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17 18:50:5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在当下社会,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XX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XX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A=A0X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2

  为保障平安新渠道上海外高桥二期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队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必须做到人人熟知并签字。工队长对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设施等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建设单位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3、各工队在进驻现场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在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对现场进行整体查看,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如管道井无门,应及时进行封闭;楼梯、坪台无护栏,应作临时护栏等,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如果因无人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工队负责人负责。

  5、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注意防火。工地现场不得随意生火,严禁吸烟(应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违规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1)工地电工负责安装配电箱的电器元件,如电度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闸刀、接线端子、插座等,并接通电源。施工用的电缆线、插座等一律由电工来接,各工队工人不得擅自乱接、乱挂电线,一旦发现扣款50—100元;若由此引起的烧坏电缆线、人身触电、断电、火灾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各工队自负。

  (2)各工队所使用的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自备插头,且状态良好,禁止使用将电线头直接插入电插座接电的方法。每天上班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漏电等状态不良现象,应及时处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严重勒令停工,并处罚50—500元不等!

  7、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必须堆放有序。对于不服从现场管理,环境卫生差,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扣款。工地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每人每次扣款100—300元,并追究工队长责任(处以扣款200元)。

  8、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整齐,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进入工地,对违反规定者,已经发现,扣款50元。室外、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和安全带,连接好安全绳,在高空作业要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范》的安全制度,违者对工队扣款100—5000元/人,并追究工队长责任。

  9、严禁打架斗殴、斗殴、酗酒、赌博等一切违法活动,若有违犯者,其医药费自理,公司视情节给予罚款200—__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0、施工进度表及图纸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管理。对于工地上设备、材料、工具,施工现场负责人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设备、材料、工具有所损害、缺少。赔偿、更换均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承担。

  1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队领导,必须每天抓住上班前、下班后的工作会议时间落实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互检),确保所属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设施的性能可靠。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保险,精心组织,切不可盲目蛮干。

  12、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13、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工队撤场。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人员签字处: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3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创建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规,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方针原则;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消防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的法人或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对乙方消防工作全面统筹、负责。

  二、 乙方严格遵守《消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信中心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所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三、 乙方应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年度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 乙方所管理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负。

  六、 乙方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办公、经营需要改动线路的部门、商户应报乙方审核批准、甲方物业备案同意后方能执行。

  七、 乙方因办公、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的监督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拆除并按《消防法》相关条款处理,装修材料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 乙方禁止在消火栓、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周围、下端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挡、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 乙方应根据实际商用、办公使用面积及房间数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随时保证所管辖区域消防、配电、发电、等设施设备完好、人员在岗可用(温感、烟感、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手报按钮、喷淋、消防广播、防排烟、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 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 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 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4

  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事故,加强村(居)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某某镇实际情况,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特与辖区内在建建筑施工方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凡我镇辖区内各项集体建设工程和村民自建用房工程,在工程建设动土施工前,施工方需到镇人民政府城建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备案手续,到镇人民政府安监所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建筑施工工程,均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有资格的个人对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依据法律担工程安全责任。

  三、村民自行聘请的施工队伍,由村民同聘请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并由村民督促施工队负责人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作业人员入场后应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参加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五、施工现场的施工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和通道口以及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阳台、屋面等临边作业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护标准,正确设置防护装置,在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六、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2、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和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均应采用低压照明,其照明电压不超过24V。

  3、使用小型电动工具操作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的线缆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凡进行使用的机械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做好保养,严格执行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对使用搅拌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4、临时雇用的汽车吊等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要保障安全的作业环境,避免在电力输送线路下进行吊运作业;同时在吊运物料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八、各建筑施工方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如因施工方不履行施工安全条例而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镇人民政府将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制裁。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5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 施工单位印章:

  乡政府法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施工安全责任书6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工程名称:xxxx工程

  二、所有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四、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五、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六、土方作业。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产生。

  七、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达到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八、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九、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冬季采用煤炉取暖,应当加装风斗,保持通风顺畅,烟道各接口要密封严密,防止煤气中毒;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所有现场移动照明用电,需用安全电压(24V)并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十、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内燃机动力的机械设备在运转、发动机过热或机旁有人吸烟时,严禁加油。

  十一、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十二、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的包装材料用完后必须统一收回,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处理;使用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时必须遵照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进行安全防护。

  十三、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各自的主管人,经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十四、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十五、文物保护。对施工当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发现的古墓、文物,必须及时按相关规定保护并逐级上报至文物部门,对有隐报、盗窃及哄抢文物现象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六、其它。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或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日在北京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元西花园绿地改造工程项目部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

  安全负责人(签字):

  施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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