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22 19:47:04 应急预案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项目部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本项目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连市防汛条例》、《大连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项目遇到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项目部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项目经理决定和部署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项目经理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应急联动中心设在项目部,作为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防汛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作为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级议事协调机构,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全面负责本本项目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与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公司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项目部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和台风暴潮来临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水利工程信息

  当五里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与沿海出现超警戒潮位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3.1.3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

  (1)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3.2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部门应在汛前,积极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3.五里河(潮)水预警

  (1)当五里河即将出现洪(潮)水时,各部门应做好水位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潮)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水位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应跟踪分析五里河洪(潮)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3.3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3.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上海中心气象台及各区县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2)大连海洋环境预报台要掌握海洋动态和潮位变化,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风暴潮、巨浪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并发往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重要涉海企业等。

  (3)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各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和湖泊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5)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人员离工作。

  3.4主要防御方案

  3.4.1海塘防守及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县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防守,在防御标准内务必确保安全。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沿海各区县、街道(乡镇)应立即组织主海塘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主海塘内的安全地带。

  一旦海塘发生溃决时,沿海区县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潮退后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封堵、修复。有关专业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3.4.2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负责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按指令投入抢险。

  3.4.3场区和工地排水(排涝)方案

  场区排水、工地排涝由项目部设施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3.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地铁的人员疏散、撤离方案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4.5绿化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

  3.4.6其它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

  空调室外面挂机由各级房地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市容管理部门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向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⑥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4.2.3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4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5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4.3.1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

  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4.4.2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市防汛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对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及进港避风的船民等,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建设、房地、渔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教育、公安、卫生、边防等部门要全力协助。

  4.4.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或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

  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区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协调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4.5信息发布

  4.5.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

  4.5.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受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6应急结束

  4.6.1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6.2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3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6.4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后期处置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

  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5.6调查与总结

  每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对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1.2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3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必要时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所掌握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防汛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及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全市抢险队伍按两个层次建立。

  6.2.3专家技术保障

  从本市防汛专家资源库中挑选水相关专家,组成防汛抢险决策咨询专家组,负责提供各类抢险方案的技术支撑、决策指导、方案优化等工作。

  6.3专业保障

  6.3.1供电保障

  市经委协调、市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保障,保证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3.2供水保障

  各自来水厂和原水厂要落实两路电,并建立两道防线。在发生灾害时,通过管网调度等应急手段,尽力保证供水。

  6.3.3供气保障

  市燃气管理处要按制定的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三级抢险队,尽力确保燃气供应。

  6.3.4交通保障

  (1)公交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当安排应急备车,并具体制定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维持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2)轨道交通

  针对轨道交通目前地下、地面、高架立体式运营构架特点,按照不同线路、不同设施、不同运营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3)省际客运

  因暴雨或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省际客运时,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各长途汽车站点内做好旅客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在各检查站点加强检查,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4)船舶

  海事部门为确保水上安全,应当对船舶锚泊、船距及台湾渔船来沪避风码头等作出具体规定。

  (5)轮渡

  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对江轮渡停航的规定。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机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滞留旅客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汛期要落实确保机场安全的措施,规定防汛防台的重点部位。

  (7)其他

  黄浦江越江大桥在灾害发生时应确保畅通。越江隧道以及人行地道必须落实防汛措施,防止雨水、潮水倒灌,并在确保不遭水淹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畅通。

  6.3.5环卫保障

  在台风暴雨期间,一旦水上运输受阻,市容环卫部门必须将居民生活垃圾运往本区域事先确定的临时堆点堆放,不得积压在居住区,水运恢复后,立即组织抢运。

  6.3.6生活保障

  为确保特大灾害发生时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市、区县商业部门必须备足主副食品。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运载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和物资器材的车辆快速通行。

  6.4.2医疗保障

  为保证抢险救灾时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能适应需要,各区县要建立一支20至30人的医疗救护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灾害发生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级医院组成的医疗救护队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参与灾害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及其组成部门、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应按《上海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和各自的管理范围,落实市级储备、专业储备、区县储备三级防汛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立即补足。

  6.5.2资金保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

  全市性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6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台风等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监督管理

  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统一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黄浦江发生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全市发生暴雨积水,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7.3演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4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防汛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7.5.2预案评估与修改

  市防汛办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应急办备案。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市政府的监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则

  8.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名词定义

  (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2)防汛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

  (3)紧急防汛期:本市将出现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或者防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2

  一、背景介绍

  台风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于酒店业来说,台风可能会给酒店的运营和客户的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台风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

