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10-14 19:20:0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2021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1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食品安全责任书(通用6篇)

  食品安全责任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监管各餐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食品安全责任书3

  为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与商店经营者签订此责任状 以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负责后果。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指导与要求定期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业。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5)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

  三、 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及时做好台账。 商店经营者对所有采购的货物必须留存名称、数量、价格和销售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和票据,以供必要时备查。

  四、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五、坚持食品试尝及留样制度,严禁不安全食品流入商店销售。

  六、不定期检查售剩食品,对不洁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再出售,应该立即予以销毁。

  七、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九、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服从学校管理。

  十、加强商店环境卫生的整治。 商店内要始终保持地面、柜台、货物的洁净,切实落实好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毒等措施,商店周围的卫生由商店自行认真负责打扫。

  十一、商店经营者要经常做好场所卫生,注意门前三包,做好环境安全,消除触电及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二、学生课间购物时要严格防范因哄抢、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如遇学生哄抢,应立即停止购物,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疏散。

  十三、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学校安全会议。

  十四、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马上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并在2 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商店经营人员须 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六、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如违反本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校内检查责成整改,一周内不整改,罚款 00—300 元警示费,并取消新一轮承包资格;如违反以上规定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处罚200—500 元警示费;如被媒体曝光或文件通报,学校将处罚经营者警示费500— 000 元;如引起师生食物中毒,当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医疗、调解、社会影响等),如因此致伤、致残还须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以学校处理意见为准。

  食品安全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今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镇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体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工作目标

  1、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2、加强学校(含托幼园所)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加工点得到全面治理;

  3、认真执行农村群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

  4、各村要确定一个社开展食品安全“四级联创”试点活动,示范单位在年内通过验收;

  5、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两网覆盖面达到100%;

  6、年内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厨师培训至少1次以上;

  7、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及时、准确收集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二、考核要求

  (一)xxxx年xx月xx日前,各村社要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总结于xx月xx日前报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xx月xx日至xx日,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食品安全责任书5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总公司与各餐饮中心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僦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额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央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自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无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疫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避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呆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属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日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预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班组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责任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物流配送部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供应商要求:

  (一)凡是给公司供货的供应商必须由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二)供应商每次供货须根据由我公司物流配送部下发的文件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除此之外供应商不能听从任何部门或个人的要求提供非我公司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货的同时必须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不得向我公司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因制、售假冒伪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防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供货商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企业需做到由供货商对食品安全负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宝代表人层层对食品安全负责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

  (一)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的约定究责供货商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二)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且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

  经甲方主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的公章,乙方经法定代表春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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