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制度范本(精选1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控制度范本(精选1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控制度 1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监控制度 2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备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报警时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时时刻刻观察着酒店监控区域的每个角落,遇有情况,马上向上级报告。
7,做好重点接待,重点防范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视点观察摄像,录像工作,必须保存好录像资料备查。
8,非监控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严禁操作观看监控系统。未经直接上级授权不得随意提供录像给他人。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酒店部门的经营管理机密:严禁将客人,员工,来宾的隐私向外散播:违者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10,监控员值班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电话聊天等。
监控制度 3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制度 4
一、监控室工作行为准则
1、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2、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3、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4、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5、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7、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二、监控室值班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控室值班记录。
3、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岗。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要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岗人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继续监控的异常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5、值班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
6、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监视监控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坐在监控台前,进行不间断监控观察,并定时调节摄像头方位、角度,作好24小时录像。
8、做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三、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2、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3、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4、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5、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6、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7、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监控室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监控制度 5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保安队长负责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应及时另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本系统正常自动存放数据时间为一周。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应该另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后通知教技中心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教技中心。
二、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由教技中心负责每月的系统维护,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监控制度 6
一、管理制度
1、监控值班室管理制度
2、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监测监控仪器、仪表检验制度。
4、监测监控值班制度。
5、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制度。
6、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8、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
9、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0、监测监控系统日常巡检制度。
11、中心机房防灭火制度。
12、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3、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4、监控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15、监控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16、监测监控设备领用制度
17、监测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回收、维护管理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1、监测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
2、监测监控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3、监测监控维护员岗位责任制。
4、监测监控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产量监控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操作规程
1、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2、监控中心值班员技术操作规程。
3、监测监控维护工操作规程。
监控值班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3、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5、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6、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7、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8、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9、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
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提高监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人员责任心,强化人员劳动组织纪律性。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面中心机房实行三班8小时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监控维护人员实行三班8小时跟班作业。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对地面监控设备维护、修理、瓦斯传感器调校等。
3、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井下瓦斯等各种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各种记录。
4、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严禁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睡岗。
5、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保持中心机房及设备的清洁干净,各种记录、档案摆放要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6、井上、井下出现监测监控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拖延不报或拒不处理。
7、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对井下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调整搬迁和图纸更新。
监测监控值班制度
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有效运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发生故障能及时排除,杜绝不安全隐患;提高人员素质及工作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井下监控维护人员实行三班8小时跟班作业制;地面中心机房实行三班8小时值班制,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测监控主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接到“系统”超限(或断电)信号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私自离岗。
