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17 12:54:2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运输应急预案【通用1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输应急预案【通用14篇】

  运输应急预案 篇1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省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上述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市级指挥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当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立即转为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电信嘉兴市分公司、嘉兴银保监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联通嘉兴市分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

  2.1.2市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境外的媒体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具体按照《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检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局:按照《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管理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嘉兴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2)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13)电信嘉兴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联通嘉兴市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定,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市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省政府启动《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省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电信嘉兴市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嘉兴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xx〕120号)同时废止。

  运输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高效、有序组织必需的应急运力,保障妥善处理各类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设立湖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厅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厅运输处、厅安全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和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评估、报告和通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市、区)运管机构落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负责受理、核实、报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承办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下达、记录和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2.2.3现场指挥机构

  湖南省道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机构由事发地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预防预警信息

  向以下部门联动获取信息: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公安、经济和信息、商务、国土资源、水利、地震、卫生等部门,以及公众举报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各级运管机构有关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网络。开展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和危险化学品贮运情况等方面调查,掌握地区分布情况和动态,做好运输生产工作。

  3.3.2建立资源数据库。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应急人员、队伍、车辆、设施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能随时掌握、调阅、检查这些资源的地点、数量、性能、状态等信息情况。

  3.4信息报告

  3.4.1报告程序

  值班员值班发现或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报告时,及时与事发地有关部门联系,迅速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和等级,并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3.4.2报告内容

  应急情况报告应快捷、准确、直报、续报。突发事件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Ⅳ级)、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Ш级)、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Ⅰ级)四级。

  4.1.1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Ⅳ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2)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3)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的。

  (4)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1.2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Ⅲ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市内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已同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

  (2)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4)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5)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1.3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Ⅱ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省内两个及以上市(州)已同时启动Ш级应急响应的;

  (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区4.0级及以上地震级;或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5)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6)其他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Ⅱ级预警的.特殊情况。

  4.1.4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Ⅰ级)

  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响应时;

  (2)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

  (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

  (4)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5)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道路运输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4.2分级响应

  4.2.1Ⅳ级响应

  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2Ш级响应

  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州)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Ш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3Ⅱ级响应

  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4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后,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并提请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应急工作。

  4.3应急处置

  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道路运输的应急方案,保障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公路运输保障。根据突发事件状况,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4信息发布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道路运输应急任务完成;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及时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下开展有关工作。

  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5.2调查评估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成因、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编写《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通过总结评估,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事发单位应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据车辆数量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门技术人员、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人员一般由驾驶员、押运安全员和带队负责人员组成。驾驶人员应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从业资格证。

  6.2财力保障

  道路运输应急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承担和保障。

  6.3通信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应配置专用电话,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资源,当现有通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应启动备用通信系统,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按标准,配备车辆运力,建立省、市、县三级运输应急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的提供单位、数量、驾驶员名册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应急储备运力单位、运力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应逐级报备。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对常识的宣传,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

  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 篇3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

  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

  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运输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承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制定。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突发事件、爆炸突发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本预案不适用于水路、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

  建立丰宁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2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王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刘旭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亚东县政府副县长

  孙志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环境保护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组成。

  2.2机构职责

  2.2.1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调用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2)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救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却有关容器,防止爆炸,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3)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联系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县环境保护分局: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突发事件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建立运输、倒罐车辆设备企业数据库,定期检查测试。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废弃物。

  (7)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协助环境保护单位做好受污染水体的监测及相关案件调处。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10)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度环卫洒水车辆,做好运送水源的保障。

  (11)县气象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周边自动站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2)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商贸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应急采购,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突发事件对农田污染、渔业水域污染的监测,进行受损失农作物、渔业资源损失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现场记者采访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协助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落实事发所在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危险化学品暂(转)存。

  2.3办事机构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徐瑞文同志担任。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突发事件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落实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和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灵活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

  3.突发事件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转移紧急安置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转移紧急安置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转移紧急安置1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转移紧急安置需紧急安置不足1万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做好对已知突发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险情报告后,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告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突发事件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危害自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小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按本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市、区)行政区,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的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然后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牵头进行后续处置。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危害并未随突发事件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启动此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报市政府、省政府,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进行后续处置,县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调度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突发事件发生,切断突发事件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市政府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

  (2)超出县政府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灾难能力的;

  (3)跨县(市、区)行政区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的,向市政府进行报告。

  6.2预案启动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政府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向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应当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6.4现场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件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包括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发事件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分品种、数量和突发事件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总指挥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突发事件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突发事件车辆业主单位调派,突发事件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交通、应急、公安部门负责向相关单位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突发事件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消防部门在配备相关倒罐专用车后,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可实施倒罐过驳作业。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总指挥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公安交警在通往突发事件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公安交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消除。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发改局牵头,民政、市场、交通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环境污染处置。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卫生、农业等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及程度,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6.5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安全时,县政府应按规定立即通报邻县政府。

  如突发事件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省政府、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安全防护

  6.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6.9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突发事件隐患消除后,经突发事件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应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建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重大危险源、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含专家)信息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

  县发改局牵头电信运营单位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相关机构的通讯畅通,确保音频、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7.2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

  7.3应急队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队为依托,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4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含转、倒罐车辆),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6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7资金物资保障

  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级财政应建立健全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应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本级常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突发事件现场的有关规定。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或突发事件责任人依法承担。

  8.2赔付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县政府和事发地政府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突发事件责任单位追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调查评估

  县政府成立由市公安、应急、环保、市场监管、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组成的突发事件调理处理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查明突发事件原因,认定突发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要熟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培训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演练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附则

