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公路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高速公路“保畅通”工程公路管理应急预案》和《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所辖路段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1.4事件分级
参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2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设立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道路损毁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路政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2.1.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
主任:路政大队负责人
成员:路政大队其他成员
2.1.3领导组下设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
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组组长由各管理处路政中队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路政中队、清障中队全体人员。
2.2职责和分工
2.2.1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高速公路所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应急处置救援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
2.2.2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路政大队)职责:
(1)负责领导组相关文件、材料的传递、反馈、收集、整理,做好相关材料、会议纪要的整理;
(2)会同工作领导组研究处置方案和措施,并提出建议,为领导组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和协调落实事故应急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4)协调各路政中队、清障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落实;
(5)全面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
(6)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3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路政中队、清障中队)职责:
3.1路政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相互通报,并派员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力所能及的伤员施救以及财产保全,必要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负责路产损失的调查处理;
(4)按照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事故现场处置完成后,配合做好现场后续事宜的处理。
(6)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2清障中队交通事故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下达的处置指令和措施;
(2)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配相关清障救援设施设备,保障清障救援工作需要;
(3)事故现场勘查完成后,对事故车辆进行清拖;
(4)完成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分析
3.1事件类型
3.1.1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双方或多方事故;
3.1.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3.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事故风险分析表
序号事故类型事故诱发原因影响后果
1、车辆故障
车辆自身安全装置、车辆自身
状况不良。
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
2、车辆事故
道路环境因素,车辆超速、超载等因素,驾驶人自身因素。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3、火灾和爆炸车辆发生自燃及发生事故后燃油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自然灾害
大雾、雨雪恶劣天气等造成的不可确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或行车安全隐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定的社会影响。
4、监测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路政大队、各路政中队应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路域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4.1.2所辖道路交通状况;
4.1.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1.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4.1.5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4.1.6各路政中队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预警信息来源
4.2.1气象、水利、水文、地震等部门对天气形势、水文、汛情、地震等进行监测、分析得出的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的信息;
4.2.2各路政中队在巡查巡检、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2.3高速交警等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交通事故等隐患信息。
4.3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
4.3.1交通事故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路政大队、路政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监控中心予以发布。
4.4预防措施
4.4.1各路政中队加强路域巡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4.4.2要重点做好清障救援设备和人员准备。
4.4.3加强与高速交警、医疗、消防、公安交警等社会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随时整合不同渠道的信息资源,进行早期预警。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公路应急预案2
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群体活动事件等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或断行时;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
2)交警、路政联合巡逻人员发现高速公路需要关闭的情形时,应立即逐级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关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实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由交警、路政部门协商关闭高速公路,并向各单位下达关闭指令。在下达关闭指令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4)各收费站接到关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员发布关闭信息。提示其选择其它行驶路线,并利用可变信息板向车辆发布高速公路关闭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5)开通高速公路参照关闭程序进行。
联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联合巡逻制度
白天的联合巡逻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
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冰雪天气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和黄沙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应急物资的准备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公路应急预案3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发挥最大潜能抗灾救灾,确保储备仓库、储备物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xxx
成员:xxx
二、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四、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布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
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五、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六、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路应急预案4
为确保冰雪天气车辆通行安全畅通,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正常运行,我项目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抗冰除雪时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抗冰除雪时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抗冰除雪时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抗冰除雪时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常用电话号码: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122(交通事故电话)、119(火警电话)
二、紧急情况人员保证措施
项目部成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陈昌府
副组长:彭代亮
组员:我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统一分工,其他人员按照组长分工,各司其职,使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不得慌乱。项目部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救援领导小组管理,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防措施
1、在冬季来临前,对项目部员工进行抗冰除雪常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抗冰除雪、抵御冰雪灾害的能力。
2、坚持落实保畅责任,入冬之前备足防滑靴、工具、维护车辆防滑链,实时检修车通信号灯和防雾灯、夜行照明灯。
四、收费站应急措施
1、遇到冰雪天气,确保各收费站能正常开启所有车道防雾灯。这就要求项目部做好雾灯的检修维护工作;
2、当某一道口故障封闭后,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服务工作。
本系统其他地区的增援力量到场后,服务本地指挥员的指挥。
3、分部门逐级指挥
本单位各部门指挥员服从于管理处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并负责指挥本部门的战斗,上级指挥员不得越级下达命令,如有特殊情况要越级下达命令时,上级指挥员应将命令情况通报给被超越的指挥员,受命者应主动向本级指挥员报告情况。
二、指挥体系及任务
发生重、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必须成立指挥部,根据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总指挥:×××(负责与现场总指挥部工作协调,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总指挥:×××(负责本系统具体工作的指挥)
成员:路政、收费站、服务区、交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人员分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组(注:具体人员名单和各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应写清楚)
2、现场车辆疏散组
3、车辆分流疏导组
4、周围群众疏散组
5、警戒组
6、后勤保障组
三、力量调集
当发生重、特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时,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或调度命令后,应当立即按照预案调派交巡、路政、养排等力量赶赴现场,并通知管理处值班领导,同时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实施警戒。第一到场力量应对危险区域实施控制,在事故现场划分警戒区、轻危区、重危区,设置警戒线;一般情况下重危区为50米、轻危区100米、警戒区为200米,对下风方向或泄漏量比较大时还要扩大警戒区。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灭警戒区内的所有明火,关闭电气设备,包括呼机、手机等通信工具;车辆熄火,并注意磨擦、静电等潜在火源。
