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障都市型现代农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北京农业造成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3.2坚持生态治理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预防与抗灾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1.3.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抗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4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农业与相关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农业灾害预警水平和应急能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事件等级
依据农业自然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半数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以上。
(2)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且绝大部分可能受灾,大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大范围发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特别重大(Ⅰ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Ⅱ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0%~8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5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灾,少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个小片区域发生并继续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重大(Ⅱ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5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10%~20%。
(2)一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50%,部分地块可能受灾,个别地块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点发生。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较大(Ⅲ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Ⅳ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3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10%~2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5%~1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30%,少数地块有可能受灾;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的传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一般(Ⅳ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害农业生产的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域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北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农委、市农业局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委、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粮经作物管理处、蔬菜管理处、畜牧管理处、水产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村能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急处。
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本区县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农业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做出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的决定;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国家和本市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编制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3.2密切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根据灾情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2.3.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信息及动态。
2.3.4在灾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3.5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分配。
2.3.6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组。
2.3.7督导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3.8负责处理农业防灾减灾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市农委、市农业局办公室:协调委、局各成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自然灾害的有关政策措施。
2.4.3发展规划处:负责了解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2.4.4应急处:承担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4.5粮经作物管理处:负责粮经作物的灾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粮经作物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救灾物资(含救灾备荒种子)的分配调剂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修复与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2.4.6蔬菜管理处:负责蔬菜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蔬菜作物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7畜牧管理处:负责畜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畜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8水产管理处:负责水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督导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10农村能源生态处:负责与防灾及灾后恢复有关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对因灾损毁农业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生态工程设施的修复。
2.4.11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因灾受损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指导处置。
2.4.12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县农业抗灾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参与国家和市政府下达本区县的农业救灾资金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组织重大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2.5 专家顾问组职责
成立农业减灾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
(1)为编制北京农业减灾有关规划和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2)在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协助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判断灾害类型与特点,评估灾害形势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确定预警和响应等级提供建议和咨询。
(3)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技术难点的攻关研究和农业防灾减灾的技术培训等。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农情信息,加强对农业病虫灾害的监测,对农业自然灾害进行适时监测,确保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灾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市农委、市农业局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商灾情;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报告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与区县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采集内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1.2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政府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状况。
(3)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在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详情。
(4)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气象、水务、地质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农情信息部门的自然灾害上报信息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会商和研究灾害形势,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初步判断灾害等级,提出发布灾害预警及其等级的意见。
在灾害发展过程中跟踪采集信息和动态研判,为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和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3.2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确需对外发布的,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发布。
3.3预警的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3.3.1蓝色预警(Ⅳ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或预警信息,事件即将临近,可能造成局地农业受灾,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微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黄色预警(Ⅲ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已经临近,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可能造成较明显的农业灾害损失。
3.3.3橙色预警(Ⅱ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即将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中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蔓延扩展或明显加强趋势,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
3.3.4红色预警(Ⅰ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橙色或红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事件会随时发生;或已重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迅速蔓延扩展或急剧增强趋势,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农业灾害损失。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3.4.1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2预警等级变更
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范围及农业灾情的变化,分别提出预警等级升级或降级变更的意见。
(1)由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升级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或由红色或橙色预警降级为橙色或黄色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2)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或由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4.3预警解除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和范围的缩小及农业灾情的逐步缓解,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等级变更的程序,发布解除较重一级预警并转入较轻一级预警,直至解除全部预警。
