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时间:2025-01-21 15:54:48 小英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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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值班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务人员值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通用20篇)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值班巡诊工作,及时发现和处在押人员病情,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生命健康权,确保监所安全文明,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看守所医务人员值班巡诊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原则,切实做好在押人员的防病治病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本所。

  第四条 医务人员值班巡诊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入室问巡诊和信息互动技巡诊工作。

  (二)发现被监管人员病情,及时通报巡视、管教等岗位民—警,病情特殊的及时向所领导报告。

  (三)对患病被监管人员开展治疗、抢救、心理矫治工作。

  (四)对监所医疗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五)对全所医疗安全工作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对符合出所就医条件的,提出出所就医建议,并负责履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医务人员值班巡诊应当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

  第六条 医务人员值班巡诊要细致问诊、认真检查,及时对症处,并做好跟踪观察工作,同时提高警惕,防止医疗用品丢失,确保安全。

  第七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白天巡诊除随所内大巡查外,其他时间须在监室外进行询问病情,特殊情况及夜间进入监室须有两名以上民—警陪同。严禁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夜间单独进入监室。

  第八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与管教民—警,巡视民—警加强沟通联系,随时通过电话对讲系统、信息互动平台、所内狱情分析会等通报被监管人员病情,患病被监管人员出现紧急情况的,管教、巡视民—警必须配合医务人员及时处。

  第九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发现被监管人员病情严重的,应立即向监所领导报告,并提出处意见。

  第十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作好巡诊工作记录,及时准确记载治疗对象、患病症状、检查情况、治疗措施、用药情况、治疗时间、值班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认真交接新入所人员身体状况、值班期间重点巡诊处理情况、出所就医情况及接班应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二章巡诊

  第十二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当参加监所每日入监室安全检查,结合医务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值班巡诊工作。

  第十三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每日除参加入监室安全检查外,应当逐室巡诊观察在押人员的'身体情况。被监管人主动报告病情的,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及时察看处。

  第十四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对被加戴械具、禁闭的被监管人员必须每天上下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发现有病的要及时诊治;发现被监管人身体状况不宜继续使用械具、禁闭等措施的,应及时向监所领导提出解除械具、禁闭措施的建议。

  第十五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坚持每日巡诊三次,认真观察、仔细询问,注意观察了解被监管人员有无病态改变,行为举止和情绪是否有异常变化。

  第十六条 被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观察对象,及时察看问诊,加强诊治,随时掌握情况。

  (一)有头晕、头痛、胸闷、胸痛、心悸、心慌、发热、呼吸困难、绝食、厌食、食欲明显下降等症状的。

  (二)长期治疗的重点病号或吸毒人员在生理脱毒期的。

  (三)列入三级重大安全风险的。

  (四)新入所人员。

  (五)病情需要作司法医学鉴定的。

  第十七条被监管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必须第一时间到监室察看问诊,或提押被监管人员到门诊部(医务室)诊治。

  (一)高血压病:血压高于180/110mmHg,或高血压伴有靶器官的损害。

  (二)心脏病:有心脏病及心律失常病史,有医院诊断证明,有临床症状,心电图不正常。

  (三)糖尿病

  1、血糖控制不满意。

  2、有严重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四)体温持续38.5℃以上需严密观察处理的。

  (五)绝食三天以上。

  (六)有专科诊断证明,病情控制不佳的精神病。

  (七)发作控制不满意的癫痫。

  (八)吞食异物不能自行排出或边缘锐利可能损伤脏器、造成穿孔等情况的。

  (九)不除外颅内损伤的头外伤、需观察处理的骨折等严重外伤。

  (十)严重的软组织感染,如关节感染、丹毒、需持续换药或继发全身症状等。

  (十一)传染病:病情严重,需密切观察者。

  (十二)有较严重戒断症状、进食差的新收押吸毒人员。

  (十三)由上级领导、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特殊被监管人员出现身体严重不适者。

  (十四)涉外被监管人员出现身体严重不适者。

  (十五)不配合治疗、行为异常或情绪波动较大的患病被监管人员。

  (十六)其它需要重点监测或需到医院就诊的严重疾病。

  第十八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在值班巡诊中发现被监管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应当及时查明患病原因,必要时外出诊治或转至上级医院治疗;被监管人员病情已确诊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治疗规程进行处。

  第十九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按时给被监管人员发药并监督当场服用,防止被监管人员积存药品。

  第三章处措施

  第二十条 被监管人员病情较重,需外诊的,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所领导报告,经所领导批准后送医院治疗。对于涉嫌犯罪、涉及职务犯罪或身份敏感、特殊的被监管人员,按市局相天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送医外诊。