3、按规定定时巡回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测试电路是否正常。
4、发生故障值班员应积极主动的汇报、检查、测试、判断、排除。
5、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其他记录。负责打印瓦斯监测日报表。
6、值班员负责中心站及大屏幕等设备的安全,在未经监控中心主任同意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在各种设备上操作,更不允许拆卸或移动相关设备。
7、值班员应每班次检查、记录中心站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系统运行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有关值班人员汇报并配合进行处理。
8、严禁在监测主机及上传服务器上运行同监控系统无关的软件,确保中心站专机专用,安全运转。
9、中心站机房要保持环境卫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制度
1、地面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中心站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测监控主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接到瓦斯超限(或断电)信号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调度、监控中心分管领导、监控维护人员。
3、中心站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其他记录,负责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
4、中心站值班员应认真次检查、记录中心站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生系统运行异常或故障,应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私自离岗。
6、中心站值班人员应根据监控系统实际,及时通知专职技术人员更改配置确保配置与系统实际严格一致。
7、严禁在中心站任何一台计算机及上传服务器上运行同监控系统无关的软件或玩游戏,确保中心站主机专机专用,安全运转。
8、中心站机房要保持环境卫生,严禁抽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资料应由专人保管,专柜集中存放,定期整理,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技术资料的登记保管工作。
2、与“三大系统”有关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包括随机资料、软件资料、技术图书、培训教材和资料、技术合同、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监控布置图、硬件设计方案、网络登录用户权限分配、工作日志、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源代码、系统配置参数、技术数据、软件及硬件设备文档等重要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
3、“三大系统”技术资料一律不准外借,切实防止丢失和泄密;内部借阅、复制技术资料应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技术资料不得任意涂改,设备更改后,相关资料要做相应的更改,做到资料与实物相符。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等应随机转移,不得保留。
4、各类报表、数量分析表应按年、月、日整理成册,保管期限三年,定期测试记录、系统告警记录、值班记录等各项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一年。
5“三大系统”技术资料应实施密匙管理,只有在软硬件系统终止使用时,相关的技术资料才能进行报废并销毁。
6、报废及销毁技术资料应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备案。
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监测器显示的各种数据认真对待,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数据库资料应保存3个月,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发给有关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分析处理。
2、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0.8%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监控中心主任、矿调度、通风科汇报,通风科查明原因后,向监控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回复。
3、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1.2%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监控中心主任、矿调度、通风科汇报,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矿点的应向矿总值班和总工程师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4、当某监测点瓦斯达到2.0%以上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监控中心主任、矿调度、通风科汇报,同时做好记录。矿调度应向总值班、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矿总值班应对出现的情况做出详细工作布置,通知有关单位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未处理,严禁作业,查明原因,待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信息反馈监测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工作。矿调度、通风科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
5、某监测点风机开停、馈电开关出现异常情况时,监测中心机房值班员必须向监控中心主任、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矿调度对出现的情况处理结果反馈监测中心机房并做好详细记录。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做到超前防范,预防为主,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上报制度。
1、现场瓦检员、作业对组的跟班责任人当发现下列故障时,要迅速向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安全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监控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根据事故的现象,对现场事故进行分析、判断、确定原因,安排人员尽快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向监控中心主任、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和值班领导汇报。
(1)传感器显示屏无显示、黑屏时;
(2)瓦斯传感器显示值达到传感器断电范围或瓦斯传感器发生故障无法显示时,工作面及其巷道内的非本安电气设备没有断电闭锁或闭锁不完全;
(3)当瓦斯传感器显示值达到断电值或传感器发生故障而不能切断电源时;
(4)发现监测监控和通讯线路造成破损、断裂时;
(5)瓦斯传感器显示不准确有误差,但必须经过不同的三台测量仪器测量,确定传感器显示值误差在0.15%以上时;
(6)监控通讯系统设施(包括监控分站、电源、各类传感器、接线箱等)有损坏的;
2、监控通讯系统的维护人员在进行安装、维护、回撤等正常作业时,发现上述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同时要根据现场的条件进行必要的维护处理。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情况迅速安排人员携带检修的材料、配件等到事故地点与现场人员一起尽快处理事故。同时还应向监控中心主任、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各种处理记录。
3、维护人员在进行安装、维护、回撤等正常作业时,若发现监控通讯设施存在有安全、技术、机电等方面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安排处理。
4、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的主机、电源等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并应迅速安排检修人员赶到现场,根据故障情况,尽快进行处理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影响到监控系统的正常进行,则要立即向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
5、监控通讯系统若出现网络中断、数据断传等故障时,无论是谁先发现,都应首先通知监控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再向相关维护人员汇报。维护人员要根据故障现象和实际情况,确定故障原因,如果是属于上一级网络的故障,就要与集团公司进行联系处理,并向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同时做好处理记录。
6、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若需要其他科室提供支持和配合的,监控中心主任要向提供支持和配合的科室领导通报事故情况以及提供支持和配合的原因和程度等。
7、当发生的故障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需要联系厂家进行共同解决时,若影响到系统运行和安全生产,则值班人员要及时向矿值班领导、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通报说明情况,同时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
