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1 17:22:02 制度 我要投稿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1

  一、 公司用人条件

  1、 加油站操作服务人员初始录用资格须年满18周岁、 35岁以下,高中、中技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的中国公民。

  2、油库操作服务人员初始录用资格须年满18周岁、 35岁以下,高中、中技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的中国公民。

  3、库站管理人员初始录用资格须年满18周岁、35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的中国公民。

  4、机关管理人员初始录用资格须年满18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的中国公民。

  二:入职管理

  1、入职所要提供的材料:录用非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供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失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审查报告,担保书等。录用初次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审查报告,担保书等。

  2、入职培训:对新录用人员要进行企业文化、安全管理 人事政策、业务流程等基础性的岗前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上岗证,实现持证上岗。

  3、签订合同:新录用的库站操作服务人员、一般管理人员首次均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合同期满后,依据岗位或职务不同,其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将有所变化。具体为:所属二级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油库主任),续订劳动期限为三年;各级机关一般管理岗、考核优秀的加油站经理,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各级机关及库站操作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在职管理

  1、试用期管理

  ⑴库站操作服务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

  ⑵库站管理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⑶机关一般管理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⑷公司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2、转正管理

  ⑴库站操作服务人员使用期满后有库站经理出具转正意见,报所属公司人力资源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⑵库站管理人员试用期满后,有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转证意见,报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转正手续。

  ⑶机关一般管理人员试用期满后,本人书面申请转正,经所在部门出具转正意见,报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转正手续。

  ⑷公司中层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年度考核

  胜任本职工作的,保留所聘行政级别,享受相应级别待遇,不再另行发文聘任;经年度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其所聘职务,不再保留所聘行政级别、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四、离职管理

  1、通知期限:

  ⑴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⑵试用期过后,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离职程序

  ⑴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人事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终止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

  ⑵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及各种情形的解除合同)必须进行工作交接,同时交回工装、工牌、办公室钥匙、办公用品、资料等,交接完毕后经相关部门确认,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人事部门履行完会签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六、档案管理

  市场化用工的档案管理。为方便市场化用工的管理,由员工本人联系人才代理机构负责托管,费用有本人承担,不需要转递档案。

  七、薪酬制度

  1、加油站薪酬制度

  ⑴公司根据全年零售量及所在地的劳动力价位水平,核定各岗位的岗基工资。

  ⑵公司根据本公司核定的零售工资总额,结合本公司加油站的地理位置、当地劳动力价位水平等综合因素测算出绩效工资标准,并依据销量按月兑现。

  ⑶加油站员工工资与实际功效挂钩,起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作用;加油站必须按班进行工效考核,并落实到人头,并将分配方案报所属公司备案,做到站务公开。

  ⑷加油站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油库和机关薪酬制度

  ⑴油库和机关执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实行易岗易薪。

  ⑵油库和机关人员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本岗位一档工资的70%核发,但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工时制度

  1、库站工时制度

  ⑴库站员工实行倒班工作制。

  ⑵主要有“三班两倒”和“两班两倒”两种倒班形式。

  2、机关员工工时制度

  ⑴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⑵机关其他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作制。

  ⑶机关操作服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九、员工福利

  1、公司执行的假期类别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年休假及其它公假。

  2、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年休假及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事假和非因公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减相应的工资。

  3、婚假7天。 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婚嫁15天。申请婚假需提前10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多胞胎、晚育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晚育条件的男职工给予7天假期。

  5、丧假。员工处理父母、配偶、子女的丧失,假期7天;处理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丧事,假期3天。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6、事假。员工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需填写《请假审批表》,库站操作服务人员请假1天,由库站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库站管理人员请假1天,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人事部门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三天以上的,需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人事部门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后,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七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 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 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 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 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 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 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 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 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 担保书

  一、 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 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 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 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 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 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 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 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 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 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 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 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 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 员工手册

  2、 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 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 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 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的考核

  一、 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 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 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 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5、 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 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 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 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 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 不准聊天、吵闹;

  二、 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 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 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 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 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 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 工作 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 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 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 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 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 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 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 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 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 奖金:

  1、 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 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 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 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 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 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 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 晋升制度:

  一、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 务 上升、 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 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 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 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 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 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 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 奖惩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 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 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 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 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 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 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 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 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 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 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 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 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 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 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 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 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 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十章待岗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4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招聘和录用

  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招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培训择优录取。

  2、各部门要招聘人员,须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然后交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到人事部报名,并填写《员工个人档案表》。

  4、应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人事部笔试、面试或总经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报到手续者,即成为本公司员工。

  5、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5、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

  5、3近期登记照五张;

  5、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证件(如资质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7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原件;

  5、8上述证件经查验属伪造或虚假的,本公司可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1、试用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业务要求、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2、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具体时间依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决定,具体见下表: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不超过三个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务的

