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1 15:40:29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职学籍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4篇)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三章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至6年;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

  第十三条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注销、复学及退学。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或休学。

  第十五条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对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定。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第十八条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第十九条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成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考试、考查。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

  第二十三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

  第二十四条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考试、考查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结果,学校应当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章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的学校应当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阶段结束后,应当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学校应当将学生实习单位、岗位、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八条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有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学校可以视情况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除顶岗实习。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奖励分为国家、省、市、县、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具体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制定。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当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学校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应当撤销其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处分,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构,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三十二条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三条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第三十四条学生如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达到毕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提前毕业。

  第三十五条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并监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当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时间。

  第三十六条对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及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运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第四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发布的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2

  第一章学籍与学籍档案

  第一条凡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且无传染病者,均可持相关证明,按照招生政策和有关程序规定向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入学。

  第二条被学校录取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三条学校按相关政策规定对已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未办理学期注册者,注销学籍。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对短期到校培训的学生,应办理非学历学生个人学习档案。学校要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并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分类管理。学生学籍档案一般包括:新生入学登记表、入学成绩、入学体检情况、各学期各学科成绩和学分、德育评定等级和学分、获取证书情况、健康情况等。学校应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将取得学籍的新生名册和注销学籍的学生名单于该学期末前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学籍变动

  第七条建立校际之间的学分互认机制。区域间、校际间课程教学目标相同或相近的学分可以互认。学分互认以学校教务部门的正式成绩通知为凭证。学生有正当理由,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转入或转出学校。办理转学的学生应从转出学校注销学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第八条学生如果确需调整专业,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未成年人),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后,可调整专业。调整专业的学生,对已修读的课程与调整后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免修并认定相应的学分;若与新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不同,可替代任选课学分,但必须修满调整后专业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学分。调整专业手续一般在寒、暑假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以及请假缺课(包括理论教学、实习和生产劳动时间)一学期累计超过六周,跟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属准予休学者,学生应递交休学申请,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年满16周岁的在籍学生获得必修课、限选课总学分的60%以上,如需工学交替,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可按准予休学程序办理。属令其休学者,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期限(学生在学期中无论何时休学,休学时间均按一学期计算),累计最多不超过三学年,逾期则应办理退学手续。逾期半年未办理退学手续者,可视为自动退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休学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学生离校期间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学校对其在外的活动不承担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可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病休学者,申请复学时必须经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学生在休学期间通过自学或其他方式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或认可后可取得相关课程学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令其退学: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70学时或一学年累计旷课超过100学时者;不论何种原因(如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延长学习期限等),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疾病或因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学校有权令其退学,取消学籍。休学、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

  第三章学制年限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基本学制为三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学生可以在二年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提前修满毕业规定总学分且德育学分合格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提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或提前毕业的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辅修第二专业中的相关课程,若与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其课程可以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学分

  第十五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籍流动和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申请自修、获取第二专业学历、提前毕业、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的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不含德育学分),全日制在校生每学期修习课程的总学分一般应在20~40学分之间。其中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应占总学分的80~90%,任选课学分应占总学分的10~20%。

  第十七条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学校应制定德育学分标准与实施方法,建立德育奖励学分制度,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德育学分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学分计算以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按学期计算。一般课程以16~18学时为1个学分;入学教育、军训、公益劳动、毕业教育等,一般以一周为1个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分。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可建立奖励学分制度,凡与学生学业成绩有关的表彰或奖励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业奖励学分,其他的奖励可计算德育学分。

  第十九条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知识和具备能力的程度,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包括课程绩点、平均课程绩点、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等,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评奖、免修、辅修、试读、退学、提前毕业、推荐就业、免试推荐升学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川教职〔2001〕13号)和《关于四川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中有关概念的解释及计算方法的函》(职成函〔2001〕46号)。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考核和德育考核两个方面。学业考核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进行的考核;德育考核是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察评定。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学分绩点、德育考核成绩均以学分形式按学期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读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考试和考查课程均以学期综合评定成绩作为课程成绩。学期综合评定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实验实训成绩组成,有实践技能要求的课程应进行单独的技能考核。考试课程综合评定成绩达到60分或考查课程综合评定成绩在及格以上,则取得该课程学分。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必修课、限选课一般采用考试方式,任选课一般采用考查方式。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为必修课和限选课课程安排一次正常考核和一次补考,补考后该课程仍不及格者,则该课程不合格,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任选课原则上不安排补考,以学期综合评定成绩作为该课程成绩。

  第二十三条必修课不及格者原则上应重修,限选课可重修或改选专业大类相同的其他限选课,任选课考核未及格者,可重修或改选其它课程修读。经过重修考试合格的课程,其学分、学分绩点按正常获取计算。

  第二十四条允许学生根据已有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免修相应课程,经学校考核成绩合格者可给予相应的学分。学生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且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已通过同一层次及高一层次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课程(德育课、体育课除外),经学校批准后取得相应学分;年满16周岁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学校批准后,可实行边工作边学习,在此期间可以申请免听部分课程,但必须完成一定作业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学生参加市、州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且受到表彰,取得市、州级(省级行业部门)及以上科技发明奖或取得教学计划规定以外的技能等级证书者,可由学校酌情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奖励学分只能计入任选课学分。

  第二十五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毕业生就业需要,学校应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教学目标,对语文、数学、外语等部分文化基础课程和其它专业课程实施分层次教学,并进行分层考核,分层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的学分应有所区别。

