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制度

时间:2024-04-01 18:40:31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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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制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妇联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妇联工作制度(通用7篇)

  妇联工作制度 1

  一、区妇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领导制度。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并对区委负责。主席外出时,由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副主席在主席的领导下工作并对主席负责,对分管工作有领导责任,对职权范围内的业务事项有权作出决定。

  二、凡属重大问题应提交会议集体讨论。

  三、部门内部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业务范围、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实行目标管理。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要主动负责地处理。

  四、区妇联对全年工作要有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区委和上级妇联报告。会议研究安排的工作,要及时办理,做到时间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五、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和下面的请示报告,一般要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议研究或汇报部门领导同意后办理,有期限要求的`,必须在期限内办理完毕,重要电话或函件当日呈报主席批阅,并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

  六、区妇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各项工作事项。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要事先认真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初步意见由主席办公会议议定,统一列出会议议题,主席审定后由主席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办公室通知参加人员。

  七、各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协作,各工作人员要加强横向联系,经常交流情况,交流意见。各项工作,工作人员应认真配合,共同完成,不得互相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尽量减少会议、减发文件,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办实事、办好事、求实效。要从繁忙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搞好服务。

  九、本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党的原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令,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目标、任务,热情周到地为基层服务,公道正派的对待同志,不以权谋私,敢于和善于同组织、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努力把区妇联建设成为基层满意,群众拥护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创新”的妇女之家。

  妇联工作制度 2

  第一条: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第三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四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组织制度: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干部应努力做到:

  (一)政治坚定。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勤奋学习。学习法律、政策、科学、文化和妇女工作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妇联工作制度 3

  一、学习制度

  1、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中不断提高村妇代会成员的理论政策水平。

  2、坚持学习科技、经济、法律、文化知识及妇女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开展妇女工作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3、学习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

  4、集中学习可采取讲座式和中心发言等形式,学习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二、代表联系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妇女代表或部分妇女代表座谈会,根据工作需要,就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代表座谈讨论,听取意见。

  2、受理代表来信来访,建立妇女代表接待制,妇女代表可随时通过电话、信件向妇联反映各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每年要组织走访部分代表,了解代表工作情况,征询她们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总结代表工作经验。

  三、信访工作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来信来访人员咨询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答复,不能信口开河,也不能应付了事。

  2、来信来访的每件事项,力争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树立妇联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表彰制度

  1、每年在广大妇女、家庭中开展一次“平安家庭”评选活动。

  2、对每年评选树立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妇联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镇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镇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镇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各村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妇联工作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经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女企业家服务。

  第四条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本会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团体。

  第七条注册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女企业家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二、把女企业家中深化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作为主题,开展报告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活动,推动企业改革与发展;

  三、开展本地区和垮地区企业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商贸培训提高女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五、推进妇女的创业活动,并与社会上多种媒体合作,宣传女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

  六、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交往活动,促进中外女企业家的合作与友谊;

  七、反映女企业家的意愿和正当要求,维护女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会吸取个人为个人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个人会员资格

  凡是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的本市各企业(包括各种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多种经济成分)中的现职女正、副厂长、经理、董事长、三总师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会。

  二、入会、退会手续

  具备条件的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

  非自愿性退会,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条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参予本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义务

  履行章程的义务;执行决议的义务;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积极参与活动的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和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本会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至3月。

  会员如果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及其它领导的产生

  体现民主集中的原则,须经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三、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四、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通过重要决议;

  六、聘请名誉顾问、顾问、名誉会长;

  七、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八、其它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一半以上成员表决的通过事项为有效决议。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须临时召开,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连任不超过两届。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二、对本会活动进行集体领导;

  三、确定本会办事机构;

  四、委任副秘书长和办事机构;

  五、审批会员(或委托授权机构);

  六、提出下一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七、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八、制定本会中、近期工作计划;

  九、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本会的一般变更;

  十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十二、接受监事会提出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三、其它职责。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三条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本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第十八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

  第十九条本会在区县可以设立工作委员会,作为协会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监事会

  监事会由3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一条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不论如何获得,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本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不得以利润、股息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支付、转移给本会会员。本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二条经费来源及主要用途:主要有会费、捐赠、服务收入、利息及其它。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变更程序

  一、本会章程、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渉及登记证书其它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终止程序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四、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妇联工作制度 5

  1、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合理定位妇联的职能和任务。

  2、强化职业道德,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严格对待工作,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搞花架子,不搞政绩工程。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争做学习型妇女干部。

  5、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内容。平时个人搞好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期间不搞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7、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须及时向领导请假,事后及时销假。请假一天之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批准。领导外出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妇联工作制度 6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促进社会发展和妇女进步,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指导辖区妇代会的维权工作,负责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发展纲要。

  4、制定和实施年度妇女工作计划。

  5、承担妇代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辖区各项妇女活动。

  6、负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7、负责妇女、儿童信访工作。

  妇联工作制度 7

  一、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落实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布置的工作。

  三、提高社区女性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妇女育人意识、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四有”教育,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五、为妇女办实事、好事,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服务工作,解决妇女后顾之忧,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六、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反馈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决策本村妇女工作的重大事项。

  七、定期召开村妇女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妇委会,选举产生妇女代表委员会,贯彻本届妇代会精神,督促大会的议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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