8、当故障情况较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过长或在处理过程中缺少材料、配件不能及时完成的,监控值班人员要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同时向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说明原因,详细阐明情况,并采取措施解决。
9、对出现的事故,要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监控制度 7
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现场的安全由企业负责人全权负责,从业人员应服从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科负责对本厂各区域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本厂建立作业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本厂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并在作业过程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本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各场所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和周围环境及天气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作业现场暂时停工的,安全科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负责承担。
5、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6、本厂应当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噪声及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企业内部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1、作业现场的运输设备、铲装设备、穿孔设备、破碎设备及凿岩设备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过程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监控的,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监控制度 8
教研组长必须按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教学质量是学校的核心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关系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在新形势下,为了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诸多方面协调发展,我校出台《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力求通过质量监控,树立“教学质量生命线”的意识,促进教师提高全面提升质量的自觉性,纠正违背现代教学思想与教育理念的教学行为,有效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学生全面、生动、健康、和谐的发展,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首先组织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由校长室(教导处为主要执行者)、学校(教研组)及教师构成三级监控组织,根据管理的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为
(一)学校教学管理层面:
学校常规管理。 学校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科学有效,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校本教研制度并落实到位,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科日常教学过程。即通过对教师日常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常规工作的监控,了解教师学科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以加以解决。对教师备课的监控,对上课进行监控,建立校行政领导联系校(教研组)制度,对布置的作业和考试进行监控。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布置家庭作业,对学生作业要批改及时规范,努力培养学生认真做作业的习惯
(二)学生学业水平层面。
学生的学业水平就是指在正常的学校教育条件下,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某学段的学生在三维目标上达到的综合水平。
具体为: 学生学习成绩:以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以教材为主要载体,通过编制命题形成若干试题库,这些试题将密切配合教学进度,使得教师和学生在测试后对其教与学的状况形成客观、清晰的认识。
学生学习状态:主要指其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效能感等,良好的学习状态对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是教育教学应当追求的重要的目标,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是落实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
学生学习环境: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状态都有密切的关联,改善学习环境是提高学生学习成绩、优化学生学习状态的重要举措。包括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学校环境、家庭环境。
(三)教师教学思想与业务能力层面。
教学思想制约教学行为,通过监控教师的教学思想,有效促使教师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融合或保持一致性。 教师的业务能力,是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志,要不断提高教师应变、板书、写作、解题、口语等基本功,更要提高教师独立备课、钻研教材的能力。
教育科研能力,教育科研是现代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必须参加教育科研,教育科研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每学期每个教师做到四个一,即写好一节评课,备好一节最佳教案,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上好一节满意的公开课。各位教师要及时总结教研成果,每人每学年至少上交一篇教学论文或案例分析。
教师教学质量。一是依据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二是依据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对教师备、改、辅等教学工作进行评估,三是依据学生学习成绩的发展指数,对教师的教学绩效进行评估。
监控的方式分为他控、互控、自控,涉及的人员包括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层、教师、家长、学生等方面。一级监控:学校监控(主要由教导处负责)。二级监控,学校教研组负责,起疏通、组织、调整、反馈作用。三级监控,教师自我监控。
学校在监控时,及时发现,激励、表扬辅导有成效的教师,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对于教学质量提升的教师要尽力给予激励,至少“评优评先”给予优先,真正从本质上把懒惰教师与勤奋教师区分开来,营造浓厚质量意识氛围。
监控制度 9
一、日常管理
1、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
2、仪器在搬动、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不要强行拉扯连线,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害脆弱元件和线路板开焊。
3、遥测仪、断电仪 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4、仪器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新鲜风流中,探头位置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确定,具体位置和安装移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并要根据生产布局变化随时安装回收移动。
5、仪器的报警值为1%,断电值为1.5%,具体由专职人员执行。
二、维护与调试
1、要经常擦拭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进气孔上的煤尘,防止堵塞气孔,影响瓦斯进入探头。
2、仪器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将其回至井上进行全面清洗、擦拭、烘干,然后进行调试运行,完好后方可再下井使用。
3、仪器初安装五天内,要每天检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点等。
4、仪器正常工作后,每周检查调整一次主机稳流源输出电流;检查和调整差放零点、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
三、仪器的修理
1、专职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故障的原因和修理。
2、仪器的检修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
3、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理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向监控主任、矿调度室汇报后,要整机更换,旧机要及时上井修理。
4、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记录、图纸、报表。