  第二十六条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取消补考资格,不能获取该课程学分,同时对作弊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学校开展的短期培训课程也应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折算相应学分并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第六章组织纪律

  第二十八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第二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学校要制定行政班级和教学班级的学生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按旷课处理。

  第三十条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以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除接受学校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纪律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注销学籍五种。学生受处分可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德育学分。处分的时限一般为:警告不少于三个月,严重警告和记过不少于六个月,留校察看为一年。受处分学生有显著进步表现,可降级处分或撤消处分。受处分且在受处分的时限内屡教不改的学生,可注销学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以教育引导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在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而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注销学籍要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允许学生申诉,对学生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复查。

  第三十三条对学生奖励和处分的`相关资料存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已经撤消处分的学生,其相关资料应从学生本人学籍档案中取出,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七章学习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习证书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和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十五条具备学籍,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毕业规定的总学分,德育学分合格,发给毕业证书。跨校选择课程的学生,在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取得的学分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分的60%。学生在籍期间辅修第二专业,达到第二专业毕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若获取第二专业60%以上学分,可申请颁发第二专业的学习证明。

  第三十六条具备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未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修满本专业毕业学分但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后经用人单位或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鉴定,达到合格者,撤销其处分,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计算。工学交替、准予休学、令其休学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通过学校认可的各类培训及考核,取得规定学分的60%以上者,可发给结业证书;达到规定毕业学分者,可换取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计算。具备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在60%以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可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三十七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学历教育学员学分累计若达到相关专业毕业规定的总学分并符合本规定相应条款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发给学历毕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服务,为合格者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帮助。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在实行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前按原有规定已办理的事项不再变更。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厅解释。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3

  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 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 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 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请假程序:

  1、 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 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 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 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4

  为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提高同学们自治自理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为人责任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劳动习惯,努力建设一个具有尊师守纪、勤奋学习、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班集体,特制10级铝生产班班级管理规定。全体同学必须以本规定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本班规定的尊严,保证制度严格实施的职责。

  (一)学生在校表现考核制度

  1、为加强学生管理,量化考核,细化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每生基准分100分,根据每位同学行为表现进行加减分。

  3、每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班主任谈话;低于70分,联系家长谈话,写出保证书;低于60分,处分。

  4、考核分数公开化,是学生操行评定的主要依据。

  5、本制度具体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实施操作,最终解释权归班委会。

  (二)班规

  1、按时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有事有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自带请假条),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请假回来需及时销假,如不能按时回来,应提前向班主任联系,否则按迟到或旷课处理。没经过批准,私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考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上课时不带帽子、围巾、手套、口罩、不吃东西,不起哄,不嘲笑回答问题的同学。上课睡觉、随便说话、做小动作、起哄、看小说、吃东西一次扣1分。

  3、认真自觉上好自习课。自习课安静的做自己的事,有问题可咨询但不可与同学大声讨论,争取独立思考,刻苦钻研。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一次扣0.5分。

  4、课余时间教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室内疯打、哄闹、追逐等,违者扣1分。

  5、作业应及时、认真、独立的完成,作业应按时交。缺交一次扣1分,为他人抄袭作业提供方便者,被发现一次,扣2分。每月内一人所有学科作业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加3分,具体由学习委员统计,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监督实施。

  6、及时打扫清洁卫生,积极主动做好清洁保持工作。

  7、尊敬老师,虚心接受老师意见和教育,不得顶撞老师,有意见或建议主动找老师交谈,心平气和,态度诚恳。违者视情节扣1-5分。每月内一人在某学科课堂学习主动,积极发言在15次以上,加2分(由学习委员负责评估)。

  8、团结同学、真诚友爱、语言文明、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得相互诋毁。

  9、上学期间(上课、自习课、午休、晚休)如无特殊情况严禁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不适合学生到的场所,其它时间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违者一次扣5分,被学校发现扣10分。

  10、按时就寝,遵守晚寝纪律,违者酌情扣分。

  11、依时按要求参加升国旗仪式、做早操等集会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5分,态度不端正扣1分。

  12、同学间团结互助,互相谦让,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不骂人,不打架,违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13、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擅离座位,不随意调换座位,每违规一次扣5分。

  14、不服从班委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者,酌情扣1-3分。

  15、上课因个人表现受到教师赞扬者加1分,被老师严厉批评者扣2分。

  16、故意毁坏学校公物者,每人每次扣3-5分,并赔偿公物。

  17、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全勤者,加5分。

  18、无特殊情况,被发现在上课时使用手机、MP3、MP4等,违者扣3分,并由班主任待其保管设备(第一次保管设备一周,第二次保管一月,以此类推)。

  19、每月板报在学校获奖,主要参与者每人加2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加1分。

  20、各类考试作弊扣4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同上处理;无故缺考者,劝退。

  21、午休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吵闹,影响到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分。

  22、做好人好事有一定影响的,加1-5分。

  23、电视按相关规定或由任课老师安排,指定专门人员开关,否则酌情扣分。

  24、参加各类比赛,为班级获取荣誉者酌情加分。

  25、如果因违反纪律,被年级或者学校点名公开批评者,扣5-10分。

  26、课间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保持肃静,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预备铃响后还在打闹者,一次扣1分。

  27、凡发现抽烟、喝酒者每人次扣10分。

  28、衣着打扮要符合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留发不过发界,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带饰物。违反规定者立即改正,并扣除2分。不改正者且态度不好者,扣5分。

