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时间:2024-01-21 22:55:20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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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奖惩制度(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保人员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精选10篇)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1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5、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6、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10、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2、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4、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5、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6、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2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拾金不昧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3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严格组织纪律、提高保安人员素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奖惩措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月实行百分考核

  1、根据队员的实际工作表现,每月考核评定实际得分,经队长签字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后,报送保安公司在每月的考核工资中进行考核。

  2、考核奖金与考核分数等值相适应。

  (二)贯彻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凡遵章守纪、文明值勤、圆满完成任务者得全额奖金,表现突出的酌情予以加分。

  2、工作成绩显著、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给予记功、授予光荣称号外,年终给予一定奖励。

  3、工作表现不好,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扣除本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如违反治安法规或触犯刑律者,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核具体规定

  1、旷工半天以上者,除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金外,按规定扣除当月部分工资。

  2、执行事前请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违者一次扣30分,每次超过半小时者,作旷工处理;临时有事调班需经队长同意批准,对私自调班或外出者发现一次扣双方当事人50分。

  3、按规定着装上岗,必须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与游客发生大声争吵及动手打架,对在管理中出现严重不文明语言或行象一次扣30分。

  4、不参加内部会议、训练和学习的,一次扣30分。

  5、保安不得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发现一次扣100分。

  6、上班时睡觉、看书、下棋、打牌、会私客、用对讲机开玩笑、酗酒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30分,视情节轻重扣至不得分。

  7、固定岗无故缺岗,巡逻未定时打卡、漏打,发现一次扣30分。

  8、所配用对讲机、警用器械、打更棒等,因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扣50分。

  9、园区内的会务、大型活动期间按上级要求做好园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不到位的,有严重负面影响的.扣50-100分。

  10、值勤和巡逻期间,及时处理或上报各种突发事情,如发现不及时、不处理者一次扣10分。

  11、岗亭发现脏、乱、差现象扣当班责任人一次30分。

  12、发现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搬弄是非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扣至少30分,严重者给予开除。

  13、保安人员发现有生活作风败坏、赌博、打架斗殴、偷窃、私自动用公司物品等不良行为,尚不够治安处罚的视情节至少扣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4、完成临时性的任务不及时、不到位者扣30分一次,影响保安及公司形象行为的,一经查实,扣除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5、保安人员全年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者,扣100分外应予辞退;以上规定:若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将双倍处罚;三次者开除。

  16、凡被我公司辞退的人员,所有奖惩记录均录入个人档案,不得再从事公司保安工作。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4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5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使国家、集体和职工财产、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二、 失职、违章行为尚不够《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规、处罚的,按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扣除奖金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

  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

  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

  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

  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

  6、参与赌博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6

  一、奖励:

  1、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能够制止、告发其他员工违规行为,避免学院声誉、财物受损者,给予50元—200元奖励。

  2、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抓捕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者,根据挽回的损失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奖励300元。

  4、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在突发事件中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学院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处罚:

  1、蓄意违纪,明知故犯,予以记过并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

  2、未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罚款20元—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3、当班人员看书报、听收音机、玩手机、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10元。第二次记过,并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4、外出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等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三次违反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5、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玩忽职守造成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罚款50元—200元;汽车、公共财物被盗或损坏视情节加倍追究其责任,并按比例赔偿。

  6、凡有勒索,贪污,受贿,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等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后予以辞退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7、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人,经查后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8、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害人的一切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指挥不当招致车辆未按划定停放,造成交通梗塞或有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

  10、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1、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钱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同事和相关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辞退。

  14、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予解雇。

  15、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未签等违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

  16、未经下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告诫,第二次罚款20元—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解雇。

  17、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8、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元的罚款,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

  19、不效率下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50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解雇。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7

  一、目的:为加强商场内部安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保证商家、顾客以及公司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队员

  三、保安队员作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精神饱满

  2、纪律严明

  3、礼貌待人

  4、反应迅速

  四、保安队员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保安工作;