  1、保障客户的安全:确保客户在台风来临时能够及时得到安全疏散和救援。

  2、保障酒店设施的安全:采取措施保护酒店的建筑、设备和财产免受台风的损害。

  3、保障员工的安全:确保酒店员工在台风来临时能够安全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援。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1、预警机制:建立与当地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及时获取台风预警信息,并确保信息传达到酒店所有员工。

  2、安全疏散计划:制定详细的'疏散计划,包括明确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并在酒店内部设置相应的疏散标志和指示牌。

  3、应急设备准备:确保酒店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如手电筒、急救箱、应急食品和水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备的完好性。

  4、指定应急小组:组建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台风来临时的应急工作,包括疏散、救援和安全检查等。

  5、客户安全教育:在客房内设置台风应急教育宣传单,并在入住时向客户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醒客户注意台风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6。酒店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台风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7。客户服务保障:台风期间,酒店应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如提供紧急联系电话、安排客户的疏散和转移等。

  四、应急预案的执行

  1、及时启动:一旦接到台风预警,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员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安全疏散:根据疏散计划,组织客户和员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点,并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3、设备保护:对酒店的设施和财产进行必要的保护,如封闭窗户、移动易受台风影响的物品等。

  4、救援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协助救援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5、信息发布:及时向客户发布台风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1、及时总结:台风过后,应急小组应及时总结应急工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2、改进措施:根据总结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

  六、结语

  台风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酒店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台风应急预案,以确保客户和员工的安全。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工作,才能在台风来临时保持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3

  1 总则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各部门、车间要以迎大汛抗大灾的认识来对待;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防汛防台抗灾的准备。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预案,提高防汛防台人员处理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好防汛防雷防台风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防汛防台责任制,强化防汛防台指挥,做到组织、思想、措施、物资四落实和责任、措施、工作三个到位,尽早把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变抗灾救灾为防灾减灾,力争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在做防洪措施时,要按照常备不懈的要求,将措施提高成永久或半永久性,以备来年使用,避免浪费资金。

  2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分为三大功能区,分别为:办公区、生产区、物料储存区(仓库),防汛重点部位分别为办公区、生产区、仓库、配电房、汽油库:

  防台风重点部位:汽车棚、自行车棚、汽油库及打胶房屋面,各车间窗户。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泗阳秀达玩具有限公司防汛防台抗灾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总指挥:三个厂长(每年轮流担当),20xx年为卢圳伟

  副总指挥:冯松艳 杨勇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3.2 专业抢险队机构及人员名单:

  3.2.1 毛绒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任桂芳

  成 员:邵建中、江成娟、陈伟、何九霞、张兰梅、姚从宝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2 橡胶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卢圳伟

  成 员:李俊飞、刘丽、吴江、王志祥、丁雪松、郑星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3 注塑电子生产部门抢险队:

  负责人:后永文

  成 员:周庆港、张文占、赵明坡、郑长松、刘刚

  各车间班组长及车间员工

  3.2.4 设备组抢险队:

  负责人:郑立军

  成 员:设备组所有成员

  3.2.5 仓库抢险队:

  负责人 :卞东林

  成 员:仓库所有成员

  3.2.6 后勤保障队:

  负责人:冯松艳

  成 员:杨勇、庄晶、庄建昌、时以松、徐眙青等后勤人员

  4、防汛防台职责

  4.1指挥部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4.1.1指挥部总指挥为防汛防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2指挥部领导负责对全公司防汛防台工作全面协调、指挥和安排布署。

  4.1.3防汛防台指挥部应设立值班人员(设在保安室,为当日夜间值班人员)。

  4.1.4指挥部领导对防汛防台工程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进行调配,使各级人员

  各负其责,做好各级防汛防台工作。

  4.1.5指挥部领导对防汛防台方案的编制、安排和检查予以审定和批准。

  4.2指挥部成员职责

  4.2.1 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指挥部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 配。

  4.2.2 指挥部成员对于属于自己分管(或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有具体检查落实并随时督促检查的职责。

  4.2.3指挥部成员在防汛防台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4.2.4指挥部成员对各专业抢险队负有工作指导职责,检查和纠正其工作情况。

  4.2.5指挥部成员应对自己当班期间发生的险情迅速作出判断,作出处理意见,并尽快安排落实。

  4.2.6指挥部成员负责督促检查防汛防台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汛期前、中、后期做好不同阶段的工作。

  4.3 专业抢险队负责人职责

  4.3.1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在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和工作调配。

  4.3.2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应对各自专业抢险队的防汛防台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4.3.3专业抢险队负责人负责对抢险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教育进行培训,能够满足并发挥各专业抢险队的抢险作用。

  4.3.4专业抢险队负责人对于工作中遇到的一般问题要迅速作出判断,作出处理意见,并尽快安排落实;对于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防汛防台指挥部汇报。

