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3篇)
我们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3篇),欢迎大家分享。

预算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公司仓库是物资和商品运转、储存部门,积存着公司大量财产,因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人人重视安全,关心安全,提高警惕,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破坏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搞好内部治安,维护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2、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3、仓库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领导负责,依靠群众,分级负责,奖惩分明,保障安全。
二、入库须知
1、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2、确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人员,必须主动申请,经许可后由库管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3、严禁携带火种及有害物质进入仓库,违者罚款40元,并同时予以没收。任何人不得在仓库区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报告相关部门。
4、非本公司业务人员必须按本公司的程序办事,不得在仓库停滞、喧哗、吵闹。
5、携带领料单物品出库,必须出具本公司库管人员填制主管签发的单据方可出库。
三、夜间安全有报警装置的管理
1、各仓库安装有报警装置,负责全仓库的'夜间安全保卫工作,报警装置必须于每天下班前由责任人(物流部指定)开启报警功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仓库工作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检查全公司各仓库门窗是否严锁好,仓库电源是否切断。发现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做好记录,以分清责任。
3、夜间警卫人员是当然的义务消防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机具的使用技能。遇有盗警、火警、要机智勇敢,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现场。
4、如因玩忽职守,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要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
1、由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义务消防组织,既是防火灭火组织,又是防汛抢险组织,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经常进行消防演习,掌握消防技术,提高消防素质。
3、按照仓库、货场布局,配置各种消防设施。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设施附近的通道。各种消防工具严禁乱拉乱动。
4、指定专人管理各种消防设施,经常养护维修,保证一切设备有效好用。
5、坚持“四节”(五一、十一、新年、春节),“三防”(春防、夏防、冬防)的定期检查与平时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经常保持密切联系,与友邻企业、部队搞好联防。
预算管理制度 2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预算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5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预算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13〕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预算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预算。损益预算、商品采购支出预算和广告市场预算等属于常规性预算,由总部财务部设定统一预算格式和内容;特殊事项预算是指重大事项或非常规事项预算,由预算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装修、搬迁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应对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预算应分项目实行明细预算。由于预算信息提供不全导致预算审核不能通过,及因此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报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部门申报→归控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月度预算会议审定→预算审批反馈。
1、各部门应于20日下班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如果20日为节假日,则部门应于节假日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
2、归控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将审核后预算提交给财务部。
3、财务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预算会议应在月底或月初召开,以保证月度预算及时下发并执行。
5、总部财务部应在预算最终审批后1日内将预算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后一审核环节有权增删、修改前面环节提交的预算,但应与前一环节先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后一环节将双方意见共同提交给下一环节裁决。
归控部门由总部财务部指定,通常是对该事项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对该事项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部门。各部门应将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依据不同申报事项提交给不同的归控部门审核。目前归控部门的设置如下: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训、招聘事项——行政人事部,广告市场——市场部。
第十四条各环节的总监或部门经理是该环节的预算责任人。各环节预算必须经预算责任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预算责任人如需授权他人代行其预算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总部财务部,但其授权并不能免除预算责任人所应承担的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预算责任人应指定1人作为本环节的预算管理专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预算管理专员负责本环节日常预算事务,包括预算资料收集、预算时间控制、预算沟通协调、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结果反馈等等。
第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某一环节不能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必须由该环节预算责任人或其指定的预算管理专员在该环节截止日前向下一环节预算管理专员和财务部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提出申请,并由财务书面确认或邮件确认后,方可延迟。
如果财务部确认可以延迟,则由财务部重新确认预算流程时间,并通知所有环节预算责任人。通常按原定时间顺序后延。
第十七条各环节应严格遵循预算流程时间,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未经许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后续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责任人自行承担。并由该预算责任人承担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各环节在审核预算时,如果认为前面环节的编制或审核存在重大失误,应报总部财务部备案。总部财务部确定后,应追究其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月度预算会议由财务部定期提议召开,通常在每月(财务结帐月)月底或月初,参加人员包括总经办及总经办指定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本月预算审批、上月预算分析、预算违规通报等等。总部财务部应于会议前将会议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如有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于会议召开前将审核意见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给总部财务部,由总部财务部提交会议讨论。各分公司应参照总部规定,形成月度预算会议制度,由财务部门定期召集分公司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经理(主管),一起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预算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通则》等会计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会计年度为:元月一日至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公司采用房地产开发制度,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1、财务收款必须开具收据或发票,原则上开具票据人员要与收款人分开,会计开票,出纳收款。现金要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
2、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要逐笔、递日登记,及时入帐。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内部清点现金,自行查账,做到日清月结。
3、开收据或发票时,要注明收款方式是现金还是转帐,若是转帐则要注明票据种类、号码。
4、银行财务印鉴章要分开保管,专人负责。
5、支票、汇票、电汇等转帐,要实行登记制度(购回支票后要用专用台帐记录票据号码)逐笔登记并注明资金用途流向、票据号码。不得开具远期支票、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
6、伍仟元以上款项尽量使用银行转帐。
7、支付款项时,在审批手续完善后,由会计起票、领款人签字后,出纳才能付款。
8、公司职员日常业务借支,在贰万元以下(不含贰万元)须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借支。如财务负责人不在,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方可借支。在贰万元以上(含贰万元)还须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借支。
9、财务部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应超过贰万元,更不得用白条抵库。
10、月底对库存现金要进行盘存,并出现金盘存表与会计核对。月初银行存款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若有未达帐项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应收帐款及销售收入的管理
1、对每一个客户要建立一个档案页(台帐),反映其主要的经济活动及有关概况,以便跟踪管理。
2、密切注视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财务人员有权、有责与客户联系,并催收应收帐款,清理有关帐户。
应收购房款在应收帐款到期日前三天与客户联系,并提醒客户应收购房款到期;若应收款未超过一个月,财务部应电话等方式与客户联系催收房款;若应收帐款已超过一个月、未超过三个月,财务部每月整理一个明细表交营销中心由签约代表负责联系催收,同时财务部寄发催款通知书;若应收购房款已超过三个月,在未交房的情况下由财务部清理清册给营销中心,可重新对外销售,并寄发通知书;若到已交房的情况下,由办公室(或物业部门)协助财务部上门催收房款;若应收购房款逾期六个月以上,应由财务部整理一个清册并注明有关情况,交办公室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3、原则上购房款一律由财务部或财务部指定人员统一收取及时入帐,他人不得擅自收取房款,更不得坐支。
4、营销中心在签订合同时,由专人收取定金或房款,同时开具收据,注明付款方式;若是现金马上缴存银行,同时每天与财务部清缴,若是银行票据(如汇票、支票、银行本票)等,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并及时到银行办理入帐手续后方可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票据种类、号码。
5、营销中心每签定一份合同应及时复印一份给财务部,财务部及时审核,售房合同是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若超过授权范围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
6、财务部要及时按合同清理帐户,主要客户每年要与对方核对一遍余额。
7、每月五日前报应收帐款明细表,并要有帐龄分析,附有处理意见交主管领导、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四、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固定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即使用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
2、低值易耗品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即使用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半年以上、两年以下。
3、固定资产购置: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提出购置申请,经业务主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购置,购置后由使用部门、使用人或责任保管者负责验收。
4、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财务部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建立明细帐、台帐,要记录保管部门,使用责任人,设计寿命,每年要集中查核一次,平时有权抽查。
责任部门或使用人对本部门或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保管、维护,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视情况轻重由使用人或保管责任人赔偿一定的损失。