  10.1监督检查

  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时由县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预案有关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 篇5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连杰(公司经理)

  副组长:李朝杰(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 员:魏国红

  魏鹏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响应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九、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组 长:李连杰,联系电话:18xxxxx

  副组长:李朝杰,联系电话:135xxxx

  成 员:魏,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十、预案演练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一、奖励与责任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运输应急预案 篇6

  第一条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20xx年春运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春运”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指挥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质到位、施救及时,要切实提高道路运输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状况安全、平稳、有序。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第一责任,并层层建立春运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周xx局长任组长,褚同志任副组长,公路段、港航处、运管所、质监站、建管处、鸿远公司、云龙公司、三友公司及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曹建国任办公室主任。春运期间联系电话(传真)xx。

  第四条 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挥、协调全系统的旅客、物资等疏运工作,及时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

  2.部署全系统春运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春运工作的准备、落实、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

  3.及时了解、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及时处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滞留、大量物资积压、运力严重不足、水、陆交通严重受阻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维护春运正常秩序。

  4.做好春运结束后总结工作,处理在春运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个人。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综合春运工作中的各类情况和数据,拟定春运工作方案。

  2.掌握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各类通报、警报和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单位报告、通报春运工作。

  3.切实做好上下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情况沟通,检查有关单位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春运值班情况。

  4.处置一般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总结春运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上报春运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

  第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春运工作主要职责

  1.在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2.从自身实际出发,制订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公路、水路运输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订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3.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春运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和反馈相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的春运秩序。

  4.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5.按照上级部门对春运工作的要求,加强值班,及时上报春运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七条 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春运主要职责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和积极调动社会运力投入春运工作,保证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现道路运输旅客滞留现象,保证旅客能够买得到票,乘得上车,走得安全和及时;加强春运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各客运站场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三品”的查堵工作,严厉查处站外组客、甩客、卖客、宰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控,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2.公路管理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会出现大雾、雨雪和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迅速采取措施,保障通行,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防雪、防滑、防冻的预防工作,配备必需的机具和防滑材料;在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对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和执法力度,做到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

  3.港航管理部门:要开展春运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要密切掌握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通报,遇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船舶进港避风;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置航道受阻等突发事件,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特别是主干航道的安全畅通;要加强水上交通执法,严厉查处在航船舶船员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载客、船舶超载运输等违法航行行为。

  第八条 运输企业、客运站的春运工作主要职责

  1.运输企业: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配合运管部门做好运力征调工作;切实落实春运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技术、运行管理,确保参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GPS和行车记录设备使用率达到100%;落实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确保符合标准的从业人员从事春运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未系安全带不出站。落实“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对于发现携带“三品”进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规劝教育的同时,严格阻止危险品上车。要强化安全门检工作,要合理编制门检计划,落实门检人员,防止门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每辆车的门检质量,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要把好车辆出站门检关,杜绝车辆超载出站;在出现旅客压站时,要维护好客运站现场秩序,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运价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

  第九条 预案实施程序

  (一)在大雪、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时

  1.各单位要按照“三防”预案要求,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道路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和预警信息,及时向各运输企业提供气象、水情等通报。

  3.道路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候条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组织运输,落实防范措施。

  4.港航管理部门必须密切关注水文与气象的变化,加强巡航,适时作出荷载调整或终止运行;要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严格按照适航水位,合理调度船舶,不得盲目组织生产和冒险航行。

  5.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强对公路桥梁、高边坡、高档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道路重点部位和在建、养路工程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抢险队伍、车辆、机具、物资应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在旅客、物质积压、运力不足、载荷受限或乘客情绪不满时

  1.公路运管部门应及时启动本行业《春运应急预案》,协调各运输企业,组织应急运力,参加积压地的旅客和物质输送工作,尽快使春运工作恢复正常秩序。在运力严重不足时,要及时做好协调跨区域运力的征调工作。

  2.被抽调应急运力的企业应切实建立应急调度机制,真正能够做到随调随到,确保能及时解决春运期间因突发情况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资积压情况。

  3.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运输周转量。

  4.运管部门应急旅客所急,切实为旅客解决实际问题,对情绪不满的旅客,应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维护社会稳定。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及时启动《xx县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程序。

  2.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到位,并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春运正常秩序。

  (四)在水、陆交通受阻,交通中断时

  1.各单位要坚持“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交通和正常春运秩序。

  2.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适时启动预案,及时协调、督促公路管理部门组织抢修排险,尽快恢复通行条件。

  3.港航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启动预案,及时协调和组织力量,疏通航道,恢复通行。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报告制度。

  从险情发生时起,要及时将险情具体情况和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部门上报。险情结束后,要向局春运办上报书面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在政府和县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齐心合力,共同做好20xx年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化险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开展春运期间各项应急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条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本年度春运启动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 篇7

  为建立有效的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运输应急预案,对冷藏、冷冻产品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异常天气影响、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有关要求,对所发生的设备故障、异常天气影响、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快速反应,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与安全。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立

  副组长:赵帅

  成员:韩再兴

  联系电话:15810665111

  三、预案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公司冷链运输的操作规程。

  2、冷藏、冷冻产品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设备故障突发事件,运输司机要作出快速反应,在运输车里事先预备冷藏箱或者保温箱,以便及时将冷链产品及时从故障车中取出放进备用的'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内;如发生停电等情况,应将车内的发电机及时启动,防止因设备故障影响产品质量。