  2、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遵纪守法、服从命令;

  3、能做到令行禁止。

  五、责任范围

  1、商场内部的设施、设备(消防、电器等);

  2、商户、仓库、办公区、配电室、停车场;

  3、商场人员、车辆、物品。

  主要工作:

  1、保障公司客户、人员及财产安全。

  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商场内部和住宅区的正常秩序。

  4、在行政办公室下达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

  5、做好人员、车辆、货物进出商场的管理工作。

  6、负责商场内部消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六、岗位职责

  1、队长职责:在行政办公室领导下对商场内部安全工作负责,做好消防知识宣传

  2、负责所有队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培训。

  3、负责队员物品的统一管理、发放和登记工作。

  4、检查队员岗位工作(即查岗、查哨)。

  5、维护严谨的岗位纪律和最佳的服务态度。

  6、处理临时性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七、保安队员职责

  1、文明值勤树立“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2、在队长的领导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忠于职守,视商场安全为已任,定时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

  3、值班期间要处理各种临时突发事件。

  4、不定时检查商户、库房、停车场、设备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5、被公司开除人员,保安队员应核准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有本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离开商场。

  6、队员自身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为徇私情,照章办事并及时上报。

  7、认真填写岗位工作日志和交班换岗工作详情,责任明确。

  8、协助并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9、在工作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负责商场大门及保卫室、监控室内外的卫生。

  八、行为准则

  1、值勤时必需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畅通。

  2、工作期间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不得留长发、发指甲、染发、留胡须(保持军容严整)。

  3、军姿挺拔、坐姿端正。

  4、对讲机及保安器械按要求统一配戴。

  5、工作中必须文明用语统一语言(粤语、普通话)。

  6、待人要热情、礼貌、周道、耐心。

  7、见到总经理(陈总)必须敬礼。

  九、消防知识培训与演习

  1、消防工作原则:依法管理。

  2、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3、灭火基本方法:冷却法、窒熄法、隔离法、抑制法。

  4、灭火器种类: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

  十、工作制度

  1、上班期间遵守岗位纪律,不迟到早退。

  2、在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喝酒,更不得无事酗酒。

  3、着装严整、工作证配戴于左胸或挂于胸前。

  4、商场员工须配戴工作证方可进入商场。

  5、非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区时,须持有效证件或本公司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6、不得对公司人员恐吓、威胁以及人身攻击、顶撞上司、造谣生事、破坏团结。

  7、工作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会客。

  8、外来人员应配合保安队员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9、商场收市后,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商场。

  10、值班队员每小时对责任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纪录上报。

  11、夜班队员每半小时巡查一次,认真检查商场内所有商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以确保商场内部安全。

  12、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①打架斗殴者

  ②违规用电、用火者

  ③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⑤发现盗窃商户和公司财物者

  13、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期检查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做好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15、所有保安员应熟记场内水、电、开关、安全通道及消防器械安放地点以免发生意外时造成慌乱。

  16、突发事件的处理应保持镇定,以最有效的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小。

  17、判断情况若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消除,独自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18、如势态进一步扩大时,应迅速通报相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19、发现盗窃或火灾时,在保护顾客、商家生命财产为首要任务同时注意保护公司的人员、财产安全,请求消防部队予以支援并上报处理。

  七、交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2、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向换班人员交待清楚,移交清楚避免责任不清。

  3、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离开岗位前,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4、接班人验收时发现问题,应有交班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后交班人员离开岗位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承担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如果接班人未到,交班人离岗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二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按照公司规定也要做出相应处罚。

  6、上班期间任何队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备注:

  1、凡因工作疏忽失职造成公司财物损失的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凡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立即解雇。

  3、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规定办理。

  4、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8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

  3.奖惩类别

  3.1 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3.1.1通报表扬: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1.2嘉奖:每次奖金100元,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1.3计功:每次奖金150元,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1.4大功:每次奖金300元,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1.5晋级: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1.6升职: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惩罚分为以下几种:

  3.2.1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2书面警告: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3最终警告: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4降薪: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若该员工薪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工降职处罚,并作相应的薪酬调整;

  3.2.5降职: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若该员工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工适用违纪辞退处罚;

  3.2.6违纪辞退: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3.2.7以上行为如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的,则按损失的相应价值进行赔偿。

  4.奖励内容

  4.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一次

  4.1.1工作积极主动,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4.1.2拾金/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4.1.3在对外接待中,态度良好,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4.1.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4.1.5积极帮助新同事投入工作,起传帮带的作用者。

  4.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一次

  4.2.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4.2.2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著有成效者。

  4.2.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起带头作用者。

  4.2.4见义勇为,在维护员工或业主安全,预防和制止盗窃行为中起带头作用者。

  4.2.5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4.3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一次

  4.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的团队。

  4.3.2维护员工或业主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预防和制止盗窃行为,确有功绩的团队。

  4.3.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4.3.4发现职责外故障或事故,予以速报或妥善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4.3.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4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

  4.4.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4.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4.31年内记功2次者。

  4.5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奖励

  4.5.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1次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4.5.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社会效应者。

  4.5.3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4.6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升职奖励

  4.6.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的改善方案或创新措施,经采纳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4.6.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5.处罚内容

  5.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5.1.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5.1.2迟到或早退,当月达三次以上;

  5.1.3忘记打卡当月达三次以上;

  5.1.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上网聊天;

  5.1.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5.1.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5.1.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5.1.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5.1.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5.1.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5.1.11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5.1.12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5.1.13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5.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一次

  5.2.1一年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5.2.2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5.2.3未经上级许可,私自接受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5.2.4违反公司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5.2.5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2.6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听音乐等;

  5.2.7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5.2.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5.2.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骚扰住户;

  5.2.10由于个人的工作失误对客户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2.11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小区及公司声誉的言论;

  5.2.12在公众场所与同事、客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5.2.13向他人误传或散播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5.2.14未经许可私自在任何办公电脑上安装外来软件、程序者;

  5.2.15无故旷工半日以上,一日以下者。

  5.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最后警告一次

  5.3.1二次书面警告者;

  5.3.2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5.3.3对上司、客人、同事粗暴或不礼貌;

  5.3.4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5.3.5唆使他人代打卡和签到、签退的;

  5.3.6由于本人责任而造成业主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5.3.7工作态度不认真及行为不检,消极怠工等;

  5.3.8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5.3.9泄露公司机密;

  5.3.10私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

  5.3.11损害住户利益,引起住户的投拆;

  5.3.12制造谣言或发表诽谤言论,恶意损害公司、同事或住户声誉;

  5.3.13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5.3.14当班时间为业主或住户干私活者;

  5.3.15无故旷工一日以上,三日以下者。

  5.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薪处罚

  5.4.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4.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制度,并四处宣扬,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5.4.3员工工作表现经考核达不到现职级标准者;

  5.4.4犯有性质、后果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5.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处罚

  5.5.1管理人员因滥用职权或严重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或声誉重大损失者;

  5.5.2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调动而无理取闹者;

  5.5.3员工工作表现经考核达不到现职位标准者;

  5.5.4犯有性质、后果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5.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违纪辞退

  5.6.1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

  5.6.2最后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留岗察看期间又出现违纪行为;

  5.6.3不执行上级指令,抗拒完成指定时限完成的.工作任务,造成恶性后果;

  5.6.4违章作业,酿成事故,影响服务质量,给公司造成一定的名誉及经济损失者;

  5.6.5恶意侮辱或袭击住户、同事、来访者,工作态度恶劣;

  5.6.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

  5.6.7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者;

  5.6.8酗酒闹事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者;

  5.6.9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向人行贿、敲诈勒索或贪污、虚报费用、挪用公款;

  5.6.10故意损害公司公物;