(三)维护秩序。节实对危险区严加控制,以防人员、车辆误入危险区;在事故路段的主要进出口设安全检查站,控制车辆进入,保证抢险救援车辆通行。
(四)组织人员撤离。对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及时组织疏散至安全地带(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在污染严重、被困人员多、情况比较复杂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离准备。救援人员首先应熟悉地形,明确撤离方向;准备好进入危险区应携带的标志物、扩音器以及强光手电筒等必要器材。
2、积极防护。撤离前应及时指导危险区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可就地取材,采用简易防护措施保护自己。对于一进无法撤出的人员,可将密封性好的房间设置为临时避难间,指导他们紧闭门窗,用湿布将门窗缝塞严,关闭空调等通风设备和熄灭火源,等待时机再作转移。
3、迅速撤离。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合理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对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员要在警戒区出口处实施洗消,进入安全区后再作进一步的检查,造成伤害的要尽快进行救护。
五、要求
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危险性大,专业性强,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进入作业区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进入;
2、加强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3、每一个环节都应尊重科学,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处置完毕后,要清点人员和装备,并进行洗消。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高速公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xx省交通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和《xx省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xx高速公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xx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桩基质量检测站、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xx省xx程有限公司岩土分公司xx软基试验段项目部、河海大学xx高速公路软基监控课题组和xx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范围为:xx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安全事故、xx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有关参建单位参建职工伤亡事故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xx高速公路协调小组
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一)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总经理;
(二)副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三)小组成员:工程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安全员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
1、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及发生安全事故系统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指挥: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二)副指挥: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
(三)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工程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其它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组长: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组成,并组织一支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的队伍。
第八条事故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
第九条相关机构(部门)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协调小组职责
(一)负责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二)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三)检查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演。
(四)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xx高速公路事故范围内的支持保障工作。
(五)督促、检查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三)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现场事件时,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事后,涉及单位责任的,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事故单位和(或)有关主管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四章事故划定
第十三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伤亡人数之和在5人及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2个以上的;
2、职工发生中毒10人以上的。
(三)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四)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四条应急处理指挥部按隶属管理、分级分工的要求、除按第一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职工发生中毒5人以上的;
3、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4、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五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除按第一、二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其他规定范围外的相关情况均适用:包括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接警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组织实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措施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事项,并监督指导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贯彻实施。
(二)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九条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章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一条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职工的应急应变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
第二十三条全面进行现状安全管理预评价和行业系统安全卫生管理整体评价,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四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的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贯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和正确性和效用性。
第二十五条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适用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条款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和办理,确保管理到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由继任人承担当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预案由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公路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6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7
按照GB/T28001:20xx标准、GB/T24001:1996标准,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识别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确定为本项目上的特定紧急情况有: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气体、触电、坠落。
一、机构组成
组长:林①
副组长:林② 林③ 林④
组员:林⑤ 林⑥ 林⑦ 林⑧ 林⑨
二、分工及职责
1、组长由项目经理林①担任,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及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对重大事件组织或上报处理工作。
2、副组长由林②、林③、林④担任,负责各专业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报警组由林⑤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报警。
4、救护组由林⑥负责,其职责如下:
(1)对救护人员进行伤害救护基本知识教育,必要时可作演习;
(2)向后勤组提出救护物资、药物等需求;
(3)一旦发生需救护事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组由林⑦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提供应急预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资;
6、资金保障由林⑧负责,其职责是:保障应急预案所需资金得到满足。
三、应急设施
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由林⑥具体负责。项目部储备常用药品,由林⑤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用上。
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及报告现场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以电话形式首先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林①,并作好现场疏散安置工作。应急小组组长接到值班人员电话后,应与副组长分工联系各组员,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对于严重事故需要外部单位救护在电话报救时应说明以下问题:
1、事故地点:说明详细地址,现场负责接应人员(至少1~3名)联系方式,接应地点;
2、事故内容:包括发生的具体情况,严重程度,现场伤员人数、伤情,现场已采取措施,事故有无发展等。
四、应急设备
1、应急设备
见附表
2、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见附表
五、可能发生的事故具体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预案
1、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项目部的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办公室主要是抽烟不注意,烟头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宿舍主要是用电不当造成火灾;食堂主要是用电和天然气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因办公室、职工宿舍同一楼,上下距离较近。一旦发生火灾,职工的被褥、铺盖、生活用品、办公区的桌、椅、电脑、纸张等设施、用品会迅速引起火灾。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项目部办公区、职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在食堂、宿舍、办公区、大院门口合理设置自来水管,以备急用。