  3、冷藏、冷冻产品在运输途中如发生异常天气影响及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造成在途时间过长而影响产品质量,运输司机应时时查看产品的贮存温、湿度,并应及时同客户联系,做好延时接货的准备工作。

  4、积极采取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防范,产品出库时,由复核员将车辆的车门锁等检查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产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

  5、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同公司领导小组取得联系,取得相应对策积极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的事件。

  6、日常必须保证冷藏车的燃料充足,避免因燃料耗尽,造成温度超标。

  运输应急预案 篇8

  为提高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特大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危险品运输安全,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重特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使本预案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和开展,公司成立重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总经理和其它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重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运输市场主、客体的动向,全面调节部门关系,加强与各级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运输调度工作,深入市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制定的的重应急预案得意顺利实施。重大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2661855(白天),传真:

  8166199,重特大节假日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应急预案时,有权调配公司所有营运车辆、机动车、公务车辆和驾驶员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职工下达指令性任务。

  二、特殊天气运输方案

  1、车辆出车前,各机驾人员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车辆必须配备与所载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应急处置工具等。

  3、及时了解天气情况,遇特殊天气,安全部门提前通知机驾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能不出车的尽可能不要出车,必须出行的`,认真做好各类防范措施,行车途中严格遵守安全法规。

  4、遇有特殊天气,单位通过GPS短信平台,向所有营运车辆发送天气情况、注意事项、路况信息,及时提醒机驾人员注意安全。

  三、车辆遇特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交通事故

  (1)驾驶员迅速向当地110、122报警;

  (2)立即车后100米以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域,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检查车上所载货物是否发生泄漏、倒塌等,如发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围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监控工作,防止周围火种靠近。

  2、发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向当地拨打110、119等专业救援电话报警。报警时一定要讲清车辆所在位置及所运危化品名称、数量、危化性质、消防方法以及现场的泄漏情况,同时向单位报告。

  (2)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划定警戒区域,防止过往车辆驶入和闲杂人员进入,杜绝外来火种靠近。

  (3)驾驶员、押运员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用随车随带的堵漏用品进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气体(如氯气)泄漏,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无法堵漏,应尽可能将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时立即疏散过往的车辆和人员,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向上风转移,并告知防护方法(一般可用浸过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气体(如氢气)钢瓶发生泄漏,要站在上风处向气瓶泼冷水,使其降低温度,然后再将阀门旋紧。

  (6)如是易燃液体、腐蚀品发生泄漏事故,驾驶员、押运员要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灾隐情,造成火灾事故,同时会造成环节污染。

  3发生危化品火灾事故

  (1)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向当地拨打110、119等专业救援电话报警。报警时一定要讲清车辆所在位置及所运危化品名称、数量、危化性质、消防方法以及现场的泄漏情况,同时向单位报告。

  (2)驾驶员、押运员立即划定警戒区域,防止过往车辆驶入和闲杂人员进入。

  (3)驾驶员、押运员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用随车随带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烧放出有毒气体,即疏散过往的车辆和人员,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向上风转移,同时尽可能将车辆移至空旷地带。

  (5)如有易燃气体钢瓶发生泄漏燃烧,应尽可能将未着火的气瓶移至安全地带,对这火的气瓶可用雾状水浇到气瓶上,使其冷却,在火势尚未扩大时,可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如是易燃液体罐车发生火灾,尽可能将车辆移至空旷地带,用大量的水喷淋罐体,使其降温,同时采取与化学泡沫灭火剂进行扑救。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须有领导带班,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公司主要领导和营运车辆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2、安全科协助车管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参加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再重新审查一边,达到逐人逐车过堂,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人员坚决不准参加节日运输。

  3、安全部门做好车辆的月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车辆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例保检查,每日在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均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5、公司每月组织全体驾、押人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在重大节假日前,重点向驾驶员、押运员宣讲节日期间的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和报警方法、消防方法,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疲劳驾车。

  6、在节日前,由安全科印发安全简报的方法,通知每位驾驶员、押运员节日期间的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在节日期间,单位再利用GPS短信平台,经常性的向车辆发送一些天气信息、安全注意事项、路况信息等。

  7、行驶中遇有恶劣天气,视线不清时,要减速慢行,在不能保证安全行驶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驶,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驶过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况时,必须与前后车辆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驾驶员、押运员做好其它车辆及过往闲杂人员的监控工作,防止外来火种造成事故发生。

  9、一旦发生事故,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情况和事态,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最佳的处置方案。

  运输应急预案 篇9

  1.事故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对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估,公司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火灾两种事故类型。

  1.1可能发生的事故

  1.1.1车辆伤害事故:

  是指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引起的碰撞、碾压、翻车、坠落等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

  1.1.1.1引起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分析:

  (1)人的因素:

  驾驶员在不良生理、心理状态下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对道路上行人、车辆的动态采取应急措施不当;

  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驾驶员违章行车;

  GPS动态监控人员未能对驾驶员尽到警示、告知的责任,放任驾驶员的违章行为。

  (2)车辆的因素:

  发班前、行车中、回场后检查不到位,未按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车辆运行里程长、邻近报废、车辆整体技术素质较低。

  (3)道路的因素

  大部分省道及以下道路设计等级较低,路面线形较差、视距不良、交叉口较多、安全设施不配套等;

  郊区、乡镇道路交通状况较差,行人、摩托车横穿公路等违法现象较突出,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较多且技术性能不良。

  (4)季节性因素:

  夏季、秋初:

  天气炎热,驾驶员易疲劳,车辆机件长时间在较高温度下运行,容易导致机械损坏;