  第二十一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接到被监管人员突发疾病的通知后应立即携带医疗设备、药品,会同值班民—警在5分钟内赶至现场察看诊治,需送医院救治的,立即向所领导报告,并迅速送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患病被监管人送医院就诊,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主动向医院医生及时全面介绍病情及前期处情况,做好治疗配合衔接。

  第二十三条 被监管人员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的,需要变更强制(羁押)措施办理出所的,值班巡诊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所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监所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或商请办案单位变更强制(羁押)措施办理出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值班巡诊医务人员违反本工作规范,因工作失职渎职,贻误病情,造成较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处理;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范由XX市看守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规范下发之日起施行。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2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科主任(主治医师)任二线。值班医师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条件)。工作达上述条件后,就可以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的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病员有需要时应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人和,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得到足够休息时,过后可酌情予以补休。

  (九)每天早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21:30分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工作。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3

  1、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时处理院内各类突发事件,医院实行院领导带班、行政职能科室主任轮流总值班制度。

  2、带班领导正常工作日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电话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应24小时在岗。

  3、总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负责制。负责处理下班后及节假日医疗、行政等事务,并进行值班情况督查。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接到报告电话,应详细记录时间、对方姓名及内容并做好办理结果记录。

  4、总值班应坚守岗位,保证医院办公室电话和总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应积极处理,特殊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予以解决。

  5、院内抢救和重大群伤事件总值班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长和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负责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病人的转运、分流、救治及伤情上报等工作。

  6、总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交接记录,并与下班人员当面交接;凡本班未处理完的.重要事情,应及时告知院办公室转办或报告院领导。

  7、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通知带班领导和总值班,每日早8时参加总值班交接,地点是当日带班领导办公室,并及时更换值班牌。

  8、总值班人员按照排班表依次交接,若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经过院办公室同意,方能与他人调换值班。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4

  一、值班人员: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院综合办负责统一排班。

  二、值班时间: 非节假日:17:30——次日8:00

  节假日:全天

  三、值班电话:

  四、总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值班人员要详细、真实地做好值班记录,每天将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向有关部门交班,重要事情次日上班后向院领导汇报。

  五、总值班晨会内容及要求

  1.针对总值班的提出的问题,办公室简要总结、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人员;

  2.分管院领导对总值班问题及责任科室做简要点评,同时安排工作进度;

  3.医院领导政令的宣导,包括简要通报重大信息,传达新的管理规定、会议精神或重大事件等;

  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面对面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室相关物品完整、运行良好,并妥善保管好值班记录本;

  2.每月25日值班人员必须撤换床单、被罩,每日值班人员打扫值班室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5

  1、为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3、交班者应将重病人、新病人和有关需要处理事宜记入交班簿,并签全名。接班者了解上述情况后签全名。危重病人必须进行床头交班,重点掌握病情。

  4、交接班人员必须参加晨会集体交班,晨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若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分钟。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医疗情况处理,并记入病程录,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解决。

  6、对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检查,给予必要的诊疗处理,并书写首次病程录。

  7、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8、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9、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10.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11.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6

  1、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2、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周日夜班和周一送总院进行总消毒,周三班负责大扫除。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下一班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及卫生情况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周一、周三例外)。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必须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一般不出诊,如特殊情况必须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挂号制度及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7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急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伤员的'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对发生重大事故、灾害及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凡重大问题或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5.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每月末由院务部排班,定时接班。

  7.凡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者,不能让非值班人员顶替,可在值班人员内调整,并通知院务部。

  8.值班完毕将值班本交回院务部。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8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级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莹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不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9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及公司相关关键岗位值班的制度,保障给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遵照执行。

  1、每天至少由两名院长在岗,其中一名副院长为值班领导,负责值班期间医护指导、医疗救治等全面工作。

  2、医护值班人员由主治医师、护士、药房工作人员组成,主治医师为当天值班协调人,值班室24小时不得离人。

  3、值班人员提前1小时用餐,但必须在其他人员离岗前到值班室。

  5、值班人员严格考勤,并填写值班表,值班院长签字后生效。

  6、值班由各科室主任排班,并于25日上午将值班表张贴值班室上墙。

  7、医护值班人员严格值班,脱岗、离岗、空岗,按相关制定严肃处理。

  8、各值班人员交接班为早晨7:30-8:00,特殊情况视情进行交接。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0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轮流担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

  二、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

  1、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和临时事宜,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2、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

  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7、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

  三、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四、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

  五、有关行政总值班顺序和要求详见医院办公室有关规定,行政副院长为总值班分工领导,院办负责组织实施。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1