监控制度 10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鼓励先进、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上班迟到早退,按考勤制度扣款,连续迟到早退加倍扣款;
2、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调休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3、上班时间打牌、干私活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5、擅自带小孩一同上班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6、擅带家属参加集体活动的除取消活动资格外,扣当事人10元;
7、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当事人10元;
8、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当事人10元,屡不服从加倍扣款,直到离岗;
9、不服从上级检查人员检查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辱骂上级检查人员的从重处罚;
10、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拖延不办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11、属本职工作却推委了事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12、工作时间不得饮酒,尤其是驾驶员,违者每次扣10元,因酒耽误工作的,加倍处罚;
13、违反考勤制度的,按该规定办理;
14、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长时间打私话,违者每次扣10元;
15、同事间有矛盾,只准说不准动手,违者扣50元,并赔偿损失;
16、与各行业公司在工作中发处矛盾,只可说,不准吵架,更不允许动手,违者扣10-50元;
17、擅自公车私用,除追缴费用外,每次扣当事人10元。
二、采购管理
1、未将需求单位的所需物资按时、按量购回、送达而影响供应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2、因特殊情况,货物暂时无法购回,又未将情况及时向部门联系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3、配送货物出现腐烂变质的,全额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4、配关货物出现质次价高,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5、在物资装卸中责任性不强,粗心大意造成物品损失或丢失的,酌情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6、在物资配送中粗心大意,遗留所购物品再返回去取的,扣当事人10元;
7、在配送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违反规定收入情货,关系货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
8、在配送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要财物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
9、私自截留回扣、礼品等,除追回所得外,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监控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充分发挥GPS终端系统的监控能力,督促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GPS监控系统是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随时进行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凡是安装有GPS监控系统的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管理,随时保障车辆上安装的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
二、车辆驾驶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车辆上安装的监控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不能让车辆脱离GPS系统的监控。
三、公司对GPS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和修改GPS上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四、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GPS终端系统的使用方法和监控方式;必须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
五、监控人员每天必须对公司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严密监控,时刻了解和掌握各运输车辆的运行状态;
六、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私自改变运输路线、乱停乱靠以及其他违章违纪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安全部相关的管理人员,及时通知立即纠正违章行为。
七、监控人员每天必须对公司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至少监控一次,对重大的、特别危险的车辆应增加监控频次并做好监控记录。该记录至少应保持叁年以上,方能销毁。
监控制度 12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听课制度
学校班子成员应全面了解本校教师的业务水平与上课质量,检查教学效果。为此规定:
1、教学主任、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校级领导和其他学校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每次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学期结束前将听课记录上交教学处。
二、教师负责制度
任课教师为一个班级教学负责教师,为此规定:
1、任课教师应由取得教师资格的或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
2、任课教师的上课时数不少于上级规定的工作量。
3、任课教师对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讲课质量、辅导、答疑等负完全责任。
4、任课教师开学初负责分析学生科目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对学习、教学的.意见,做好记录,及时调整教学工作。
三、教案书写制度
教案即教学方案,也就是课前计划。写教案能促进备课质量,提高授课效果,教师必须按要求写教案,教案的内容应包括:授课班级、授课题目、授课内容、授课目标、重点、难点、教具与教学过程、作业思考题、教学反思等。
教案要求:
1、教案由教师本人保管。
2、科组长不定期进行教案检查。
3、教学处每两周对教案进行检查。
四、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度
任教五年以下的青年教师,教学处指定一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作师傅,对口负责指导教学。
教学处主要职责:
1、制定培养计划,负责安排青年教师听老教师讲课,以提高业务水平及学习老教师教学经验。
2、负责指导备课、撰写教案,修改教案,组织在教研组进行试讲等。
3、青年教师在参加说课、上教研课时,教学处主任参加听课,以了解青年教师的讲课、上课的效果,课后应帮助青年教师分析提高。
五、试卷分析制度
试卷分析是反馈教学效果、了解试卷难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为此规定:
1、教学处每学期对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作统计分析。每次大型考试过后,召开质量分析会。
2、期终考试试卷分析要求:
(1)学生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
(2)试题难易度分析。
3、教学处仔细研究分析结果,对考试科目成绩偏低的任课教师进行谈话、沟通,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试卷分析报告一份存教研室、一份上交校长室。
六、教学督导制度
1、为提高教学质量,客观公正评价教学情况,聘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跟踪听课,帮助、督导教学工作并成立校内督导评估小组。
2、听课后填写听课表,听课的意见和建议,课后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每学年由学校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七、教学认真制度
1、认真备课。认真备课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要求每位教师加强学习,增强文化底蕴,同时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做到超周备课。在教学中随时修改和调整教案,积累教学经验,写好反思与随笔。
2、认真上课。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要求每位教师按规定时间上课,学校校长、中层领导、组长推门听课。
3、认真考试。考试既是教学质量高低的一种检验,又是教学的一种反馈,是改进教学的一种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八、领导监控制度
1、建立校长、教学主任、年级组长、各科组长组成的学校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校长全面负责,监督保证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2、教学处是学校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执行机构,同时也是教学质量的监控机构,每学期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足全部课程。、按课表上课,不随意换课、调课、听课,课务变动必须由教学主任批准。