3.5预警响应
3.5.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根据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密农情观测,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监测和采集,及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
(3)受灾地区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可能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受灾区县的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并报送至市应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的会商与信息采集,相关农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抗灾或补救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市级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调整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5.4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6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
3.6.1 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风险管理准备。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村干部并动员农户加大辖区农业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评估灾害风险、找出薄弱环节、确定灾害风险对策。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避灾与抗灾能力。
3.6.4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5适时防控
(1)及时组织抢收灾前已成熟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2)根据旱情和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采取中耕、镇压、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议气象部门利用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受涝程度与地形、土壤、作物状况及时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补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根据灾害强度与作物生长状况,必要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或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接到大风、冰雹、大雪等灾害预报后,要对果树和大棚、畜舍等农业设施采取临时保护与加固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受灾面积和紧迫性,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导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1.2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前往受灾区县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区县农业灾情。
(3)根据灾情需要,提出救灾意见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派出专家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4.协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
5.监督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1.3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适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1.4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2响应升级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办或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4.3应急结束
4.3.1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时,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并在1周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4.3.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与民政部门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的农业产量损失、农业设施装备损失的调查评估与核实,准确掌握灾情信息。
5.1.2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农田灌溉、排涝,损毁农田和各类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5.2.1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
5.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5.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生活与生产救助。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根据灾情程度,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
6.2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调运。每次救灾动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内补齐缺额。
6.4应急队伍保障
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消除隐患,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6.6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手机等信息手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科普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7.1本预案中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前者包括粮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园艺作物及食用菌生产,后者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养蜂和其他养殖对象。
7.1.2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冻害、雪灾等)、风雹(含雷雨大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高温(含干热风)、沙尘暴、阴害、重大动植物生物灾害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农业自然灾害中的干旱、渍涝、冷害、冻害、阴害和许多植物病虫害属累积型灾害,并非突发;但在灾害事态严重发展时,同样会出现紧急事态,也应纳入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7.1.4本预案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10%~30%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0%~80%的播种面积。绝收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80%以上的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播种面积地块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编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2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依照本预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预案的衔接
具体灾种的应急响应等级与行动应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中与农业有关的内容衔接,如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北京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 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 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电话号码:
校长室:
校长办公室:
总务科:
学生科:
门卫室: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学校内线电话拨出“9”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有效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特制定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一、建立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作为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
二、建立学校应急事件预警系统。
由校长室、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办公室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三、建立学校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镇教委领导。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小组,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当事人要在依靠当地组织、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发生突发事件时,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须亲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全镇小学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目的
有效预防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1.2工作原则
1.2.1以预防为主。宣传普及学校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低损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2.3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救助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兴镇幼儿园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超出学校处理能力范围,需由上级领导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的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成立泰兴镇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发生校园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其他成员组成。
现场总指挥:朱美华园长现场副总指挥:吴留萍、孙兰珠各层教学楼负责人:第一层教学部:李爱凤第二层教学部:张娟第三层教学部:戴益第四层教学部:吴留萍现场疏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2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
2.2.1现场处置组:主要任务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抢险,如吊卸、灭火、拆除;开设现场救护,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联系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把握事件动态,防止事态扩大。
2.2.2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件处理情况,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抢险求援物资,输送现场疏散人员;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2.2.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2.2.4新闻宣传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向社会及时、如实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的经过,加强正面引导,稳定学校师生的情绪和社会秩序。
2.2.5善后处理组:负责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应急响应
3.1级别划分