  4.4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职责

  4.4.1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在专业抢险队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配。

  4.4.2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抢险任务和现场情况。

  4.4.3专业抢险队工作人员负责现场防汛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

  4.4.4各专业抢险队人员在工作上应协同作战、亲密配合,服从指挥,顾全大局,确保抢险任务的完成。

  4.5其它人员的防汛防台职责

  4.5.1其它人员应积极配合各级防汛防台工作人员的工作,对防汛防台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5.2其它人员对发现的现场险情应及时向防汛防台人员汇报。

  4.5.3其它人员在发生险情时应服从指挥部人员的指挥,在防汛防台工作需要时随时接受调配。

  5. 进入汛期后防汛防台人员的请假管理

  在接到有关汛情紧急警报通知后,一般情况下防汛防台指挥体系主要成员要有相应的人员顶替空缺,确保24小时有人坚守各个岗位。

  6 防汛防台考核制度

  防汛防台期间的工作考核参照日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随意脱岗、逃岗等现象要严加惩处,坚决杜绝不负责任现象发生,确保在汛期各个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并能及时处理险情。

  7 技术准备

  7.1防止厂区积水成涝措施

  7.1.1在汛期前应对全厂的排水系统做好清理和疏通工作,特别是重点地段和区域设专人负责检查,确保系统通畅,各抢险队负责所辖区域检查,在汛期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7.1.2防汛防台工具和设备准备

  7.1.3防汛防台工具:雨鞋8双,铁锹8把,手电筒8个,雨衣8套,编织袋200条,水桶2个,沙子一吨、手推车4辆。

  7.1.4防汛防台设备:抽水泵4台。

  7.1.5组织专门的抢险队,随时清理疏通和堵塞漏洞。

  7.1.6汛期前沟道检查的部位:毛绒/橡胶仓库卸货平台、南北路面、新硫化厂房、注塑车间、配电房。

  7.2 防止建筑物进水、积水,防止屋顶漏雨水措施

  7.2.1在雨季前疏通建筑物排水系统,保证排水通畅,一旦发生意外大水,使之能够顺利排出,不致于积水。

  7.2.2清理建筑物屋面垃圾,清理雨水口垃圾,确保通畅。

  7.2.3全面检查屋面防水层是否完好,发现渗漏部位要提前予以修复。

  7.2.4对建筑物零米以下容易积水部位进行清查,检查并维修好排水设备,在事故情况下,可以随时投用。

  7.2.5防汛期下列屋面进行清理:1、毛绒车间屋面;2、注塑车间屋面。

  7.2.6屋面清理防水从5月1日-5月25日对以上地点进行细致的检查、清理屋面的杂物,防止堵塞排水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建立完善的紧急情况处理办法,成立专门的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在汛期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7.2.7汛期来临之前,对全厂污水、雨水系统沟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畅通。

  7.3防止电缆沟水淹措施

  7.3.1补齐所有沟道盖板,防止雨水大面积进入电缆沟。

  7.3.2检查并封堵沟道四壁的渗、漏水部位,杜绝来水。

  7.3.3各电缆沟盖板已做防漏措施,观察孔已加高或临时密封。

  7.3.4对所有抽水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工作,保证使用正常,在汛期能顺利排出意外进水。

  8 物资准备

  8.1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清单(物资仓库或部门存)

  8.1.1防汛防台用编织袋200条,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2防汛防台用铁锨8把;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3手电6把;配置地点:人事行政办公室。

  8.1.4手电4把;配置地点:北门保安室。

  8.1.5雨衣雨裤6件,雨鞋6双;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6雨衣雨裤2件,雨鞋2双;配置地点:北门保安室。

  8.1.7 水桶2个,配置地点:人事行政隔壁办公室。

  8.1.8 沙子1吨,配置地点:北门汽车棚

  8.1.9手推车4辆,配置地点:北门汽车棚。

  8.2 防汛防台物资管理方案

  8.2.1物资管理: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应由后勤部门指定人员进行专项管理,专门地点摆放,并制作安放防汛防台物资标牌,定期检查,看是否有。杜绝防汛防台物资派做它用。

  8.2.2物资的更新、补充

  防汛防台物资出现虫蚀、腐坏、鼠齿现象时应由后勤部门及时更新。消耗性防汛防台物资在领用后应及时补充,确保在库物资充足、可用。

  8.3防汛防台物资的调配、运输方案

  8.3.1由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物资调配,仓库在汛期24小时值班,保证及时满足调配的需要。