5、固定资产维修、固定资产在使用到一定年限后需要进行维修时,由责任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公费维修,若是人为的损坏由责任人自费维修并写出事故报告单。
6、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折旧法。
7、固定资产处置,所有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均由责任部门或使用人书面提出,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处置报废,并及时与财务沟通。
8、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原则上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得出租,不外借,若有特殊情况的确需出租或长期外借,则要通过各股东同意。若为短时外借,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借,并办理外借手续。
9、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具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汇总统一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由专业部门采购,采购后交办公室统一验收,建立台帐。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10、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原则上以旧换新,若因保管不善遗失,则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11、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办公工具建立台帐,对每部门使用人建立领用台帐,每年核对一次。
12、低值易耗品、办公工具等,采取一次性摊销法。
五、业务款项支出规定
1、业务款项一般是指:工程业务款、广告业务款。
2、所有业务款项支付必须依照合同执行,没有合同或违反合同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并查明核实。
3、签订所有的业务合同应遵循公司关于合同签订的有关规定,并先由财务部审核有关财税方面的事宜,列出资金计划。
4、业务款项支出:
申请部门(合同签订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月初作出付款申请计划由财务部汇总,根据资金情况列出付款计划,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依据付款计划按一定的付款程序支付业务款项,各部门对付款计划要严格保密。
5、业务款项支出审批程序:
申请部门根据合同、协议和经审批后的财务部付款计划内容,事先填好付款申请单由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准交财务部、财务总监审核是否符合付款条件,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最后报董事长批准,财务部方可付款。
6、项目完工后需要结算的业务部门及有关部门,须会同财务部做出一份结算报告与客户结算,并签订结算协议。重要业务合同在结算前须明确结算基本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股东会批准,方可与对方洽谈结算事项。
7、工程项目质保金支付:质保金到期后应由工程项目经办人及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鉴定后,填写质保金支付审批表,按业务款项支付程序审批后方可支付。
六、佣金及业务用餐管理
1、业务佣金支出的经办人原则上是由公司副总级别以上人员或其授权人。
2、业务佣金的支付:在贰万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方可支付;在贰万元以上的,还需报董事长批准才可支付;伍万元以上的则须通过股东会审议才可支付。
3、业务佣金:每月底集中清理一次,由财务部汇总、造册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取得合法凭证入帐后,原始凭证交股东会销毁,股东保留清册。
4、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招待用餐必须事先说明请客对象、原因、标准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级别以上的则需与总经理或董事长请示。
七、公司日常费用开支,报销管理制度
1、借支
①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在特殊情况下,借支人和财务部出纳应主动电话请示主管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借支手续,事后立即补办签字手续),凡未经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同意而办理借支的行为,一律作挪用分款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直至辞退或开除。
②借支现金在贰万元以下(不含贰万元),经财务总监、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③借支现金在贰万元以上,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交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所有借支原则上从借支之日起,在一周内到财务结帐。
2、报帐
①公司员工所有报帐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原始票据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帐人应将所有单据分类整齐地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且一并填写粘贴费用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财务部审核其票据的合法、合理性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批,最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财务部方可报帐。
②公司报帐采取集中报帐制,每星期一、星期四由公司财务部集中报帐、清帐。
③业务用餐,佣金报帐按佣金业务用餐管理办法执行。
3、交通费用
①在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如有急事需乘坐“的士”应向办公室负责人事先报告并说明理由,如办公室车辆调度困难方可乘坐“的士”,报帐时需附单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②私车公用的,采用每月包干的形式,具体由公司另行规定。
4、差旅费管理
①公司员工外出公差须报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办理差旅费借支和报销。
②出差费用及标准在出差前由董事会研究,总经理审定执行。
③公司专职司机长途出差按35元/天补助,另按0.1元/公里给予行车补助。
④出公差回来后,一个星期内报销费用并及时清帐。
5、医疗费的报销
①因公致伤的员工其治疗期内发全额工资,医疗费用按实际报销。
②办理了医疗保险的员工,医疗费用由医保公司按规定给予补偿,因突发性疾病需住院治疗公司不再另行负担医疗费用。
③未办理医疗保险的,经本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公司可负担住院期药费(不含自费补品、药品),治疗费及一次常规体检费80%费用(床位费每天限15元以下),但最高费用负担限额不超过壹万元。
八、财务档案资料管理
1、财务档案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帐本及报表有关合同,银行税务资料、收据、发票等。
2、财务档案管理责任人为主办会计。
3、会计凭证要分月份装订成册,注明日期、凭证号、第几册、会计报表每年装订成册。
4、财务部收据及发票按年、月分类保存,保管期限为15年。收据、发票须统一管理,采取登记、领取制度、购回收据、发票后要逐本登记并注明号码去向,使用后逐本缴销。
5、财务档案的查阅须报请财务负责人,并建立查阅、借阅登记档案。
6、财务档案外借需经财务总监、主管财务领导、董事长批准并予以登记,财务部及时催还。
7、会计凭证、税务资料保管期为15年,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烧毁由会计提出并编造清册,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方可烧毁,在烧毁时至少有经办人,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在场。
8、会计凭证资料烧毁清册为永久性档案,不得烧毁。
预算管理制度 9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议工作,保证合作社财务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了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处理合作社各项经济业务。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合作社的全部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过程都在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政策法律严密指导下进行。
三、会计核算
1、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薄,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记账。
3、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要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5、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一律不予办理。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对本合作社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会计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并进行制止和纠正。
五、财务会计人员岗位主管责任制
1、会计主管岗位
(1)对各项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银行借款计划,筹措资金计划、并组织实现。
(3)定期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4)参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经济文件。
(6)负责向本合作社领导和全体股东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
2、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款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2)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4)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预算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1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预算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预算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调整
第十九条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六章 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
批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
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七章 预算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6、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7、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局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8、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规定时间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9、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0、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或者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5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一、完善综合预算管理,足额编制收入预算
应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等按规定全部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
应将取得的各项收入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支出预算
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障人员经费,从严从紧控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同时科学安排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三、及时公开预算数据,执行预算控制制度
每年年初预算数据经县财政审核,县人大会议通过后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预算应尽量全面准确,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制度,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预算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一、主管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简单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事项,可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划分,按照日历月份的起止日期办理。单位不得提前结帐。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六条 有关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
