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23-08-23 17:20:59 松涛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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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0篇)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养殖场(户、小区)进行畜产品安全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小区)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档案。

  2、做好检疫工作,严把动物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小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养殖场(户、小区)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二、动物养殖场(户)主的责任:

  1、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必须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搞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

  2、动物养殖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若需购买或引进畜禽,必须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购买和引进,并按规定申报检疫。出售畜禽前3天、购进畜禽后3天内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

  4、、必须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中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完整。

  5、同时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6、动物养殖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不人药兽用,严格执行休药期

  7、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8、不得出售病死畜禽,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9、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各一份,一份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2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状: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落实公司《紫菜养殖场安全须知和岗位职责》;

  2、及时申报船舶检验,办齐各种有效证书、证件;做到职务船员合格齐全、普通船员持证登船;

  3、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和通讯导航灯安全设备,不使用过期失效的安全设备;

  4、按规定及时办理船舶的进出港报关签证,主动向驻港渔政机关汇报安全情况;未进行签证和安全汇报不出航作业;

  5、按核定航区和抗风等级作业,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恶劣天气不出海,在台风和寒潮来临时无条件服从公司领导指挥返港避风;

  6、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按核定数额搭载货物和船员,禁止搭载非本公司人员出海,所有员工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现一律按公司相关规则制定执行;

  7、不违规操作,水上航行、作业期间不饮酒,船舶航行、船上作业、进滩生产中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时不穿拖鞋;

  8、及时主动的向公司电台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要求的相关记录;

  9、不冒险指挥、不冒险作业;禁止带酒、违禁品、变质食品、不清洁的饮用水上船;

  10、航行和海上锚泊值班应尽心尽责,加强瞭望,不做与航行、值班无关的任何事项,港口锚泊按规定停靠,留足人员值班;

  11、船舶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应无条件服从码头和公司调度指挥,不得出言不逊;

  12、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险救助,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条件服从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发出的救助指令;

  13、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养殖船舶船长是所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上安全生产责任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公司相关考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3

  根据我公司现有种猪群生产规模及现状,充分调动领导管理生产积极性,大胆管理责权分明,体现多劳多得。特制定公司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责任考核人为场生产管理总监。

  目标责任内容:

  负责全场生产计划制定、管理、人员调配等生产及行政事务。 责任目标:

  按每头种母猪年出栏17头商品猪(目前业界基本认同的生产指标)为生产责任目标,完成目标每出栏一头商品猪得工资7元。残猪育肥阶段50公斤以上淘汰销售算正常出栏数,超减目标每头奖罚20元。按实际损失比例10% 处罚。 补充的`后备母猪按出栏数计算(考虑到目前复杂的猪病情况,全程整体出栏按每年每头母猪两胎出栏16头为考核目标)。

  目标按年计算,从承包之日起向后推114天一个孕期后开始计算。 目标期间每月发放工资2000元。

  年工资:

  年工资 = 实际母猪数 × 16 × 7元 ± (超减) 出栏头数 × 20元 + 目标奖+其他

  目标奖:

  完成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一次性发放考核目标奖,考核目标奖数

  额为实际出栏商品猪数每头1元。

  其他福利待遇:

  目标管理期间,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免伙食费,每月报销电话费200元,交通费及会务费、招待费每月1000 元。

  种孕班岗位目标责任方案

  根据种学舍生产实际目标情况,充分调动饲养员养猪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挖掘现有种猪生产潜力,提高育种能力,增加饲养员收入,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决定对场内种孕舍整体内部生产指标承包。责任目标方案如下:

  目标责任人为场种孕舍内部生产指标承包,种孕舍为一生产班组整体签订目标责任书。由目标责任人选聘饲养人员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场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生产管理目标,满一年结算岗位目标工资。承包期间班组全体人员每月发放基本工资750元,并享受场内一切福利待遇。

  岗位目标:

  按现有实际母猪680690头为基本母猪基数,正常淘汰母猪(由场生产科确定)由场提供后备母猪进行补充。母猪按年产20 头活仔(全年允许9%弱仔)为完成指标。每产1头活仔(包括9%弱仔,超额部分2头算一头活仔)班组得工资7元,种孕舍年工资 = 实际母猪头数 × 20 × 7元 ± (超减)头数 (活仔) × 20元。 生产中空怀,返情等处罚由班组责任人(参照场原种孕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自行制定并执行班组奖罚办法和工资分配方案。药品及低值易耗品仍按原场种孕舍标准及奖罚规定执行。  

公司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4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xx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五间镇渔业协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以下规定,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任书。

  一、鱼药使用准则

  1,鱼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的鱼药。

  2,无公害水产养殖过程中对病虫敌的防治,强调‘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中草药对病虫 害进行防治,进行健康养殖,注重养殖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混养和密养,使用高效,低残留鱼药。

  3,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23种农药。

  4,外用泼洒药及内服药具体用法及用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200t]的规定,管理制度《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安全责书》。

  二、饲料使用准则

  1,饲料中使用的促生长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抗氧化剂或防腐剂等添加剂种类及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作为防治疾病或促进生长的目的。