  8.3.2在物资准备上,按防汛防台物资清单,保证防汛防台物资及时采购到位。

  8.4人员及物资转移

  8.4.1人员及物资在遭受洪涝灾害时的转移方案

  8.4.1在遭受洪涝灾害时,要坚持“先保人,再保设备物资”的原则。

  8.4.2首先对处于危险情况下的人员进行清查,做到一个也不能漏掉,统一组织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确保不发生人员在洪涝灾害中发生危险。

  8.4.3其次,在保证人员安全转移的情况下,对重要的设备、物资,要按照重要和危险程度,充分发挥各级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的作用,能够转移的物资、设备尽可能转移到安全的地点,对于不能转移的设备和物资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灾后恢复创造条件。

  8.5 进入汛期,所有防汛物资加强保管工作

  8.5.1进入汛期,加强物资保管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紧迫任务。

  8.5.2在汛期,存放防汛防台物资的单位加强保管工作 “防患于未然”是保管重要物资的正确方针。

  8.5.3提高认识,发动广大员工,在汛期前做好思想准备,在汛期来临时,能召之即来,来则能战,保证重要物资及时准确转移到位。

  8.5.4提前规划物资转移需用场地,准备好蓬布,确保必要时物资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场地并及时做好毡盖工作。

  8.5.5在物资保管上,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使重要物资在摆放过程中,不丢失、损坏、变质、污染,及时做好清点工作,并使重要物资的变动在帐面上及时反映出来。

  8.6后勤保障

  8.6.1生活保障方案

  8.6.1所有车辆车况良好,处于待命状态。

  8.6.2柴油、汽油均要备足,以备发电及抽水。

  8.6.3食堂增加食物储备,在交通中断的情况下,保证厂内员工5天的饮食供应。

  8.6.4后勤部门急救药品到位。

  8.6.5以上部门,在汛期保证24小时值班,做到能够随时出动。

  8.7 治安保卫方案

  8.7.1在汛期保安队各个门岗要加强查证力度,时刻保证公司安全。

  8.7.2对重点部位,重点看守,昼夜值班,加强巡逻。

  8.8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8.8.1 对抢险队员进行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开水泵、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8.8.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汛防台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汛防台的综合能力、集体精神;

  8.8.3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汛防台指挥部做好每次员工培训的情况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9 防汛防台预案启用

  9.1 在5月底以前,按预案检查落实防汛防台工作的准备情况。完成防汛防台的所有准备工作。

  9.2 进入汛期后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日常防汛防台工作。

  9.3凡气象台发布大雨、暴雨、大暴雨、超警戒水位等紧急警报情况时,由后勤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按照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防汛防台进入紧急临战状态,按照预案要求组织防汛防台工作。

  9.4当某一生产场所发生险情时,防防台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相关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由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实施。

  9.5处理汛期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9.6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向当地110、119、120求助。

  泗阳秀达玩具有限公司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台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1.4.4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防台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律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和监测预警中心;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军分区首长、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市供销社、海事局、市气象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电力局、市各财保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城管与执法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与执法局、电力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市温瑞塘河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与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海事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二大队、航标处、东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团、海运集团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海军91765部队首长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海事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电力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电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5监测预警中心监测预警中心由市气象局局长任主任,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经信委、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1.6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区城市防台防洪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负责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中型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市武警支队参与地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5监测预警中心职责负责台风、大潮、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干旱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建立统一预警发布平台,制定预警发布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2.2.6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任务,负责编制防洪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做好提高防洪抗灾、减灾能力的项目建设和申报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经信委同时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风景名胜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做好城建系统防台、防风、防涝工作,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承担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库调度运用;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决策、命令等情况,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

  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指导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防汛、水利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指导沿海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协助海事部门做好防台避风安全水域(锚地)的划定,负责防台避风锚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监管局:指挥、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应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行社防汛防台安全监管,协助建设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的防汛防台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协助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瓯江口新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生态园管委会:负责生态园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日报报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及时向公

  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供销社: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抗灾、救灾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指导灾区做好农资商品的供应和市场的稳定。

  市各财保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海事局:承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12—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通讯保障,承担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应急预警短信的发送。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电力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市电力供应。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

  2.2.7市防汛办职责市防汛办是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并做好与省防汛办及市应急委的通联工作;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监测预警信息内容和发布标准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国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内容,具体根据各行业相关规范和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监测、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各单位对其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当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由监测预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监测预警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各单位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通过网络(包括农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乡镇气象灾害发布系统,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统一发布的频次和时点,由监测预警中心征求相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确定。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发布的频次和时点自行直接发布。