  没有试用期

  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

  不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由部门以及人事部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及可信赖程度,以此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和自然终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1劳动合同期满的;

  2、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机关部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告知员工理由:

  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如未满16周岁的、假身份证学历证的;

  1、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状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务必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透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职责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潜力,透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持续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群众,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能够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带给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决定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决定自我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决定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理解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务必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务必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务必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务必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持续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持续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持续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持续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持续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我,使对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我。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我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状况灵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修改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务必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带给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修改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潜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务必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个性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务必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能够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个性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务必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工资待遇

  一、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元的工龄补助。

  二、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职责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职责,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资料。

  第八则福利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状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能够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6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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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11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八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

  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总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11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11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二)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三)第一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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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前言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三、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办理人员的招聘、试用、录用、培训、离职等日常人力资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门总监(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录用、培训、试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门总监又有部门经理的部门,分别实行分级管理。

  3、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考核、离职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用、转正考核、日常考核、晋升、调薪及解聘工作;总经理负责员工聘用、转正、晋升、调薪、解聘审批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负责人力资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规划

  一、本公司员工职务规定如下:总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部门职员(详见公司组织机构图)

  二、公司每一个岗位设有“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试用期及岗位考核参照该说明书执行。

  三、根据编制,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应储备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行政部办理开拓人力资源的参考依据。

  四、人员增补申请的程序如下:

  1、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先到行政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书》,填写好所需人数,人员职务,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是否在控制内等问题。

  3、行政部调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及时办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外部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实施岗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公司的历史、现状及在产业中的地位

  (2)公司的组织架构

  (3)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4)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要求

  (5)安全意识培训

  (6)岗位技术培训

  2、在职培训:在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

  (1)一般员工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场情况,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3、外部培训:根据甲方或员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专业培训,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备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招聘、录用、试用、离职等

  一、招聘

  1、公司各个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部门经理或总监批准后上报公司行政部存档,再组织相关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在简历中进行筛选)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人员填写《面试登记表》(或《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初试,初试合格者行政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主管)进行复试确定,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被录用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统一到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工作。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入职前,行政部通知新进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并进入试用期。

  2、经正式录用的新进员工先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

  (1)新员工到行政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交标准一寸免冠照一张。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两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6)其它因报到需向行政部交纳的资料。

  3、公司拟录用的员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经批准外,应于通知报到日期报到,逾期者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4、在行政部办理入职后到所属部门报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试用期

  1、试用员工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前,需经过岗前培训及试用观察期,试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在试用期内,公司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决定转正或不予以录用。试用期内的考核标准自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表现优异者可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初评,经总经理批准后据具体情况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的,不得提前转正;累计迟到早退达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达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辞退。

  3、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6、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7、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行政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8、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都有一个对应分数。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如下: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考核结果95分,提前转正;考核结果75—94分,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转正

  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由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视为员工通过试用期;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报行政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或进行岗位调动。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标准执行,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为标准。

  五、人员调动与晋升、调薪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

  (2)员工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员工调动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2、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较宽松的晋升渠道。晋升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晋升分以下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3、各部门员工可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自行申请调薪,或是各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考核及表现情况适时给予调整薪资或给予嘉奖,调薪或嘉奖需填写《员工调薪/奖金申报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4、行政部需将员工的薪资变动情况及时告知财务部。

  六、辞退/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等。员工离职前须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2、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经考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辞退员工。员工提出辞职的,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填报《试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3、辞职: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因提前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员工已办理辞职手续,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离职程序与试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员工因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公司解雇员工的,由部门经理填报《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解雇手续。

  5、自动离职:当年(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6、工作期间内,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7、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再续约的,劳动关系解除。

  8、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的员工、被解雇的员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9、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工作并办理离职手续,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结清账务,办妥交接手续,方可正式离职;若员工将所属公司财产造成损失、遗失,应全额进行赔偿,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详见《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绩效(岗位)考核

  一、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二、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留退的依据。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内容具体参照每个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等;

  2、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复核评分。

  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2、初核评分,由部门总监(部门经理)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岗位职责说明,客观公正地评分,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绩效管理

  一、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工作评价体系,强化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目标的实现。

  二、员工总体薪酬依据社会平均劳动力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其贡献、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因素确定。公司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提成(销售提成、项目奖、工程奖)、年终奖、社保、公积金。月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三、离职时的薪酬

  1、员工在劳动合同届满前要求辞职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二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2、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以员工实际出勤日结算月薪。

  3、员工离职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9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 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 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 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 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 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 调迁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 免职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 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 前条 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 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 辞职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 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 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中石油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三、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四、试用期相关规定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五、考核内容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六、考核及转正流程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七、考核申诉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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