  29、在班级管理中积极为班级管理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一项加1分。

  30、凡出现严重道德败坏者,除承担刑事责任外,立即报校方进行劝退。

  (三)卫生扫除制度

  1、教室卫生日常扫除由值日生负责,值日生由卫生委员分配,组长安排具体细节,负责擦黑板,擦讲台,每天至少倒两次垃圾,下午放学后清扫教室。卫生委员负责检查监督,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未打扫卫生每人扣3分。

  2、每个同学负责自己周围的卫生保持工作,课桌下面及周围不能有纸屑,痰迹,杂物,发现一次扣1分并罚打扫卫生三天,具体由班长及卫生委员检查监督,班主任随时抽查。

  3、卫生大扫除定期进行,按照分组表由卫生委员总体安排:

  (1)卫生委员总体负责各小组任务及要求。

  (2)各小组组长具体安排每个同学的任务及要求,各司其职,任务完成后接受小组长检查,为体现团队精神,检查合格后应帮助其他人员劳动,本小组任务全部合格完成后接受卫生委员检查,卫生委员通过后方可离开,提前离开者扣2分,未请假而不参加劳动者扣4分。

  (3)每次大扫除由组长安排两名同学留守,接受学校检查,提前离开者扣1分。

  (4)卫生工作实施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负责到底,大扫除没有达到要求的,该组同学均要负责,每人扣1分,组长扣2分。

  (5)本组卫生得到学校表扬者,每人加2分。

  (四)每日学习常规

  1、坚持每天早晨早进教室。

  2、进教室后,用3分钟时间想一下当天有多少事要做,安排好做事的顺序及时间。

  3、上课铃响后,老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待老师还礼后全体同学坐下。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还礼走出教室后同学再出教室(如老师有事未出教室,同学可先走)。

  4、每节课前1分钟坐好,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状态。

  5、课间十分钟应准备好下节课所需的各种学习用品。

  6、上课时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笔记。

  7、中午、下午应争取提前时间进教室,进教室后,应安静自习,不得影响他人学习。放学后不抢先出教室,为避开出行高峰,鼓励每人完成一件事后(如背一个单词,做一道题,讨论一个问题等)再离开教室。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当天作业当天交(特殊情况经科任老师同意后可以例外)。

  9、每天晚上睡觉前,回忆当天所学内容,反思自己当天的进步与不足,对自己第二天的学习提出要求。

  (五)班团干部守则

  1、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心胸开阔,乐观真诚,公正严明。

  3、工作大胆、积极、主动,善于总结提高,切实给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当好小助手,给同学服好务。

  4、积极参加班集体的各项活动。

  5、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6、班级百分考核应在70分以上,低于70分者主动辞职。

  7、建立班团干部定期述职制度。

  8、班干部每晚晚自习结束前对本日的班级情况对全班同学做一次总结。

  (六)班团干部职责

  班委会:设班主任、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长及舍长。

  班长职责:

  1、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制定好本班班级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掌握班级日常动态,配合班主任处理好偶发事项。

  3、在班主任指导下,组织并主持全班性活动。如班委会议和班委扩大会议等。

  4、履行班主任助手职能,协助维持班级大局,维持课堂纪律,对不遵守纪律的现象批评指正;

  5、负责班级考勤工作,负责课内外纪律的检查,负责课堂纪律的检查。

  6、上、下课时发“起立”令。

  7、代表本班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组织本班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

  副班长职责:

  1、配合班长做好班级各项工作,协助班长掌握班级动态,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职责。

  2、检查、记载学生中违反《学生手册》和校纪校规情况,并做好记录。

  3、会同生活委员,管好学生生活,经常检查教室内外和宿舍卫生,反映学生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做好班级纪律的管理,常规量化考核的汇总。

  5、做好课桌椅等公物的保管工作。

  学习委员职责:

  1、负责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2、了解同学对教师的教学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或有关任课老师反映。

  3、组织开展学科竞赛等各项学习活动。

  4、做好学习情况的统计,学习辅导的监督,各类考试成绩的统计和评比。

  5、负责作业发放,严查不交作业情况。掌握同学们的听课情况,积极向任课老师及班主任汇报课堂学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纪律委员职责(考勤员):

  1、严格执行班级考勤制度,维护班级的纪律,对缺席、迟到、早退、旷课者认真做好记录(考勤表)报班主任;

  2、监督管理课堂、课间、午休时间同学间发生的纠纷及突发事件并及时报班主任。卫生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清洁工作的检查与考核,负责各种物品摆放的检查与考核,负责清洁用具保管的检查与考核。

  2、排定班级每天的值日生,负责监督值日同学打扫卫生及教室卫生的保持工作。

  3、做好班级和保管区卫生扣分反馈,及时监督改正。

  4、保管好清洁卫生用具和教室其他公共财物。

  5、检查学生仪表和个人卫生。

  6、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劳动工具的借还以及保管工作。

  7、组织安排好大扫除及各项突击性打扫任务,检查完成情况。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宿舍生活管理事项和安全保卫工作。

  2、协助卫生委员检查、督促做好卫生工作。

  3、及时反映学生生活上的意见和要求。

  4、处理或协助处理宿舍的纠纷、失窃、损坏公物等事件。

  5、做好班级宿舍考勤汇总,每天对各宿舍卫生情况、熄灯后情况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

  体育委员职责:

  1、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集合好队伍,检查出勤人员,带领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做好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各项有关工作。

  2、协助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组织参加校运会和其它体育竞赛活动。

  3、做好课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运动器械的借还工作。

  4、做好各种场合、各种大型活动的集队和整队工作。

  文艺委员职责:

  1、积极开展文娱活动,组织文艺演出和班级联欢活动。

  2、组织文艺节目选拔、排练工作。

  3、在班级中适当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4、及时反映同学课余生活的意见和要求,如有生活上的问题,积极与同学沟通或上报班委会处理。

  5、及时发现、推荐、动员文娱骨干参加学校文娱活动。

  治保委员职责:

  1、组织同学学习安全条例,开展安全宣传工作。

  2、检查班级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主任和保卫处反映,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本班的安全保卫工作,同学不在教室、宿舍时应管好门窗,锁好门。

  4、做好教室门窗、水电的管理,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做好安全记录。

  5、对同学间发生争端,要及时疏导,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老师。

  团支书职责:

  1、负责班级团支部整体工作;

  2、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全体团员参加)和团支部委员会。

  3、协调安排组织校内外各项团的活动。

  4、组织班级做各种好人好事,每月至少一次。

  5、深入学习传达学校团支部的各项文件。

  6、负责组织班中各种主题班会的内容,包括:主持人的确定、题材的选定及形式。班会的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三次(不包括表彰会)。

  7、管理班费,采购班级用品,做好班级各项费用的收支管理并公开化。

  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支部团员人数、入团申请书的统计工作。

  2、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

  3、主持班级接受新团员仪式。

  宣传委员职责:

  1、管理和安排好教室内的环境布置,定期更新内容。

  2、定期出好板报、墙报工作,及时开展表扬与批评,并做好时政、科技等知识的宣传。

  3、积极组织学生向校广播台投稿,反映班级动态。

  4、搞好报纸、信件发行工作,并协助副班长做好班级公物的保管工作。

  小组长职责:

  1、围绕学习重点,组织好本组学习、讨论和复习。

  2、收集小组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学习经验,发扬互助互学的优良风气,力争全组学生共同进步。

  3、检查、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卫生等工作。

  4、搞好小组团结,有事共同商量,互通情况,相互支持,带领全组认真开展争做三好学生,争创先进小组等活动。

  5、完成班主任和班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本制度奖惩执行分纪律、卫生、学习三大块,由各个负责人严格执行,班长每天做最后统计,经班主任同意后计入《学生评分量化标准》。

  本制度应遵循学校制定的《学生手册》,如有不统一之处以《学生手册》为先。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5

  一、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不违犯校规校纪,不议论别人的违纪违规行为。

  2、断绝与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要与进步同学交朋友。

  3、服从教导,严禁顶撞老师和对职工无理行为。

  4、禁止以大欺小,以老欺新,持强凌弱。不挑拨是非,不包庇错误,未经老师许可,不得串班、串宿舍。

  5、不准打架、骂人、吵闹、起哄。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

  6、不准吸烟、饮酒、赌博。不进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不适合中学生进入的场所。

  7、严禁偷窃和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占他人财物。

  8、思想健康向上,不谈恋爱,不看不健康的书刊、画片和录像;不唱、听不健康歌曲。

  9、不准上树爬墙,不玩、不饲养小动物。

  10、爱护学校设备,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动用他人的东西,损坏公物要赔偿。

  11、各种集会要准时进出席,服从指挥,坐姿正确,安静听讲,不说话,不打闹,不做与会无关的事情。

  12、不准随便出校门,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出校,未经班主任许可不准接见不熟悉的人。

  1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放学,途中不逗留、玩耍,坚持出好勤,因病、事不能按时到校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严禁逃课逃学。

  二、学习规定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提高学习成绩,为自己争前途,为家长争光彩,为学校争荣誉。

  2、课前必须准备好书本等学习用具,爱护自己和他人的学习用具。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服从老师的管理和教育,不得违背课堂常规。

  5、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回答老师的提问,向老师提问必须先举手。

  6、上好实验课、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课堂规则。

  7、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

  8、遵守考试规则,不准作弊。

  三、礼貌规定

  1、尊敬师长,见到学校老师要问好。

  2、进办公室要喊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4、不给老师起外号,不直呼老师的名字。

  5、见到校领导或老师陪同外宾参观、检查要礼让,并主动称呼“您好”或“老师好”。

  6、尊敬父母,不与父母吵闹,多体谅父母,帮助父母做家务事。

  7、外出或回家时,要主动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外出乱跑,不得在外留宿。

  8、尊重社会各行各业人员,不起哄,不与他人打骂争吵,不侮辱他人的人格。

  四、仪表规定

  1、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正常时间不许穿拖鞋。

  2、不烫发、不染异色发、不留另类夸张发型。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不化装,不留长指甲。

  3、不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上课,运动场上不赤背。

  4、不在身上刺刻,不戴墨镜、戒指、手链、脚链、项链、怪形帽等饰品。

  5、保持衣服整洁、帽子要戴正,衣服要扣好,不得披衣敞怀。

  五、卫生规定

  1、积极参加卫生扫除,按时完成任务,爱护校园环境,维护校园整洁,不随手乱扔乱丢,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教室卫生:要求地面、门窗、玻璃、墙壁、黑板、走廊干净,桌椅整齐,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3、宿舍卫生:每餐饭后要及时清扫;要求做到:室内无异味;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生活用品保持“六线一平”。

