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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是建立各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工商、林业、消防等各相关部门应相互联系、联动管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不合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远离消防队,许多地方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
三是加大消防的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执法监督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和无法整改的单位,要采取调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或搬迁改变用途等强制措施解决。公安消防机构在对木材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应注重督促落实解决以下问题:
1、督促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自检自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消防工作。
2、对本地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木材加工厂房的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和防火间距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目前仍在使用的易燃建筑应要求逐步加以改造。
4、木材加工厂内的厂房、库房、烤房、料厂、生活区要分开设置,并留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对无法留足防火间距的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5、要求木材加工厂露天堆放的原木应堆放整齐,不得占据通道,堆放地点应在远离锅炉及其他明火作业地点,不得靠近危险物品仓库及成品仓库。
6、木材加工厂车间内堆放的木材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7、木材加工生产中产生的锯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车间内。刨花和废料应每天清除。
8、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
9、督促木材企业落实基本的消防灭火设施和器材、修建消防水池并保证消防水源充足。
10、不得在木材加工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或其他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
11、加强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改进和淘汰一些落后的、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工艺。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人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3.1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新西兰松板材,建筑木方)、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3.2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3.3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3.4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4.1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4.2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
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5.1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5.2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
第一条材料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木材严格把关,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场。
第二条木材进场必须按平面图位置码放,垛基不低于40cm,垛高不超2m,防止雨水浸泡,木材底座必须牢固,防止倾斜。
第三条木材按规格、品种分类码放,保证一头齐,一条线,并远离火源。
第四条木材场地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干砂,不得随意挪动及圈压占盖。
第五条禁止在有电缆线通过的下方码放木材,防止电线断路打火造成火灾。
第六条木材使用禁止浪费,保证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
第七条现场存放的'木材标识牌,不得随意挪动。
第八条木材废料按指定点存放,并分拣,按规格码放整齐,分拣后的废料及时清运,严禁乱扔乱放。
第九条加工制作完毕的模板、支撑等半成品码放整齐,并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4
1、作业场地保持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摆放稳固,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米,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2、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必须在规定场地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3、进行机械和工作台等操作的人员必须只能在安全规定的.路面、场地进行走动和操作。
4、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期间走动和进行一切无关生产活动造成的人员伤害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5、在工作的场所内所有工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时,必须断掉一切电源。
6、在厂房和生产车间无人期间必须断掉一切场地内的电源。
7、所有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内严禁有疲劳或带病操作和饮酒后操作。
8、一旦进入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和一切有关烟火的行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工作制度,若有违反以上条例者,在工作日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
1、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2、负责车间的日常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3、负责车间人员的工作状态,指挥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转。
4、负责组织车间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5、负责组织对装置的改造、维护及保养工作,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准确及时的.作出决策。
6、及时召开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给出处理意见。
7、负责生产与销售环节的沟通,及时调整生产方案。
8、负责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调查,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可行性依据。
9、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0、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订措施计划;
11、加强管理,确保工厂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职责、权限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2、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13、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结合生产任务,合理的安排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计划,确保设备维护保修所须的正常时间;
14、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一线管理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15、抓好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质检员、车间管理人员、统计员、等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工种岗位任制
(一)锯材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成各项木材加工任务。
2、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20分钟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3、上岗前要穿戴劳动保护,衣着整齐,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
5、按规定更换锯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6、做到看材下料,提高出材率,做到物尽其用,防止长材短用,优材劣用。
7、看守好设备,防止丢失,严格杜绝“公物私用”现象。
8、禁止其他人员动用锯材设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工作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切断电源。
(二)浸油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操作规程作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操作前机械各部位润滑油路及电器部分的检查,确保油路和机械完好。
3、送油时(浸注油)必须用蒸气扫清输油管路的余油,避免油管堵塞造成油事故。
4、作业中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意外要及时处理。
5、浸注排放油时,必须认真检查电动机和润滑部位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方可启动运行。
6、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确保作业现场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熟知设备的运行状况,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接受任务要明确,内容要清楚,工具、配件、材料要配备齐全,按操作规程作业。
4、爱护机械设备和工具、材料,保持维修现场环境的清洁卫生。
5、做好日常维修材料、配件、工具的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检修设备要达到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经批准不许改变工作内容。
7、认真填写设备维修记录,把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装卸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作业。
2、装卸车前要打好车掩,要检查手闸是否好使,绳扣有无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必须设好安全监护。