  受季节性台风暴雨等影响,较常发生道路滑坡、崩塌等各类地质灾害和路面积水等,对行车安全造成危害。

  1.1.1.2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较高,在一年四季当中,尤以雨、雾、刮风季节居多;道路因素中以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急转弯、立交桥等复杂地面为主。

  发生的交通事故危害严重,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

  损坏、建筑物受损以及波及周边社区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坏。

  1.1.1.3 事故影响范围

  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1.2.1火灾事故

  1.2.1.1引起车辆失火主要原因分析

  (一)人的.因素:

  驾驶员未按规定检查车辆,车辆在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未能得到及时排除;

  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乘客在车厢内吸烟,引燃车辆内易燃物;

  (二)车辆的因素:

  运输车辆线路、油路老化、车载电气设备短路,在运行过程中引起自燃;

  (三)季节性因素:

  夏季、秋初,天气炎热,车辆长时间高负荷运转。

  1.2.1.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油路、电路老话,火灾事故风险较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和财产损失。

  1.2.1.3事故影响范围

  发生事故现场、停车场、运输道路以及周边社区。

  2.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益盛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应对突发事故,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下设现场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应急体系具体见下图:

  总指挥

  现场抢险组

  后勤保障组

  善后处理组

  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办公室,日常值班室设在调度室。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当总经理不在岗位时,由在场的副总经理为应急总指挥,行使指挥权)

  副总指挥:由副总经理担任。

  应急指挥部职责:掌握灾情、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发布抢险救灾指令;组织、协调力量抢险救灾;向上级汇报灾情与求助;安排赈灾,制定生产恢复措施;灾后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运输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我县在发生公路交通洪涝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保障公路桥梁通行,对损坏路段、桥涵和其它交通设施实施及时修复,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减轻公路桥梁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国家防洪抗旱紧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公路桥梁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3、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预防洪涝灾害和强化公路、桥梁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险情,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情况和对公路设施现状的影响,科学管理,优化调度,保障安全。并以实施紧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公路及桥梁险情,应快速反应,组织人员、机械全力抢险救灾,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分级负责、加强督察。公路桥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单位、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要依法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局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

  1、指挥决策机构为光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敖日明;副组长:杨长江、胡宗福、周文志;成员:周泉江、李青、胡东升、孟凡辉、潘雨、何健、刘斌。

  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2)部署和组织本系统防汛督查和人员物资、机械车辆准备储备,督促检查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有关问题;

  (3)制订和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工作方案和预案,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应急物资、车辆机械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2、综合协调机构是防汛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联系人:何健;办公室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组成。

  值班电话:8855171 8855177 传真电话:8855171

  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上级部门以及防汛指挥中心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到位;

  (2)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信息报告,及时向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发布;

  (4)及时收集汇总各种工作信息,综合有效评估灾情,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体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具体工作组。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分别为:抢险恢复组、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1)抢险恢复组

  抢险恢复组由公路局和农村公路管理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的修复、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当路面、桥涵冲毁或中断时,要立即修复便道,确保车辆安全通过;负责对易受洪水威胁的公路、桥梁以及危桥、险桥等交通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巡视,排除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和加固,确保安全度汛;负责完善危桥、险桥、易发生水毁路段的应急抢险预案;负责对重点桥涵、边沟、河道等排水构造物的维护和巡视,确保排水畅通;负责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尽量避免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财产损失。灾情过后,要尽快对受影响的路段、桥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尽快恢复灾情损坏的水毁路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组由执法所、运管局、海事处、汽运总公司、光山客运公司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车、物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协助公路交通救灾物资的运送,组织机械、车辆、人员抢险救援。

  三、汛情分级

  共分为四级:

  (1)Ⅳ级蓝色预警

  a、5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b、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范围内。

  (2)Ⅲ级黄色预警

  a、5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b、县境内发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坝或已垮坝。

  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3)Ⅱ级橙色预警

  a、10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b、县境内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县境干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Ⅰ级红色预警

  a、10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b、县境内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县境干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县境内河、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四、防汛处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级蓝色预警)的处置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汛情,主持汛情会商;组织防汛趋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督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洪水准备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部署、指令、意见,并督促实施。

  局防汛办公室:负责人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汇总和传达报送工作。

  2、较大汛情(Ⅲ级黄色预警)的处置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调度方案;根据汛情趋势,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制定对策;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工作组、防汛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路、桥涵等设施或开通临时便道,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交通畅通,并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3、重大汛情(Ⅱ级橙色预警)的处置

  交通系统防汛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进岗到位,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组织救灾救援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制定对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作组、抢险防汛队伍进岗到位。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检查排查公路桥梁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明确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

  4、特别重大汛情(Ⅰ级红色警报)的处置

  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防汛指挥部扩大会议,通报汛情、灾情,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决定实施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特大洪水抢险救灾的其他重要事项。

  全部工作组进岗到位,各司其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五、宣传报道

  局防汛办公室应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进行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抗洪抢险等有关信息,上报有关灾情动态。重大灾情宣传报导、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次生灾害处理

  在灾区易发生灾害的道路和桥梁,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检测、预报、预防和治理,防止灾情扩大,减轻财产损失或消除灾害隐患。

  七、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

  局属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抢险救援和协助转移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便捷运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救援和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应急反应能力意识。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5月15日

  运输应急预案 篇11

  一、大件运输的应急预案

  1、组织保障

  项目部下设专门的应急保障小组,建立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项目经理亲自指导、指挥应急小组的日常工作,直接听取应急小组的各种报告。在特定的紧急状况下将召集会议,组织临时机构或者亲赴现场处理,直至紧急状况解除。各分组组长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措施的组织、落实、实施。