第七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本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原则,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各级会计核算的具体处理方法,可由各地区、各部门灵活掌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机关可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补充规定。对预算外资金部分,可结合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的补充规定,并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者补充规定,并可抄发本系统的地方事业行政单位参考。
军队系统的预算会计制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基 本 任 务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以下简你“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它是各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基础工作。
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其基本任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行政机关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及时足额地向国家或上级缴纳应缴款项。
二、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财物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辅导和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大、中型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级主管部门可以设置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的总会计师。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凡是配备的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各事业行政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国家财物管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化大公为小公私设“小钱柜”。
第十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应当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培训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会计工作时间,及时评定技术职称,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对会计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应予表扬或奖励。
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为四化多做贡献。
第十一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对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上级主管单位有权责成所在单位予以调换。
第十二条 各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划分是: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具体分工,由各单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对国家负责。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检举揭发。
预算管理制度 17
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项目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递交;
2、负责招标信息网公布的招标工程的投标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技术标、商务标、成本等;
3、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关注投标开标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预算管理制度 18
一、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需要对预算的范围、编制依据、预算审批与调整、预算监督与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但从执行情况看,在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不尽完善之处,难以辅助、支持企业财务决策。
1、财务预算目标偏离了生产经营实际
财务预算目标从属于、服从于企业目标,但在企业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严格按预算规定,始终围绕预算目标,而忘却了首要职责是实现企业目标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没有恰当掌握预算控制力度,二是预算指标没有很好地体现企业目标的要求,或是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预算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离。为了防止预算控制中出现目标置换,一方面应当使预算更好地体现计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应适当掌握预算控制力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财务预算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
没有以科学求实的态度认真编制,而是流于形式。对预算的编制多采用“经验论”,以简单的百分比增长模式确定预算,不能有效协调企业本部与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由于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指标定额标准,各基层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尽量多列成本,少列收入,使预算的执行结果难以保证。企业内部的财务预算管理还不到位,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基础薄弱。
3、财务预算的过程监控措施不力
有些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比较粗放,对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不及时,权责划分不明确,财务预算体系不能及时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相关责任;有些企业则认为应对企业未来经营的每一个细节都做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这样做会导致各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余地,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运营效率。
4、财务预算分析方法有待改进
主要表现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多采用手工编制各项预算分析报表,而且多使用传统的简单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以经验定论,没有充分引入相应的数学方法、数学模型,使财务决策、分析定量化,使预算分析结论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原因是企业虽然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仅实现以机代账,没有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中心运转的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尚未有效发挥企业网络财务的.管理效能,没有开发、建立一套与财务、生产、业务流程相对接的预算管理软件,增加了统计分析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二、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思路
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使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坚持下面几点基本原则或思路:
1、提高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意义重大,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由财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做好内部协作和管理工作,推进财务预算的顺利进行。企业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2、确定客观、合理的财务预算指标
预算尽管是大型企业集团治理企业的有效手段,但它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不同的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企业的预算及管理管理方式,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模式。要使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就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深入实践,细分预算对象,考虑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影响因素,掌握足够大的信息量,只有这样才能使预算做到科学、严谨,可行性强,不致流于形式。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整个企业内部各项资源的最优整合,它的系统性和战略性要求企业销售、生产等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仅仅依靠财务部门是不可能单独完成预算管理重任的。财务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各有关部门给予具体帮助,协作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为财政预算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帮助查找资料;对有争议的事项,共同探讨,达成共识。
三、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对策与建议
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可以考虑从监控、分析、反馈、考核等环节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综合分析机制、反馈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水平。
1、建立财务预算的动态监控机制
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企业各级主管领导授权审批的权限和范围,分工负责,在预算指标内进行审批,并承担控制预算的经济责任。
预算执行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项目管理和控制水平,预算管理工作最大的难度就是日常控制,各部门要在月底前后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次月的月度财务预算报至财务部门,每月重点放在日常跟踪和调控上,当月预算未完成的部分,力争在下月的滚动预算中补上,可以改善预算控制不力,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结算资金超支额较大等问题。
2、建立财务预算的综合分析机制
为了让管理者了解财务预算内容,便于审议、分析、考核、监督、作出决策,层层落实预算责任,也为了使经办人便于编制财务预算,需要设置各项表格。财务预算的编制流程,是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由财务预算委员会定期召开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当预算数和实际完成数不同时,这个分析既要考虑客观情况的影响,也要考虑主观因素的影响,找出差异的原因,以利于以后预算的制定和企业经营策略的调整。
企业可以建立月度分析例会制度。每月由预算执行单位根据上月预算指标完成进度,认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揭示费用控制的难点和重点。由财务部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对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讨论,进一步分析单位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应对策略、加强内部管理措施,以保证生产经营高效平稳地运行。对完成较差的主要预算指标、矛盾突出的重点单位,列为跟踪监控的重点对象,深入调研,组织力量专项帮促,分析费用增减变动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财务预算的反馈机制
财务预警系统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就要求对预算执行过程定期进行实质性测试,通过测试,将实际数与预算数或其他标准数进行对比,考察可能出现的变动趋势,确定差异的性质,反映出企业目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按月采取下预警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的有关的责任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警示,随时调节实际过程,以消除差异,顺利实现预算指标。
如何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加强预算监控,是预算管理面临的新课题。应当开发包括管理软件在内的广阔的网络资源,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
财务预算软件与生产用软件互联,实现财务预算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使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财务预算软件与财务部软件系统互联,使财务预算可随时汇集财务会计信息,查询子公司资金流向、避免了传统手工填制预算表的弊端,保障了预算管理信息传递的效率和质量,有效地支持了企业集团的决策能力,增强了竞争力。
通过财务预算互联网,实现财务信息与业务流程一体化,实现规避财务风险,提高预算使用效率的目的,逐步引进国外先进的预算思想,变革内部管理模式,合理预算资金,配置资源,全面实现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的水平。