  4、环境卫生:每天早饭后(星期一中饭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要求做到:无纸屑、落叶、包装袋、杂物、杂草等。

  5、卫生检查:政教处、团委、学生会每天对教、寝室和卫生责任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班要进行及时的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团委组织人员检查评比,并通报评比结果。

  六、用餐规定

  1、按时就餐,按规分饭,本桌人员未到齐不得提前分饭,非值日生不得进入厨房拿饭桶,任何学生都不得进入厨房打饭。

  2、文明用餐,相互礼让,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

  3、讲究卫生,保持分饭处地面整洁,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剩余食物,及时洗刷餐具。

  4、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剩饭剩菜倒入指定的器物内。

  5、尊重餐厅工人,服从值日老师和餐厅工人的.管理。

  七、起居规定

  1、按时熄灯、按时就寝,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在宿舍里洗刷、追打、喧闹。

  2、上床休息前做好准备(上厕所、喝水等),铃响后必须上床睡觉,不说不串床,严禁影响别人。

  3、夜间上卫生间不得吵醒别人。

  4、严格遵守住宿制度,严禁夜不归宿,不得翻墙出校。

  5、不得将别的寝室学生带入本宿舍,不得留宿外人。

  6、毕业班晚自习拖班,保持校园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

  7、按时起床,起床后须整理好床铺、宿舍。铃响后,立即到规定地点整队做操。

  8、在上课期间,要锁好寝室门,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得私自回宿舍,严禁非本宿舍学生入内。

  八、操练规定

  1、认真做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如有事因病不能做操,要向老师请假。

  2、做操要认真有力,动作准确,整齐合拍。

  九、集会规定

  1、积极参加校会、年级会及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会。不准旷会,不准中途退场。

  2、队伍集合要快、静、齐,听从指挥。

  3、集会时,要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对报告人或发言人有礼貌,要用热烈的掌声对发言人表示欢迎或感谢。

  4、如果学生上台发言,仪态端庄大方,口齿清晰,必须事先做好准备。

  5、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课间操时间在旗杆前集合,升国旗时立正脱帽,行注目礼。

  6、紧急集合:学生听到紧急集合信号,立即停下正在进行的一切事情,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地点排好队;班长清点人数,向召集人报告出勤情况。召集人宣布解散后,学生方可离开做其他事情。

  十、安全规定

  1、学生的钱及贵重物品存放班主任处。

  2、上课期间,锁好宿舍门,不准随便回去,不准乱串班。

  3、不准玩火,严禁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火源进校园,注意用电安全,教寝室断电立即报告老师,请电工师傅修理。

  4、严禁携带木棍、铁棍(长度超过20cm)、双节棍、铁链、管制刀具(连刀柄长度超过10cm)等凶器进入校园。

  5、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走、骑车、乘车安全。

  6、严禁打架斗殴,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冷静,心平气和,可以交流沟通、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等合理正确的方式解决。中职学校班级管理制度篇7

  (一)、学习纪律(此项由学习委员及班长监督执行)

  1、课间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安静。违者扣1分,表演节目一个。

  2、上课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2分。

  3、早读课开始后,不再收、交作业,违者扣1分。

  4、抄作业者扣2分;超过三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6、课堂上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并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反思,向全班同学表示歉意。

  7、上课、自习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扣2分,负责一天的班级卫生打扫。

  (二)、体育锻炼(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1、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扣1分,罚跑操场2圈。

  2、认真做好课间操。做课间操不认真者重做课间操。无故不做课间操者,扣1分。罚跑操场2圈。

  3、做眼保健操必须认真,动作标准,违者重做,扣1分,并罚跑操场2圈。

  4、午饭后不得从事剧烈运动,违者扣1分,罚跑操场3圈,并取消相关活动权一次。

  (三)、清洁卫生(此项由生活委员、劳动委员监督执行)

  1、在教学区内不得吃零食,违者扣2分,担当义务卫生监督员一周。

  2、每人负责自己周围直径一米范围的保洁。违者扣1分。

  3、向垃圾桶远距离投扔垃圾者扣2分,负责倾倒垃圾桶一周。

  4、按时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清洁任务,违者扣1分,并负责班级一周卫生。

  5、乱扔纸屑脏物、随地吐痰者,一经发现,扣1分,罚其扫教室一周。

  6、打扫教室卫生脱逃者,罚其独自打扫教室一天并在一周内负责提醒其他值日同学按时打扫。扣2分。

  7、打扫寝室卫生,若不合格被通报者,罚其打扫一周。

  (四)、文明礼仪(此项由文娱委员、宣传委员监督执行)

  1、升旗仪式不得说笑,升旗时必须肃立,两眼向国旗行注目礼。违者课间在国旗下肃立默思五分钟,并扣2分。

  2、不得吵架、打架。违者互写道歉信并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

  3、不得在黑板、桌面、墙壁或其它地方乱写乱画。违者扣2分,罚扫教室一次。

  4、说脏话者扣2分,表演节目一个。

  5、在教室里高声喧哗或吵闹者扣2分,并罚在全体同学面前朗读班级纪律制度一周一次每天。

  6、不服从管理或与有关同学顶撞,在全班做300字书面检查。

  7、好人好事一次加5分,优先评为文明之星。

  (五)、小组长(此项由班长、学习委员监督执行)