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人为的因素,所以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火灾发生的应急措施: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人员和周围易燃物品及贵重物品,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灭火组:负责灭火、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直接扑灭火灾的任务;通迅组:负责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火场通迅联络、看守电话以及上报火情、下传命令等通讯联络任务,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卫生部门和友邻单位; 疏散引导组:组织人员从楼道疏散。疏散人员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湿床单、被褥等物防护,抢救组:负责救人、疏散物资等任务,实战中要与灭火组紧密配合,共同作战。如果有人员受伤亡,立即送附近医院进行抢救,确保人员的安全。
4、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队义务领导成员一起,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按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爆炸应急预案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爆破物品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当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发生爆炸事故将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出现死亡事故。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对爆破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够了解而产生的,为了避免发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关人员对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让他们对爆破物品有充分的了解,并在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项目部安质部、保障部随时对炸药库记录(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库、出库、退还)进行清查,对现场使用的爆破物品应严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时入库,使用中按规范要求操作,并由保障部、办公室民警经常检查使用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泄漏。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指挥组人员,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三)食物中毒应急计划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食物中毒可能发生于食堂。由于目前项目部职工集体就餐,原因可能是橱具、灶具的不清洁,购买发霉、变质等食品,蚊蝇传播,炊事人员的健康卫生、就餐人员的餐具及人员外购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发性食物中毒源,其后果将会导致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堂的卫生要符合规定要求,保持橱房的干净,同时食堂应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消毒柜),对灶具、橱具、餐具进行经常性消毒,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炊事人员在工作中应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控制购进不卫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购买熟食物、有腐烂、发霉、变质的食品,对食堂的剩钣菜进行适当处理等。办公室应与当地附近医疗机构联系,对食堂卫生定期检查和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从源头上全面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坍塌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路基挖方、挖孔桩施工中,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对施工中地质资料掌握不准确造成的,坍塌事故的发生将会使机械受到损坏、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机械损坏及人员伤亡,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应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在施工中对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勘察,避免因地质判断有误出现事故。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人员应多对现场进行巡视,及早发现可能出现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并监督施工队完成,对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队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项目部安质部经常到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坍塌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五)有害气体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有害气体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挖孔桩施工中,主要发生原因为隧道开挖爆破、挖孔桩施工爆破后通风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有害气体将会对人员的呼吸系统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造成伤害,在孔、洞爆破作业后应严格要求施工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通风,通风结束后由检测人员对孔、洞内的大气指标进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级大气标准方可准许其余施工进入孔、洞内进行施工。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有害气体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加强通风及吸氧,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六)触电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触电事故主要发生在职工宿舍、办公区、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私拉乱接电线、环境潮湿、漏电开关失灵、雷雨湿度电击等。发生触电事故将会引起触电人员肌肉痉挛、心跳超速、呼吸困难等,严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生活、办公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首先帮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方法有以下几种: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的时候,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当闸刀离触电地点较远不能及时断开闸刀时,应快速地用干木棍或其他绝缘棍将电线从伤员身上挑开。当触电人员衣服干燥时,可用绝缘物体将手包住将触电人员拉开。触电人员脱离电线后,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帮助伤员恢复正常呼吸。现场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七)防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坠落事故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支架和脚手架的安装、桥梁施工中墩台身、架梁、桥面系施工、路堑刷坡、隧道开挖钻爆和衬砌等。发生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完善。坠落施工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在高空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经常检查,对经水浸泡和由于磨损而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搭设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搭设应牢固,不留孔洞,必要情况下应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
3、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发生坠落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公路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平兴高速公路十标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财产损失,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防x洪工作的通知》,针对梅州地区的气候情况,以及我项目部现场实际情况,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防洪专题会议,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一、防汛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施工人员、项目住地、物资设备安全渡汛。
二、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组长:林祖福副组长:张有才潘晓刚
成员:李宇张泽远郭存明王威郭强康定寿陈永志郑经验王恺刘小林李鹏飞
2、工作职责
⑴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抢险全面指挥工作,负责发布集团项目部级预案启动指令。
⑵副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组长做好抢险工作。对日常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⑶成员职责
负责本部门或辖区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力参与应急救援,促使应急行动顺利实施。
⑷防汛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指挥部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汛情、水情、各工区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检查各工区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演练、培训、更新工作。
汛情发生时,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问题,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重点防汛部位
拌合站、住宅区、漳龙铁路跨线桥、梅河高速公路跨线桥。
五、应急预案准备
1、抢险队人员配置
项目部:项目部经理挂帅,办公室(王恺)、工程部(郭强)、安全部(陈永志)、物资部(郑经验)、试验室(刘小林)、调度(李鹏飞)各1人,组成抢险领导组。
各工区:各工区负责人组织,由办公室、工程、安全、物资、试验、调度人员配合。
施工队:各施工队队长带队,施工人员组成抢险队,路基一队、路基三队、桥梁一队、桥梁二队。
2、抢险设备配置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泵、三菱轿车等。 3、抢险物资配置
草袋、编织袋、断道警示牌、预备的砂石料源、钢钎、大锤、镐、锹、苫布、撬杠、水上救生衣、安全帽、拖绳等若干。
4、信息沟通
项目部与梅州市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并上网查询河道水位情况和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和水文信息,发生险情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各工区,立即启动抢险预案。
各工区也要与当地有关河道、气象部门建立联系,一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5、值班要求
各工区要分析并找出本责任区的防汛薄弱环节、易发生积水、冲毁的地段,事先进行预防性修缮和加固。上汛前,加强巡视和维护,做好险情排查。
在汛期施工,各工区必须指定专人获取气象和水文信息,对油库、搅拌站的接地和避雷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雨季施工安全方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遇小雨、中雨正常值班;遇大雨各工区负责人必须亲自值班,靠前指挥;遇暴雨、特大暴雨除工区负责人值班外,项目部领导也亲自值班,同时各抢险队、机动队待命。 6、准备情况检查
每年项目部要对各工区应急人员、物资、设备、预案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工区整改并验证。目的是确保打有准备之战。
六、应急预案措施及抢险方案