4、建立财务预算激励和约束机制
预算作为一种价值化的目标体系,在期末终了,对其执行和完成情况,也应通过合理的程序进行考评,奖优罚劣,体现客观公正,发挥预算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为此,建立合理的预算考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应实行人本主义的法治,要达到制度约束与人性化自我控制机制的统一,管理科学与管理艺术的统一;财务预算工作的生命线是考核与奖惩,要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考核,改革旧的、固有的激励政策,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预算管理体系真正发挥效益。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好各自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预算的约束机制,规范完善企业预算管理工作。由各级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项预算执行分析考核会议,结合年度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参考。将预算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对完成指标的给予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的给予惩罚。
预算管理制度 19
一、预算的目的
1、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决策所确定的最优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与执行;
2、协调及平衡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预算;
3、监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业经济运行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
二、预算的期间
1、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预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预算,以利逐月跟踪分析。
三、预算的对象
公司预算的对象包括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和各子(分)公司预算。
xx集团有限公司为一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为二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投资的控股或全资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确定原则为是被投资企业的绝对或相对控股公司;三级预算单位必须是绝对控股企业。
四、预算编制原则
1、一致性原则。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都必须服从于近期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
2、分级预算原则。各级预算单位分别编制本级预算,然后由上级预算单位审核确定,按一级管理二级,二级管理三级原则分级管理;
3、全面预算原则。预算要全面和完整,具体包括损益预算、权益预算、现金预算三个部分。具体要求是:凡是影响目标利润的业务和事项,均应以货币或其它计量形式来具体加以反映,有关预算指标之间要相互衔接,勾稽关系要明确,以保证整个预算的综合平衡;
4、实事求是的原则。预算编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各项目标在实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保证预算能切实可行,充分发挥其指导和控制作用;
5、不调整原则。财务预算一经董事会确定,一般不再调整,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作好监控分析,考核奖惩。
五、财务预算的管理
(一)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的管理
1、本部预算的对象为:公司本部各部室。
2、本部预算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1)本部资本经营的收入和支出。具体包括证券投资收入、房地产投资收入、土地置换收入、金融服务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各项直接投资预算及木材流通协会费用预算;
(2)本部管理费用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
3、本部预算的编制程序为:
(1)当年的九月底前,由财务总监协助公司总裁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向预算对象下达预算编制的提示性意见;
(2)各预算对象按照分工,于当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预算建议;
(3)资金财务部对各预算对象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平衡后,编本部预算预案,经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审核后,于当年十二月中旬前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预案的审定。
4、资金财务部应对本部预算的正确实施负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季向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汇报本部预算执行情况。
5、年度终了,资金财务部编制编报决算案,并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子(分)公司预算的管理
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预算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子(分)公司预算参照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经营者根据本部传达的预算提示目标,组织子(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将提示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
2、三级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
(1)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生成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编制预算前应进行详尽的市场分析和企业本身状况分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进行材料采购预算、生产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和应收帐款、库存预算以及各项期间费用预算,形成三张主要预算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全面预算需要各部门协同一致,销售部门编制销售预算和应收帐款预算,供应部门协助生产部门根据本年度预计销售量,编制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预算,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材料入库、生产、销售情况编制存货预算,财务部门编制现金收支预算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预算,最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报的预算进行协调平衡,最终形成本企业的总预算。
(3)如果本年度预算的结果与本部的提示目标不一致,本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进,降耗挖潜,调整预算,力争达到提示目标要求。
3、子(分)公司协调平衡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形成完整的二级单位预算。
4、经本部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部向子(分)公司经营者正式下达年度预算要求,并按此要求在该子公司法定机构上通过预算方案。
5、子(分)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
(1)预算一经确定,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要严格依照预算进行,定期进行预算跟踪分析,向本部资金财务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2)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应及时向资金财务部报告。
(3)本部预算监控人员应深入企业实际,体察实情,为预算完成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
6、决算的编报。
(1)决算编报应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准时进行。
(2)决算时,本部资金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对子(分)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逐项审查,然后作出指导并进行处理。
(3)资金财务部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并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4)资金财务部将决算形成报告,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财务预算编制的工作组织
(一)预算的职能部门
1、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预案和决案,批准预案执行过程中偏差解决方案,核准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建议名单。
2、财务总监
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建议,具体指导资金财务部预算编制工作。
3、资金财务部
为财务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部门
(1)审核二、三级预算单位名单;
(2)编制公司本部财务预案;
(3)负责本部预算的实施管理;
(4)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评审并综合平衡后报公司领导;
(5)跟踪分析子(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6)审核和编报公司决算草案。
4、审计监察部
对下属公司预算完成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编制公司本部工资、福利预算,实施本部中层及以下人员、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考核与奖惩。
(二)预算的工作组织
资金财务部为预算专门机构,其它部门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
资金财务部作为预算专门机构和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预算的编制、跟踪、决算信息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同时提出监控意见,保证预算执行。
相关部门在日常监控预算完成时,应及时与资金财务部沟通,以便协同一致,快速解决问题。
七、预算的考核评价
资金财务部根据各下属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分别确定各项预算指标的权重,考虑客观因素影响和预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给予适当的评分,供人力资源部考核参照。
八、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十、本办法自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预算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构建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指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基金以及医疗救助资金。
第四条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合法、效率原则。
第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拟定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经办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稽核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基金安全长效机制;定期对经办机构进行内部控制检查,重点检查大额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医保基金的监督。
(二)负责汇总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统筹调度基金使用情况,监督医保基金运行,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实施医保基金会计监督。
(三)组织开展基金运行分析,根据基金运行情况提出政策调整建议;依法依规查处和移送医保基金欺诈案件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党员干部职工在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纪。
第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管理核算,严格基金支出审核,做到业务与财务、初审与复核及审批相互分离,互相监督。
(二)依法依规办理医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工作,除国家明确规定外,杜绝挤占、调剂、截留和减免基金的行为。
(三)定期开展自查和内部稽核,对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欺诈、冒领行为。
第七条基金监督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章监管内容
第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医保基金的预算、决算、基金申报与拨付以及基金内控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管理。
第九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核查医保基金拨付程序及金额。
第十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审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基金预决算汇总编制工作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完成。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编制的基金预算执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增强基金收支活动的科学性。