  二是面向各级各类责任人发布。监测预警中心申请统一服务号,通过手机短信方式,由各单位分别向各级各类责任人直接发布。发布的频次和时点,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是面向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各级防汛办发布。由各单位按现有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况发布。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发布。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当江河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并及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同时报告市、县水利部门和防汛指挥部。

  b、水库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单位及水库业主必须立即向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水库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省、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c、水库出险时,水库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当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主要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的监测情况及趋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3.2.3水库洪水预警

  当大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做好水库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洪水预报结果书面报市防汛指挥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居)、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市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涉海作业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6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山洪灾害

  县级非工程措施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发挥预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调度方案

  飞云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鳌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并报省防指备案(瓯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

  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后实施。预警方案的制定应当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站4.00-4.4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站4.42-4.7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60-4.82米,飞云江瑞安站4.55-5.0米,瓯江站4.71-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汛情处理。

  4.1.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82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5.0米,瓯江站高于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4.2应急响应

  4.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汛情等级达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一般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专职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3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

  (3)市防汛指挥部下发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工作;

  (4)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全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工作;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防御工作;

  (2)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必要时,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4)必要时,市政府领导发布电视讲话。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及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应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4.3.2灾害救助

  在防汛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负责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

  4.3.4预测预报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发布。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3.5水利工程调度

  (1)珊溪、赵山渡、泽雅、百丈漈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需求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申请,事后补办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

  4.3.7人员转移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政府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臆测,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气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材料公布;

  (3)发生重大灾情,广电传媒集团在台风登陆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指挥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2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根据需要分赴各县(市、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具体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分级依据旱情信息分为三级。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应急响应

  5.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轻度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旱情等级达到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5.2.2轻度干旱

  (1)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有关部门通报;

  (3)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市气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设施和物资准备。

  5.2.3中度干旱

  (1)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5)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6)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7)市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8)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9)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10)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11)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2.4严重干旱

  (1)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别严重旱灾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3)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4)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5)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6)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7)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8)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9)市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10)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12)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14)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调度

  5.3.1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3.2调度权限

  (1)承担重要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根据需要,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3.3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3.4抗旱库容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87020万方。当珊溪水库到达抗旱库容时,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应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

  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4)乐清钟前、白石水库合计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6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防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特殊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救灾调用。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a、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b、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军分区提出,由军分区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成员单位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c、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d、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市、县(市、区)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征集。

  6.2.8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3)市、县(市、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5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

  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防汛期间所有防汛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当办公室值班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

  各项目值班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

  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平时,办公室内勤和各项目客服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6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汛期救灾防病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和台风天气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构成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负责全院防汛抢险工作及灾后疾病防治和控制疫情发展的统一协调和指挥;组织调遣全院各方面的力量,成立专业小组,迅速进入灾区开展医疗救治等救灾抢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指定并下达的防汛抢险工作任务;主持召开调度会,对医疗救治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检查督导救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防汛工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接收和传达上级防汛救灾工作的

  有关通知,及时上报防汛工作安排和计划,协调调度保障防汛物资、急救药品等物资需求,统筹调度、调整和补充各专业小组应急预备队,综合协调防汛救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主 任:

  成 员:

  3、防汛工作抢险队

  负责按照上级指令,第一时间赶赴防汛救灾第一线,全力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组 长:

  成 员:

  4、防汛工作医疗救治队

  负责灾区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急救中心或治疗点,及时做好伤病员救治和转送,全力抢救伤病员。

  组 长:

  成 员: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

  五、应急响应处置

  (一)院内应急处置措施

  1、接到台风警报,我院立即以短信方式向全院各科室转发关于防汛防台风警报的通知,并将该通知打印后张贴在院内公告栏。

  2、院领导组织各职能科室及安全保卫人员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检查,针对重点部门做细致的防汛防台风部署。

  3、临床各科室,由护士长和值班护士随时检查病区门窗,向住院病人宣传防汛防台风知识。护士治疗室的门窗要关紧,治疗台上的药瓶在不影响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尽量少摆放。

  4、总务科物业维修相关人员要仔细检查全院各科室线路,在台风来临时可能出现停电的`情况下,随时保障临床一线用电。同时对简易办公用房及简易医疗用房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告知院内住户不要在房檐下及阳台外悬挂重物

  5、信息中心人员要确保各科室微机正常使用,HIS系统良好运转。

  6、宣传科要把台风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在我院系统平台上向全院职工进行宣传。

  7、保卫科人员做好车辆疏导通知行人和车辆停靠避风,以防造成损失及道路堵塞

  (二)院外医疗救援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根据上级下达的防汛抢险工作任务启动本预案。

  2、防汛工作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的需要调整床位,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医疗技术力量,拟出最佳抢救治疗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

  3、防汛工作抢险队领取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前往现场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抢险工作。

