明借支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支手续。

  2、差旅费借支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出差天数及日费用标准核定;其他现金借支一次不得超过2019元。

  3、因工作性质特殊,需借支备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注明“备用金”字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4、现金借支,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备用金借支,由财务部门每季度出具各部门备用金借支明细,交各部门负责人重新核定。如有工作或额度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 转账支票借支规定

  1、除采购员借支外,其他部门超过2019元(含2019元)以上的开支,必须使用转账支票付款。

  2、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经手人应提供准确、详实的收款单位名称及金额;确实不能事先提供准确收款单位名称或金额的,由财务部门开具限额转账支票。

  3、经手人预先领用转账支票的,应按规定填写请款单,详细注明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或限额)、款项用途,协议号(已签定合同),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第十二条 异地付款的请款规定

  1、原则上,异地付款一律采用电汇方式;如特殊原因需汇票付款的,必须详细注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办理。如办理的汇票需寄给往来单位,必须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交酒店指定邮寄员邮寄;如办理的汇票为收款单位自带,则财务部门必须在认真检查、核对取票人身份证,及收款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并指明取票人姓名的委托书(原件)后,才能办理汇票领取手续。“委托书”及取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部门妥善保存。

  2、对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的款项,请款人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或协议上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填写请款单;如果收款单位名称、账号或开户行发生变动,请款人必须提供往来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印鉴章的变更证明原件。

  第五章 报账程序及报账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费用报账

  1、费用开支后,应凭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2、费用报账时,必须由经手人根据酒店有关制度及规定填写报销单,详细注明报账事由,并附正式原始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

  3、根据合同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详细注明合同号。

  4、根据报告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附已批示的报告原件。

  5、购置办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电卫生设施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报账时附入库单或直接由领用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证明。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账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购置报账应附申购单(或批示报告)、购货发票、入库单或验收报告等单据;特殊行业的资产(如电梯、锅炉等),必须同时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结算在建工程完工工程款时,房产公司将结算依据移交给集团财务总部,由集团财务总部会同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根据审核结论、工程结算发票及完工验收单全额结算。

  第十五条 供应商开户及货款结算

  1、供应商开户规定

  1)日常计划采购开户规定:日常计划采购内容指酒店经营所须的基础性原材料、资产等。如:食品、酒水、香烟、客房用品、美容美发用品、成批的低耗品及大额的固定资产等。采购部按照竞价筛选原则确定供应商后,须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协议(或合同)。协议中必须注明质保金的缴纳和结算方式。协议签定后必须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及时递交(原件一份)给财务部合同专管员,以便财务部及时录入电脑。供应商持供货协议书到财务部缴纳质保金,成本会计查实该供应商协议确已录入电脑并已缴纳质保金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对于零星或急件采购的物品(如零星物料用品、少量补充的基础性原材料等),金额较小,可以不签定协议,以经办的采购员户头办理入库手续。

  2、供应商货款结算

  1)个体户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个人名义与酒店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供应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一家供应商只能以一个人名义签订协议,不得多户多人)。财务根据此协议中提供的资料录入电脑,并据此开户名称办理入库手续。在支付货款时,由协议中的供应商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现金或支票,出纳员必须与电脑资料逐一核对无误后,方能发放。

  2)以单位名义开户的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单位名义与酒店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电汇等),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否则,必须由合同单位出具委托付款协议书,并由其法人签字、盖章认可。

  3)供应商供货、结款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即:在办理入库时,以协议中的单位名称开户;在进行货款支付时,由协议中的委托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支票(电汇由出纳员直接按协议办理)。如有变更,须有加盖该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负责人签名的书面变更通知,出纳员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3、所有以供应商名义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的货款支付,原则上不得由酒店采购员代为结算,如有此情况,出纳员有权拒绝付款。

  4、供应商付款方式的规定:个体户性质的供应商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应商原则上要求以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

  5、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及时间的规定:供应商货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货款。

  A、每月的18日-20日为上月货款对账日。供应商将上月的货物验收单整理,开据正规有效的发票(不得使用复印件),在采购部粘贴填写《报账单》,注明单据张数、货品名称、金额和供应商单位或姓名,由经办采购员签字后,到财务部往来账会计处对账。财务部往来账会计对货款的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发票及报账单填写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合规定者不予以办理。

  B、每月的21日-23日为采购部负责办理货款审批手续日。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将已对账的货款单据统一收取,并报采购经理和各酒店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C、每月的23日-28日为财务付款结算日。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后的货款单据交出纳。出纳按货款支付方式之规定开出支票或汇票,并通知供应商领取货款。

  D、上述结算时间的规定一般不得变动,除此时间之外的对账和结算(特殊情况除外)财务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章 现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现金管理制度

  1、实行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库存现金)在核定的限额内使用。酒店备用金的领用包括:出纳员、收银主管、前台收银员、各营业点收银员、采购员。原则上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一万元;收银主管一万五千元;前台收银员一万元以及各营业点收银员找零用备用金伍百元;采购员备用金一万元。

  2、除零星开支部分从库存现金中支付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需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3、酒店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允许现金支付的款项外,其余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现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① 临时员工工资(原则上要求由银行发放);

  ②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③ 酒店处理紧急情况时的支出;

  ④ 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⑤ 人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条 现金收支控制

  1、出纳员与会计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出纳员不得兼办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2、出纳人员应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清查库存现金,与账面、银行核对,做到账款、账账相符;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和法人代表、出纳印章(财务专用章暂由天怡酒店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严格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批制度。出纳员进行款项收付业务时,首先要认真审核所依据的凭证,既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还要审核其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错误的凭证,要求经办人完善手续后方可报销;对于不应开支的款项,应拒绝报销;对涂改或冒领款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时,收付双方应当面点清,并认真复核,加盖收付戳记及出纳人员签章,以防重收、重付。

  4、对库存现金(含各部门的备用金),财务部负责人、主管会计要实施经常性地检查和突击性抽查,并填制库存现金(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出纳人员工作调离,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第七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 账户管理

  1、酒店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上述账户只供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不得涂改和伪造结算凭证。各种结算凭证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如实填明来源或用途。

  3、账户上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十九条 支票结算管理

  1、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签发和保管,签发现金支票不得超越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使用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数额要正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2、酒店购买商品、原材料或享受劳务供应时,可签发转账支票,直接交给收款单位,然后由收款单位持向自己的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详见供应商货款结算程序)。

  3、支票一律采取记名式,签发支票要注明接受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4、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严格执行支票的有效期限。

  5、原则上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出外采购,不准将支票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如果确需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时,一定要填好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和最高结算限额,并要督促经办人及时报销。

  6、支票遗失或被盗时,需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第八章 员工薪金储蓄卡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酒店规定,所有在职员工薪金统一通过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工资卡)发放。酒店新员工工资卡的建立,由人事部提前一个星期将新员工的详细资料(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财务部出纳员到银行办理工资卡。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的工资卡办好后,财务部出纳员通知各部门员工领取。发放时由财务部出纳员和人事部工资管理员共同核实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二十二条 对因部门经理保管不当形成工资卡遗失,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三条 如员工本人不慎将工资卡遗失,应由其本人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通知财务部,同时由员工本人在银行办理新的工资卡,将新办的卡号通知人事部,以便人事部进行新旧卡号的更换。如因员工本人遗失又未及时通知人事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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