  2、基本应急措施

  (1)针对影响业务正常运行典型的潜在风险因素,项目部将致力于通过采取“策划、分析和提高作业水平”等措施予以防控。由于第三方责任、不可控因素等导致的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时,将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即时报告、维护现场、请求支援、替换替代、调整计划”等措施,在客户的确认或授权下处置,必要时,项目部将临时改变分工模式,由项目经理亲自调配资源,消除或减轻紧急情况给客户带来的不利影响。

  (2)项目部还将通过培训,并制作便于携带的应急预案印刷品等方法,确保每一位具体从事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熟悉本应急预案内容,进而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最为恰当的措施。

  3、应急预案

  (1)天气突变应急预案:

  如在运输作业期间遇天气突变,如降雨降雪等情况,及时对货内容物进行遮盖并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保证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2)车辆故障应急预案:

  在运输前,通知备用车辆及维修人员待命。如在途中运输车辆出现故障,立即安排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确定无法维修,及时调用备用车辆,采取紧急运输措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运抵指定地点;

  (3)道路紧急施工应急预案:

  项目部大件运输经过的陆路路线进行反复勘察,并在设备起运前一天再次确认道路状况,掌握运输路线的详细资料。尽管如此,仍难以完全避免因道路紧急开挖施工导致的通行受阻情况。遇到此类情况,现场经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难度较大项目经理将亲赴现场,协调内外部资源,及时提出运输路线整改方案,确保运输顺利通行;

  (4)道路堵塞应急预案:

  在设备运输过程中遇到交通堵塞情况;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协调指挥,加强交通管制。如遇集市或重大集会,应建议改变运输计划,或者寻求新的通行路线,保证顺利通过

  (5)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在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并上报项目经理、客户及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积极协调交警主管部门处理,必要时,协调交警主管部门在做好记录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理”;

  (6)加固松动应急预案:

  运输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捆扎松动的情况下,由随从的质量监控人员及专家认真分析松动的原因,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方案,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固;

  (7)货损、货差应急预案:

  如货物在卸船及码头现场装车和交接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协助业主取得商检、保险公司的相关证明,确保业主利益;

  (8)机械故障应急预案:

  在现场装卸货时,如果作业机械或工具出现故障,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如果不具备维修条件或者无法维修,调用备用机械和工具,恢复正常作业;

  (9)不可抗力应急预案:

  在运输过程中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时,首先将运输设备置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妥善保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将事件及动态通知客户,并按照客户的授权开展工作。如果基本的通讯条件不具备,则做好相关记录和货物的保管工作,直到与客户取得联系或者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如果具备继续承运的条件,项目部将在确保货物以及运输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实施运输计划;

  4、技术安全措施问题

  (1)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

  (2)对参加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对运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运输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国家劳动防护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针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确定实际需要的运输设备工具;

  (4)在接货时,严格检查,如有残损,及时将残损情况报告客户和公司业务部门,并按照客户意见处理,并做好相应交接记录;

  (5)运行前必须检查大件设备装载与捆扎情况;在运输途中,定时检查大件设备的绑扎加固情况是否完好,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以确保货物安全;

  (6)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封刹工具进行严格检查;

  (7)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作业;

  (8)夜间作业,施工人员配置反光背心,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

  (9)随同人员,要随时做好记录,以备公司检查。

  5、注意运输保障的控制

  对准备运输的设备需进行适当的保管和包装,以防损伤。对运输的控制应该分四步进行:

  装载前,必须对要运输的货物进行核对验收。

  有效地执行细则

  执行捆扎和加固方案;

  到货后立即执行接收条款。

  选取和维护运输工具

  正确选用运输工具;

  对运输工具进行维护;

  正确选取运输路线(在运输前再次对路线进行勘查,确保运输条件与实际情况相符等)。

  人员的安排和考核

  明确人员的职责;

  进行有关细则的内容、作用、使用方法的宣传教育。

  6、大件运输的安全控制

  (1)运行时间

  货物运输必须保证在计划时间内运行

  (2)运行速度

  正常运输速度必须控制在道路安全控制范围内

  (3)车辆启动前的.检查

  车辆启动前必须对车和加固情况作详细的检查,杜绝隐患,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必须在启动前排除

  (4)车辆停放:

  运输过程中,夜间停放或中途停车必须选择道路坚实平整、路面宽阔、视线良好的地段停放,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并派人守护;停放时间较长时,检查设备捆绑情况和车辆轮胎等,及时排除隐患;沿途路段实行封闭或半封闭通行;停车时,作好安全隔离措施,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绕行。

  二、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1、运力不够

  (1)将承运运输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制定合理运输计划;

  (2)协商减少我司承运第三方物流企业商品车的运量,抽调部分运力补济;

  2、运输途中遭遇不可抗力

  (1)查阅GPS监控系统,电话查询当地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2)立即将情况如实报告给公司及托运方主管部门,向公司汇报相关情况,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3)如急需转运,则立即通知我司整车物流部就近调运车辆进行第二次转运;

  3、运输车辆路途抛锚

  (1)如承运车辆出现故障,有可能延迟交付商品时,则将相关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小组;

  (2)情况紧急,我司就近调运承运车辆进行第二次转运;

  (3)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托运方相关部门。

  4、交通事故

  (1)根据交通事故大小情况,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如事故为一般性事故,没有损害到商品车时,则按运输车辆路途抛锚方案处理。

  (3)如为较大事故,造成货物损失,则将情况立即报告托运方有关部门,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制定解决方案;