  3、防汛工作医疗救治队要按照紧急救援需要配备充足药品,保证各急救设施齐备,完好率达100%,急救专用的救护车,保持车况良好,司机和车辆随时待命,接到报医电话5分钟内出车,不得延误抢救时间,以保证快速抢救病人。

  4、各小组要时刻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天气变化,时刻保持汛期的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出动。

  5、各科室要加强督查,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工作到位。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7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职员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职员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职员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一、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职员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在二十四点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职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职员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职员。

  七、各项目值班职员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职员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职员内勤职员和各项目客服职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职员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职员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8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升学校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我校防汛防汛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全面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综合协调队、人员转移队、抢险突击队。

  1、防汛防台工作组

  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安全员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岗位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长、副组长)

  (2)、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组长)

  (3)、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副组长)

  (4)、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组长、教务处)

  (5)、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总务处徐作良、会计)

  (6)、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少先队)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员:

  2、综合协调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水雨情、灾情和各类防汛防台动态消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防汛信息,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学校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汛防台安全措施;负责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

  3、人员转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人员、物资转移等任务;协助综合协调队做好受灾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队长:

  队员:、各班班主任

  4、抢险突击队

  主要职责:执行工作组下达的有关指令,负责执行突发险情抢险任务;协助人员转移队进行人员撤离、物资转移等工作,配合综合协调队做好有关安全检查工作。

  队长:

  队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工作组副组长到岗到位,启动防汛防台机制。

  2、综合协调队通知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并按职责分工对易积水地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3、综合协调队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4、必要时人员转移队根据预案做好在校师生各项转移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下达停课通知,并以班级为单位,由人员转移队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

  5、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抢险突击队请求支援。

  6、善后(汛情台风预警解除阶段)

  当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四、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专用防汛防台指挥室。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9

  一、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挥我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队

  1.办公室: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保卫处:负责学校防汛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学校的'防汛情况,向防汛领导组提供需要了解的防汛信息材料,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总务处:负责学校防汛救灾物资储备、防汛项目经费安排和防护工作,视实际险情,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学校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4.学管处、教务处:负责做好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防止二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安置受灾师生,了解师生思想状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安排师生教学活动,帮助学校重建校园。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市和当地

  四、防汛抗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假期值班人员10为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台风或预警天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对所有房屋、排水系统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学管处要做好学生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外出学生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联系及时,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工作。放假时遇危险天气,尽量不让学生外出,要视情况才能放行。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重要物质。

  五、注意事项

  1.防汛防台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0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儿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透过演练,加强我项目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潜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建筑工程安全保障潜力,特制定20xx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透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透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状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透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潜力。

  4、磨合机制。透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职责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透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潜力。

  三、应急演练原则、形式、范围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潜力、应急队伍的实战潜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资料,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益。

  5、形式:实战演练。

  6、范围:施工现场

  7、频次安排:本年度计划安排4次应急救援演练,具体日程时间见附表。

  四、参演人员

  参演人员包括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队伍人员、应急救援中心和劳务所有人员。

  五、应急演练要求

  1、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先制定演练方案。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期安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构成等。

  2、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总体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进行培训,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3、演练实施是对演练方案付诸行动的过程,是整个演练程序中核心环节。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

  4、演练结束后,应针对本次演练组织相关参加人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角度总结本次演练的经验教训,讨论确认评估报告资料,拟定改善计划,落实改善的职责和时限。

  5、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参加演练单位和个人按照改善计划中规定的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善,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的更新等。

  6、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对于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中表现用心优秀干部职工给予表扬并大屏公布;对于不服从领导或“三违”人员严格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停班教育。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2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xx旱总〔20xx〕4号)和《关于落实20xx年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通知》(xx旱总〔20xx〕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领导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年级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工会和德育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总务处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县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信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根据县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项目部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生产安全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办等规定,结合我出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处管辖范围内台风、暴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应急准备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成立建筑工程处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实用

  2.1.2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工作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

  (2)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发出预警信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各部门在台汛期间的各项指令、指示;

  (3)完善防汛防台的各项应急防护措施;

  (4)安排人员值班,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报告应急处理的情况;

  (5)及时将收集的气象预报传递到施工现场,并保持与施工现场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现场防汛防台情况;

  (6)对项目部防汛防台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恢复常态后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2.1.3项目部相应成立应急小组,制定本部门的防汛防台措施和预案,配备应急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2.1.4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特点,详细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设备,并应及时了解各类气象灾害信息,启动相应的预案,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2.2 应急物资

