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集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灾害应急预案1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进取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级<最大风力<12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取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进取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分类分级
依据我区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街办、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在区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区应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高陵分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局、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武警高陵中队、区消防大队。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住局等部门组成,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崔鑫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区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的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2)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
(3)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参照区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成立相应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3.3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3.3.1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冰雪灾害防御项目的规划工作。
区物价局: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提出相关建议。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公安高陵分局: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高陵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区建住局: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区水务局: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区农林局: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业灾害、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区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各级播出机构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区安监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粮食局:配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城市管理局:采取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高陵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在区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武警高陵中队:组织指挥武警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2.3.3.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2.3.3.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3.3.4各街办、成员单位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监测预警
3.1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水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危险路段,各街办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区气象局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区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区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1)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办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区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区政府和各基层组织、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街办、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6)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7)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2)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 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区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区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街办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农林和水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民政部门应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城管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铁路、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武警高陵中队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前后,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情报告、评估
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奖励
(1)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应急办备案。
9.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灾害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难事故应急反应力量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退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阔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事故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沉没、群众损害、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难及预防减灾工作讨论,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难学问的宣扬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学问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阔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仔细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乐观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难发生以后,实行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气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乐观因素,快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难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阔医务人员自我爱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难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准时实行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难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常常宣扬自然灾难事故的预防学问,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爱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觉隐患及早实行有效的预防和掌握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难事故的预防、掌握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力量。一旦发生自然灾难事故,快速反应,准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详细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难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难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难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难事故的信息状况,准时上报。
(3)依据不同季节和状况,广泛深化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学问宣扬,提干部、职工的防护力量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难事故的落实状况。
(5)常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难事故的发生。
(6)依据自然灾难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难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难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难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实行整改措施。
(2)常常性地开展自查,准时消退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难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难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命学问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难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难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难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难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难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状况。
八、自然灾难事故的应急反应
依据自然灾难事故的发生状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难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方法处置大事,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马上停止一切活动,全部在场领导和人员参与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根据平常消防演练逃命的路线有组织、快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难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心情,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快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相互照看,关心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全部大门,马上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觉者除拨打报警外,要快速报告消防掌握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马上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觉者要大声119IlODH,呼救,马上打、报警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马上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马上到一线进行指挥,并快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快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行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难外,人为引起的灾难应爱护好现场,帮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缘由。
(10)帮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灾害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6
XX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 预防与预警
2.1 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 应急响应
3.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 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 保障措施
4.1 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 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7
HD县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1.1目的。为建立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农作物冰雹、干旱、洪涝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抓好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自救。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农业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作物栽培站站长、植保站站长、土肥站站长及各乡(镇)农技站站长为成员的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准确做好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传递信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可能减少损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2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测报工作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主要农作物高温热害、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的预测预警,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定专人负责各类灾害的测报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充分调动测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技推广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制定防灾抗灾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2.3经费保障。为保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与防治,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如遇突发事件,相应安排救灾、抗灾、减灾经费。
