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2-11 13:59:3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1

  为了切实加强我村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扑救火灾,保护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余家沟村森林防火责任书,望全村干部、全体村民、中小学生严格履行职责,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组(学校)、农户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野外吸烟;不准夜间行路打火把照明;不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野外烧荒、烧地边草;不准烧粪土;不准上山打猎驱兽;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不准学生小孩野外玩火;不准随意烧荒炼山。

  二、各组(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组(学校)的防火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下情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各组(学校)、农户要服从镇政府、村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发现灾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村民(教师)进行扑火,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进入火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严禁夜间扑火。

  四、加强预防措施。严禁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进入林区。防火期内,各组干部、学校都要落实防火责任,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

  五、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学生失火,校长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失火,监护人负责;坟头失火,坟主负责;地畔失火,户主负责;庙会失火,筹办者负责。

  六、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 年10月1日至20 年5月31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委会和各组(学校)各执一份。

  余家沟村委会(盖章):

  责任人:

  组(学校)(盖章):

  责任人:

  二〇 年 月 日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2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 —20 年森林防火责任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效地保护我县生态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居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下列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村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引导林农、经营者按照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群防组织;健全完善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和各种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建立群众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护林制度,组织开展巡山护林和林缘田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新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认真落实《嘉陵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和《嘉陵区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措施。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村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和扑火队伍建设任务。

  (四)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火烧迹地的更新。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居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不低于90%,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火烧迹地的更新达100%。

  (五)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0.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本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同时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并通报。

  三、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法人代表:

  负责人:

  二O 年 月 日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做好我村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山林火灾,保护我村植树造林成果,促进林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功夫用到“防”字上,把工作落到“实”字上,力争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落实好护林员管理制度,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以明确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喇叭、张贴书写森林防火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同时护林员在管护区重要路口、山场等书写标语不少于10幅。在宣传工作中,做到两结合;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向结合。配合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

  三、发生火警、火灾要以“三个第一”的要求,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快速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火警情况。

  四、建立护林员巡视制度。要按照县林业局所签订的管护协议要求,要确保“三个重点”,经常在辖区内巡视,森林防火关键时期,要24小时看护、死看死守。劝阻村民文明祭祖,制止村民上坟时燃放烟花炮竹。在辖区巡视时,必须穿着统一的护林标志服。护林员履行职责不力或不能按要求经常在辖区内巡护,擅离职守;或在辖区内发现各种毁林、乱砍滥伐、烧荒等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将按照护林员奖惩制度进行罚款,重则辞退。护林员所辖区内,发生特大毁林案件或特大林木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护林员的刑事责任。

  五、严格奖惩。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落实护林员岗位责任制。护林员要严格执法。护林过程中严禁出现个人罚款行为;严禁带火种上山。在管护区内,要严禁烧荒行为,每出现一次扣护林员工资50元;年度内每发生一次火警扣100元;发生一次火灾500元;发生一次重大火灾的给予戒勉直至开除。发生两次火灾的,除按规定处以经济处罚外,立即开除。特别是管护区域内,发生火警火灾,护林员没有及时发现,甚至不知道或不及时上报,属严重失职行为,一经发现,坚决辞退。

  六、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0日止

  镇 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护林员(签字)

  年 月 日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4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村民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村委会决定对各村民小组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此,各村小组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村民小组实行村小组长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并进行扑火常识和扑火安全教育,负责预防和协助扑救森林火灾。。

  二、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协助镇护林员派发宣传资料,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遵守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把村规民约落实到各家各户。

  三、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林区内禁止一切炼山作业和农事用火,其他确实需要野外用火的,须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用火,森林防火期内,应对重点地段和关键时期必须组织人员死看硬守,严禁带火种上山,村要建立对痴呆精神病人员监护制度。

  四、要备足扑火器材,至少应配备20把柴刀,20支铁铲及水壶、手巾等器材。

  五、要密切注视群众野外用火动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六、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一旦发现火情,村民小组长并把火情立即报告镇值班室,应尽本地力量,协助镇扑火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积极主动配合森林公安和镇干部查处纵火者,从严打击各种火犯。

  九、在本村林地内同烟不查或不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火灾案件的,责令村民小组长负责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责任书为期1年,年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对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改正。

  十一、本责任书从20 年9月至20 年9月,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村民小组长)

  20 年 月

森林的防火安全责任书5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我乡林业发展,本着“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乡人民政府同各村委会签定 年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各村委要保证按照国家、市,县、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严格执行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负责制。村长是本村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各村必须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规定防火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制定森林防火公约。各村必须直接同组、户和护林人员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民和护林人员包山的干群联防机制。

  2、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每村每年必须组织两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面必须横向到组、纵向到户,宣传知道率在90%以上。

  3、各村要及时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扑救专业队,加强扑火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4、各村要根据《宜居乡森林防火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级森林防火预案,成立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5、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重点防火林区、退耕还林工程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积极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同时组织村组干部和护林人员参加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防火期内严格督助村组干部和护林人员加强巡山、防火力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6、各村要严格控制火警、火灾的发生,严防“三无”情况的出现,即无群死群伤,无火烧连营,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本辖区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0.35‰以下。

  7、各村委会在森林防火期间,应该严格遵守火警、火灾报制度和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村林区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同时立即组织当地群众扑救。对于扑救不及时、领导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瞒报、迟报、漏报,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重庆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般森林火警案件由村委会人员配合乡镇调查处理,报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备案,一般森林火灾案件由乡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森林公安人员查处。

  三、对于发生在两个村以上交界以的森林火警、火灾,应同时由双方村里及时组织人员共同扑救,任何一方相互推诿,而拒绝扑救的,视为不作为。

  四、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直接作为该村年度考核工作实绩标准之一。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人民政府同村委会各执一份。

  乡人民政府(签章)

  责任人

  村委会(签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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