第十二条医保基金年度收支预算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险种之间不能互相调剂。
医疗救助资金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医保基金当年收不抵支时,所需资金按以下渠道筹集:
(一)历年滚存结余;
(二)申请使用风险调剂金;
(三)申请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四)其他资金来源。
第十四条基金预决算调整及重大资金调度坚持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年度医保基金财务报告。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任何人不得篡改和授意、指使责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经办机构会计事项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经办机构应明确业务事项与会计事项经办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
第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定期对账包括定期与业务科室、税务部门、财政部门、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经办机构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基金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应加强基金相关票据、印鉴和密钥管理,票据、印鉴和密钥均应由专人分别保管,个人私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按时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医保基金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报表制度,加强报表数据分析和应用。会计报表应及时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要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从事会计、出纳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并按照规定实行定期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在岗时间5年必须轮岗,同一险种的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同险种出纳人员。
第五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按照局党组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求,由局机关定期组织对基金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医保基金原则上每年接受审计核查,审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通过审计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议,按规定移送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第二十七条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成果、财政部门检查结果、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经办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条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第六章专项检查
第二十九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基金实施专项检查,查找基金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条实施基金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基金收支、管理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四)根据调查或检查的需要,可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家参与。
第三十一条开展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至少由两人共同进行并出示证件,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二条实施专项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基金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七章安全评估与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探索开展基金安全评估,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保尽保”为重点,科学制定评估指标与权重,提高安全评估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对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开展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基金支撑能力,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违反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及对基金安全的影响,其他与基金安全相关的指标等。
第三十五条完善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基金的监督,积极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基金的违法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制度 21
1、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促进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实现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本部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3、定义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财务预算。
4、机构及职责
4.1集团公司股东会是公司预算管理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预算。
4.2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预算管理机构,负责公司预算方案的制订。
4.3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预算工作;总会计师(或公司分管财务领导,下同)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对预算进行管理;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本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参与单位预算管理工作。
4.4集团公司财会部在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初步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4.5集团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上报、执行、控制等工作,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配合财会部做好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等工作。
5、编制原则
财务预算编制按照集团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5.1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原则。
5.2坚持成本费用适度从紧原则。
5.3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原则。
5.4保证经营目标实现原则。
6、基本内容
6.1财务预算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项目共同构成。
6.2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可编制专项预算,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6.3财务预算是公司对各单位制定、落实经营(经济)责任制的依据,采取分级归口方式进行管理。
6.4业务预算由各职能部门按照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相关经济利益流入流出等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情况编制,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6.5资本预算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期内资本性活动情况编制,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证券投资预算。
6.6筹资预算由财会部门依据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证券审批文件等编制,主要包括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证券、资本性投融资计划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等情况。
6.7现金预算由财会部门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为基础编制,主要反映涉及现金收付情况,作为集团公司资金调控的依据。
6.8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编制的基础表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设置,主要以资产负债预算表、利润预算表和现金流量预算表等各种报表形式反映,并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
6.9编制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集中汇总、层层审批"的程序进行。
6.10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定额由预算单位编制,财会部负责审核、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省财政厅。
7、预算审批程序
7.1集团公司财会部根据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目标和编制要求,于每年第四季度通知各单位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初稿。
7.2以各单位所报财务预算初稿为基础,财会部汇总、合并并分析提出集团公司财务预算草案,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讨论。
7.3财会部根据办公会讨论意见,按需修正调整事项修订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
7.4财务预算预案经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后,上报省国资委备案。其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财会部按照股东会审定的预算下达各单位。
8、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8.1年度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横向覆盖到所有的工作(业务)环节、范围,纵向落实到所有的部门、人员,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8.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努力完成预算目标。在日常控制中,应建立健全各项记录,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定额、标准,加强监控。
8.3各单位须按季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8.4集团公司正式下达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8.5调整财务预算,由预算执行单位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逐级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指标的调整幅度。
8.6集团公司财会部负责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汇总、合并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差异表,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
8.7对于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的财务预算调整事项,进行调整遵循以下要求:
8.7.1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
8.7.2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8.8每年7月份为各预算单位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时间。
8.9预算调整以利润总额为核心指标,利润总额变动幅度在10%(含10%)以下的,授权集团办公会批准;利润总额变动幅度在10%50%(含50%)的,授权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利润总额变动幅度在50%以上的,需经集团公司股东会批准。
9、预算的分析和考核
9.1集团公司财会部门按季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9.2预算年度终了,由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9.3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9.4财务预算考核由董事会组织实施。
10、附则
10.1国家相关法规对本制度内容另有规定的,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10.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3本制度自集团公司印发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总则
