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8 13:45:54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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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0篇)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镇卫生进行全面管理。

  2、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组织保洁专业队伍、统一配备垃圾箱,统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统一实施门前三包。

  3、农户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内,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拉运,并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场。

  4、集镇主要维护街道,公共场所每天由保洁员保洁一遍。

  5、集镇管理领导小组及专职卫生监督员要搞好保洁工作的督促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6、对专业保洁人员实行有偿聘用,各农户每月适当交纳一定的`费用。

  7、在户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统一规划下,到指定地点,集中饲养管理。

  8、对集镇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饲养场所组织定期消毒。

  9、所有经营商户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农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所有建筑材料不得占道使用。

  10、各农户要认真搞好院内、屋内、厕所卫生;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保持清洁环境,并搞好除“四害”活动。

  11、对违犯本制度规定的农户和保洁人员,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12、本制度由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环境,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有关的。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义务。

  第六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重要地段景观、户外广告、照明、停车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镇容貌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区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一)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街巷、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娱乐、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隧道、河道、水域及沿岸,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七)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责任区划定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责任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清除乱贴乱画等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责任区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

  第八条、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数字化城镇管理模式,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第九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意识及公共道德水平。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对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城镇容貌管理

  第十一条、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需要进行外部装修或者改建临街门窗的,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征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

  第十二条、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和其他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和其他设施完好、整洁,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标准进行修整、清洗、粉刷。

  第十三条、在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

  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需要进行封闭的,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面,其外型、规格、色彩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在建筑物外部安装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的,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

  第十四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既有的封闭式实体围墙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城镇道路的养护、保洁单位,应当保持道路路面的完好、整洁,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路面损坏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发现路面有杂物时,应当立即清理。

  第十六条、在城镇道路上设置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其完好、正位。

  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或者得知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未及时补装、更换或者正位的,应当采取避险措施;因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镇建立城镇道路设施综合巡查制度,对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实施统一巡查。

  禁止非法收购城镇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编制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按照合理布局、疏堵并举、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对允许设置摊点的道路路段、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失业职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根据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申请在城镇道路上设置摊点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

  禁止在城镇道路两侧的护栏、线杆、树木、绿篱等处吊挂杂物或者晾晒衣物。

  第十九条、城镇道路改造时,沿路设置线杆的产权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改造标准同步进行线路改造,并自线路改造完成之日起30日内拆除废弃的线杆。

  第二十条、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机动车带泥上路。

  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第二十一条、城镇供排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排水管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供排水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开挖城镇道路、维修管道、清疏河道或者排水管(沟)所产生的淤泥、污物,栽培或者修剪树木、花卉、草坪等作业所产生的枝叶、泥土,施工或者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理。

  第二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保持回收场所整洁,对存储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从事现场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

  (二)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

  (三)施工时采取防尘措施;

  (四)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

  (五)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

  (六)按规定排水,不得污染路面;

  (七)工程停工、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经批准占用城镇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期限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设置户外广告牌、牌匾标识、标语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和实物造型等,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不得遮挡、影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得妨碍交通通行。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城镇容貌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

  第二十五条、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广告设置的位置、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设施空置的,设置者应当临时设置公益性广告。

  第二十六条、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设置,期限届满后及时撤除。

  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

  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发现张贴、涂写或者刻画的,应当立即进行清理。

  第二十八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供有关组织和居民免费发布便民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

  一、办公室物品摆放标准

  1、办公桌、计算机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可摆放过多物品,也不能摆与办公无关物品。

  2、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3、保温瓶、扫帚、抹布、报纸等物品要在合理位置摆放,不可放在明显位置、随处乱放。

  4、室内办公桌隔板或临近的墙面上不能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年历、资料、备忘卡片等。

  二、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灰尘。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5、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时常擦洗、保持清洁。

  6、午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不能有剩余饭菜。

  7、要注意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三、办公室卫生制度

  1、必须有值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2、坚持每天三次打扫卫生。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卫生。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养好,遵纪守法,工作仔细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积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惜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仔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依据考核状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状况。对三次检查均发觉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准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帮助垃圾装车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值监督,常常与农户发生冲突的。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

  1、进一步健全食堂安全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工食堂和各承包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大型设备操作明确到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日常工作情况,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紧紧围绕以提高伙食质量,优质服务师生为中心,切实做好饮食保障工作。

  3、定期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伙食管理会议,汇报伙食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满足师生不同层次的就餐消费需求。

  4、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完成食堂小型设施的日常维修。

  5、负责学院内绿化带、草坪、灌木和树木的管理工作,督促定期浇水、施肥、喷药及修剪树木,严防出现树木被伐、草坪被破坏的现象。

  6、负责制定清洁工清扫范围、清洁标准、工作时间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要求。负责检查督促学院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发现脏物随时清扫,保持地面无纸、无痰迹、无杂物、无堆积物。

  7、督促清洁人员提高工作技能及工作质量,负责对清洁工具及垃圾箱(桶)的维护管理,协助与相关单位签订院内垃圾清运协议。保管好清洁工具和管理花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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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7

  第一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商户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各村户负责各自生活区内和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栽植和维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围的秩序,制止在道路旁乱堆物品、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和单位必须做到庭院整洁,柴草农具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厨房、住房整洁,窗明干净、物放有序,厕所清洁,无蛛网、积尘、无垃圾杂物、无臭、无蝇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路平沟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对全村卫生环境实行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片负责组织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村卫生检查。村委会根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连续评为最清洁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解释权属本村村民委员会。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8

  一、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使学校的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全校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分担区、处、室、卫的卫生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打扫,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公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四、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进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五、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保持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用具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六、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涂口红和旨甲油,不带戒指、项链、耳环。

  七、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不少于一次。

  八、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9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

  1、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苍蝇、蚊子生存场所,消灭老鼠。

  2、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湿式扫地。

  3、校内做到“六净”,即水沟中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碎石杂物搬干净,字迹废标擦干净,痰迹泥土洗干净,杂草铲(割)干净。

  4、校内不准放养鸡、鸭、牲畜,不准乱倒垃圾,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薄膜袋。

  5、教室内、过道,每天由学生轮值扫地、擦黑板、门窗。

  6、各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确保墙壁、器材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干净。

  7、厕所定期用清洁剂冲洗,确保无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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