  行政总值班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正常有序运行、医疗质量持续提高、医疗服务高效实现的有效保障。为充分发挥医院总值班的工作职能,切实做好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管理和其他临时性工作,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总值班人员: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工会主席、院长助理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行政总值班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当日中午12时至下午2:30时、下午5时至次日上午8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当日上午8时至次日上午8时。值班地点:行政楼2楼办公室。

  三、行政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后勤临时事务,接待来访、因公办事人员,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或有关紧急事件,承接办公时间内未办完事项。

  (二)负责组织协调在值班时间遇到的全院性重大急会诊、转诊、转院和重大工伤、交通事故、集体中毒或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详细了解住院总人数、急危重病人数、门诊诊察人次等情况。

  (四)负责对全院各科室的水、电、氧、设备、消防安全、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科室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行政总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周排班一次,并将排班表下发各科室。

  2.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排班做好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日上午8时前从办公室接班,次日上午8时到办公室交班。因公出差、因事请假应事先自行调班或委托其他行政值班人员代班,并将调(代)班情况告知办公室。

  3.行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巡视检查,按时完成值班记录,保证值班通讯畅通,及时协调解决科室各类具体问题,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2

  一. 为有效组织协调非办公时间(含公休日及节假日)行政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院信息通讯畅通、医院实行总值班负责制,代行医院行政管理权力。

  二、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三、对发生的行政、医疗等有关重大事件,总值班人员有权负责组织和调度有关科室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协调处理院内、院外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如遇疑难问题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请示。

  四、对因一时无钱治疗,而又病情危重,需要立即抢救和手术的患者,总值班人员有权调度医务人员先行救治,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副院长,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五、根据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需要,可增加总值班人员范围,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六、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好室内卫生。因巡视或暂离值班室时,应确保通信畅通。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可自行调换,并提前告知院办室备案。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3

  一、值班管理

  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室办公设备管理及工作人员值班工作教育培训。

  二、值班职责和任务

  1、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接听值班电话、取送公文、通知会议、接收处理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送达或通过应急值守网发送的文电信函等。

  2、协调处置值班期间接报的各类紧急事项。

  3、代表院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4、传达院领导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并督促落实。

  5、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安排

  1、值班地点:总值班室。

  2、值班时段: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白班8:00——17:00,夜班17:00——8:00。

  3、每班次安排带班领导1人、职能科室工作人员1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司机听班。

  4、医院正式行政工作人员调入满6个月后开始承担值班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以后、休产假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安排值班。

  6、若因故无法值守已安排的班次,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告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件处置。

  发生紧急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并做好应急联络、协调工作。无法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的,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值班室。

  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可做好值班记录并转交下一班值班人员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科室处理;值班人员难以确定主办科室,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送交院长办公室。

  2、接听电话和接收电传。在接到涉及工作事项的电话、电传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应予答复。群众投诉事件重大或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

  3、通知会议。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内院领导召开的紧急会议和处理值班时间内收到的会议通知。已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未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后,通知有关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值班时间内联系到参会人员时,值班人员应交下一班继续通知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交院办处置。所有会议通知及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4、接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信函后应妥善保存,在下一个工作日送院办处置。紧急函件应请示相关领导后按领导指示处置。

  5、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每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

  6、取、送公文。值班期间取回的紧急公文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送出的公文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文件名称送达地点、时间和收件人员姓名。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在值班记录本上做登记和交接班签字。书写要工整,内容准确并签字备查。值班记录主要包括:值班期间接到的公务电话、电传、信函及处置情况。重要事项应准确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件的主要情况、处理结果、需注意及继续协调处理的事项。值班记录本由院办统一印制并收存备查。

  8、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主要事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期间重要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及相关文字材料,值班期间接到的会议通知及处理结果,值班期间接收的文件、信函,值班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值班室钥匙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认真地处理值班职责范围内各种事项,不得拖延、推诿;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沉着应对,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请示、报告;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准确、及时;处理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用语文明、方式妥当。涉及敏感领域、敏感人群、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的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

  2、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值班期间经手的涉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和交接,不得擅自复印、复制;遇有政治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有涉密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向上级单位报送的涉密文件由专人、专车送达指定部门;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将院职工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3、建立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或需要换班时,须提前主动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于上岗前通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脱班。对无故缺岗、脱班的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带班领导、值班和听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院、科级干部除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等必须关机的特殊情况外,应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如有手机号码变更须在24小时内通知院长办公室。

  5、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值班工作具体要求、重大事项处理程序、值班记录填写方法、交接班方式及各种通讯设备使用等值班业务知识和技能。

  6、值班人员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7、值班人员应爱护公用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如遇电话、传真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勤值班人员进行维修。