一、概念
预算管理就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预算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编制范围
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控制。
三、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2、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3、机构明确,多级实施;
4、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四、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3、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
4、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融资制度。
五、编制内容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时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收益和收益期限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其内有关公司的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表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公司总经理是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公司副总及分公司、子公司领导对所主管的`业务预算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3、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其负责的具体业务开展全面预算工作
(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财务部,负责处理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子公司要制定专门的预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预算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预算管理委员职责。
1、决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2、审议并通过公司预算方案;
3、协调解决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完成预算的目标。
(二)财务部的预算管理职责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平衡、上报、下达、分析、控制、考核、报告等。
3、具体指导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工作。
4、负责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管理职责。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是预算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专项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公司预算的综合平衡、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负责公司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的预算并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
2、采购部负责材料物品采购的预算管理。
3、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气体、设备配件、工具、量具、刃具、电力、设备修理等预算管理。
4、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的编制;各分厂、外委外协加工计划的预算管理。
5、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技术使用费、技术开发费的预算管理。
6、质管部负责公司质量监督、检验器具的预算管理。
7、武保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的预算管理。
8、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工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的预算管理;负责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考核兑现工作。
9、规划发展部负责基本建设、绿化、排污以、审计费用、运输费用的预算管理。
10、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的预算管理。
11、各分厂负责制造费用的预算管理。
12、库管中心负责发货及仓储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及方法
一、预算编制一般遵循“全员参与、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程序进行。
二、预算编制方法
1、由预算委员会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预算必须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提出预算年度内要实现的预算指标,如:产值、收入、利税等。
2、财务部根据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预算原则和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分解关键指标并下达具体的预算编制办法、时间和要求。
3、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根据分解后的关键指标,按照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编制办法制定本部门的预算。
4、财务部负责预算的汇总、审核、平衡,并将汇总后的公司年度预算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5、预算管理委员会对上报的公司年度预算进行讨论、审核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
6、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下达公司年度预算。
三、预算编制主体与预算编制内容对应一览表
预算管理制度 23
第一条部门预算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xx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条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条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条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组成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人事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区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我局项目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预算管理制度 24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师有义务向后勤处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教师应根据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费用预算。后勤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教师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25
为加强医院预算管理,规范和加强各科室、只能部门预算行为,科学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医院预算资金,进一步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能够细化医院战略规划和年度运作计划,是对医院整体经营活动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预算管理是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第2条预算管理旨在实现经济业务的有计划开展,体现了经济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利于优化医院资源配置。
第3条医院通过预算管理监控发展目标的实施进度,实现经济业务的可控、有序发展,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
第4条医院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预算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应的硬件与软件,通过在各级部门加强预算管理的业务培训,推动预算管理在医院的发展,构建基于预算的医院经济管理模式。
第二章预算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第5条预算管理要实行目标管理,预算目标是根据医院战略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的要求,配合战略实施和保证日常业务开展所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6条医院应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确定本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到各科室、职能部门,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
第7条医院预算目标分解应自上而下分解并下达,医院发展战略目标为长期目标,长期目标应分解到中期目标,再分解为年度目标,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医院战略目标,确定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明确医院各科室、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发挥各级预算部门和预算科室的职能作用;合理配置医院各项资源;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监督;为考核评价医院经营财务业绩提供有效依据。
第三章预算编制及审批
第9条医院预算编制的期间为自然年度。
第10条医院预算编制是实施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预算编制要在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仿真指引下进行。
第11条医院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医院预算编制有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科室、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编制。
2、完整性原则。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5、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第12条预算编制方针应包括:
1、医院年度经营目标;
2、医院经营导向;
3、费用分摊标准;
4、业绩评价标准。
第13条预算编制要求:
1、预算内容需与各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性质相一致;
2、预算的水平需与各个科室、职能部门业务活动规模相一致,保证责权利对等;
3、预算需明确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相互之间应能协调一致;
4、预算的确定需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考虑其合理要求。
第14条医院预算编制内容。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确定的收支范围,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科教项目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医疗业务支出预算、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预算、科教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费用支出预算和其他支出预算。
第15条医院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支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第16条医院收入预算编制要根据医院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影响预算收入各项因素增减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考虑。
第17条医院指出预算编制要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实现收支平衡。
第18条医院预算编制步骤。
预算编制工作分为准备、编制、审批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预算管理办公室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和医院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对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进行调研准备。
2、编制阶段。
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指导方针,统一组织职能部门和各科室预算编制工作。
3、审批阶段。
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医院总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医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第19条预算编制的程序。
1、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医院经济状况,提出下年度总体预算目标,确定预算编制政策。
2、预算管理办公室结合财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编制规定,提出预算编制要求,通过医院文件或办公网等形式下达各归口职能部门和医院各科室。