3、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处每学期做好两次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整个检查工作要做到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科试卷规范命题,规范管理,严格把关,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差错,以保证检查成绩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4、教学处对各科检测成绩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教师参加的质量监控研究会,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教学质量的提高。
监控制度 13
要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建立有效监控机制。建立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全员的质量监控体系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及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都十分有意义。
(一)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
1、要求教师研究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主动学习。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杜绝不尊重学生和不科学评价学生的'现象;
2、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倡“减负增效”,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过程方法及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改变学习方式,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注意各类有差异学生的发展,要因人施教,共同发展;
3、加强对学科的监控,每学期对九年级所有学科进行月考,对七、八年级进行3次考试,突出学科质量调研。并通过听随堂课、检查学生作业、考查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教学状况;
4、建立学困生档案,定期了解学困生成绩。对薄弱班级进行追踪听课,教务处人员要与薄弱班级挂钩,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考风考纪,严格评分标准,严格分析试卷,切实通过考试检测到学生学习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真实的数据。
(二)全员参与的质量监控体系
1、学校教务处通过检查教案、作业,听课,考试等方式监控学校教育质量。家长主要根据对自己孩子的学习状况和发展状况,以及对学校的了解,通过教学开放周,家长听课日或家长会期间,向学校或老师反映情况。
2、教师之间通过教研、集备、听课及课题研究等形式进行互相监督,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改进。
3、让学生自已学会分析自已,每次测试都要会总结会提高。按照规律约束自己,提升自己,超越自己。
(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
1、对教师备课的监控;
2、对上课进行监控。学校领导要深入班级,深入课堂,与老师交换上课的意见,以此实现对教学监控;
3、对布置作业和考试的监控。学生的作业和考试是衡量教育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是教育质量监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严格按有关规定布置作业
4、课堂教学监控。通过值日行政查课,检查教师是否迟到,早退,是否带教案。
5、教学常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作业备课试卷。平时随机抽查。
监控制度 14
(1)公司实行监控与管理人员双岗值班进行监控,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2)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3)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平台发送管理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4)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5)在特控制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
(6)对出城车辆和临时顶班驾驶员车辆要进行特别监控,并作特殊告诫。
(7)发现监控车辆超速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发送短信警示和纠正,要求马上消除违章行为。有其他报警或不正常时,立即摄像抓拍照片及用电话向驾驶员询问情况,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报警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包括车号、时间、路段。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或电话报告,公司监控平台应根据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9)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出城登记记录,安全服务投诉电话记录及处理工作;做好违规违章车辆记录、处理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10)GPS值班人员职责
监控制度 15
一、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二、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三、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四、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五、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六、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七、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监控制度 16
一、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由监控员专人负责值班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二、监控员进出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应关闭房门。
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所有主机操作界面均设置密码,密码由监控员个人掌握。
四、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未经许可不能拍照、摄像。
五、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非系统管理和维修人员不得随便拆卸机器和外接设备。
六、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监控员不得外接、使用非工作用设备。
七、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监控员负责监督、执行措施。
监控制度 17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室统一管理。
4、监测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并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
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
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
7、当监测巡检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
8、监测维修工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修维护工作由监控维修工负责。
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测中心、机电科、生技科共同完成,并确保传感器首先工作。
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30cm,距巷帮大于20cm处,打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放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这个工作面组长或放炮员完成。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巷口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由监测巡检工完成。
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
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11条。
15、监测巡检工每天必须对传感器校正对比一次,并有对比记录。
16、监测巡检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
17、监测巡检工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18、监测巡检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进行严肃处理。
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安全指挥中心或者监测中心汇报。
20、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1、各队队长是本队辖区内监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安全指挥中心以及监测中心取得联系。
22、安全指挥中心要向监控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
23、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24、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发生事故的在地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