  (4)如事故为特大事故,造成两辆或两辆以上商品车损坏或一辆以上商品车损坏或有人员伤亡的,我司将启动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当事人立即向交警、我司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好现场;

  我司在案发1小时内,将相关情况立即报告托运方相关部;

  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安全部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技术安全部部长、整车物流部部长、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为成员;

  由组长或副组长偕同技术安全部负责人立即前往出事地点进行调查、勘验;

  物流部门按事故处理小组的意见重新调派车辆装载未受损的货物;

  处理损毁的货物,对人员、货物、车辆做出合理的赔付;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封闭式教育,举一反三,对事故深层次问题进行剖析,力求迅速改进提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我司驾驶员为全责或主责时);

  对事故调查结果及善后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托运方。

  5、路途货物损失

  (1)如有此类异常情况发生,则为我司重大服务责任事故,为此,将按重特大交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处理。

  立即情况报告托运方、取得合理处置方案;

  由我司技术安全部门牵头,组成赔付工作小组;

  由业务部门根据托运方指令,派驾驶技能优秀的驾驶员火速重新装载货物。

  (2)承运商评比中,运输服务质量欠缺

  分析调查,了解运输服务质量欠缺的实质原因;

  由行政人事部对业务部门、技术安全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考核结果,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对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整;

  由行政人事部会同技术安全部对相关驾驶人员重新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作培训或辞退处理。

  (3)临时改变卸货目的地,如何能最快捷完成相关指令

  根据我司物流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对托运方临时改变卸货目的地,我司有相应严格的作业流程和相关规定,如《卸车、交货、转运作业流程》、《调度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他相关制度,能确保托运方商品车准确、及时、完好地送达改变后的卸货目的地。

  紧急供货措施

  遇有紧急订单情况,我公司在接到通知或订单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及时组织相关原材料,下发紧急订单到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一般情况下3天内可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初次交货规模可以达到1000万支,后续每天可以保证20xx万支。

  1、物资供应部自接到紧急订单时,及时了解材料库存情况,根据存存情况立即调配各种原辅材料。经常供应的客户,一般情况下我公司会根据各个客户生产情况备有一定库存量的原辅材料,如果库存量不够或没有的情况下,我公司物资供应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紧急供货通知单到相应的生产厂家,及时保证客户紧急订单的需求。

  2、生产部自接到紧急订单任务时,立即下达紧急生产通知单到相应生产车间,车间负责人根据订单要求及时调整生产机台数量,组织相关人员进生生产,车间负责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3天24小时生产制来完成订单任务。经常供应的客户,一般情况下我公司会根据各个客户生产情况备有一定库存量的产品,最低备有1000万支的产品。

  3、紧急运输响应速度:

  我公司目前与多家物流公司均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全天候调运车辆,可充分保证客户的需要。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可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

  紧急运输措施:

  (1)陆地汽车运输: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可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

  (2)铁路运输:遇特殊情况(如修桥、修路、路面积水、泥石流、塌方)汽车无法通行时,我们将采用铁路运输。

  (3)空运:如遇特急要货或陆地运输和铁路运输都无法完成时,我们将采取空运,以确保贵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供货保障措施及组织能力介绍

  供货保障措施及组织能力介绍

  为保证为贵项目工程及时供货,特拟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组建生产供应项目部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产品供应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产品供应。

  项目部机构成员配置表:

  (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二、供应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

 三、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采购。

  2、到货检验

  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及丙方参加该产品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产品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及丙方派员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监理、丙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产品的内外包装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产品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4、安装验收

  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产品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产品安装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

  5、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产品进行单体测试。

  6、大联调

  本系统产品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情况下,测试所有产品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功能要求,是否符合贵方的要求。

  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7、试运行

  系统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后,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系统将移交甲单位有关部门。

  8、质保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行质保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产品质保期按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介绍进行质保。

  四、供货质量标准:

  我方将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产品

  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送货时需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原件一式叁份。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五、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

  1、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因甲方要求的产品加工方式及原材料品种变更而引起变更产品(即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供货期由我方、甲、丙方另行协商确定,且供货不得影响工程的相应进度。

  六、技术支持

  工程开工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货供应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产品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对并不合格产品及需二次加工的产品进行再加工;为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运输应急预案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的领导、分工负责、运转有序、反应迅速、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所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道德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品运输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安全事件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大大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四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干旱、地震等所引起的各种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种较大、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矿山、桥梁、建设工地垮塌、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灾难。

  3、突发公共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疫情。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物品告急(如煤炭、农产品等),以及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五条: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

  1、四级(一般):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区域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导致个别人员伤亡,或造成轻度危害,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有效处置,或许政府设立专门小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2、三级(较大):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区域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事态难以控制,有向周边扩散的态势,超出辖区应急能力,需要市处组织力量增援,协助处置或者启动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导致人员部分伤亡,或造成较大危害,需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或者专项指挥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3、二级(重大):指发生跨区域难以控制的事态,并在设县市行政区域内呈扩散态势,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联合应急能力,请求市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或者专项指挥机构组织力量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本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省市人民政府或者省交通运输部门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4、一级(特大):指发生跨设区市或向周边地市扩散的态态,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联合应急能力,超出市政府联合应急能力或交通交通能力,需要上级统一指挥进行救援或者增援、组织协调处置的;

  突发公共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导致人员特别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要设立省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要启动省交通专项应急预案或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的,或者省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的,或者国务院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县所成立**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县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实施。