  8、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馈值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4

  1.医院总值班是指在正常上班七个半小时以外以及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院级领导带班、部分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值班组成的一种正常上班制度。

  2.医院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组成,每组班2人,职能科室管理人员任组长。院办负责排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找人替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只能与同级别人员调换,并经当天带班院领导批准,同时告知电话室、急诊科,通知院办进行备案。

  3.总值班主要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临床、行政事务和临时事宜,包括危重病人住院签字、检查各科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调集医务人员和车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等。

  4.值班期间接到大型抢救、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赶到救治指挥现场,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时,要认真做好记录,积极组织协调,并立即向带班院长汇报,经批准后按相应报告程序向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上报。

  5.总值班实行每天晚上查岗制度,重点检查医护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医院重点部位安全等,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对发现的'医务人员脱岗、空岗、各种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带班院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外出、饮酒、会私客,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不准随意占用办公和值班电话线路。值班人员应在总值班室值班,并经常到急诊室巡视,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将去向及时告知电话室,并时刻保持联络,以便寻找。(每天交接班时要及时查询值班手机余额,并做好记录。)

  7.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值班室卫生,于第二日上班后向下组总值班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准确交接值班用品,对于值班时的遗留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接。每周二早晨8:00,周一总值班人员要到医患关系调解办参加门急诊交班。每周一早晨8:00,周日总值班人员要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参加职能科室交班,并简要汇总一周值班情况,审计科负责汇总一周总值班签字欠费情况并及时催缴。

  8.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休息一天,但必须以科室工作为重,具体情况由各科根据实际工作安排。

  9.男同志年满58周岁,女同志年满53周岁,个人提出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可不再参加总值班。

  10.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背,视情节轻重处以50至300元罚款。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5

  为适应医院业务及医院药学的不断发展需求,满足医院日常工作需要,并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保证药剂科各药房工作高效运行,现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

  1、参加药剂科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药库、中药房。

  2、轮换时间:在中心药房与门诊药房工作的员工每半年轮换一次;药库岗位原则上满三年就进行一次轮岗。

  3、年轻药师的岗位轮换。根据培养方向和工作适应性考察,为了使他们尽早了解到工作概况,暂时不确定他们的工作岗位,而是让他们在各个岗位上轮流工作一段时间,亲身体验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以后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打好基础。

  4、需要轮岗的人员以及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新的岗位上班,对于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上报医院进行处理。

  5、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悉门诊西药房工作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特殊情况除外。员工因自身原因出现不能适应工作情况的可向医院提出换岗申请。

  6、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我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值夜班。

  7、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据本药房的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8、岗位轮换由药剂科主任及各药房组长组织实施,并提前制定岗位轮换计划。

  9、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6

  为深化院部职责制度建设,细化院部内涵建设,营造“幸福、精致、安全、高效”的工作氛围,故对总值班制度职责进修修订,具体事宜如下:

  1、医院总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制,次日需在院部行政例会上对值班期间院内医疗运行、安全秩序、设备设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行政交班。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行简易交接班程序(即两人交接班制)。

  2、总值班实行双人值班制,白班(夜班)制、中班制、总代班制,具体工作由白班人员安排(详细人员名单见附表),如因个人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总值班调换时,应及时上报院办公室至院部同意。

  3、医院总值班人员须保持总值班室内环境、被服设施整洁。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总值班电话、全院职工签到簿及值班日志完整交接至下一位值班人员手中,值班日志需完整记录并签名。每日职工上班签到工作,应严格参照院部的签到要求,严禁代签、冒签等xx行为发生。

  4、医院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昼夜),需不定时巡视各病区、科室工作情况,发现人员脱岗、院内医疗及其它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时,要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并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院长、院办公室、医务科。各科室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医院总值班工作,特别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主动第一时间与医院总值班取得联系。

  5、医院总值班人员应明确院内制度职责,值班期间手机须保持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发生饮酒、脱岗等xx行为。

  6、医院总值班人员夜间值班期间应汇同保安人员对全院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情况巡视,特别是雷雨霜冻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大巡视力度,在遇到突发安全问题及隐患时,总值班有权进行紧急处置。

  7、医院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突遇特发情况时,在征得院领导授权下,根据情况处置需要,有权临时调动院内的.人员、资金、物品。当遇到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突发疫情时则必须第一时间向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汇报,各科室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总值班关于医疗人员的临时调配工作,不得故意推诿,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则由当事人负全责。

  8、凡因医院总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失职、处置不当而发生的医疗、安全等相关责任事故,由院部按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9、院领导、院办公室分周对总值班在岗、在位及制度职责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将在行政早会上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