25、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效。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
四、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五、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由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
六、现场管理
①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
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③矿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⑤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⑥当班瓦检员和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⒈安全监测队要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⑴⒈设备、仪表台帐
⑵⒉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
⑶⒊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⑷⒋检修记录
⑸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⑹⒍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
⒉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同时协助通风技术人员对矿井安全状况分析。
⒊各矿每月向通风处和矿长、总工程师报送一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局通风处每年向省局、总公司报一份监测装置使用情况季报表。
⒋安全监测队必须绘制矿井安全装置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井下、下安设的分站、音光箱、传感器等的位置和传输线路及有关通风、防尘设施和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队保存,每季度报通风处。
⒌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系统配接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交由档案存档
⒍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由值班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档案员存档。
⒎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周设备校验保存记录,月底前交由档案员存档。
四、煤矿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
二、控制室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度,每班1人,一班8小时。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出整改指令,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备案记录。
四、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畅通,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领导。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七、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
八、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
九、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
十、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二、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
三、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7天。因此。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四、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五、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
六、所有传感器、便携式瓦检器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检查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的连接线缆数据接口、外壳、显示屏完好性,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机房应保持室内清洁,每班擦拭清理电脑及数据接口等设备的浮尘,试验鼠标键盘等是否能正常操作。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以便备用。
七、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承包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八、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九、检修人员要保证检修台的'整洁卫生,要把检修好的设备有条理地放好,不准乱堆乱放、好坏不分。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①本系统功能主要有安全调度、瓦斯监测(包括设备状态管理)、隐患监察、采掘跟踪、通风管理等各项功能,其中瓦斯监测、网络监管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②瓦斯网络监控与人工检测同步进行,原瓦斯检查系统保持不变;
③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控室值班人员统一管理,对入网计算机进行管理和控制,执行上级下达的网络控制和管理指令,完成市调度中心及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④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班二人;
⑤任何非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监控主机,更改电脑设置与变动运行状态。
⑥监控系统由系统维护人员每月检测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②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1、瓦斯浓度超限;
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4、主扇停风报警、馈电断电报警;
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6、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
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
8、其它异常情况。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安全指挥中心。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每班必须由两名调度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沼气及其它参数的日报。
六、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或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七、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八、调度员组长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主管领导或工程师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九、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十、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十一、通风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自然发火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九、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安全指挥中心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
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10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10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一、监控机房所有电脑及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与机房主接地极并联。
二、机房主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局部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三、入户监控线路必须串接避雷器。并完好有效。
四、供电电源必须串接避雷器,以及漏电综合保护装置。
五、遇有雷雨天气,提前切断交流供电,使用直流后备电源。
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
24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
2、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市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责令井下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瓦斯员现场工作,并利用各自的便携瓦检仪随时检查重要地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到解决。