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责任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拌合站值班人员。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对跨线桥及路基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并分等级,并安排人员值班。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向施工队队长汇报,由施工队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对汇报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和其他设备、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停止桥梁施工等做出判断,并立即执行。由现场工程师向项目经理部调度汇报降雨量、危险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调度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局指、建指汇报,必要时向下游地方政府通报。
当洪水来临时,总指挥下达警报令,抢险组进入抢险状态,全体人员投入抢险工作。抢险小组协同地方防洪部门,共同定出抢险方案,由总指挥组织物资组调动必要的机具、设备、材料等资源,根据抢险方案,将具体任务下达给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按要求完成任务。抢险过程中,必须注意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产,并且做好自我防护,整个过程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部署。
七、培训、演练、更新
应急预案制定后,项目部要组织本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同时要督促各工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培训要做好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并要求做好演练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及时评价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效果,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改,使之更有应对突发情况的价值。
八、应急物资清单
(略)
公路应急预案9
为充分发挥公路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快速、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减少路政管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员熟练掌握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路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原则
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公路管理部门与路政人员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及时疏导,处理得当,救援及时。全体路政人员应站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为人民、对单位、对公路高度负责的态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公路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分工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路政大队长为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第一负责人,路政执法中队长具体负责,组织指挥路政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救援。遇有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报告。及分析总结经验,写出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小组。
三、程序与时限
公路路政发生突发性事件,责任路段管理负责人立即向路政科汇报,路政科在接报告按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的同时,5分钟内上报局领导,10分钟内上报济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临时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报,公路局协调各单位实施并在十分钟内将应急救援结果上报济宁市公路局路政科。
预案救援
(一)对暴风雨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遇有暴风雨天气,路政管理人员在间隔放行的同时应及时提醒驾乘人员,注意天气变化,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差及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要提醒其在适当场所停车,待暴风雨结束后再继续行驶。
路政巡查车要及时开启示警灯,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巡查中发现天气异常要及时汇报,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以便上级做好准备工作,将暴风雨信息通报相关路段。
(二)大雪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巡查时发现雪天影响车辆正常通行,要及时上报路政科及局领导,并提醒车辆大雪路段安全行驶,劝告需整修的车辆分道行驶或及时停驶在附近区域。
备勤人员和车辆应做好准备,随时待命出发,巡查车辆在巡查时要开启示警灯。必要时向上级提出禁止通行的请求,接到上级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后,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对重点路段采取二十四小时监控措施,对特大桥、危旧桥、公铁立交桥、急弯陡坡、山区公路路侧险要等重点危险路段,实行专人看管制度。发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逐级上报。根据危险程度控制车辆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时请示当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养护处提前备好备足溶雪剂,要及时撒沙防滑,撒盐除雪,组织人员和机械立即清除积雪。并对公路采取间隔放行,车辆疏导,固定专人指挥绕行等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行。
(三)大雾天气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雾和流动雾团时要目测出雾的能见度,同时记录大雾的时间,位置及移动方向,立即通知上报路政科和局领导。
对于雾天影响车辆通行,要采取间隔放行措施,并向车辆讲明雾情,提醒小心驾驶。路政执法大队应根据雾天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雾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与雪天救援预案相同。
(四)路面结冰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路面结冰现象,应立即汇报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要讲清楚结冰地点、结冰面积、结冰程度。
公路局应设置路面结冰警示标志,路政人员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并间隔放行,提醒小心驾驶,并及时协助养护人员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交通事故造成阻塞,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信息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汇报中应讲清楚事故的概况,以便上级根据事故所处位置采取措施。
现场路政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做好救助,配合疏导交通。并及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反映现场动态,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实施禁止车辆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设备、施工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置齐全明显的标志,对标志设置不规范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发生事故或道路严重阻塞,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根据施工单位报审材料中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分流疏导交通。
(七)路政、超限检测执法现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因超限检测、路产赔补偿或其他情况,超限检测站、路政服务大厅现场遭到寻衅滋事、聚众围攻、阻扰或扰乱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与路政、超限检测人员发生纠纷致使路政、超限检查人员受到威胁、伤害;以及逃避检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较大规模的交通拥堵等严重情况时,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在第一事件迅速赶往现场同时,组织指挥所属人员,在努力方式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协调公安部门安排调度警力、疏通交通、调查取证、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如10分钟内无法恢复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公安部门汇报;如2小时内无法恢复交通和正常秩序,应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态,防止恶化,尽快恢复通行。
超限检查站应加强检查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调度、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超限检查站监控实时录像,特别是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调整监控镜头,拍摄不法行为,跟踪重点任务进行录像,为案件处置提供真实的证据。
超限检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参照《山东省公路系统治理超限超载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贯彻执行。
路政管理人员在辖区内依法查处路政事案时,应随车携带摄像机和照相机等相应的取证设备,及时拍录抗法、围攻、无理取闹、抗拒检查等紧急情况,取得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路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危险化学品车辆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大队应加强对路政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类别、性质、危险特征和包装容器,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使用特征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并适时演练。
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公安、卫生等部门报警,严禁擅自处置,主动配合有关部进行现场交通封闭和摆放标志。
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常识》的处置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
要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应当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可行的组织计划和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只有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步调,统一指挥,才能对发生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案实施措施。
五、预案管理
1.应急事件处置后,各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进行分析总结,做出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负责解释。
公路应急预案10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xx]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王世良
副指挥:孙振东、朱涛、董春勇
成 员:刘松、朱军、赵传宝、韩辉、周谦、李德民、李延海、李永果、汤鹏、高祥龙、吕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11
为妥善处置因冰雪引起的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和突发险情,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沂水县公路中心管养道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冬季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二、范围和等级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中心管养公路范围内,因冰雪引起公路交通中断、较长时间堵塞或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需及时疏通或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警级别