2.4物资保障。由于高温热害和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灾害具有暴发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县农委应安排好相应的农用物资(种子、化肥等)储备,一旦灾害发生,要及时组织调供相应的农作物良种,确保改种补种需求。
2.5办公室职责2.5.1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等有关部门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应急预案。
2.5.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2.5.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2.5.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2.5.5了解和督导灾区落实农业防灾工作措施。
2.5.6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3预防、预警3.1预警信息。包括县气象局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预警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
3.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
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3.3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由县乡农业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做到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预警报告。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收到气象部门的低温冻害、高温热害预测预报,干旱及洪涝预报。
3.5预防控制3.5.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5.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5.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5.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4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
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
根据受灾程度制定救灾、减灾措施,并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报请县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组织生产自救,减轻灾害损失。
5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Ⅵ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5.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1.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响应行动:
(1)县领导小组启动县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县人民政府。
(2)县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减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Ⅱ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2.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3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Ⅲ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3.2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动态,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要求,提请领导小组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4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5.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4.2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响应行动:
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帮助指导工作。
5.5应急解除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灾害应急预案8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
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7007
5、8170076)。根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需要,成立10个专业组: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⑿、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组:负责对救灾情况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和联系,并参与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
⒀、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期间的.交通、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速报和预警信号
1、地质灾害等级划分⑴、特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上50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隐患状况:因灾受胁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速报
⑴、速报原则: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区(科、车间)为基础、连续完整。
发生状况: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⑵、速报规定:a) i.发生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半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1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2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2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3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b) i.隐患状况
特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3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5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大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5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iii.中、小型:发现区(科、车间)应于8小时内速报矿调度室,矿根据情况按规定在10小时内速报集团公司。
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⑴、预警信号:
a)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及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音响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三分钟)。共鸣三个周期,每个周期间停三分钟。
b)中、小型地质灾害及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号为矿山救护警报器:呜!呜!呜!……短声连续密鸣。
⑵、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a)各采区风井发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时,人各采区风井进场公路→金河公司厂区公路→小河边至锅厂员财产转移路线为:乡村公路→水纳公路→109至老鹰山矿矿区公路→老鹰山煤矿。
b)大井工业广场发生地表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时,人员财产吊水崖小河发生河床裂缝、河水下泄地质灾害时,按《老鹰转移路线为:工业广场→大食堂→办公楼。山煤矿防、避东二采水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
四、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接报后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应于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矿调度室指挥抢险救灾,各专业组应于预案启动后半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技术组对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要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2、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矿立即组织抢险救灾技术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隐患级别。现场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由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准备
1、应急队伍准备:主要由老鹰山矿区救护队队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请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灾。
2、救援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老鹰山供应站、器材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组织筹集,器材科负责抢险期间的物资运送。
六、应急行动
1、转移受威胁人员: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出现紧急状态时,矿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确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受灾区域人民及时转移。
2、实施救援:发生中型以上灾害时,抢险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抢救被埋人员,排除险情,并搜寻失踪人员,努力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启动后,速请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组织医疗队伍,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抢救、医治伤员。
4、治安:保卫科负责做好灾害现场和相关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警力不足时,可报请老鹰山警署协警。
5、后勤保障:后勤部、党政办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并解决好转移灾民的基本生活。
6、通讯、供电保障:机电一区负责组织修复通讯和供电设施及电力调度,保证灾害区域供电正常和通讯畅通。
七、事后处理
1、已动用的灾害应急物资,器材科应及时补足。
2、救灾完毕立即制定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的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预防措施。
4、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灾害应急预案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牵头单位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灾减灾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洪涝灾害:重要江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6.5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二)重大事件(Ⅱ级)
1.洪涝灾害:发生10年—1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事件(Ⅲ级)
1.洪涝灾害: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学校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上5.4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事件(Ⅳ)
1.洪涝灾害:发生3—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学校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其他自然灾害参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和我校实际确定。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除按照Ⅱ级事件处置程序外,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重大事件(Ⅱ级)
各单位投入抢险救灾、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较大事件(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
(四)一般事件(Ⅳ)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修缮、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灾害应急预案10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11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20xx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灾害应急预案12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13
为维护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各科室、辖区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应急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广场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铁路北站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
领导小组成员为:综管办主任任组长;
综管办副主任、铁路北站站长任副组长;
客专余姚段和余慈站场指挥部工程科长、综管办综合科长、管理科长及副科长、铁派铁路北站警务室负责人、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广场区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广场区域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1、铁路北站: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协同综管办妥善安置并疏散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2、长途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公交站场公司、慈溪城乡公交公司: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站场值守,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站场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班线停运和客运情况上报应急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3、综管办综合科: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准备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物资;实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加强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针对列车晚点情况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4、综管办管理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完成辖区内主干道的清扫工作,确保广场区域主要路段、路口基本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根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影响预警;指导综管队员重点加强站北路、出租车引桥、站南路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及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