  2.2.1应急设备

  为保证应急救援迅速、有效,项目部应配备下列物资,并应保证所有物资合格有效,可随时投入使用。

  3.2.2应急救护资金

  为保证事故事件发生后快速反应,尽快实施救护,财务部必须保证伍万元以上现金作为应急救护资金。

  实用

  3预警预报

  3.1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在汛期、台风期间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暴雨、台风、洪水等气象预警信息,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将利用文件、电话通知、短信群发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各部门传递预警预报信息,督促有关方面提前部署防范工作。

  3.2各部门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项目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施工项目部每一个班组和作业人员。

  3.3汛期、台风期间,各部门必须和防汛防台应急指挥组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气象最新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好汛期、台风期间的各项工作。

  4应急反应流程

  应急响应的流程分为:接警、判断、应急启动、控制和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几个步骤:

  4.1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应急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并实施如下行动:通知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应急资源,明确向上级报告内容、组织发布信息、内部通报等。

  4.2 采取救援行动,场外应急指挥应支持现场应急人员完成下列救援行动:应急队伍及时进入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助、人群疏散、环境保护、技术支持、现场监测等。

  4.3行动完成后,进入应急恢复状态。

  4.4 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原因分析、评价制定的应急预案,根据报告为修订应急预案作参考。

  实用

  5应急措施

  5.1暴雨应急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5.1.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者强降水将可能持续。

  (1)各部门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2)收藏怕水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工地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

  5.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在过去的 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3)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防洪防汛信息,防止城市内涝,随时做好应急响应。

  (4)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雨。

  (5)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5.1.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实用

  (3)停止全部室外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6. 警报解除

  根据上级指令或气象台发布警报解除通告,项目部防汛领导小组下达警报解除命令后方可撤离抢险队伍和取消防洪度汛值班,恢复常态。

  (1)路基进行检查,防止路基、基坑被雨水浸泡,对需加固处理的及时加固

  (2)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以防各种防护设施被风和雨损坏。

  (3)清理抢险物资,完善物资使用台帐,补充后备。

  (4)收集整理现场图片、文字记录,进行工程索赔相关工作。

  (5)针对暴露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5.2台风应急措施

  5.2.1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将在48 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检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3)通知各船长、班组长等重点设防的操作人员,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工地现场易受台风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及时入库;

  对不易入库的进行整理、固定、覆盖,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

  (5)准备适量的黄沙、麻袋、水管应急材料和医疗救急用品;

  调试抽水泵、应急灯、对讲机等设备;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疏通。

  实用

  (6)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保护和加固措施,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

  对测量点、原始坐标和高程点做好保护。

  5.2.2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将在24 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落实机械设备防台措施:用地锚加固塔吊、龙门吊、搅拌楼。

  (3)落实临时设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板房、民工宿舍。

  (4)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全面排查电源线、配电箱和开关,消除安全;

  加固固定配电箱,不能固定的配电箱提前收拾好。

  (5)将受影响的船舶联系避风锚地,做好拖航准备工作。

  5.2.3当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时:

  (1)各单位防台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2)落实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用电设施和临时设施落实防雨措施;

  清理排洪管沟,保证排水畅通。

  (3)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台风期间,工地每天组织上、下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2.4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严格执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2.5当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

  实用

  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所有作业和外出;

  (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援。

  (4)抗台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5预案管理

  5.1 培训

  5.1.1应急预案制定后,按计划组织各部门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人员及时培训。

  5.1.2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暴雨、台风预警信号;

  (2)事故报警;

  (3)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4)现场抢救安全知识。

  5.2 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实用

  6预案修订与完善

  6.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6.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6.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4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有效应对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本专项预案。

  一、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系(部)总支书记及主要负责人

  常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50101室)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指挥全院防汛防台突发时间的应急处置,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后勤保卫工作副院长、院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学校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常设工作办公室,各系、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系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常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全校自然灾害防范的日常工作事务。各系、部相应建立起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部门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班子,一旦需要立即启动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主要从思想、组织、物资和防范等方面做好防灾、减灾的充分准备,以确保面临防汛防台紧急状况时的有序应急。

  (一)切实做好“以防为主”的汛期防灾减损工作

  1、每年六月上旬召开学院防汛年度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当年防汛防台工作,并检查全院防汛、防台工作的准备状况,此时应完成防台防汛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物资的准备。

  2、每年五月底和十二月应对全院下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平时发现堵塞应立即清除;六月前完成对全院树木的修剪和树基的加固,并对全校建筑物门窗进行全面检修。

  3、定期对校园建筑屋顶天沟进行清理,遇雨季还应及时消除堵塞。

  4、每年汛期来临,院防汛办统一安排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遇高潮、暴雨、台风影响时应确保24小时值班,抢险突击队进入集结待命状态确保应急。