根据冰雪发生时对公路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预警(特别严重预警)、橙色预警(严重预警)、黄色预警(较重预警)和蓝色预警(一般预警)四级。
1.红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道路通行能力已严重影响周边省市,需要国务院或交通运输部应急处置机构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队或军队、武警部队,实施
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省调度时,拟发出红色预警。
2.橙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造成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干线公路无法正常通行,需要省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市调度时,拟发出橙色预警。
3.黄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导致高速公路关闭,部分国省道无法通行,需要市级应急处置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时,拟发出黄色预警。
4.蓝色预警
24小时内降雪厚度达到1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对行车影响不大,不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由县区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不需要跨县区局、管理处调度应急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的,拟发出蓝色预警。
三、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框架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科室、公路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养护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XXX。
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承办上级有关决定和任务,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公路降雪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路段雪情的分析研究,把握规律,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信息畅通。
(二)路政工作
在冰雪天来临时,要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做好交通疏导清障工作,及时处理路政案件,遇有堵车现象,配合交警及时疏导指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开启警示灯和警报器,并用扩音器提醒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出现预警级别规定情形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启动相应预案。
(三)养护工作
加强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安全设施、标志等齐全有效。在预警发生时,养护部门要迅速集合,及时抛撒融雪剂和防滑沙。根据冰雪的具体情况,按照主次进行清除。除冰雪次序依次为桥面、匝道、超车道、行车道。对地温较低的桥面要及时抛撒融雪剂,除雪时间应选在白天温度较高时进行,如冰雪天气仍在继续,还要及时抛洒融雪剂,避免再次结冰。除雪作业是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使用限速标志、设置锥形标,提示驾驶员安全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清除冰雪时限制车辆和人员位置和活动区域,严禁超出警示区或作业区活动;每次除雪时,要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四)应急保障中心工作
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应急抢险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设备、物资及人员达到现场,配合现场人员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要做好雪天的生活保障工作,保证滞留车辆、人员基本生活需要,重点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尽最大努力免费提供方便食品、熟鸡蛋、饮用水、日常药品等物品,采取上路提供方式解决滞留人员就餐问题。
四、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要建立“以雪为令”的工作机制,当雪情发生启动预警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电子情报板、电子可变限速板、广播、电视、网址、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警处置程序
除雪防滑工作,遵循“先抢通,后除净”的原则。
1.红色预警处置程序
大面积暴雪天气,达到红色预警级别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降雪厚道达到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2.橙色预警处置程序
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标准20克/平方米),待降雪结束或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除雪车清除路面积雪,分车道清除,机械清雪完毕,再洒布融雪剂(40克/平方米)。
3.黄色预警处置预案
温度在零下值零下20摄氏度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厘米时开始撒布适量融雪剂,标准宜控制在20克/平方米以下,待降雪结束后,再利用除雪车配合撒布融雪剂(20克/平方米)清除路面冰雪。
4.蓝色预警处置预案
平均气温在零下5摄氏度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积雪自然融化,无需做特别处理;平均气温零下5摄氏度以下时,根据情况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20克/平方米)。
(三)时限要求
根据路线的等级标准及重要性不同,制定分类除雪时限要求
1.一类路线
我局管养的连接市县的重要省道为一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6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16小时。
2.二类路线
管养范围内连接县区之间的省道为二类路线。
时限要求:降雪8小时内打通一条车道,降雪停止后清除积雪一般不超过12个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24小时。
(四)应急启动
1.后勤保障组做好车辆调度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用车需要;根据需要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和供给工作,保证抢险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及时与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发生灾害路段和桥梁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车辆绕行路线、行车注意事项等对外发布,使驾乘人员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选择正确行驶路线。同时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报道。
2.机械组要根据灾害处置需要,合理调配施工机械,组织施工机械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充分发挥大型机械作业优势,尽最大努力以最快时间减缓雪情后减短交通堵塞时间。
3.现场抢险组要做好抢险准各,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战备物资、机械、队伍赶赴现场。如需要负责与交警部门联系,在发生灾害路段封闭交通,同时设置醒目的标志,引导车辆绕行,同时做好路政巡查和疏导交通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积压现象。
(五)应急解除
当出现下列情况,应急状况解除
1.预警级别规定情形已经消除,公路恢复畅通;
2.现场应急处置活动,包括人员车辆疏导、路面各种病害抢修、路面冰雪清除、其他安全畅通隐患等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结束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应急处置队伍人员恢复各自日常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按市公路中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储备充足的除雪防滑应急物资,并对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
(二)明确除雪防滑应急队伍人员组成,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来完善预案,提高除雪防滑队伍的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三)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维护保养应急机械设备,修复受损公路设施,补充应急消耗物资,做好再次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加以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反思,以便积累更好的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
公路应急预案12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抢险救灾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防毁抗灾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台。
公路应急预案13
机械伤害是现场机械设备施工中常见的事故。也是项目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编制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机械伤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机械伤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项目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承担对他人伤害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承担对外人伤害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二、模拟演练情况
假设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在本合同段项目部内,装载机驾驶员普晓刚在倒车中,由于注意力不集中,突然碰倒工人王士军,王士军倒地,腿部有伤情。
三、演练时间及人员
(1)演练计划
项目部决定于20xx年7月21日下午3:30,在项目部开展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7月20日晚上7点,在项目部一线工人业余学校,由安全环保工程师薛良友对项目部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本次演练的交底。
(2)参加人员主要有:
项目办领导、总监办领导、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项目部领导、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机械操作手,民工班组等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机械伤害事故组织机构(总指挥)
总指挥:刘国耘
主要责任:
a、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救护工作。
副总指挥:杨阳、薛良友
主要责任:
a、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b、协调各部门统一调度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救护方案的确定。
现场指挥:殷俊(项目办)、黄志江(总监办)、丁剑、陶文涛、
主要责任:
a、传达、联络各部门演练人员,负责交通救援线路的畅通及现场警戒;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事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协调与当地医院的沟通,负责演练资料搜集、整理等工作。
2、各组职责:
(1)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车辆施救,抢救机械伤害事故中受伤人员;(陶文涛)
(2)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视伤情决定在现场或就近医院急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丁剑)