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路装置的全部功能。
2、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报表打印功能。
5、甲烷传感器由监控人员、跟班电工,跟班瓦斯员共同负责,出现断电故障,要从监控室和当班井下现场逐一进行追究,对负责人依据情节进行处理。
6、甲烷传感器的安装、使用、调试应通过监控室,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三、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监控室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对相关的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一、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
二、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电话,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
三、按照规定及时填制各类台账与报表。
四、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将设备撤出井下,进行处理。
五、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确进行操作。
六、根据作业进度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和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
市煤炭局信息中心对各矿的监控系统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系统运行不正常或违规操作,及时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对问题较严重的矿井可直接下达停产整顿令。
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
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随时浏览矿井监控界面,认真做好记录。
2、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
3、报表打成后先由监控室负责人审核,再报矿领导审核备案后存档。
4、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
十五、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
一、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钟到岗,把遗留问题、注意事项、汇报处理情况等交接清楚,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干净。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二、执行班中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能够按规定正常进行操作。掌握井下工作面编号、施工队组、施工地点、分站编号及其服务范围,做到地面显示与井下实际对口。
2、监测系统要24小时不间断监测,班中要认真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发现瓦斯超限、局扇停止运转,首先向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汇报,然后向通风科汇报。发现不通讯、偏负或-1%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科值班人员汇报。详细做好问题及汇报记录,记录清发生时间、地点、问题、汇报人、接收人等。
3、认真接收井下电话,清楚、准确回答各种问题。
4、点号定义、TB图表定义、日报表编辑,当班人员一定要随井下工作人员的通知,一并更改并详细填写点号更改记录表,以备后用。
5、按时打印瓦斯日报表和瓦斯曲线。
6、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严格干私活,严格睡觉、脱岗、串岗、大声喧哗:服从领导安排按规定出勤,不得私自休息。
十六、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甲烷传感器灵敏可靠,监测数据准确无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甲烷传感器必须每七天检验一次。
2、配制甲烷标准气体的装置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有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3、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在地面洁净的空气中进行。
4、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专人负责。
5、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必须及时记录,随时监测传感器的使用情况。
十七、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1、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
3、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必须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
5、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6、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调试,校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八、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1、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与甲烷传感器,必须每十天测试一次。
2、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前必须先抽取1.5%的甲烷标准气备用。
3、将抽出的甲烷标准气样带至被测传感器,将甲烷标准气体对准甲烷传感器吸气口,观察甲烷传感器显示窗口的数字开至1.51%,观察工作面被控制设备是否断电。
4、断电试验后,仔细观察传感器数字归零情况,如有误差及时调校正常后恢复系统正常监测监控。
5、每次断电试验均应认真记录。
十九、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2、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3、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4、任何人均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发现系统故障要立即汇报监控室。
5、监控室要详细记录好故障地点、原因、时间。
6、监控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作业任务单,派技术员进行处理。
二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每天必须对甲烷故障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1、监控室技术员排除故障后,要及时填写《系统故障表》。
2、监控室技术员要如实报告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3、监控主任要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制度。
4、监控室值班员要掌握系统故障排除情况。
5、在系统故障信息反馈链接段要切实有始有终,实行可追溯性管理,并登记建档。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监控主任。
2、监控主任,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要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
3、因传感器的校验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50——200元。
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10—200元罚款。
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
二十三、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控室负责人报告。
2、监控室负责人接到瓦斯超限信息后,一方面积极组织维护人员处理,一方面向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汇报。
3、监控室负责人要对瓦斯超限处理全程并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备案。
4、超限原因查清后,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市局监控中心。保证系统数据正确上传。
5、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二十四、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1、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保证井下各测点、各个传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确传输真实、可靠的实时数据。
2、对实时数据上传过程中的报警,系统故障,上传中断等情况,监控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处理。
3、监控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数据无故不能及时上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各种不正常情况一定及时认真记录,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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