  5、切实做好学院低洼地块的排水和防护工作,减少积水造成的损失。

  6、切实做好汛期防高空坠物的宣传和排查整治工作。

  (二)基建部门应切实做好全院建筑安全完好的日常检查,按规范做好院内建筑物的防雷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三)加强防灾知识与安全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宣传和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防范。

  (四)组建一支随时能调用的抢险突击队伍,抢险时遇突击队力量不足时可动用在院的工程队参与抢险。

  四、应急启动

  学院后勤管理部门在应急程序启动时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和应急工作班子成员应积极配合组织协调工作,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秩序维护工作,保健室负责伤员应急抢救和送治工作,院财务及时落实救灾应急专用经费用于处置突发灾害事件。遇抢险需要,时间紧迫的危急情况,经现场指挥人员决定可应急动用对抢险有效的物资和资金,事后再补办必要的报批手续。

  五、应急处置程序

  1、控制、救灾、抢险

  发生防汛防台突发应急时,学院后勤、基建、保卫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参与事件的控制、救灾和抢险。

  2、报告决策在处置事件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学院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为领导决策、指挥应对突发提供依据。

  3、后勤处置

  事件处置完成后应及时补充消耗的抢险物资,并尽快整治校园环境、修复损毁设施等。

  4、信息上报

  由学院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15

  一、安全度汛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学校一定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念,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准备。学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应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道路、桥梁)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要根据学校实际,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具体内容包括:

  1、成立学校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务、电话要准确,分工要明确;

  2、确定洪水预警、报警方式,如广播、口哨等,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3、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线、地点等要具体,并落实专人负责;

  4、要加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5、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准确无误,确保畅通无阻。

  (三)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工作责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落实好学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各职能小组应当全力组织、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凡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灾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成立汛期学校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羽国(校长)

  副组长:卢喜才(书记)、李福环(副校长)、

  曹景明(副校长)、王越军(副校长)、

  任艳军(副校长)。

  成员:王正刚(安全主任)、李凤鸣(政教副主任)

  王春德(政教副主任)、毕俊峰(年级主任)、

  刘金慧(年级主任)、杨凤强(年级主任)、

  魏国成(总务副主任)。

  任务:汛期发生时组织下面五个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抢险、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和任务如下:

  (一)抢险组

  组长:曹景明

  成员:王正刚李凤鸣鞠宁

  任务:出现险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险情排除和险情控制工作。

  (二)救护组

  组长:李福环

  成员:毕俊峰刘金慧杨凤强

  任务:负责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三)救援疏散组

  组长:任艳军

  成员:徐柏光、安德维、各班班主任。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王越军

  成员:王春德高云东韩柏英彭小勇

  任务:联系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并协助其在灾害现场外围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魏国成

  成员:赵桂满张树山姚洪祥

  任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调动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岗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

  (二)汛情发生后,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要及时、准确做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水灾现场的物资情况及现场周围的住宅、设施情况,抢险队伍的到位和抢险物资需求等情况),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报县教体局。

  五、应急保障

  (一)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及器材,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

  (二)不允许在大雨天气在室外上课或组织各种室外活动,遇放学时间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任何人任何班级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尤其是回家途经河套的学生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

  (三)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学校几各班要加强对以下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馆室等房舍安全情况;学生饮食卫生、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沟及校园周边水沟、涵管畅通情况;学生往返地段安全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汛期学校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灾后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七、汛期学校领导值班安排

  1、值班安排:

  周一:王越军王春德鞠宁,周二:曹景明魏国成

  周三:徐柏光刘金慧,周四:王正刚毕俊峰

  周五:任艳军李凤鸣,周六:李福环赵桂满

  周日:杨凤强安德维。

  2、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由早7点至第二天早7点,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电话号码在值班表中),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2)值班必须按时到岗,两人有分工有合作,必须记好值班记录,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3)值班期间一律不得缺岗、不得空岗、不得饮酒,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必要时必须和校长说清。

  (4)值班领导作为当天的值班校长,负责处理学校各种事物。

  学校防汛防台风的应急预案3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员:张勇曹琨张润利任学武冯卫东姚俊各班主任

  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学校防汛防台风的应急预案4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防台、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防汛、防台作预案:

  一、成立领防汛、防台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防台风,抗台风,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防台抢险队

  队长

  组员z及全体班主任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抗洪抗台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防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防台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台、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防台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防台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台风等灾害或接上级防洪、抗台通知,及时启动本预案,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五、注意事项

  1、防汛、防台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学校防汛防台风的应急预案5

  夏季来临,暴雨增多,为确保世博会期间的防汛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我园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在重大汛情发生时,我园能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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