(3)警戒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指令和疏导交通线路,并保证车辆来往线路畅通,对外联络告知现场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并记录演练全过程。并负责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许荣付)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听从指挥部领导的指令,安排救援演练车辆的调派以及应急资金的及时供应。(许昌先)
五、演练程序:
(一)各组成员组成
事故处理组:陶文涛、王法硕、汪祝山、郑伟
医疗救护组:丁剑、王冠军、费瑞明、常智恒、陈彦博
警戒联络组:许荣付、
胡国涛、许俊华、李浩、钮为健
后勤保障组:许昌先、杨伟、范胜建
(二)20xx年7月21日下午15:30时整,现场总指挥刘国耘宣布演练开始。
(三)演练具体实施步骤
①范胜建在演练前安排装载机摆放在项目部篮球场,15:31分薛良友鸣哨代表事故发生,装载机倒车碰倒工人王士军、有伤情。
②15:32分陶文涛跑步来到副总指挥杨阳面前简单报告机械伤害事故地点、机械、人员具体情况。随即杨阳向总指挥刘国耘报告,刘国耘指示“尽快抢救伤员,立即启动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③15:32分警戒联络组组长许荣付率警戒联络组迅速拉起警戒线,引导周围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并疏散围观人员,为现场救护提供了足够的场地。许昌先负责与当地医院的`沟通与协调,并安排民工组人员保证演练救护便道的畅通,并用摄像机记录演练全过程,许俊华用照相机拍摄演练情况。
④15:32分事故处理组在陶文涛的带领下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将装载机停止工作。
⑤15:33分医疗救护组组长丁剑带领该组成员王冠军、费瑞明、常智恒、陈彦博对受伤人员进行消毒、止血、包扎等简单处理,并初步查看其受伤程度,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救护工组。
⑥15:10分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救护组长丁剑即派民工组两人将伤员用担架抬至医院救护车上,救护组陈彦博、王冠军随车出发护理伤员。
⑦15:30分警戒联络组组长许荣付带领该组成员胡国涛、许俊华收起警戒带并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
⑥15:35副总指挥薛良友向总指挥刘国耘报告演练完毕,由总指挥刘国耘作简单的演练总结。
六、救援设备及物质
项目救护用车一辆、担架一床、氧气瓶一个、医药箱一只(内放消毒药水、医用止血绷带等急救药品、棉签等)。
七、注意事项
1、警戒联络组要认真详细记录演习的时间、汇报时间、人员伤情、现场人员情况等。
2、后勤保障组在演练的当天必须保证在15:30点之前把所有演习人员及物质运送到项目部,应急资金和后勤相关物质安排到位。
3、施救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施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开展急救工作。施救结束后将所有人员带出事故现场撤到安全区域。
4、总指挥刘国耘作完演练总结宣布演练结束后,所有演习人员撤出演习地点,恢复正常工作。
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全体施工作业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应急救援预案的救援程序。在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有序进行,为救援争取了时间,达到了演练目的。
公路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南宁市辖区内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管辖权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处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拥堵。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及自治区公安厅《广西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我市高速公路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畅通的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和车辆滞留的,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启动条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发生以下情况的,启动本预案:
(1)达到高速公路一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三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2)达到高速公路二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达到高速公路三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区内相邻三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4)达到高速公路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
(5)达到高速公路一般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的,造成车辆滞留,影响本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1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领导与总协调。
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具体指挥与协调。
成员: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各公安分县局主要领导、特警、巡警、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交通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其职责由市级应急预案具体规定)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辖区及职责范围划分组织本单位应急响应处置相关工作。
3.2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管理的枢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的决策参谋。做好应急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对有关要情进行快速处置与协调。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4.预警信息管理及响应启动
本局有关单位接到应急事件报警后,应当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初步研判。认为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市局指挥中心。
市局指挥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后,确认达到或即将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各单位立即做好响应处置相关准备,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事件相关动态信息。
对于确认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四级以下响应由市局宣布进入应急状态,达到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由上级公安机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由市局新闻发布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对于达到四级响应条件且响应事件影响其他相邻地市的,市局指挥中心应事先联络相邻地市公安机关有关应急部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急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由市局联合相邻地市公安机关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分别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副组长任副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启动一般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机构
响应事件发生后,市局指挥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5.1.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疏导、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作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局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5.1.2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视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动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处置信息,搞好现场协调。
(2)现场救援组:负责施救现场受困人员,疏散火场现场群众,实施现场火场扑救。
(3)现场调查组: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标志,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进入安全地带。控制肇事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交通管控组:维护堵塞点现场周边秩序,指挥车辆顺序通过、有序停放,清理紧急通道。
(5)分流疏导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成立):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打开中央隔离设施,指挥车辆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负责告知堵段群众堵车分流原因、时间、措施等事宜;
(6)机动勤务组: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负责借道分流时的压道领驶等工作。
(7)治安保卫组:负责堵塞点现场及车辆拥堵沿线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8)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的制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宣传报道组:负责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10)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后勤保障。
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以下工作组:
(11)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成立):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12)交通清障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成立):负责对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恢复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13)危险品处置组(配合环保部门成立):负责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清理危险品。
5.2应急响应流程
(1)市局指挥部立即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指令,各单位按响应级别要求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宣布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2)市局指挥部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视情况立即通报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环保、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
(3)先行赶赴现场的单位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交通应急响应的有关建议。市局指挥部与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4)现场指挥部区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四类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救援、案件处理、道路清障和疏导分流等处置工作。
(5)现场成功处置结束,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并不会出现新的堵塞时,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解除应急状态的建议。
(6)经市局指挥部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可以解除应急状态的,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并通报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现场指挥部应迅速取消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待道路交通畅通后组织警力有序撤离现场。