  10、本制度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7

  1、严格执行某厂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2、每天提前十分钟点名,八点不到者按迟到处理,八点半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有事提前请假,没批准假不来按旷工处理。

  3、为了确保电仪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使我厂电仪人员完全熟悉现场的电气、仪表设备,了解我厂生产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健康、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特按片划分责任区。

  (1)划分:

  1、责控制室DCS系统、办公楼一楼配电室、闭路监控系统、消防和危险气体报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护。

  2、负责压缩配电室、合成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和自动化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PLC系统、监控探头、消防和危险气体探头、通讯设备以及合成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3、负责空分配电室、空分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和自动化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DCS、PLC系统、监控探头、消防和危险气体探头、通讯设备以及空分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4、负责203变电所、净化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监控探头、通讯设备以及净化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2)责任

  A 、为各责任区的主要负责人。

  B、各责任区人员必须保证所辖范围内所有电仪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C、各责任区人员必须熟悉所辖责任区内工艺流程、存在危险源类别、存在危险源性质和所需安全防护用品,熟悉所分责任区电气、仪表设备的工作原理,提高自我保护和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

  D、各责任区人员必须完善所辖范围内的内业资料,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包括(配电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仪表数据表、控制系统接线或原理图、配电柜台帐、强检设备台帐、联锁设备台帐、交接班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停送电工作票、外来人员记录等)

  E、各责任区卫生,包括(配电室、责任区、气体分析小屋、值班室、保温保护箱内、变配电箱内、变配电柜内、DCS控制系统柜内、PLC控制系统柜内、操作箱柜内、接线盒内、分线盒内、桥架内等)

  F、力保所辖防爆责任区内电仪设备失爆率为零

  G、负责责任区内设备的月度计划、技改和其它有关工作。

  注:负责电仪人员管理、全厂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管理、电气计划审核、电气协调、电气技术改造和电气疑难问题的处理。负责全厂DCS、PLC系统、网络、通讯和仪表设备的管理、仪表计划审核、仪表协调、仪表技术改造和仪表疑难问题的处理。

  车间每月将按照《电仪人员管理和责任区划分管理制度》和《电仪人员考核细则》对电仪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评比先进和管理岗位选拔的依据。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8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视病房。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如有急症手术值班人员负责协调通知麻醉人员。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19

  一、各科按照科室的大小、床位的多少及医院有关部门的要求,单独或联合值班。每一专业科室均体现三级负责制,即一线值班、二线听班、三线咨询。

  二、交接班必须准时,接班者提前十分钟到岗,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头交接。

  四、各科室医生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情况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

  五、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六、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七、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本科室值班室留宿,不得离开疗区,22点以后在重危、疑难、急诊无须抢救处置的情况下,可适当休息,不得大脱大睡,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对病情变化的病员应及时诊治,如有科间会诊离开病房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八、值班医生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上班后,值班医生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将危重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交代。

  十、对危重病员应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办理各种手续,并及时报告或请示总值班。

  十一、未取得执业资质证书的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一律不准单独值班。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书写的文字记录,应由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签字。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出诊时,白天由医务科、门诊办调动,节假日及夜间由总值班安排急诊科值班人员出诊,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值班人员要听从职能部门安排,职能部门同时另行抽调病房值班人员完成急诊科正常医疗工作。

  十三、值班者做好病房管理,清理探视人员,维护病房秩序,做好病房四防安全。

  十四、职能部门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者依据情节给予扣罚100200元。因违反该工作制度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将按照《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缺陷管理规定》处罚。

  医务人员值班制度 20

  一、各科室排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或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科。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在读研究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科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须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四、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科室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或经管医师会诊和处理。

  (一)医院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值班负责制。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及经医务科备案已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三线值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不够的科室,科室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都可以值一线班,医院二线值班及三线值班可由医务科统筹安排。

  (二)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值班。

  (三)一线、二线班均须住病房值班,三线医师实行听班制,但必须去向明确、通讯畅通,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

  (四)三线班接班后巡视病房一次,并听取二线班医师汇报,做到对危重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五)三线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他处,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六)值班医师在交班时间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七)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八)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检查、书写病历,并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九)各科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请时应立即前往诊室。值班医(技)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交待去向,以保持联络。听到呼叫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轮流进餐,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期手术,情况特殊而参加者,必须由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并通知当班护士。

  (十)各科值班医师上岗后,应对科室各种抢救器械进行检查,以免应用时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十一)凡配有手机的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试机,确保手机无故障。因工作暂时离岗,除标明去向外,离岗不到而影响工作的.,追查手机值班人员的责任,并承担后果。

  (十二)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记入值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集体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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