3、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和上年度预算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本部门下年度预算,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
4、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归口职能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收集、分类、汇总、初步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查后形成预算草案。
5、预算管理办公室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所申报预算逐项审核、讨论,综合平衡,全盘考虑,提出修改意见,确定预算草案。
6、预算管理办公室将预算草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形成医院正式预算。
7、预算管理办公室向各部门下发预算方案。
第四章预算执行及调整
第20条预算责任分解。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医院严格执行,由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办公室要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预算执行部门或个人。医院预算执行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预算原则;
(2)分级组织实施原则。
第21条医院应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第22条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因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预算调整需要经过申请、审议和批准三个主要程序。
第23条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五章预算分析及考核
第24条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管理办公室须加强预算分析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1、由财务部门建立预算管理账户。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对各归口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做好预算调控工作。
2、预算分析的内容:
(1)对职能部门、各预算执行科室预算管理账户进行统计,分析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
(2)充分考虑影响支出的各种因素,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目标数之间的差额进行比较,并分析原因;
(3)将当期预算执行数与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数相比较,并与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
3、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25条考核主体。预算执行的结果应纳入医院整体绩效考核工作中,由绩效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实施考核。
第26条预算的考核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医院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提升医院经济管理的目的。
第27条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预算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4、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5、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架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28条财务部门须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第29条预算绩效考核包括下列内容:
1、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效率;
3、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第30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条医院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条预算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
2、年末预算管理办公室对职能部门、各科室按不同项目形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
3、职能部门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预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4、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相对照、对预算部门进行综合打分;
5、根据考核结果,对预算执行科室实现奖惩;
6、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财务部门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7、财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总结分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为下年度预算做好准备。
第六章附则
第32条本制度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规定未作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然后执行或办理。
第33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预算管理制度 26
1、财务预算是经营计划的核心。的所有支出和收入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的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按财务预算进行,和各部门的业务经营业绩,都必须以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准,由总经理对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分析直接负责。
2、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实事求是、综合平衡;先进合理、措施充分;指标分解、责任落实等原则。
3、财务预算、各部门二级管理。一级为预算委员会,二级为各部门预算组。
4、预算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营销、餐饮、客务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委员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照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制定财务目标,编制财务预算,并进行指标分解和落实工作,督导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预算,对执行结果差异认真分析,保证完成预算。
5、各部门预算组由部门负责人组成,部门预算组负责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和预算执行控制,对基层责任人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6、预算实行滚动式编制,预算期为两年,每年编制预算,每年编制两年,近细远粗,滚动推算。
7、第一年预算指标,和部门应分解到月;有营业收入的部门,收入指标必须分解到周;重要的管理部门(采购部)的支出指标必须分解到周,有条件的可分解到日;重大活动的支出和收入必须具体详细,并附有专项说明。第二年的预算指标数据可相对粗略。
8、预算工作分阶段进行:
①总经理向预算委员会提交本年度经营指标完成预测数、下年度经营主指标和各部门的主指标分解,编制出概算报董事长审核;
②概算经董事长审核后,由预算委员会编制成《预算任务草案书》,将各项预算指标分解到部门,由部门参照草案书编制本部预算;
③各部门接到《预算任务草案书》后,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影响财务预算的市场因素和内部因素,搜集预算编制综合平?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提出完整的预算报告报预算委员会;
④预算委员会汇总、平衡的各项指标,编制预算表及说明书,报董事长审改;
⑤董事长对的预算表进行审核、修改,并加编现金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和利润分配表预算;审改后的年度财务预算批回,重新完善后定稿;
⑥落实执行,考核分析评价。
9、各部门要做好经济核算工作,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每周检查监督,每月考核,并向预算委员会报送分析报告。
10、及各部门的财务预算的完成情况考核,以财务部门会计核算资料为准,财务部以月、季、年为时间单位编制《预算考核分析报告》,经总经理(预算委员会负责人)签批后,报送董事长。
11、《预算考核分析报告》要求数字准确、原因具体明确、工作分配到人、措施切实可行。
预算管理制度 27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总务主任每年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总务主任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由总务主任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区教育局下达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总务主任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总务主任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总务主任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会计(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核、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总务主任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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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局财务审计处是全局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暂为代管,待条件成熟时交有关事业单位管理,其他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仍按原管理渠道执行。
第四条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代管的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报帐员,协助局财务审计处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单位资金结算及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二章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局属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第七条收入预算要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经营收入,都要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第八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经费、项目经费和离退休经费预算。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农业局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第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遵循应编尽编、做实做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和资产状况,合理配置资产,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条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按要求统一上报审批;年度部门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非税收入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准的项目、标准收取,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要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按税法有关规定需要交纳税金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交纳税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支出管理的原则。
(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适度从紧、压缩一般的原则;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有利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人员经费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按照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及补助(补贴)标准发放人员工资;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统发工资有关管理办法,如实提供由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资料。
(二)人员经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入、调出、退休等情况,及时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三)严禁虚增人员套取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等。