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三个级别。一般突发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3.2报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兴镇幼儿园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生,均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3.2.2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人)应根据事件的类别在第一时间报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并立即将事件的基本情况报泰兴镇的中心小学、镇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件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件报告内容: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件报告单位。由于事件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报。
3.2.4有关法律或上级政府对相应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3.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根据事件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
3.3.1学校必须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组织抢险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响,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险人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4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
3.4.1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及时向师生、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和求援情况、灾区需求等,确认突发事件应对与恢复工作潜在的各种问题。
3.4.2宣传动员。新闻宣传小组负责救灾宣传和师生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求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3.4.3学校稳定。学校做好稳定工作,保证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保护工作。
3.4.4社会秩序维护。在开展事件处置过程中,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处置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处置
4.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件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件,主要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件发生单位要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件,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2校园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4.3对在校园突发事件中受损失的学校和师生个人,通过政策优惠、政府救济、社会互助给予支持和救助。
4.4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地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对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制定和落实一套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针对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从生动的角度展示其运行过程。
一、预案概述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四个阶段:预防阶段、应急准备阶段、事件发生阶段和事后处理阶段。
预防阶段: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规范幼儿园内外环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阶段:明确预警机制,组建应急救护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事件发生阶段:快速响应、组织施救、疏散转移、隔离封控、协调指挥。
事后处理阶段:展开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
1、消防安全预案
在幼儿园内设立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明确工作人员消防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学期定期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确保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处理方法。
2、地震安全预案
确立地震预警与应急救护流程,明确在地震发生时怎样迅速引导幼儿迅速躲避到安全地带。同时,每学期进行一次地震演练,提高幼儿们的应急反应能力。
3、突发疾病预案
幼儿突发疾病是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建立健全的突发疾病应急响应机制至关重要。在幼儿园内设置医疗救护室,并聘请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紧急事故救护。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基本的急救培训,以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的急救服务。
4、感染病预防预案
制定各种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包括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强化幼儿个人卫生教育,加强幼儿常用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
1、预警和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或接近时,警报系统会发出警报声,通知幼儿园内所有人员注意,协调教师、保安和工作人员的行动。
2、应急处理
根据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幼儿园将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包括疏散转移、封控隔离、救助伤员等。教师和保安将负责引导幼儿们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确保每个孩子的安全。同时,其他工作人员将封控现场,组织和实施救援行动。
3、事后处理
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幼儿园将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对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还将提供心理援助和辅导,帮助幼儿们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总结: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至关重要。通过预防、准备、响应和处理四个阶段,幼儿园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才能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地运行,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心、健康和快乐成长的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儿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红十医院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
2、迅速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4、确定园内食物中毒,迅速检查全园幼儿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为保障20xx年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假药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梁山县20xx年中高考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局长
副组长:xxx主任科员
xxx副局长
成员:xxx餐饮食品监管科科长
xxx药品监管科科长
xxx办公室主任
xxx生产流通监管科科长
董xxx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xxx稽查二中队队长
xxx稽查三中队队长
xxx稽查四中队队长
王xxx梁山街道食药监所所长
xxx水泊街道食药监所所长
三、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指导中高考期间发生的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假药中毒等事件进行处置,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动态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法规行为。
四、应急处理
驻点监管人员应主动与医疗组沟通,了解参加中高考师生身体状况,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等问题,要做好记录和随访工作。对个体性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良反应,要调查食物来源,了解有无外带食品或外出就餐等。
严防药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现药害事故,第一时间拨打12315举报电话,并立即通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高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药害事故等突发事件,驻点监管人员要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应急小组报告;
(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病人;
(三)封存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和事故调查;
(五)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小事故危害。
五、信息沟通
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接待单位、医疗卫生保障部门应建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 员: 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 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四、预警发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善后处置及调查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六、应急保障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1、在发生事故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和镇定,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这样可以确保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根据事故的性质,紧急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求援。他们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来处理不同类型的事故。
3、学校可以通过广播或现场老师的指挥来组织施救和学生自救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的程度。
4、应急小组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的汇报,并召集领导小组进行紧急处理会议。会议中可以采取应急措施,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并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和护理工作。
5、保护事故现场,监控险情,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这样可以及时了解事故的进展情况,为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及时与伤患人员的'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和解释工作。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伤患人员及其家属的权益。
7、学校医务室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这样可以保护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8、应急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事故的损失情况和伤亡人员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要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和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和处理工作。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为做好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快速完成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应急救援目标
