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5-05-03 10:13:45 应急预案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健全学校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涉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维护学校利益和稳定,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在国(境)外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和公约,《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境)外涉及我校师生员工,以及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在国(境)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响应机制

  1、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重大(Ⅰ级)、一般(II级)两级响应。重大(I级)指涉及在国(境)外发生的涉及我校师生涉及宗教和意识形态问题、员工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或在我国内发生的,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发生涉及宗教和意识形态问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安全权益受到严重威胁、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突发事件。一般(II级)指涉及在国(境)外发生的涉及我校师生员工的一般性生活问题,或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一般性生活问题。

  2、发生重大(I级)涉外突发事件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在十分钟内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其处置的相关情况电话报告外事处和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领导小组,二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发生一般(II级)涉外突发事件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在十分钟内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及其处置的相关情况电话报告外事处,外事处进行研判,与相关单位确定解决方案。

  (1)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判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省市外事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向我国驻国(境)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事馆有关情况通报工作。

  4、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在学校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外事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校宣传部和校内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第四章应急响应领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乡新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外事处。

  第五章预警机制

  1、外事处负责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研判、上报工作,做好与保卫处信息共享工作。

  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广泛收集可能引发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反馈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外事处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所有工作应做到及时、迅速、准确、全面。

  3、信息来源

  涉外突发事件信息主要来自于国家和省市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及其工作单位、来校工作和来访外籍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等。

  第六章保障机制

  1、财务部门根据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2、有关单位在交通工具、安置场所等方面做必要的储备,确保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3、外事处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出国(境)人员做好出国(境)前的'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来我校工作和访问的外籍人员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

  第七章附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本预案由外事处负责解释。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 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 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 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 应急响应

  4.1 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 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 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 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 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 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 附 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 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做好公园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安

  全事故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科,xx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电话:xx。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上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安全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游客和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减少财产损失和为游客提供帮助。

  2、原地救护,就近处置。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在接到求救信息时,要分析具体情况及时救援,并向相关部门(110、119、120)报告,请求援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具体措施

  1、控制客流量,防止踩踏事件发生。重大节会期间,公园要避免人员大量集中,通过有效手段分散客流和疏散人群,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加强安保力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安要在全园范围内24小时不间断巡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重点部位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上报领导解决。

  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强化日常防控举措。

  4、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要第一时间将事件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抢救人员和财产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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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按照《xx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层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的职能:

  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

  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学校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处室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警戒维护组:由政教处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发生事故的年级组或处室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校办公室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学校总务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学校工会及事故发生处室组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三、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涉及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县委、县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上一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的处室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总指挥)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校值班室或办公室(联系电话:4601029),由学校值班人员或办公室立即向副总指挥等涉及人员报告。并由信息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置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

  (二)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突发事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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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中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钟朝日

  成员:胡凯、龙健娜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周利红

  成员:蕴华、黄彦英、洋、运珍

  (2)后勤保障组:

  (3)组长:匡运求

  (4)成员:钟学锋、雪辉、朝元、马倩

  (5)二、日常安全管理

  (6)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7)2、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上述违规现象。

  (8)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119),报告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中心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医疗部门。

  3、处置措施

  (1)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它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

  (3)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

  (4)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实行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

  做到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事故结果等记载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将事发的原因分析、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中心校、市教育局,对因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院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医院职工及家属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二、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应急机构

  1、医院组织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吕恒先

  副组长:

  丁红霞、赵振友

  成员:李卫东、房斌、刘林、燕颖、郭蕾、王鑫君

  2、发生突发事件后,由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小组。

  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一经发现后迅速向总公司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力伤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医院职工及家属人身伤害的'事件。

  2、任何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预案及处理流程

  第一条 可能引发医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是引发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 预防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医院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打 "110 " 报警电话或者按紧急报警按钮。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伤员抢救工作,并通知家属。

  3、立即报总公司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4、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四、医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 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医院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三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人员,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医院职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医院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确保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妥善应对。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到预案依法制定,管理规范运行。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科学安排报告、救援程序,各行动小组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增强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领导,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根据事件事故性质,各相关部门、人员有义务参与处理,不得推诿、回避。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 工作组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周朝华 副组长:沈志升

  通讯员:田路磊

  工作职责:

  (1) 听取事故或事件情况简要汇报,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 按照方案协调相关人员组织救援或处理事件。

  (3) 及时向指挥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 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调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

  2.伤员救治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通讯员:xx

  工作职责:

  (1) 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 协调对事发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 协调血站、疾控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通讯员:xx

  工作职责:

  (1) 在事故或事件处理过程中,进行超前或动态预测,及时调度、采购、运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 准备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3) 安排受伤及伤亡人员家属事故或事件处理期间的生活。

  4.交通治安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通讯员:xx

  工作职责:

  (1) 迅速调集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2) 协助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发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3) 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4) 帮助维护事发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1、在发生事故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和镇定,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这样可以确保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根据事故的性质,紧急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求援。他们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来处理不同类型的事故。

  3、学校可以通过广播或现场老师的指挥来组织施救和学生自救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的`程度。

  4、应急小组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的汇报,并召集领导小组进行紧急处理会议。会议中可以采取应急措施,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并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和护理工作。

  5、保护事故现场,监控险情,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这样可以及时了解事故的进展情况,为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及时与伤患人员的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和解释工作。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伤患人员及其家属的权益。

  7、学校医务室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这样可以保护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8、应急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事故的损失情况和伤亡人员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要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和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和处理工作。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后期处置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6责任追究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陈华锋

  副组长:李建华陈荣冬刘彦仁组员:全体班子成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组长:陈华锋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副组长:李建华陈荣冬刘彦仁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李小平陈伯龙李为安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组员:孔荣华刘新黄佐前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1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1、事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8532643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一、突发事件的类型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6、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二、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2或999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xx组长:xx

  组员:xx、xx、xx

  下设通信联络组:

  组长:xx消防保卫组

  组长:xx抢险抢修组

  组长:xx医疗救护组

  组长:xx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2、组织的分工职责

  (1)组长职责: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x作控制;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讯联络组职责:

  a)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b)保持通信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c)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c)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消防保卫组职责

  a)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b)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c)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d)保护受害人财产

  e)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a)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b)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c)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d)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a)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c)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a)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b)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四、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和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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