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0-12-11 18:09:4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水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水库是用于拦洪蓄水和调节水流的水利工程建筑物,可以利用来灌溉、发电、防洪和养鱼。目前水库溺水事件多发,库区水上交通运输秩序需要引起重视。下面是YJBYS小编为您推荐的水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请参阅。

水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水库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库区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水库船舶安全管理实行船舶属地一把手负责制。

  二、管理机构落实,分管领导明确,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工作经费落实,安全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管理责任制明确,水库与村、村与渡口签定安全管理责任状。

  四、水库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管领导每季度到现场不得少于2次,安全员(含兼职)每月到现场不得少于2次,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严把安全关。必须做到:1、健全船舶档案;2、对重大特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3、督促检查整改安全隐患;4、按照港监部门的要求督促船员参加年审年检工作。

  五、船舶安全面必须达到100%,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六、按照港监部门要求,督促船工加强对渡口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码头船舶和渡口设施完好。

  北河水库管理处

  市北河水库管理处高家榜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北河水库库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责 任 书

  为加强安全管理,为彻底消除北河水库库区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确保2011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无事故,根据市安委、市水利局、市北河水库管理处等单位对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特签定本责任状。

  1、严格执行水上交通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水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参照行业规范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2、积极参加水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的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以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3、定期做好船舶的维修保养,严格做到船舶不带病运行,并按照要求配足配齐水上安全救护设施。

  4、所有自用船舶主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严禁超载和在恶劣天气情况下驾驶。

  松滋市北河水库高家榜村村民委员会 船主:

  年 月 日

  松滋市北河水库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船只 检查时间 被检查船只人员(签名) 现场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内容:

  发现的隐患:

  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二O一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

  经局安委会对你单位检查后,发现 请按以下意见予以整改: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二份。

  二O一 年 月 日

  松滋市北河水库库区水上交通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北河水库库区水上重大交通事故,避免事故发生后事态升级后果扩大,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交通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北河水库库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国家、省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 松滋市北河水库管理处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库区日常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北河水库高家榜村村民委员会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重大事故报告

  第五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当事单位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向安全监管单位和市海事机构报告,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主动配合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六条 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补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七条 重大事故报告和时限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向高家榜村村民委员会报告,接到报告后职责单位要尽快了解详情,并上报市北河水库管理处及市海事处。

  第三章 重大事故应急处理

  第八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有时、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九条 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监管单位及责任单位和事故单位、个人应全力组织抢救,协助交通海事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第十条 救援纪律:北河水库一旦发生水上重大交通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有效的抢救及救援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失误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装备

  第十一条 北河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单位和职责单位应配置水上救援、打捞等装备,以适应事故救援的需要。

  第五章 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个人、安全监管、职责单位要积极协助海事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 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结论做出后,事故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海事部门的要求,按照事故的出现的原因、后果、责任和日常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 依据交通海事部门认定机构做出的最终决定,对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预案由北河水库负责解释,并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河水库管理处

  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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