  组长古杰县运管所所长

  副组长何刚县运管所副所长

  苏华县运管所副所长

  衡勇县运管所副所长

  成员梁海波陈谦谭兴平陈烈付卫东

  刘福刚陶少平冉勇蒋杰涂敦爱

  第七条:县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

  加强现代化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突发事件监预警能力;

  落实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和指示;

  根具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四级响应和三级响应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承办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1、成立各工作小组

  (1)、伤亡人员施救小组

  负责联系相关医院,及时开展对事故现场伤员的施救;

  死亡人员的转运;

  迅速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

  组长何刚县运管所副所长

  副组长梁海波

  成员付卫东陈烈刘福刚何晓波蒋文莉

  (2)、机动车应急小组

  组织抢救运输车辆,转运未受伤人员或货物,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接受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衡勇县运管所副所长

  副组长谭兴平

  成员王邦国钟源唐晓

  (3)、后勤保障小组

  耐心、细致地宣传道路交通运输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向事故涉及人员及其家属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造成社会不稳定。

  组长苏华

  副组长陈谦

  成员侯成李建福左琼芳陶绍平

  (4)、事故原因调查小组

  收集整理事故现场证据和资料,清理伤亡人员,初步评估财产损失,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组长古杰县运管所所长

  副组长冉勇

  成员周家兴余庆军

  第三章预测、预警和报告

  第八条:县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性质建立科学的预测体系,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供准确、可靠地预报。

  1、自然灾害的预报:根据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的台风、地震、暴雨、地质性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报,采取应对措施。

  2、事故灾害的预报:根据本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的特性点,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3、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疫情预报,采取应对措施。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报:物价波动、商品短缺、治超等原因导致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运力紧张,由辖区经济运行部门进行预报,辖区道路运输机构根据预测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第九条:预警:按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事故灾难严重性,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大(一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发生一般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属于一级预警,当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消息报告后,由辖区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予以发布,同时紧急通知辖区内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收到预警信息。

  2、发生较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属于较大级预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属于重大级预警,当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消息报告后,由运管所上报市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予以发布,同时紧急通知辖区内各交管站、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收到预警信息。

  3、发生特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属于特大级预警,当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上报省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予以发布。

  第十条:报告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专人负责制,县所突发事故信息报送人员为梁海波、唐晓,负责突发事件的收集,并及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通过书面和文件电子文档报送至局安全股法规股和市处安全稽查科。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县所接到报告后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道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造成伤亡的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各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以下主要内容: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或发生事件的车型、车牌号、核定载客人数,事件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对社会环境危害程度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目前的增援情况、物资和人员需要紧急运输的情况、本地运力的供应情况及存在的缺口、需要上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支援的申请要求(车辆类型、吨位或座位、数量、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时间、线路以及运输或装卸货物的种类或人员、作业地等、本地运输企业生产情况、需要停止客运班线、车辆绕道行驶情况)、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3、当事件处理结束后、由当地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一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4、市运管处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白天)0825-96515(夜间)

  (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传真)

  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

  (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13982512228

  县运管所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传真):

  (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预案启动与终止。启动与终止应急预案,应当由各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准确判断事件预警的级别,并按照事件预警的级别,由相关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需要终止应急预案,也应当由应急机构负责人发布终止命令。

  第十二条: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立即进入相应的工作给我岗位,应急领导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期限救灾人员、物资何谓车辆等交通工具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各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传达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总的原则是: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应急运输任务顺利完成。

  1、一般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确认辖区内将(已)发生自然灾害或接到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并可以有效处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当地政府、区交通局报告:

  ——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110、120、122、119):

  ——对应急准备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对策:

  ——启动本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有效地先期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启动本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工作:

  ——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做出决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2、较大、重大、特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当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确认辖区内将(已)发生自然灾害或接到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难以控制,有向周边扩散的态势的报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向县交通局、县政府、市运管处报告:

  ——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110、120、122、119):

  ——对应急准备工作做出批示或指示:

  ——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对策:

  ——启动本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有效地先期处理,控制事态发展、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工作:

  ——主要领导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明确各专业组的负责人:

  ——启用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

  ——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做出决策:

  ——按上级批示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衍生事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应急现场处置。县运管所负责成立现场应急协调机构,在县交通局、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或上级应急工作组的指挥、指示下,负责现场的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后期处置。紧急救援或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主要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紧急调用有关单位或企业运输费用的补偿工作,并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应急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的运力、运输货物种类或人员、数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储备:

  富临运业**公司5辆。

  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社会车辆5辆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证明和通讯工具。同时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人员进行动员,做到万无一失。

  第十八条:应急运力的组织和调用。以事件发生地的辖区储备的应急车辆为主组织运输。辖区内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能满足需要时,县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向市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申请运力支援,由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调动其他县(区)的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予以支援。

  第十九条:在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运输保障车辆,并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同一部署下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并在车辆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免交车辆通行费。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是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交回,强制收缴。

  第二十条:应急运输保障人员。应急运输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和带队人员组成。应急运输驾驶员必须具备政治素质高、及、驾驶技术良好、年龄30-50之间、身体健康等条件。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建立相应的应急运输保障组织时,应当建立应急运力信息制度,定期修改和完善保障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车属单位、车牌号、吨位或座位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市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凡在县境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火灾事故,安全小组人员都必须服从县政府、县交通局、县运管所统一指挥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抗命令。

  第二十三条:对在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在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中因工作不力或延缓施救造成损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五条:凡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紧急关头临阵脱逃的,将对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在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禁止随意泄露有关保密情况。

