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1-05-11 13:56:0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最新治安管理责任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治安管理责任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治安管理责任书(通用5篇)

  治安管理责任书1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签订此责任书,内容如下: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责任人必须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职责。

  2、特种行业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具备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3、对发生在本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查缉的物品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特种行业经营者禁止交易、承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5、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训,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

  6、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详细身份信息,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

  7、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查验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

  9、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如实登记交易物品或者承揽物品的详细信息。

  10、根据《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办法》,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经营者实行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累记满12分的单位,一律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从名录中予以删除,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行业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特种行业还应当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

  特种行业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责任民警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2

  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责任人:

  基层责任人:

  日期:

  治安管理责任书3

  为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从事赌博、吸食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古鲁瓦克派出所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承担以下治安责任。

  一、经营场所的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治安第一责任人,本场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治安责任。本场所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检查、监督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制度落到实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三、场所的营业大厅、包厢等内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标准,雇用的人员证件齐全,并到派出所进行登记。

  四、加强对本场所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提高识别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防盗等制度,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严禁有卖淫、赌博、吸食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发现后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经营场所负责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不制止,放任不管,又不报告而引发各类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除追究具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外,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场所负责人。

  八、本责任书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监督单位与场所负责人各持壹份并存档备案。

  派出所责任人: 场所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4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日期:

  治安管理责任书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号门面 承租人: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预防犯罪,搞好安全经营、更好地履行创建平安社区的义务,学校与各租赁门店制订本责任书,严格遵守:

  一、乙方负责本店经营、消防、员工人身、公私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与治安管理,维护门店和员工安全。

  二、乙方应尽职尽责,检查、预防不安全因素发生,注意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雨季注意防汛安全。饮食业要特别注意煤气使用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乙方要坚决杜绝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在本店发生。

  四、乙方要坚持安全值班,对本店贵重物品要重点防护,妥善保存,发生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五、甲方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对门店安全、防火,文明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给乙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灭隐患。

  六、由于本店不慎,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与租赁期同步。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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