4、运用吊车装卸时,严禁在吊下站或行走,装卸人员两站在车的两侧。
5、装卸车前必须清理好道轨周围的障碍物,以免影响车辆运行。
6、卸完车后,及时清除道轨周围的障碍物,以免影响车辆运行。
7、装卸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做到完工后场地环境清洁卫生。
(五)电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作业。
2、安装电气设备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和电业部门的规定安装设置。
3、作业前按规定穿戴好绝缘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按规定用试电笔验电。
4、坚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决不带电或邻电作业。
5、在机电设备维修时,做到按规定停、送电,并挂牌上锁。 6、对避雷器、避雷针必须在雨季前做好加压试验,线路维护、设杆架线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7、做好日常用电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做检查维护记录。(六)吊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作业前检查吊车运转、电源及各主要部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坚持做到运转时不三路并进(大车、小车、卷扬),不在小车运行时启动卷扬和大车。
4、按操作规程规定启动和关停吊车制动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起重机按起重标准操作,挂钩、挂绳位置要放在适当位置后再起吊,防止脱钩、脱物。
6、起重作业时严格禁止吊车下行人或站立,发现行人或站立的,立即清除。
7、作业结束后,将吊车信在指定位置,并关闭电源,打好前后车掩。方可离开。
(七)焊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作业前检查周围的环境,有无可燃物,发现可燃物立即清除,并配好灭火器材。
3、作业时按电焊机容量操作,不得超负荷作业。
4、对装过可燃、易燃体的容器,必须彻底清洗,开封检查后方可动焊。
5、在生产、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作业时,必须经防火主管部门审批,并设监护人监护。
6、焊接管道时,要弄清管道种类,采取隔垫、防火措施。
7、作业结束后,严格检查现场、切断电源,确认物件冷却后,再离开现场。
(八)钳工岗位责任制
1、对机械设备,要按规定时间周期检查,检修维护。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2、安装、检修机设备要符合完好标准、检修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安装检修后,要按标准检查并进行试运转。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对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本着事不过夜的原则立即检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在设备维护检修中,与运行人员密切配合,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精神,把精神贯彻到每一名员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2)每周五由厂主要领导对全厂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及各种设备、设施、车辆、厂内专用线、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处理不过夜。
(3)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处理。
(4)不定期的对起重设备、吊索用具(钢丝绳)、压力容器、供电设施及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把责任落实到人。
(5)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厂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消灭火灾、火险危险源,做到火灾事故为零。
(6)灭火器、黄沙应固定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工作人员应掌握灭火常识和使用灭火器,一旦发现火警,能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7)熟知“三懂、三会”
三懂:
a、懂生产岗位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
b、懂预防火灾措施。
c、懂扑救初级火灾的方法。
三会:
a、会报警,火警电话---119。
b、会使用灭火器。
c、会扑灭初期火灾。
2、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的保管、领取、使用等各项制度。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仓库内保持通风。
(3)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实行专人保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并造册登记。
(4)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5)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6)仓库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质的性质,保证库内物品分类分垛储存,整齐卫生,间隔有序。
(7)仓库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8)每天下班前应将库区电源切断,仓库工作人员要对库房及周围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设备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操作工人的积极性
(2)为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3)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4)“三好”、“四会”和“五项纪律”
a、“三好”要求:管好设备;用好设备;维护好设备。
b、“四会”要求: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c、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
①遵守安全使用规程。
②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③遵守设备的交接班制度。
④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⑤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4、设备检修规程
(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安全防护、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
(3)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4)设备检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5)检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6)设备检修后由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二)经营管理
1、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每日白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签到时间为上午7:30之前和下午16:30以后。夜班工作时间为:下午16:30至第二天上午7:30。签到时间为下午16:30之前和第二天上午7:30以后。
(2)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因生产需要厂里将会安排周六、周日正常生产。
(3)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计算,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计算。
(4)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段签到,不准找人代签或补签。
(5)员工因事请假,事前填写事假条,由管理厂长审批后,方可休假。
2、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a、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如经使用一经查出,根据本厂有关规定给予离岗处理。若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b、计量器具在使用期间,要轻拿轻放,避免造成损坏。如果人为原因造成计量器具计量精度错误及完全损坏的,将按原价值进行赔偿。
c、计量器具在使用结束后,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3、车辆管理制度
a、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出车前必须检查发动机油,冷却水,轮胎,半轴,传动轴及各部件螺丝是否松动,有无丢失,刹车,转向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灯光设备齐全有效。
b、车辆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大箱,底盘,驾驶室内外不准有油渍,泥土,灰尘,杂物。
c、车辆各种手续,证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d、严禁出私车,干私活,严禁酒后驾驶。
e、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爱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严禁带病出车。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管理工作计划,召集相关会议定期总结研究防火工作和宣传教育,同时向公司消防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二、认真执行《消防条例》,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定期组织全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组织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会研究防火工作和队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四、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施工现场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按要求设置各种防火警示标志。
六、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性能检查,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七、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八、依照《消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一般违章问题进行处罚。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8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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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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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木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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