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四包责任书

时间:2020-09-04 14:12:27 责任书

门前四包责任书四篇

  篇一:门前四包责任书

门前四包责任书四篇

  为真正将 “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乡容环境卫生整洁,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按乡人民政府的指示,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现和辖区内的各单位、各居民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门前四包”责任区

  村辖区内所有临街单位和门店“门前四包”的责任区域为建筑立面至硬化路面(水泥路)以及建筑物所对应的路面范围。

  二、“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卫生。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污水和积水,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倾倒,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蛛网、无乱贴乱画、无蚊蝇长生地。

  2.包绿化管理。搞好门前花坛、草坪、绿化设施的保护,做到花草树木完好,无乱挂,无乱砍乱伐。

  3.包乡容秩序。做到货物不出窗,站牌不上硬化路。无临街炉灶、无占道经营、无伸店经营、无乱停乱靠。

  4.包公共设施。维护好门前各类公共设施,做到门前责任区内的盖板、垃圾池(桶)、电话亭等设施完好。门前的盖板、垃圾池(桶)破损、由“门前四包”单位进行更换、维修。

  三、实施办法

  1.各沿街单位、居民必须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对“门前四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村委会公示栏予以公开曝光,并按《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为加强管理,乡整脏治乱绿化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责任门店(单位、居户):

  监督实施单位: 村村委会(盖章)

  二O**年四月十五日

  篇二:门前四包责任书

  商户“门前四包”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配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共同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站外部环境,打造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经营秩序,特与承租商户签订本责任书,各商租户签字后自觉遵守:

  一、包卫生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垃圾、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责任区发生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门店产生的废弃物应自行收集,自觉放入沿街公共垃圾筒或站内垃圾筒内,不得在站前广场范围内倾倒,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凡不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

  二、包秩序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责任区内不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责任方若须安装招牌,须经租赁方同意,按市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标准安装。对责任区内出现闲散人员、流动摊贩或旅客长时间堆放货物、停车的,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以上情况,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凡不遵守要关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

  三、包立面

  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得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店的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夜景灯光等户外设施,安装时应征得租赁方同意,按有关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四、包文明

  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发生。

  注意事项:

  1、本责任书签订后,商铺的责任人应当将责任书放置或张贴于店铺的醒目位置。

  2、接受邓州市主管部门和古城街道办事处“门前四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3、对拒不履行“门前四包”责任,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4、若违反以上“四包”要求,一项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不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被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出“脏、乱、差”者,立即停止供电,并限期腾出房屋,取消责任人租赁使用资格。

  5、本责任书作为以前有关合同的附件,具有合同的约束力。

  管理方:宛运集团邓州分公司

  责任区:从店铺门口向前5米,宽度与承租房屋同宽。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门前四包责任书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深入开展“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社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类经营户、经营摊点均是“门前四包”责任单位。

  二、“门前四包”责任范围

  主干道责任单位以临街所属办公楼、门店、市场等建筑外墙墙基至道路中心线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的范围及所属庭院;小街小巷以临街建筑外墙墙基至道路中心线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的范围及所属庭院。

  三、“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应数量的协管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四包监督岗设臵率、协管员、环卫员上岗率达100%,实现门前四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包环境卫生:

  1、责任单位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并保持建筑物整洁。

  2、责任单位要承担社区分配的社会卫生突击任务。

  3、责任单位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不得形成冰包。

  4、责任单位垃圾要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至垃圾收容车中。

  5、维护责任区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6、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

  7、责任单位庭院落内要设臵垃圾箱,生产单位在院内存放原材料和产品要放臵有序;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四周要保持清洁。

  8、责任单位院内厕所要有人管理,做到厕体完整、每日清扫、定期清掏、及时消杀。

  (二)包绿化

  1、责任单位绿化责任区系指卫生责任区内绿化面积。包括沿街行道树及单位院落内所栽种的花草树木。

  2、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

  4、绿化树木无攀折损伤,无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钉乱搭现象。

  5、禁止将污水、脏水尤其是带有腐蚀性的污水泼向花草树木。

  6、责任区树木、花坛、绿地因人为或意外毁坏、死亡的,责任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指证破坏人。