  运输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排除险情,组织调配运输力量,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处置,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提高全区道路运输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阜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堵塞,车辆途中遇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春运高峰旅客滞留、重要物资紧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时,需要及时疏通。

  2、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组织调配道路运输力量,以保证人员、物资运输的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3、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与属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颍东交通运输分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郑伟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传真):xxxx。

  同时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总指挥: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区道路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做好与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环保、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在全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方面的协调工作。

  3、制定本系统应急救援目标管理责任制。

  4、负责抗冰、雪、雨、雾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道路运输的组织工作。

  5、保证应急救援资金到位,装备齐全,人员编制合理。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遇到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时,指挥部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3、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险队赶赴现场,参与协调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灾情和交通事故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5、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灾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四)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2、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及修订工作。

  3、负责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情况统计上报及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工作。

  4、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5、组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五)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1、分局安监股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及启动《颍东交通运输局春运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2、运管所工作职责。负责安排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区道路运输工作;做好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负责组织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全区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和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3、县乡所工作职责。春运期间,负责安排部署、检查全区县级公路进行巡查和养护工作,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安排养护公司及时对县级公路和危桥险路积雪清扫工作,准备及抛洒除雪剂、工业盐等防滑物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质监站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区交通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采取安全防护有效措施,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性工棚、建筑物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无事故。

  5、交管站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辖区内站外组客、异地经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负责辖区的道路、渡口进行巡查,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6、执法中队工作职责。负责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倒客、甩客、宰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7、运输企业工作职责。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企业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充分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备足应急运力。

  8、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超员车辆发车;合理安排滞留人员的有序乘车;负责做好售票工作,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9、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行业管理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接到报警后,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应急处置

  (一)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雨、雾等自然灾害的天气预报,各单位在春运重点时段的旅客运输高峰期,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采取超常应急措施,加强安全现场管理和车辆动态监控,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传送。

  1、遇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

  (1)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根据受灾情况,及时发布救援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准确做好信息传送工作。

  (3)根据天气预报信息,运输企业应及时调整班车发车时间,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和站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及各种安全措施,所有营运车辆都必须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4)按照“行业指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应急救援抢险队组织人员加强对道路险段、危桥的检查,协调道路沿线乡镇,督促地方政府组织人员清扫道路积雪,对险段、危桥、渡口要采取铺设沙石、草袋、干草,对积雪较多的'路段要铺撒工业用盐,加快积雪融化,必要时调用救援抢险机械设备清扫积雪路障,确保道路、水路畅通。

  (5)涉渡交管站要加强对渡口的督查,督促渡口管理员必须坚守一线,采取旁站式管理,死看硬守,抓好源头,对渡口两岸上下坡要采取防滑措施,严禁违规冒险航行,坚决落实“七禁八不开”制度。

  2、遇到大雾能见度较低的天气时:

  根据能见度情况,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控制班车进出站,在条件允许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协调公安交警在重要路段可采取警车、运政执法车开道、引导的方法,保障车辆运行,所有上路车辆都必须打开防雾灯,控制好车速、车距;能见度较低时,渡船应停航,待能见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能启航。

  (二)滞留旅客应急处置

  1、因大雪、雨、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出现旅客滞留情况。

  (1)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超常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滞留旅客,搞好服务保障,滞留旅客要求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出行的,要分别汇总滞留旅客出行方向,并及时向火车站通报情况,尽量满足旅客需求,缩短旅客滞留时间。

  (2)对无意换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滞留旅客做好安置工作。车站要保障好饮食生活及防寒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给旅客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的收集,及时向旅客发布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及时调整班车,在安全的基础上,确保车辆运行。

  2、春运高峰时滞留旅客应急处置

  运管所要指导运输企业提前预测,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春运开始前要和旅客流向大的地区企业合作,签订加班包车协议。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定运输方案,迅速调用储备车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尽量缩短旅客候车时间,严禁班车脱班停班。高峰时各单位要24小时值班,客运站要安排领导现场值班,强化现场管理,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三)重特大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车辆在辖区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后:驾驶员或乘客要迅速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采取自救。动态监控系统发现情况,迅速报告运输企业(公司)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同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运管部门协同公安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联系120安排伤员救护。应急救援保障组应及时掌握情况,协同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2、车辆在辖区外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时:分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市局和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分管领导组织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与当地运管、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指导当地运管、交警迅速开展伤员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将损失最大限度降低,并组织应急救援保障队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各单位应结合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各单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力和有关物资储备。

  (三)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四)各单位应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应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调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确保完成有关人员和紧急运输任务,不得延误和推诿。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运输的人员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药品、食品、设施、设备等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

  六、应急信息报告

  (一)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二)各单位应及时向分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下列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1、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

  2、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3、运输紧急物资的情况;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其他有关情况。

  (三)各单位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向分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迟报、谎报道路、水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七、监督管理

  (一)分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公路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对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应急预案 篇14

  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漏洒现象,应该采取如下措施:爆炸品:迅速转移至安全场所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洒的物品及时用水湿润,洒些锯屑或棉絮等松软物,轻轻收集。

  压缩气体或易挥发液体:打开车门、库门,并移到通风场所。液氨漏气可浸入水中,其他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

  自燃品或遇水燃烧品:黄lin洒落后要迅速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蜡的铁桶中。易燃品:将渗漏部位朝上。

  对漏洒物用干燥的.黄沙、干土覆盖后清理。毒害品:迅速用沙土掩盖,疏散人员,请卫生防疫部门协助处理。

  腐蚀品:用沙土覆盖,清扫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放射品:迅速远离放射源,保护好现场,请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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