  3,其他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1xx]的规定 .。

  4,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

  5,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使用的饲料卫生指标及限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准则[sc1052xx]的规定.。

  三、肥料使用准则

  1,允许使用的有机肥有堆肥,绿肥,沼气肥,发酵粪等。

  2,允许使用的无机肥有尿素,硫酸铵,碳铵酸铵 ,氯化铵,重过磷酸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石灰,碳酸钙和一些复合无机肥料。

  3,肥料的使用方法及施用量可参照【中国池塘养鱼技术规范长江下游地区食用鱼饲养技术[sc1016,51995]要求进行。

  四、 必须每日做好《生产记录》

  如饲料及鱼药用量用法,水质,水温,天气,休药期,轮捕轮放,化肥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如实记载 ,产品质量必须是可追溯 性。生产记录由记录人签名负责,建档保持两年,不得弄虚作假 。

  五、合作社检测 人员暂时由副会长赖凤平担任

  六、法律责任

  如出现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或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水产养殖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合作社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户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公司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5

  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病情,保障畜牧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动物养殖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对新补栏畜禽应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做好强免疫苗计划供应和补免工作。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等具体工作。

  六、自购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具备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厂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八、发现疑似病情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散布病情信息,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按程序进行病情处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6

  为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双椿铺镇防疫小组(以下简称甲方)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疫苗和常规疫病预防疫苗,所提供的疫苗全部来自于省财政厅、省畜牧局招标确定的生产厂家,并经畜牧管理部门主渠道供给。

  2、提供免疫计划、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按照农业部、省市县重大动物病情控制委员会的要求,严格执行畜禽疫病防治计划与强制免疫规划,对养殖场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

  3、加强病情监测:每年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两次以上疫病集中监测,以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观察、血清学检查为主。

  4、加强防疫监督:按照省、市、县规定对饲养、经营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检疫,尤其对流通环节的畜禽及其产品严把检疫关,严禁疫区畜禽及其产品流入我镇,严防病情传入。

  5、发生重大动物病情时及时上报镇及县主管部门,由县重大动物病情控制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家组对疫病进行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强制免疫、扑杀等措施。

  二、乙方责任:

  1、加强饲养管理,完善生物安全措施:畜禽养殖场严禁散养和放养,养殖场的选址、设计等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禁止畜禽混合饲养;水禽、旱禽要分开饲养;实行全封闭的饲养管理,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建立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制度,定期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垫料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完善防疫措施:定期对饲养畜禽进行免疫接种,非强制免疫接种所用疫苗不在甲方处购买的需到甲方备案方可使用,强制免疫接种所用疫苗由辖区防疫小组凭防疫档案免费提供

  3、严格病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病情,应在2小时以内向甲方报告。同时,严格病情保密制度。未经农业部对外公布的疑似病情和确诊病情及相关资料,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4、必须建立严格的养殖场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免疫记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用药记录等制度,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5、发生病情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自负。

  (1)养殖场(户)不按照甲方规定对畜禽实施免疫,而发生疫病的;

  (2)引进畜禽不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接受甲方实施的疫病跟踪监测而发生疫病的;

  (3)养殖场(户)不按照甲方规定及时报告病情,不配合实施强制扑杀程序的;

  (4)养殖场(户)不按照甲方规定自行购买疫苗或不接受防疫监督,免疫后造成死亡或免疫后继续发生病情的;

  (5)养殖场(户)不加强饲养管理而造成畜禽死亡的。 不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不进行计划免疫的,可在本责任书上签字声明,并承担由此带来一切后果。

  三、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各一份。

  鉴证单位:双椿铺镇人民政府 委托人签字

  商城县动物疫控中心 委托人签字

  甲方:商城县双椿铺镇动物防疫小组

  委托人签字

  行政村

  委托人签字

  乙方:

  委托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7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及其它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规模饲养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建立健全各项饲养管理制度,严格饲养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饲养档案,努力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和环境卫生水平。

  三、严格实施程序化防疫,健全防疫档案,猪、牛、羊必须佩戴动物标识,建立可追溯信息档案。

  四、建立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记录,不使用或添加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品及“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建立诊疗用药和消毒灭源记录。

  五、严格遵守执行动物检疫报检制度,动物凭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运输,绝不逃检、漏检。

  六、严格执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 以上承诺将严格履行,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裁和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

  年 月 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8

  为认真做好养猪场租赁土地事宜,确保土地租赁合同双方权益,现就土地租赁一事做出如下承诺:

  一、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不再租赁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本养猪场保证在20日内将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拆除完毕,水、电、管等设施处理完毕,设备、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将土地复耕完毕,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亩数全部交给村民小组和农户。

  二、养猪场在租赁土地期间,做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本养猪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养猪场受国家政策和当地政府发展影响,应主动接受,对猪场进行改造或停办。

  四、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

  20xx年9月13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9

xx区畜牧兽医局:

  本养殖场 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经贵单位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本人已知晓了兴办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每批畜禽入场前提前24小时报检。

  2、保证养殖过程按照《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认真开展(积极接受畜牧部门)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检。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保证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5、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按规定自觉坚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病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年 月 日

  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xx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当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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