  5.6.11盗取、复制或销毁公司各类资料、文件、数据(包括电子版)者;

  5.6.12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私自变卖公司财物;

  5.6.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真实资料者;

  5.6.14携带或储存违禁品者(如武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

  5.6.15造谣惑众,挑拨是非;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

  5.6.16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

  5.6.17利用工作关系向业主/住户索取小费或物品;

  5.6.18因工作原因与住户、同事、来访者发生冲突,或防卫不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5.6.19拒不签认公司出具的具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的文件者;

  5.6.20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6.奖罚程序

  6.1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处审核后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6.2行政人事处接到最终签批完成的《奖惩通知单》后,拟文进行公告,所有奖惩以行政人事处发出的公告为准。

  6.3 员工奖金和罚款均在《奖惩通知单》生效后,在当月工资内发放或扣除,如果属于团队奖励,则由部门申请现金作为团队费用。

  6.4所有《奖惩通知单》原件及奖惩公告的复印件应归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公司绩效考核评级的依据。

  7.注意事项

  员工发生违纪行为后,处罚本身并不是目的,通过处罚手段纠正、规范员工行为才是目的。各部门在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7.1各部门发现员工的违纪行为后,应注意处罚的及时性,其直接主管应在二日内填写《奖惩通知单》,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被处罚者签名后提交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

  7.2被处分者须在《奖惩通知单》上签确,若当事人拒绝签名,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事件发生三日内签确,该处罚单视作有效。

  7.3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在接到《奖惩通知单》后三日内向行政人事部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在《奖惩通知单》上签名,被处分者如无故拒绝在《奖惩通知单》上签名者,经查实后按5.6.19条款处理。

  7.4各部门在处罚员工时应以本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与违纪员工充分沟通,令其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后果之严重,并能够提出改正措施。

  7.5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8.补充说明

  本制度是对《职手册》内容的补充,与《职员手册》具有同等的效力,如条款与《职员手册》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9

  目的:

  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队员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客人爱戴的保安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华盛保安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3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钮扣、卷衣袖、裤腿、不戴帽;长指甲、戴饰物不染异色发质;男不留长发、帽下发长不得超过

  1、(5厘米不留胡须等)罚款30元。

  4、下班后穿制服在本辖区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3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玩手机,一次罚款50元。严禁在当值其间打电话聊天,一次罚款50元;

  6、值班期间,睡觉,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因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造成与客人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当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高级访客或有招租部工作人员带客看楼经过岗位不敬礼者,罚款20元;

  9、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10、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30元;

  11、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3、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情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100元;

  14、对外来人员在广场内私自摆放货物售卖而不制止,罚款50元。

  15、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6、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负责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7、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罚款30元。

  18、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保安队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保安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毒品、管制刀具等)或介绍娼妓、调戏妇女者。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窃公司、客人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保安主管审核,要作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保安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财物者。

  15、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6、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处罚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保安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保安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广场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客人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广场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保安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保安主管对队员工作考评,物业经理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10

  1、保安员的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奖励范围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5)为做好物业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6)拾金不昧者。

  7)被评为省、市、区、县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8)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9)季度、年度被评为先进班(组)或优秀员工者。

  10)为公司的发展和小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

  11)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

  12)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2)奖励规定

  1)抓获行凶、放火、投毒、强奷、诈骗、走私、抢劫、盗窃等重大案犯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奖励200元以上或记功一次。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并收到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奖励50元以上

  3)在保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奖励100元以上。

  4)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者,视事迹大小,给予200~1000元奖励。

  5)密切联系业主、为业主做好事、抢险救灾、保护业户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并根据情况颁发奖金100~500元。

  6)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工作的改进作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奖励。

  2、保安员的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惩罚范围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为轻微过失:

  ①不佩戴胸卡,不按规定着装,影响保安形象的。

②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吵架、奔跑的。

③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的。④损坏公物的。

⑤未经领导允许带外人在公司住宿的。

⑥在岗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

⑦未按时交接班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严重过失:

  ①违反保安“十六不准”,造成岗位失控和不良影响的。

②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的。

③外出不归,私自离队的

④不签到或无理由早签的。

⑤执勤中,不文明、不礼貌的

⑥值班时在岗位睡觉、酒后执勤的。

⑦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的。

⑧错放人员、车辆进入停车场内,造成不良影响的

⑨工作出勤不出力,消极怠工,没有效率的。

⑩0对业主、客户不礼貌,与业主、客户争吵的。在公司(单位内部)赌博的。发现任何重大隐患或重要事故苗头不及时处理或上报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作开除或辞退处理:

  ①内部人员不团结,打架,斗殴,监守自盗,侵吞他人或公共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利用执勤之便调戏妇女,乱拉关系,同本公司员工谈恋爱或有超出正常关系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煽动员工怠工、罢工、辞职等的

④搬弄是非、诽谤他人的。

⑤工作态度恶劣,侮辱、殴打业主(住户)的。

⑥看、听、传播色情录像、录音的。

⑦盗窃财物的。

⑧泄露公司机密或业主(住户)隐私的

⑨不执行公司命令,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⑩酗酒、赌博、恐吓、吸毒或实施其他流氓行为的。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內发生案件或事故的。违反护卫器械管理使用规定,擅自转借他人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的。

  (2)惩罚规定

  以下的处罚金额仅供参考,各物业公司应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及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集体和个人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2)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每次扣罚20元。

  3)工作时间满3个月以上,未能通过军事体能考核者扣罚200元,连续三次未通过考核者降一级工资。

  4)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而不听劝告者扣罚20元。

  5)亲人来队探望,经队长或公司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在宿舍暂住,但不得超过7天,否则扣罚。

  6)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不当班的保安员在晚上2:30准时归队休息,外出时须向队长或负责人请假,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3次停职学习,屡教不改者作开除处理。

  7)保安员经公司同意方可在外租房。保安员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20元,造成不良影响者作开除处理。

  8)保安员宿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如检查发现被子、蚊帐、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每次扣罚20元,一个月内查获5次以上的作开除处理。

  9)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保安员作开除处理。

  10)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有关责任。

  11)迟到、早退超过20min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min的按旷工处理。但遇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不受此项处罚。

  12)向物业用户、群众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客户利益,对坏人坏事姑息迁就、放纵包庇的,扣除当月工资15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送司法机关。

  13)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扣罚200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开除处理。

  15)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3次者降一级工资。

  16)值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时不到岗哨箱签到的扣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留长头发、长胡子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队容风纪的,经教育不改者扣罚20元,不按规定叫哨的或叫哨后不起床而迟到的扣罚30元。

  17)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30元以上,并作警告、停职整改处理或开除。

  18)参与打架、赌博、或有意闹事的,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沾染“七害”之一,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19)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煸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20)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队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并扣罚50元;请假后不按时归队则按本人月工资的平均收入扣除,超过5天以上者作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1)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作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22)利用工作之便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

  3、保安员的培训补助

  以下补助办法仅供参考,各物业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补助费的发放基数

  军训补助费的发放基数为70元/(人·季度)。

  (2)补助费的计发办法

  1)凡季度训练考核科目有一半(含)以上科目成绩达到优秀者,发100元。

  2)凡季度训练考核科目有一半(含)以上科目成绩达到良好者,发90元。

  3)凡季度训练考核科目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者,发70元。

  4)凡因伤、病、探家、上岗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者,由管理处自行确定发放金额,但最高不得超过40元。

  5)小教员每季度增发军训补助费30元,但所在班当季有一人一项不及格的,减发其小教员补助费20元,其所在班正、副班长也减发训练补助费20元。

  6)当季按安全部下达的训练科目,无论是由安全部还是由管理处组织的考核,凡有一项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当季训练补助费。

  7)按照训练考勤统计计算,除工伤、重病外,凡训练缺勤扣发10元/次,直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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