本预案适用于我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和发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和职责分工
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责分工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各成员和各抢险救援小组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理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迅速投入抢救行动。
3、抢救工作要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职工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就治。
5、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抢救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必须迅速与各抢救小组组长联系,各抢救小组组长负责招集本小组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司其责,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2、抢救过程中,各抢救小组和参加援救的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各组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3、加强组织纪律,各抢救小组要严格听从抢险指挥人员的指挥,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4、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小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5、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本预案制定说明
1、本预案管理部门为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事故特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修订。
2、本预案编制、修订后应上报监理公司审定和备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1、目的:
停车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管员能够掌握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程序及相关救护步骤和方法,保护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2、范围:适用于z物业小区停车管理。
3、职责:
3.1安管部负责人负责预案的策划、培训和组织。
3.2安管班长负责预案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3安管员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3.4监控中心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必要时做出正确引导。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4.1.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动安管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监控中心汇报,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 ,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4.1.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4.1.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安管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1.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4.1.5如因安管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管工作责任。
4.1.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主本人车辆损坏的,当值安管员除礼貌地和车主明确责任外,可视情况配合车主联系保险公司 ,用“双赢”方式进行处理。
4.1.7在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和人员时,上报部门经理进行处理。
4、2车辆冲岗处理:
4.2.1车场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监控中心呼叫声援。监控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4.2.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安管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监控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4.2.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4、3车辆丢失处理:
4.3.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监控中心汇报,由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3.2监控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安管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4.3.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4、4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4.4.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4.4.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监控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4.4.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监控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4.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4.4.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4.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护:
4.5.1车辆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开衣服、领带、皮带等物品,使伤者舒展躺下,姿势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头部有外伤时,不要使头部低于身体,用衣服或被子将头裹起保温。
4.5.3呕吐时将脸侧向一边,避免呕吐物进入鼻子或呛入气管,呕吐完后帮助伤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处理:
4.6.1首先保护好现场,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4.6.2静脉及毛细血管出血时,应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干净的纱布、毛巾、布块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盖住伤口,再用绷带或布带扎紧。
4.6.3四肢静脉出、动脉的短时间临时性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根据血的走向,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压闭住,中断血液。
4.6.4四肢较大的动、静脉出血时,还可采用止血带止血法,用动脉止血带(黑色)、静脉止血带(黄色)上肢结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处。下肢结扎于大腿的中部。结扎时应先将伤肢抬高,书部垫上敷料或毛巾等软织物,将止血带适当拉长,绕肢体两周,在外侧打结固定。要标明扎止血带时间,每四十分钟放松一次。放松期间可改用指压临时止血。
4.6.5注意事项如伤处有骨折时,须另加夹板固定。伤口内有碎骨或异物存在时,不得应用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扎紧,如果扎得不紧,深部动脉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对内出血或可疑内出血伤者,不要去尝试止血,应使伤者绝对安静不动,垫高下肢,迅速将伤者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4.6.7车辆相撞引起颈骨受伤的处理:不要扭动脖子,绝对禁止在事故发生后扭动伤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强支撑身体;伤者不能走动时应以固定方式用担架或救护车送往医院处理。
4.7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4.7.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4.7.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4.7.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7.4监控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4.7.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4.7.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并根据指示跟进处理。
4.7.7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纳入安全管理案例题库。
4.8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一、适用范围:
学生生活园区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领导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领导报告;
2、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院领导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
4、对学生公寓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5、定期组织演练和宣教,让相关教职工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处理程序、方法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讨论、修改。
三、学生公寓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
1、制定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报告制度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生公寓环境及宿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各楼栋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员制度,若干名信息报告员,若发生安全事故,要求信息报告员能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生活指导教师和宿管员;
3、生活指导教师应适时在公寓内对学生开展消防、防盗、用电、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强降雨)等安全教育,普及事故救急、逃生知识;
4、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口的畅通;
5、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值班、查寝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宿管员、生活指导教师定期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对学生宿舍内的管制刀具、违规电器等进行收缴。
四、学生公寓安全日常管理应急对策。
在日常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应警钟长鸣,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一)学生公寓发生被盗或遗失案件:
1、首先由被盗人报告宿管员,宿管员应立即报告宿管处和学院保护部门,并保护现场。
2、被盗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宿管员和学院保护处应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积极提供有效的线索。
3、案件发生后,宿管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并将破案过程随时反馈领导。
(二)学生公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1、首先由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员,宿管员应立即报告宿管处和保护处110、治安管理科。
2、园区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控制场面、防止事态扩大。
3、如果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本着“先救人,再处理”的原则,尽力减小伤害程度。
4、当事人及园区工作人员和学院保护处应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积极提供线索。
5、生活园区工作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和教育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
(三)学生公寓发生起哄事件:
1、学生公寓发生起哄时,生活园区指导老师、宿管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宿管处、保护处报告,并控制面。