5.3具体处置措施
5.3.1疏导分流处置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的不同性质和形态,决定采取一种或多种疏导分流措施,以减少高速公路拥堵排队车辆数量。
5.3.1.1远端分流疏导
选择合适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的疏导分流措施。
远端分流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指挥部会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确定最合适的高速公路远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导组引导站口前方排队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来车方向处依次摆放三块“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锥筒密集排列,并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车辆驶出高速公路。
5.3.1.2同向放行疏导
在腾空一定车道就可以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根据排队等候通行的'车辆情况,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缓慢放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调查组民警先行清障,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
(2)交通管控组民警指挥临近现场的车辆顺序通过。
(3)分流疏导组民警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后方500米、200、100米处依次摆放三块“左(右)道封闭”、“事故现场、减速慢行”、“左(右)道封闭”交通标志,引导车辆靠左(右)行驶,同时从现场后方1公里处每隔30米摆放(夜间或雨天20米)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现场,引导车辆驶入腾空车道通行。在现场后方500米处停放警车开启警灯,派民警通过喊话器提示车辆减速慢行,保障车辆顺利通过。
5.3.1.3借道行驶分流
打开现场前后活动护栏或中央隔离带,在对向车道用反光锥筒设立一条临时通行车道,确保本车道车辆得以通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借道行驶分流具体工作程序:
(1)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养护部门会商,打开被堵车辆前方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可通行至对向车道的近端缺口;打开经过现场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驶回原车道的远端缺口;
(2)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对向车道摆放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间或雨天500米)的对向车道的路肩上,依次摆放三块“左道封闭”、“减速慢行”等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车道上,依次摆放两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对向车道的来车靠右行驶;在远端缺口处对向车道的快车道上反方向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可与正方向摆放的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合为一块双面向右行驶标志),引导借道通行车辆向右通过远端缺口驶回本车道;
(3)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在对向车道摆放反光锥筒:从近端缺口位置开始,在对向车道的快慢车分道线上,每隔30米(夜间或雨天20米)摆放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远端缺口位置,形成临时分流车道,保障双向通行时能各行其道。
(4)指挥车辆借道分流通过:交通管控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两头维护交通秩序,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安全驶入、驶出分流车辆。机动备勤组民警要通过喊话对被疏导分流车辆进行提示,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过。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将现场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现场救援组、现场调查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交通管控组负责划定警戒区,疏散无关群众,并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现场调查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会同交通清障组实施同向放行疏导。
(4)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6)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交通清障组清理事故车辆等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7)由远至近,各行动组逐渐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详细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伤人员、事故形态、周边河流、村庄损害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等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交通管控组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启动车辆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必要时,双向设置警戒区域。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
(4)危险品处置组迅速对现场进行监测,对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禁止车辆通行现场附近区域;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进行现场调查和疏导分流等工作。
(5)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现场救援组会同危险品处置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6)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
(7)在允许通行的情况下,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安全区域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9)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危险品处置组会同交通清障组清理转运危险品,拖曳事故车辆等,清除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进行必要的处理后,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10)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3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能见度、车流量等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气象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路况实际,采取远端分流、分段通行、间断放行、借道行驶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天气情况好转,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4自然灾害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灾害、路况信息;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属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组清理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实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导;属水毁路段无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组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前方200、100米处依次摆放“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分流疏导组实施远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导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故障物清理完毕,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5现场治安秩序处置
各响应级别启动后,高速公路沿线辖区各分县局、各派出所,按属地原则,派警力进驻高速公路各服务区、停车区警备工作室,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治安力量,组织对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逻,防范大量车辆滞留期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市局指挥部报告,请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启动应急响应时,维护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队派出,维护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县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时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民警进行秩序维护。
启动四级以下(含)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5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5人。
启动三级以上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10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确保交通、治安秩序维护的,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提请警力增援。
5.5响应的终止
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交通拥堵明显缓解,治安形势平稳,现场指挥部综合有关情况后,向市局指挥部通报有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长向市局指挥部建议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由市局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5.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上报坚持分级报送的原则。
(2)报送方式可先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3)启动四级以下(含)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二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一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
5.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各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本局各级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
5.8后期处置
(1)现场处置妥当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置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配合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和救助工作等善后工作。
(2)对于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由本局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分别开展。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所需资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市局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的应急力量由本局各单位组成,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联络方式,建立应急设备相关台帐,加强应急设备的维修、保养、补充,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2培训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处置、救援能力。
7.3演练