  小组长负责维持本组纪律,按时收交本组作业,若有失职,扣1分,表演节目一个。

  4、每四周评选两个最佳小组,组长为班级最佳组长,获加分5分。

  (六)、班干部(此项由同学们监督并由班主任执行)

  1、班干部加倍扣分。

  2、班干部必须接受监督同学的监督。对徇私舞弊或执行不严者罚其独自扫教室一天。

  (七)、班主任(此项由全班同学监督执行,班长全权代理)

  1、尽量作到不主观武断,若错批评同学一次,罚表演节目一个。

  2、未经同学同意不得占用自习课,违者独自扫教室一次

  3、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按时下课,特殊情况拖堂不得超过三分钟。

  4、如果伤害了学生,必须向有关同学公开道歉,并罚扫教室一次。

  (八)、其它

  1、考试、测验以及平时听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违者通报其家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分。此项由全班监督执行。

  2、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则扣4分,并按照原价加倍赔偿。此项由班委会监督执行。

  3、值日生应及时认真擦黑板、讲台和窗台,若有失职,扣2分,并重当一天值日生。此项由劳动委员、班长监督执行。

  4、在教学区内从事球类活动者扣2分。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5、带手机、玩具等非学习用品到教室者没收有关物品。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6、为班级争光者加5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7、一星期未迟到者加1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8、《班规》在实施过程可根据大多数同学的意见随时予以修改完善。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6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计划,严格管理班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方面

  基本原则:严禁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特大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不允许因各种理由而发生或者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不去严格禁止去的地方,如荆山、人工湖、达溪河、KTV、网吧等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地方。

  3、严禁在校期间吸烟,酗酒。

  4、坚决杜绝住校学生夜不归宿。

  5、周末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住宿。即严格执行周末住校签到制,住校者不在校外住宿,住家者不在校住宿。

  6、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严禁旷课。

  有以上情形之一发生,不论情节严重,知情学生有权利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处理相关事务,之后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毫不姑息。

  二、学习方面

  基本原则:勤奋,刻苦,自信,自强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实行一日三次点名制度,一日一报。对迟到、早退者要问清情况,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理。

  2、上课遵守课堂秩序,服从老师的管理,认真听讲。严禁上课做与课堂要求无关的事情,如睡觉、玩手机、玩游戏;严禁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老师。若有此类事件发生,班主任将及时、严肃处理,并观其日后行为,屡教不改者,将上报学校,建议开除。

  3、晨读、自习、空堂课应按学校的规定或老师的安排进行,不吵不闹。严禁吵嘴打架事件的发生;严禁利用多媒体玩游戏、听音乐;严防各类违纪及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纪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4、独立、及时、积极完成上交各类作业。严禁不写不交作业,找别人帮写作业等情况的发生。学生委员应定期不定期清理不交作业者,及时上报班主任,班主任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5、全体同学应全力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

  三、纪律方面

  1、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听从班主任的命令,服从班干部的管理。

  2、原则上每天必须穿齐校服,若有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对无故不穿校服者,予以严肃处理。

  3、晨读、早晚自习、空堂课,禁止无故吵嚷、追逐打闹、窜班、玩弄手机、睡觉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若有发生,按以上原则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就寝制度,实行一日一报制度。禁止乱窜宿舍,严禁带宿舍以外的人进入宿舍。

  5、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若要请假,须严格例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禁止事后补假。

  四、卫生方面

  1、严格执行一日三扫制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劳动任务。

  五、其它方面

  1、上下楼梯靠右行,杜绝在上下楼梯时追逐打闹,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课间操、早操集合要迅速,队伍要整齐。

  3、要有避险意识。

  4、提倡拾金不昧精神,对拾金不昧者,除了学校表扬外,班级也要给予奖励。

  5、每周关注值周排名情况,对于因卫生、纪律而影响班级名次靠后的,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6、未尽事宜,以学校制度为主。

  特别提醒:全体同学应积极听从、配合班干部的工作。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7

  1、地面: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起,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整体效果良好,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宿舍卫生标准,由各宿舍长负责带领本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卫生委员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记录并通报该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师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寝室,按照相关班规进行处罚。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8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11春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之间工作;做好和团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

  劳动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检查、寝室设计赛等活动。

  纪律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学习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学生档案。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硷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9

  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计划

  1、教师必须在学期初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全面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情况,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学期课程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⑴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⑵教学目标;

  ⑶教材内容分析以及单元或章节教学的具体要求;

  ⑷实验实训;

  ⑸教学措施;

  ⑹教学进度安排。

  3、教学计划必须详实,具有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学生基本情况分析必须准确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教学目标的必须明确、具体,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分析必须详尽,单元章节教学要求必须明确、具体,重点突出。教学进度安排必须科学、合理。

  4、教学计划一式两份,教师自留一份(置于备课本前),一份交教务处检查后存档。

  5、教学计划提倡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

  二、教案

  写好教案是上好课的基本前提,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写好教案,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1、教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课题;⑵教学目标;⑶教学重点、难点;⑷课型;⑸教具准备;⑹教学过程与方法;⑺小结;作业布置等。

  2、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内容结构严谨,环节完备,有作图内容的一律要求使用作图工具规范作图。

  3、要求分课时写好教案,不得备连堂课。个别操作性、整体性极强的专业课可备少量连堂课,但连堂节数不得超过3节。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辅导课、操作指导课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4、作文指导与讲评课,各学科练习指导与讲评课、试卷讲评课、实验实习课(含上机课)、复习课等等,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三、上课