领导小组报送。
5、振兴物业公司: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广场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地下车库正常运转;落实保安人员的备勤,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所需的.各种物资和器材;服从管理科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四、安排滞留旅客
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导致列车晚点,旅客滞留,为此必须提供准确列车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序疏散旅客,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一)综合科联系铁路北站及时了解列车晚点情况(车次、客流量等),随时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联系周边旅馆、酒店,向乘客提供住宿信息。
(二)如确有旅客滞留,组织力量有序引导滞留旅客到临时安置点(商贸体一楼、二楼)休息,联系民政局,提供必要的食物及被子等保温保暖用品。联系市卫生局启动临时医疗救助站,提供必要医疗手段,防控传染疾病。物业公司做好卫生管理、治安维稳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铁路北站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灾害应急预案14
一、背景信息
洪涝灾害是指因降雨量超过地表径流能力,导致地表积水形成淹没等灾害的自然现象。对于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目的
1. 确保人员安全:预案旨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2. 提高反应速度:通过预案的`制定,能够使各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行动,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 提高处置效率:预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同合作方式,提高了处置效率和救援效果。
三、预案内容
1. 人员安排:确定各部门、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明确指挥关系和责任。
2. 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加强对气象信息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救援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措施,包括撤离安置、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等。
4. 群众疏散:制定群众疏散方案,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域,确保群众安全。
5. 通信保障: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灾情汇报和通信指挥系统。
6. 灾后恢复:制定灾后恢复计划,积极组织救灾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预案执行
1. 预案启动:一旦接到预警和灾情报告,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 命令传达:各级指挥机构通过指挥系统发布命令,指导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行动。
3. 任务分工:根据预案规定,各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4. 监督检查:建立灾害事故处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救援工作的监督,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5. 归档总结:灾后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做好经验教训的归纳和总结,为今后的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参考。
五、预案演练
1. 定期演练:对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包括组织应急行动、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等方面。
2. 检查评估: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接受群众评估:邀请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预案的适用性。
4.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将不断完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快速和有效性。
灾害应急预案15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树林草地火灾等。
常见的危害高校人员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雷电、雾霾、地震、滑坡等。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提前准备
各类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预警时间,必须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等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灾害发生之前的疏散、转移、避险等预防及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灾害,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3.科学决策,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学校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5.加强保障,控制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组织队伍、经费、物资、信息等救灾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处置组、安全(保卫)疏散组、宣传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急救组、善后处理组。
2.人员分工
总指挥: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校领导或牵头部门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校园管理与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医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3.组织机构职责
(1)指挥部实施应急工作的指挥任务,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
(2)协调各应急小组及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供应等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灾害类别预警级别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台风(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受热泪盈眶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好防风准备并注意有关报道和通知;2、把门窗、围板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室外物品。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建议幼儿园停课;2、处于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在地避风,户外作业人员停止;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其它同上。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3、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疏散人员;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1、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其它同上。二、暴雨(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排水系统,降低易淹校园湖泊水塘的水位。橙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4、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其它同上。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4、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其它同上。三、高温(二级预警)橙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7℃以上。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红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其它同上。四、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如防风准备;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停课;2、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其它同上。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信课;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并可能持续。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它同上。五、雷电(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橙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红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六、大雾(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六、大雾(三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2、学校加强交通调度指挥;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4、减少户外活动。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学校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七、霾(二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谨慎驾驶;2、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3、人员减少户外活动,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八、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级预警)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分别为:三级(可能性较大),二级(可能性大),一级(可能性很大)。三级预警:排查阶段1、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宿舍、教室、食常、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区;2、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组织,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3、通知监测人员注重点区域;4、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师生的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二级预警:预报阶段1、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防群测体系,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2、公开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3、要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制订落实人员撤离转移预案,做好监测责任人、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四落实。一级预警:警报阶段1、无条件紧急疏散、转移学生和教职工;2、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从再次进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4、密切观测,做好灾害到来之前最后一分钟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发布
1.发布原则
(1)授权发布,及时准确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灾害的时间、地点、级别、范围、损失、救灾、保障等情况。
灾害应急指挥部授权通讯联络组,定时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基本情况。
(2)宣传归口,强调纪律
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必须进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宣传部部门统一发布,其他部门无权发布消息或接受采访。
2.信息发布机构及人员
(1)汇报
由学校党政办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情况
(2)宣传
由宣传部门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情况c
六、后期处置
1.救灾保障
学校多渠道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学生就餐、饮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抢救伤员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组织人力,解救被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3.环境治理
在政府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受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调查统计
对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统计,为后续的救助安抚以及校园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5.恢复秩序
全力以赴抢修受到灾害破坏的电力、给水、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教学、科研秩序。
6.评估总结
对预警、应急、救灾、信息管理、后期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成功的经验,发观问题和不是,为以后的防灾、救灾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7.修订预案
根据灾害评估总结报告,修订灾害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合理有效。
8.奖惩
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表观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应急人员以及师生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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