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书

时间:2023-02-17 19:55:27 责任书 我要投稿

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

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1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职责要求

  (一)包卫生:持续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持续职责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务必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职责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职责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职责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职责方(签章):

  职责方代表:

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2

  1.为了加强xxx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

  社区:

  20xx年7月 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20233

  职责单位:

  职责人(签字):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建立整洁、优美、礼貌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职责明确,确保我县到达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职责包保方案的通知》(X委【20xx】72号)要求,特制定此职责书。

  一、"门前三包"的职责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资料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要随时持续门前职责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务必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职责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持续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我门前职责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职责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职责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职责人。

  2、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耻队、环卫所等建立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职责。

  包保单位: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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