  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以新的教学理论作指导,以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手段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1、认真作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材教案,检查教学用具,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上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二分钟站在教室门口,安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作好课前准备,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中途离开教室或私自请人代课,不准接打电话。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在先一天与中专部联系,获准后由中专部统一调课。

  2、教师在上课前清查到堂学生人数,勤席学生装需询问去向,并作好记录。

  3、教师在课堂上要以良好的教纪教风影响学生,灵活驾驭课堂,注意信息反馈,疏通教学渠道,管教管导,做到严而不死,活而不乱,严禁放羊式教学,努力优化课堂环境。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及其它室外课,指导老师自始至终必须严密组织,合理安排,不得请他人代理,更不准让学生自由活动。

  4、教师上课必须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精神振作。教师上课前不准酗酒,在课堂上不准抽烟、喝茶;不准坐着上课,不准穿拖鞋,男教师不准单独穿背心和非西装短裤;女教师不要佩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饰品。

  5、上课时发现学生打瞌睡、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应及时提醒并制止。

  四、作业

  作业是学生加深理解知识并将其转化为技能的重要环节,又是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每个教师必须科学布置和认真批阅学生作业。

  1、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要求,切合学生实际,按学科规定布置学生的课后作业。作业内容应突出教材重点,注重培养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掌握基本技能,着重培养学生能力。

  2、关于各科作业的基本定量:语文科要求全期作文7次(全批全改),每篇讲读课文作业一次;数学和专业课每教学课时布置一次作业;其它课程原则上每课或每章节作业一次,但必须保证每周一次作业。

  3、教师应严格督促学生按时认真完成作业,要求学生书写工整,答题或解答规范,不准学生敷衍塞责,相互抄袭和拖欠作业。

  4、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详细,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坚持更正制度,要求及时补做所缺和做错的习题并及时批阅,作业批阅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

  5、教师要认真搞好作业讲评,讲评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激励性,讲求实效。

  五、实验实训

  1、专业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本专业的各项技能技术,做到能做会教,有组织各项实验实训活动的能力。

  2、期初根据所教专业课程,对照本专业实习计划制定好学期实验实训计划,要求有:①本期总的目标②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到周)③措施④考核项目⑤耗材清单⑥计划在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上交。

  3、实验实训前,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原理、训练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损坏仪器和设备。

  4、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坚守岗位,巡回指导学生。

  5、实习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扫尾工作,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整理实习检查记录,做好单科实习总结。

  六、考查、考试

  1、检查教学效果应采取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堂提问、随堂测验、检查作业、单元测验属于考查。期中、期未考试属考试。考查由科任教师组织,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可以搞随堂测验和期未考试,时间可提前进行;其它各科均应按规定组织好测试或技能考核。

  3、期中、期未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备案。

  4、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

  5、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教学质量奖核定标准。

  七、听课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其中新教师(不满3年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主管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以上听课节数不包括在校外听的课,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2、行政领导听课要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3、教师听课要填写“听课笔记”,并有下列内容:(1)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2)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3)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4)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5)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6)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5、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专业部主任或教研组长形成评议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6、教务处应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缺交或课时不足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0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家整理的中职学校值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拿文件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

  (2)督促催办。对重、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由学校安排2人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夜晚保证有4人以上值班。

  (2)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处理重突发事件,要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1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原固定职工提前退岗休养管理几点办法:

  (一)、按文规定提前退岗休养年龄必须为干部编制男教工满5周岁及以上、女教工满50周岁及以上,属聘用制干部、工勤编制男职工满5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及以上。

  (二)、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并且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固定制职工,经医生证明确属无法再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同意,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待退休。长病假人员不属待退休之列。

  (三)、待退休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本人基本工资按退休人员比例计算待退休费,(不包括教育工作者津贴,浮动包干工资、书报费、奖金)房贴物价补贴照发,待退休费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的基数。

  (四)、待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切退休待遇。

  (五)、待退休人员在待退休期间的工龄计算、国家调整工资及津贴均按文件规定政策执行。

  (六)、经批准同意待退休者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人不得提出恢复上岗。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主管领导及校务委员会。

  (八)、本管理办法与国家规定的待退休办法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2

  1.请假前必需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缘由(请病假,必需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需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依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治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需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需仔细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需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需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需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需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完毕返校后,必需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哄骗宿舍治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需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需标准填写,字迹要清楚,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当保管,假如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峻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治理规定》等相关治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校按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队伍管理

  第三条建设规划。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逐年提高专任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提升师资质量。

  第四条培养培训。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养。建立优秀教师发展机制和平台,重点专业(学科)建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两年达两个月以上)。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低于15%,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8%以上。

  第五条兼职教师。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信息库。

  第六条班主任队伍。学校加强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管理机制。学校科学制定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章专业建设管理

  第八条专业规划。学校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现状及趋势,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学校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按专业类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员会。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

  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开设的新专业,须符合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批。

  原则上学校每年新设(包括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专业数不超过3个。专业专门化方向的'调整情况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重点专业建设。学校重点专业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及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体现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按专业(学科)成立教研组,作为教学管理与研究的基层组织,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员会论证,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