由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四级以下(含)响应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评估
通过对演练的效果及其过程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修正当前工作预案中不合理或可优化的部分,以利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标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15
一、预案目标
按照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机械除雪为主,局部人工除雪为辅,结合使用融雪剂除雪的除雪保畅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高速公路在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作用,保证低温雪天高速公路畅通、安全,力争做到保沧高速公路不因下雪而影响车辆通行。
二、组织机构
(一)保沧高速公路除雪保畅领导小组
组长:牛军
副组长:王运琢
成员:龚英录、张凤爱、徐二星、周巍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季除雪保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龚英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任:龚英录
成员:张凤爱、徐二星、穆宝、王亚芳
(三)值班电话:0312-2193705
0312-2193732(保定段)0312-2193747(沧州段)
(四)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启动冬季除雪保畅预案,全面指挥应急工作;
2、副组长负责除雪保畅工作的具体调度,并安排组织实施;
3、工程部负责各养护工区的协调、各项准备工作及通讯、信息的传递,时刻注意天气预报的收集;
4、监察部负责利用情报板及时发布雪情、路况等信息,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出行。
(五)各养护工区分别成立相应的冬季除雪保畅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养护工区负责所辖路段内路面积雪清除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公司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三、预案准备
(一)材料准备
1、结合20xx年度冬季除雪使用材料的库存,由公司工程部通过招标形式统一采购融雪剂200吨。
2、融雪剂的使用与存放:由于工区没有仓库,先使用在外存放和20xx年度库存的融雪剂;为方便撒布车装运融雪剂,融雪剂分别存放在保沧公司车库、高阳养护工区、河间养护工区、沙河桥收费站、韩村收费站。
3、为应对今年冬季雪情加大的情况,工程部与融雪剂生产厂家联系约定,融雪剂厂家应在72小时内将100吨融雪剂运至指定地点。
4、各养护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做好砂子、标志服、施工警示灯、警示牌、小型机具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机械设备
1、公司2台除雪车分别放在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2、除雪铲2台,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3、除雪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养,做好保养和使用记录。
4、每个养护工区各联系备用平地机2台、装载机2台,遇有大雪可随时准备上路除雪;各养护工区租用小型装载机,装载融雪剂。
(三)应急队伍
1、各养护工区成立除雪保畅应急队伍,如遇雪情全体人员留营待命,做好上路除雪的准备。同时,各养护单位做好除雪人员、机械准备,各养护工区成立应急队伍1到2支,要做到落实到每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雪情,随时能上路,配备应急车辆、人员,为随时做好上路除雪做好准备。
2、沿线各匝道除雪同主线除雪同时进行,先用推雪板进行推雪,再根据积雪量的大小,每个匝道安排除雪人员6-10人,在雪停后2小时内(雪停时间如果是晚上,应在天亮后上午8点前)匝道除雪人员安排到位开始除雪,并在6小时内将匝道范围内积雪清除干净。各养护工区联系好地方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租用地方车辆上路除雪。
3、工程部负责组织对除雪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除雪实战演练,并要求各养护工区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日常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除雪机械,按照除雪保畅工作流程及雪天驾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
(四)通讯信息保障
1、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时刻注意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遇有雪情及时反映给领导、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和相关处置工作。做好与公司值班室、监控室以及收费站、高速公路交警值班室、路政值班室的信息沟通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负责收集雪情信息、除雪进度、材料使用等情况。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设专人负责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有关雪情预报信息及时向保畅领导小组汇报。
3、各养护工区在进行推雪、融雪剂撒布作业时,白天每隔二小时、夜间每隔四小时向工程部值班室汇报除雪车位置、除雪效果和推雪、融雪剂洒布的工作量等信息。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将各工区除雪作业情况汇总后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报告除雪信息。
4、除雪过程中要定期向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汇报过往车辆的通行情况、融雪剂使用及库存数量,并在除雪工作完成后进行书面总结,将除雪工作完成情况及融雪剂等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工程部。
(五)除雪车组织安排
1、高阳工区1号除雪车、3号推雪铲负责朝阳站至高阳东站除雪工作;河间工区2号除雪车、4号推雪铲负责高阳东站至终点除雪工作;根据各段除雪情况随时调配、支援。各养护工区视天气变化情况通知除雪车操作人员提前1天到工区待命。
各养护工区做好除雪车的维修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配件,除雪车操作人员对除雪车及时进行保养,排除除雪车故障,除雪作业连续进行时间较长时实行替班。
2、各养护工区根据雪情合理安排除雪车作业路段,在除雪前各养护工区组织推雪铲先将除雪段超车道积雪推向行车道,清除积雪的宽度不少于1车道(为提高工作效率,可考虑使用两台推雪铲进行作业),使除雪车能正常作业。同时,各自辖段的互通立交、通道桥面积雪用推雪铲推到桥两端有边沟的路段,派专人在桥下地方路段执勤,待除雪车作业到此区域时,立即对地方道路进行暂时封闭,桥两侧50m内不能有车辆、人员、牲畜等安全隐患。
3、在除雪作业过程中禁止一切车辆超越或靠近作业区域,要求压道车(护卫车)有车载标志、施工警示灯,车后安装禁行标志和“禁止超越”标志牌,警示后面来车不可超越。
4、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之前,需经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批准。
5、夜间收到降雪预报,提前将除雪车准备好,第二天早6:30准时上路进行除雪作业;如遇有除雪车不能正常作业时,养护工区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并说明原因,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除雪作业流程
(一)雪情处理
收到雪情通知,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各养护工区全体人员留营,做好除雪准备。养护工区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车次,巡查车辆全天候上路巡查,负责察看辖段内降雪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工程部。根据雪情,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根据各养护工区反馈情况统一安排调配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
(二)一般情况处理
降雪量小于20MM,大部分路面形不成冰时,由各养护工区通知日常养护人员清扫积雪,在可能结冰的桥涵、大长纵坡、弯道、匝道等洒布融雪剂,桥面、各站口要施撒融雪剂(氯化钠含量低的.)。
(三)小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小雪预报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准备好施工物资、警示牌等;检查机械,进行发动预热,保证随时出动;组织民工将上路撒布融雪剂车辆装好融雪剂待命。除雪作业人员随巡查车辆上路,装载一定数量的融雪剂,遇有桥涵、弯道,大长纵坡、匝道出现较厚积雪,随时清除。
2、当降雪量增大,路面形成积雪层时,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安排除雪车上路除雪,对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
(四)中到大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预报中到大雪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开始下雪立即组织除雪车撒布融雪剂。撒布融雪剂,应根据雪量大小控制融雪剂使用量,降雪在50毫米以下时融雪剂的撒布量不大于35g/㎡,当气温过低时适应增加施撒量和施撒次数,避免对路面、绿化造成损害。
2、组织推雪铲将超车道积雪推至行车道,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合理安排除雪车除雪,对已经除雪作业仍存有积雪的路段,使用推雪铲除雪。
3、对于除雪车、推雪铲均不能完全清除积雪的重点路段和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或人工清除。
(五)局部降雪处理
如遇有局部降雪,降雪区段所属工区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材料上路除雪,如雪情较大不能及时完成除雪任务,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组织调配其他工区人员、机械、材料进行支援。其他养护工区做好相应的除雪准备。
(六)特殊路段除雪
匝道及各养护工区院落内的除雪工作与主线除雪作业同步进行。工区院内积雪在雪停后1天内清理干净。大桥桥面、收费站广场如需撒布融雪剂除雪,要选用含盐量低、腐蚀性小的融雪剂。
五、突发事件处理
1、因降雪引起严重堵车、重大交通事故,工区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理,及时清理路面,并按重大事件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做好与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2、车辆故障:当车辆在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安排维修,要求故障不过夜;
3、人员调配:由各工区主任负责本工区除雪人员的调整;
4、通讯联络:工程部负责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
六、安全生产
各养护工区组织对除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有上路人员着反光标志服,除雪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对除雪机械设备的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车载标志齐全完好;做好岗前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标志不齐全、有故障、安全等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不出现责任事故;进行夜间除雪过程中避免对通行车辆的安全、沿线地方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七、后勤保障及雪后其它工作安排
各养护工区要加强除雪保畅的后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上路除雪作业人员的饮食,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连续进行除雪作业时,将饮用水、食品及时送至除雪作业现场;食堂准备好热汤、热饭,保证上路除雪作业人员饮食。
除雪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文字、图片等资料。除雪作业完成后,各养护工区在3个工作日内将除雪作业车辆使用情况、人员情况、融雪剂使用、融雪剂库存数量及费用等以总结形式书面上报工程部,同时对在除雪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养护工区在雪后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进行路面坑槽的修补和沿线设施的修复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沿线反光片、标牌防眩板等设施的擦洗。
八、演练工作
为使除雪准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除需设备到位后,工程部将组织两个养护工区进行一次除雪演练,以达到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检验预案可行的目的,演练预计12月3日左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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