  (三)包秩序:

  1、责任区内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划线规范停放,首尾一致,无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店外责任区内违规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公共场所、楼栋走道无乱堆乱放杂物。

  3、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门面装饰等的设臵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求。

  4、责任单位不得乱设广告牌匾(条幅)或者其它宣传品。确需设臵广告的需经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审批。发生毁损、污染的,应当及时申报申请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5、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音响电器招揽生意。

  6、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包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3、责任单位负责对已硬化道路的看护。硬化区域出现人为损伤由责任单位补修。

  四、“门前四包”考核奖惩

  定期开展“门前四包”责任检查,每月由社区网格办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年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

  (一)对未按“门前四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公民,由社区网格办执法人员处以10元罚款。

  (二)对未完成“门前四包”义务及违反其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由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整改、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根据拍照数量收取门前四包违约金(每张50元);月终由社区网格办根据未收回照片数量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后五位的单位在社区公开栏,政府暴光台上予以通报。

  (三)对未完成“门前四包”义务及违反其规定的个体门店,由社区网格办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记录作为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的初审条件。

  (四)市政府年终对“门前四包”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排名前30位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年终排名后5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资格否决条件。

  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

  二0**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分别由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留存)

  篇四:门前四包责任书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旬卫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深入开展“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类经营户、经营摊点均是“门前四包”责任单位。

  二、“门前四包”责任范围

  主干道责任单位以临街所属办公楼外墙墙基至道路中心线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的范围及所属庭院。

  三、“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应数量的协管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四包监督岗设置率、协管员、环卫员上岗率达100%,实现门前四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包环境卫生:

  1、 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并保持建筑物整洁。

  2、 要承担社区分配的社会卫生突击任务。

  3、 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不得形成冰包。

  4、 垃圾要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至垃圾收容车中。

  5、维护院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清洁卫生;

  6、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

  7、 院内要设置垃圾箱, 在院内存放原材料和产品要放置有序;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四周要保持清洁。

  8、 院内厕所要有人管理,做到厕体完整、每日清扫、定期清掏、及时消杀。

  (二)包绿化

  1、 绿化责任区系指卫生责任区内绿化面积。包括沿街行道树及单位院落内所栽种的花草树木。

  2、 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

  4、绿化树木无攀折损伤,无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钉乱搭现象。

  5、禁止将污水、脏水尤其是带有腐蚀性的污水泼向花草树木。

  6、责任区树木、花坛、绿地因人为或意外毁坏、死亡的,责任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指证破坏人。

  (三)包秩序:

  1、 禁止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院外责任区内违规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公共场所、楼栋走道无乱堆乱放杂物。

  3、灯箱、广告、招牌、 门楼装璜、门面装饰等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求。

  4、责任单位不得乱设广告牌匾(条幅)或者其它宣传品。确需设置广告的需经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审批。发生毁损、污染的,应当及时申报申请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5、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包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车行道、人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3、 负责对已硬化道路的看护。硬化区域出现人为损伤由责任单位补修。

  四、“门前四包”考核奖惩

  定期开展“门前四包”责任检查,每月由社区网格办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年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

  (一)对未按“门前四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公民,由社区网格办执法人员处以10元罚款。

  (二)对未完成“门前四包”义务及违反其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由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整改、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根据拍照数量收取门前四包违约金(每张50元);月终由社区网格办根据未收回照片数量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后五位的单位在社区公开栏,政府暴光台上予以通报。

  (三)对未完成“门前四包”义务及违反其规定的个体门店,由社区网格办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记录作为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的初审条件。

  (四)乡政府年终对“门前四包”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排名前位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年终排名后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资格否决条件。

  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旬阳县石门乡卫生院

  主要负责人:张治乾

  二0**年一月一日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分别由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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