  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与企业的需求变化,每学年组织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滚动修订,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三条课程管理。学校按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在规定范围内征订教材、选用课程标准(教学纲)。使用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需经教务处组织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材选用及征订情况于每学期期末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常规管理。学校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学校使用教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十五条实训实习。学校建立稳定的具有教学功能、体现专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学生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训实习的安全教育。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第十六条教科研。教科研室负责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课题研究经费政策,开展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及重点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十七条质量监控。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长每学年主持12次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每学期分别开展23次教学常规督导及评教评学活动。发挥省、市级学业水平测试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能。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学校组织检查性听课,分管教学校领导及教务处、专业部(系)、教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十八条管理体制。学生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网络,构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条教育内容。学校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就业创业、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开展系列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条德育工作。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纲》等规定,成立专兼职德育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及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改进德育考核方法。按规定配备德育课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第二十一条校园文化。学校具有体现办学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史、校徽、校歌”。重点专业建有鲜明专业特色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学习场所。学校社团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参与率达到90%以上。学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务性于一体的网络平台,规范学生上网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按规定办理新生录取、入学和注册手续,建立学籍档案,不得抢注学籍、空挂学籍。每学期及时做好学籍异动的处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含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统一下达。

  第二十四条招生宣传。学校要在各个不同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学校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须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不得托非法中介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第二十五条就业和创业服务。学校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有学生创业基地,来组织创业、创新赛,发布就业信息,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工作。每年10月上旬将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县(区)、市教育局。

  第七章后勤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校园管理。学校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教学区、实训区、生活区、活动区四区分置合理,凸显室外绿化、室内美化、校园净化的自然环境,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条财务管理。学校依照法规建立健计账簿,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后勤管理。学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宿舍管理等台账,组织日常性的专项检查,提供师生在校内消费一卡通服务,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先进、完备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工作检查,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工作档案。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 14

  总则: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奖励

  一、清洁卫生:

  1、寝室卫生连续一个月未扣分,寝室每人操行分加2分,室长加3分。

  2、寝室卫生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加操行分5分,寝室成员获得2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3、教室卫生、公共卫生连续一个月未扣分,劳动委员操行分加5分,每月奖励10元/人;

  4、教室公卫做的'好,被评为“文明教室”,全班同学加操行分5分。劳动委员操行加10分并给予20元奖励。

  二、学习及出勤:

  1、上课专心听课,积极主动学习。课堂表现被老师点名表扬一次,操行分加3分/次。

  2、一个月内全勤者,即没有请假(含事假、病假)、旷课、旷操、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集会等,操行分加5分。

  3、期末考试前5名,给予物质奖励(20元左右物品)。

  4、期末操行分排名全班前5名,给予物质奖励(20元左右物品)。

  三、荣誉奖励:

  1、个人获得校级一等奖者奖励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10元。获得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奖励100元,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奖励200元,获得全国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奖励400元。

  2、为班集体作出贡献者,加2~5分/次。

  3、写宣传稿,校内发表的,加操行分5分/次。

  4、团体或者集体得奖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5、班委工作出色,连续一个月班级没有扣分的,每位班委加5分。

  惩罚

  一、清洁卫生:

  1、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寝室每人操行分扣1分/次;发出整改措施者或被学生科点名者,每人操行分扣3分/次;具体床位不合格者扣5分/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训练)

  2、教室或公共卫生不合格被扣分的,加做教室或公区卫生,直到连续两天不再扣分为止。

  3、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室员每人扣操行分10分/次。

  二、课堂秩序:

  1、课堂上干与课堂无关事的(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扣2分/次;如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被收缴的手机、小说等物品交由班主任保管,由家长到校领取。

  2、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安排者扣10分/次;

  3、上课中途离开教室,早退者扣2分/次。

  4、晚自习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损害班集体荣誉的,扣操行分5分/次。

  5、不服从班委管理,不听从班委安排者,扣操行分5分/次。(和班委意见有冲突时,先按班委要求执行,后面再和班委沟通,必要时由班主任协商。)

  三、出勤:

  1、旷课者扣20分/节;

  2、周末、节假日返校迟到者,扣操行分4分/次,事先与老师沟通者扣3分/次。

  3、上课或早、中、晚集合点名时迟到者扣3分/次(上课铃响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到办公室做事且有老师签署的假条者除外)。

  4、周末、节假日返校无故未到,夜不归宿者,扣操行分20分/次,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5、早、中、晚集合点名、早操、课间操未假缺席者扣5分/次。并由体育委员负责监督,利用中午时间在操场补做2遍课间操。

  四、违规违纪

  1、违反学校有关打架、抽烟、喝酒、打牌等相关规定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2、打击报复同学、在班上制造不良言论、挑起事端、编造谎言欺瞒老师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3、不尊敬师长、碰见老师不问好,上课时教室不喊“报告”,进办公室不喊“报告”者,扣操行分3分/次。

  4、仪容仪表不合格,未按要求穿制服者,扣操行分2分/次。未佩戴校牌、校牌被没收者,扣操行分4分/次。

  5、班委工作不负责、徇私、带头违规违纪的,双倍扣操行分,并考核是否还继续担任班委。

  6、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超过两次(含两次)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处理。

  7、以上未列出的相关事宜,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按学校的学生守则处理。

  本班规从宣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遵照实行。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中职学籍管理制度(通用9篇)06-08

中职学籍管理自查报告09-11

学籍管理制度03-14

校学籍管理制度04-23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1-21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2-18

幼儿学籍管理制度07-18

学籍管理制度(精选20篇)09-05

幼儿学籍管理制度【集合】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