第十八条商品和服务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业务费等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必须严格按《济南市农业局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交通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交通费按财政部门核定的车辆数量实行定额管理,车辆运行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付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的管理。
项目经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或上级业务部门专项下达的指定专门用途的农业专项资金。各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按照《济南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离退休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是指单位负担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开展必要活动,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等所需的资金。
(二)各事业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必须做到计算准确、缴纳及时,不准拖欠、少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每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经济合作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用货币计量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各事业单位必须明确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
(一)各事业单位如需购置固定资产,需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办理无预算采购,如确需采购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凡是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必须政府采购;大型基建项目必须办理立项手续并进行招投标;
(三)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办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
(一)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单位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出借。
(二)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要重新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资产。
(三)各事业单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举办经济实体,如需对外出租、出借,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每年年底各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损毁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按原价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交通车辆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交通车辆由单位统一安排使用,严禁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二)严格遵守节假日封车规定。封车期间,除批准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十七条资产处置。
(一)各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处置,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报局财务审计处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转让、出售、置换的固定资产应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因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拟报废的大型固定资产(含交通车辆),应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三)处置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残值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事业单位必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每月向局财务审计处报送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年末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和编制说明,由局财务审计处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第二十九条财务报告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第三十条局财务审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属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项收入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收支两条线”执行和税费交纳情况;
(三)各项支出合法性、及时性及手续完备性;
(四)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财务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和检查,根据审计检查情况撰写审计检查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处的财务监督工作,并按照财务检查小组的要求,全面、如实地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局财务审计处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8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制度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挂钩;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绩效问责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四)干扰或者阻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预算绩效管理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制度 30
一、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二、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院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四、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因素。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量入为出,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五、定额预算补助,按去年的.基数加一定的增长率编报。
六、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分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编报。
七、各种基金的收入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分配或提取金额编制。
八、各项预算报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严格管理。
九、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对策,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 31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预算管理制度 3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33
为进一步密切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三医”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基金总额预算包干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额预算,及时结算。
2.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3.分期预拨,定期考核。
4.积极推进,平稳过渡。
二、基金预算
总额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95%的部分作为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总体预算基金,交由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使用,负责承担参保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对象)等规定的报销费用,5%的部分为合理超支分担预备金。
三、基金预拨
实行按季度预拨。县财政局根据确定的预算总额,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当季基金拨付至牵头医院。牵头医院要开设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于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报送基金财务报告。
四、基金结算
(一)结算方式。由牵头医院按月对县内外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非即时结报材料(含门诊统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牵头医院对各级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补偿费用及时结算支付。
(二)审核结算内容。依据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情况审核结算,同时审核报补材料的完整性、初审内容的`准确性、大额及异常费用真实性、转诊转院的规范性等。
(三)审核结算时限。即时结报按月据实结算,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即时结报审核不超过2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算支付考核。牵头医院先按结算支付总额的90%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余额10%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协议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进行考核后再行支付。
五、结余基金分配
年度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配,由牵头医院提出分配计划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拨付到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包干出现不足的,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摊。
六、基金监管
县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县医保局派驻总会计师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要建立对牵头医院和协议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建立智能审核系统,提升软硬件系统的功能,在数据监控方面做到精准,加强重点疑点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建立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审核结算系统;通过数据管理和软件提升医保基金监控管理力度;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专家库制度,专家库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对结报材料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检查处理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形进行复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医保基金支付审核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
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公开制度,医保基金结算支付情况按季公开;建立异常情况监测机制,牵头医院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医保局报备并提出督查处理建议。
县财政局要掌握基金支出情况,指导督促牵头医院落实执行医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
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的审计,进行审计监督。
牵头医院自身的已审核结报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全部复审。医保支付牵头医院要按照规定的审核结算时限办理相关事项,出现审核或拨付不及时、不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七、绩效评价
县医保局对总额预算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医保协议履行情况、举报线索及督办反馈机制、智能审核系统建设情况、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程度等。建立基金管理奖惩机制,对考核中执行总额预算工作较好的协议医疗机构予以奖励,对考核中发现违规违法的,扣除违规费用并予以处罚,违规及处罚费用从涉事医疗机构当年结算资金中扣除,不参与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结余分配。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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