2、生活园区指导老师、宿管员及时组织学生干部,发现为首起哄者或寝室,摸清带头起哄学生,有效控制场面。
3、生活园区指导老师、宿管员应迅速通知所在楼栋的班导,到自己班级所在寝室查房,防止跟风起哄。
4、保护处的工作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稳定工作和教育工作,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
5、对为首起哄的学生报送学工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生公寓发生重大疾病或伤害:
1、学生在公寓发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醉酒、摔伤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先由当事人或目击者报告宿管员,宿管员应迅速报告校医务所或校园110。迅速将患者送往校医务室。对学生密切观察,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应迅速拨打120急救(至少二次)。
2、生活园区指导老师、宿管员应迅速向宿管处报告,并通知学生所在系班主任赶往医院,学生到医院应有老师陪同。
3、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立即与学校值班带队领导联系,报告情况,征求解决办法,并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若存在意外情况,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达后,学校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五)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后,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应快速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保证人力、物力的组织落实,以高效、迅速的办法,处置好发生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3、以最快速度、最大能力,抢救遇险师生。在本校能力不及时,应立即请求公安、消防、防疫、医疗等相关部门协助,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对伤、病师生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送往医院救治,严防因抢救不及时发生师生死亡事件。
4、组织抢险物资、制定现场抢险救灾措施、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并组织慰问和安抚。
(六)学生公寓发生重大火灾:
1、发生火情、如果火源不大,应一边扑救,一边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2、发生重大火情,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应迅速拨打保护处消防办报警,并迅速向宿管处报告。
3、生活指导老师协助宿管员拉闸,切断宿舍总电源,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撤离寝室,确保人身安全,如是夜间应考虑照明。
4、报警后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做好学生疏散和稳定工作。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组织学生有序疏散,严防发生践踏事故。
五、此预案于20xx年3月修订,印发给学生宿舍管理相关科室执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落实,学校成立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同时成立了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分别为立志楼、凌志楼、鸿志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和宿舍楼。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全面宣传安全知识,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xxx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凌志楼、xxx楼梯分别由第一、第二、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各班教室前后门不得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并依法处理。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学校的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确保楼梯畅通,并且每层楼都配备了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该负责人还会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部会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正常情况下会通过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则会通过鸣锣示警来通知校园内的所有人。
当听到警报后,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会紧急集结到位,并且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在紧急疏散过程中,班中上课的教师会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确保不会出现慌张、拥挤和叫喊的情况。在疏散过程中,楼梯的分配会按照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的方式进行,并且疏散顺序会按照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和五楼的.顺序进行。最后,所有学生会在学校操场中心集合,体育组全体教师会组织所有撤离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除此之外,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同时,还要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本预案由xxx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了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学校建立了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并构建了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并落实到人。此外,还建立了严格的门卫制度,保安接受专门培训,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平时,学校还会加强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在遭遇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时,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应该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如果遇到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应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1、保安员第一时间到现场。
2、通知物业安保班长。
3、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客人、同事及家属。
4、与120急救中心联系救护车,或使用大厦内可用车辆、的士等护送患者到附近医院就诊。
7、事后填写《突发事件报告表》。
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保安员接到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案件时,问清发案地点、人数、闹事程度、器械情况及报案人姓名、单位,做好记录。
2、保安员立即通知安保班长及部门经理。
3、安保班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劝阻疏散围观群众。
4、制止双方过激行为。
5、清查物品,检查人员伤势及物品损坏情况。
6、若事态失控,经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故意破坏及性质恶劣者进行控制并送至公安机关。
8、完整填写《突发事件报告表》。
盗窃案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保安值班室或物业处在接到盗窃案件的报告后,保安员应立即通知安保班长赶赴发案现场。
2)保安部门负责保护现场,不得外人进入,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封闭大厦各出口,对大厦内可疑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及到可能部位仔细查找被窃物品。
3)安保班长根据事态情况或被害者要求,请示领导,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
4) 由安保班长写出《突发事件报告表》上报物业站主任及总经理。
遇雷暴及台风应急处理预案
雨天引发地滑的应急管理
A标识:物业站对下雨天引发的地滑首先由安全员采用安全“小心地滑”的标识,并
采取铺塑料地毯的防护措施;
B设施提供:由物业站保安员给每一个进大楼的人员提供雨伞的塑料袋;
使用危险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
A.物业部的.安全员必须对公司大楼的用户关于使用或携带危险化学用品和试剂进行法规性宣传和说明,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管理;
B.包括接收包裹的检查(有无破损、泄漏)、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的标识及管理规定、相关图示;
C.公司的物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了解客户是否涉及使用或携带危险化学用品的隐患,并通知客户采取整改措施,监督整改;
D.公司物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对涉及使用或携带危险化学用品进行规范并统一放置标识管理,或责其处置远离大楼;
E.公司物业安全工作人员应做好涉及使用或携带危险化学用品的法律法规宣传通知;
关于无自控能力包括具有自杀倾向的行动应急处理预案
A物业部安保班长应对涉及可能的需安全管理的场所实行专人责任管理;
B物业部安保班长应对涉及可能的需安全管理的场所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防止隐患;
C物业部安全人员应对涉及可能事故实行公司第一沟通渠道规定:(通知物业站主任并立即到场,知会总经理)和法制沟通渠道规定(通知110);
D物业部应指定专门安全沟通工作人员负责对此类安全事故临时沟通工作,并协助法定人员工作直至工作结束,物业站主任为第一现场负责人,总经理为总负责人。
E物业部应由物业站主任组织实行《突发事故练习预案-自杀性事故》培训。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㈠预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宿舍管理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选择思想品质好、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管理宿舍,并保证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住宿学生的`建档工作,做到定室、定床管理;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学生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4、宿舍楼门应当按时开关,管理人员每天晚上应当按时查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5、建立严格的住宿学生请假制度。住宿学生请假须经家长核实及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登记后方能离校。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发生宿舍安全事故时必须迅速报告校医,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根据现场情况,由通讯组及时向119、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如发生火灾,宿舍管理人员应敞开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门,沉着、冷静,立即组织学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场集中。
4、如发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处,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委派班主任与家长进行联系。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根据事件发生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领导应在迅速判断、正确处置的同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救护组迅速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抢救组对现场进行保护,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对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携带管制刀具的,严肃处理。
2、在宿舍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安全处报告,并将其带至警务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
3、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
4、采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伤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同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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