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

时间:2022-08-10 16:51:2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家长要教育学生做到如下要求: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加强铁路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十不”:一是不翻越铁路栅栏,二是不上铁道,三是不在铁路沿线滞留、行走、玩耍,四是不在铁路站场逗留,五是不破坏铁路沿线绿化植物,六是不在铁轨上摆设障碍物,七是不用石头等物击打列车,八是不拆卸、损毁铁路设施设备,九是不偷盗铁路器材和运输物资,十是不扒乘列车。

  2、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主动让座。不坐无证车辆,注意乘车安全。

  3、不得到水库、河边、池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滑冰。

  4、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6、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7、不随身携带火种,不玩火,不随便燃放鞭炮,注意消防安全,不玩容易造成他人伤害的玩具与弹弓、弓箭、管制刀具等。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钱财及物品,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9、禁止到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10、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到校,不得提前在学校周围游荡;按时回家,不得随便在外逗留。

  家长朋友,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请将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父亲(母亲)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2月12日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2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私自带管制刀具到校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沟、塘、水库等危险地带溺水死亡的;玩危险游戏导致自身伤害及他人人身伤害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伤害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学(盖章)

  日期: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3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乙方(幼儿 的监护人): 与被监护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是幼儿 (以下简称“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乙方自愿申请将幼儿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读,甲方接受其入读申请。

  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幼儿在上学、放学的接送过程中平安顺利,促进家、园和谐,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订本学年安全接送幼儿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严格接送卡制度,幼儿需由经乙方确认的指定接送人凭贴有其照片的《幼儿接送卡》接送,否则原则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面对面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当出现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儿的情况时,必须由乙方提前电话通知班上老师,指定其他人进行临时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临时接送人在出具乙方书面签署的《长青藤国际幼稚园接送授权委托书》及临时接送人本人身份证后,方可接送幼儿。

  3. 车辆停放制度

  接送幼儿时,请将车辆等一律排放在幼儿园门外的规定区域内。

  4. 按时接送制度

  来园时间: 离园时间: 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活动室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到园,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幼儿返园时,应把假条补到班主任处。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带品制度

  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6.环境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同时,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以防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食物中毒。

  第二条 园车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园车接送幼儿,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乘车申请和乘车费用后,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幼儿乘车。

  接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指定接送人制度,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乙方联系。

  (2)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确保接送幼儿的园车是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

  (4)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接送幼儿。如果需要乘坐园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幼儿候车,并将幼儿交至接送老师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接送路线或接送时间(注:在我园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内),必须先按下述时间要求与接车老师联系,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变动: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车老师;

  下午接有变动: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车老师。

  (4)教育幼儿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5)确保与甲方之间的联系畅通,乙方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儿后包括离园前,应自行负责幼儿的安全,如在此期间内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长青藤幼儿园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本班教师: 班主任联系电话: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4

  为明确职责,让大家都重视安全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不得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五、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

  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八、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九、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十、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十一、凡在校外及所有非在校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家长对上述无异议,请与班主任签定此责任书,若无故不与班主任签定或让人代签,视为同意,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家长自负。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至本学期在校时间止有效。协议中未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教保育工作的同时,特与幼儿家长签定《幼儿安全责任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幼儿的安全。

  1、接送时由幼儿家长(尽量是幼儿父母)持“接送卡“接送幼儿。不能代接。

  2、幼儿入园之前,其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早晨:8:00下午4:30),按时接送幼儿。忙季接送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园,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豆豆糖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幼儿由家长接走后,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7、幼儿在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本园不付任何责任。

  8、本责任书自签定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执一份。

  幼儿园:(签字或盖章)

  家长:(签字或盖章)

  日期: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6

  为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正常地生活和学习,健康的成长,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幼儿人生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 教育子女在园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园的一日常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园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幼儿在园期间遵守纪律,不做危险动作。如幼儿不遵守园内一日常规,出现打人拥人情况造成其他幼儿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幼儿按时到园上课,幼儿有病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请假,如果不请假,幼儿未到园上课,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 凡在园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幼儿家长负责。

  5、 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常识: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幼儿安全。

  6、 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 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二、幼儿方面:

  1、 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幼儿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幼儿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期间,幼儿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长亲自带出就医,并在班主任处做好登记。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跟家长滞留在幼儿园发生的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6、幼儿入园、离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说明: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全部内容,签名后交回幼儿园备案。

  幼儿园:(签字或盖章)

  家长:(签字或盖章)

  日期:


【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的责任书】相关文章: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12-20

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11-05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06-23

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12-08

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12-03

学校与学生签订防溺水安全的责任书(精选5篇)05-21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9篇06-23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9篇)06-23

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精选3篇)12-30

安全生产的责任书签订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