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时间:2023-11-13 10:58:4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根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根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根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催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开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处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书记负责制。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都亭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指挥长:

  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常务副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安全、应急)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并坐镇指挥部具体指挥;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对接上级部门防汛抗旱具体工作要求,需要时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

  副指挥长:

  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全面指挥调度,根据上级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指挥调动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成员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动员军警、消防、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和灾情统计。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统计、汇总、把关、上报。履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一有灾害前兆,受威胁人员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避免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负责防汛抗旱期间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辖区林地防汛抗旱期间损毁及水漂树木处置工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第一时间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准确把握全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

  武装部,负责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旅游、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武装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涉及防汛抗旱相关的执法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城镇防涝排水工作职责,做好防涝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城镇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城镇排水通畅;在城区低洼地段、交通涵洞、桥梁、公园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合派出所、社区做好严管区域的疏导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城市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三违”建筑,指导社区开展临河房屋隐患排查和协调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经济服务办公室,履行电力通信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协调供电企业、通讯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当因汛情发生断电和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保证全处电力、通信稳定。为应急指挥机构、重要通信抢修现场及其他抢险救灾重点单位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和通讯保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负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负责全处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防汛安全和因灾致贫返贫救助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全处核灾、赈灾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全处农村片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核灾、生产恢复。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及高危边坡路基的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核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防汛抗旱期间农作物受损面积、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间数,并做好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群众的安置转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负责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过程中矛盾纠纷处理。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社区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

  中心学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全处中小学、幼儿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危旧校舍、围墙等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对临河、低洼处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转移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及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都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式的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指导全处商贸流通企业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点重点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预警,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受灾社区的干部应根据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落实本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服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成员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情况须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武装部负责组织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平安建设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财政所牵头,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等单位负责处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社区配合办事处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平安建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预案报备。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办事处推荐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导我县地面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我县地面工业企业产生次生伤害及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

  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

  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三、信息报送

  遇突发险情、灾情,值班人员及相关股室人员及时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3。l。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景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景、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景,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必须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给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一样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给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一样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景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景。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景。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景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一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

  为灾区及时供给资金帮忙。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供给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供给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忙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景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忙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供给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景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忙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景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景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景,同时抓紧了解情景,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忙、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异常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景,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景。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景,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供给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景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供给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景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理解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职责。

  5。l。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供给通信保障。

  5。l。4在紧急情景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信息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景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本事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景,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必须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职责。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构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本事。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l。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景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提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善提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经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一样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l。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经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一样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本事下,针对不一样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本事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本事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必须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景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职责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团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7.5预案实施时光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

  一、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彭水工业园区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坚持统一指挥,实行园区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企业全员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3)防汛抗旱以防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设立园区管委会主任为负责制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成立防汛抗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园区管委会、各科室负责人、各公司企业安全负责人组成(见附表)。根据汛旱情的变化,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防汛抗旱抢险指挥体系,投入到工作中。

  (二)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现场救灾抢险措施,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统一调控和调度,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好灾后处置、灾情报告和有关协调工作。

  六、预防和预警

  (1)坚持预防为主,部署防汛抢险工作、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队伍组织,抓好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和巡查等日常预防工作。

  (2)作好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3)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5)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6)对生活区、施工区的边坡要进行加固处理,周边截水沟要完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排水设施要完善,汛期所有排水沟要畅通,位于河床边的临时建筑物,注意河水位的涨落及河床边的冲刷情况。对油库设置避雷设施,避免因雷击造成火灾事故。

  七、信息检测与报告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部门。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对辖区内确定的有关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地区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有效监控。要针对本区域内确定的防汛抗旱重点进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对于各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预警岗位和人员,设置预警电话,保证信息畅通。联系电话:xxxxxxxxx

  八、防汛措施

  (一)指挥和协调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本预案,各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抢险。如遇重大险情,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险情的性质和对施工现场的影响程度,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险,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本机构救护人员抢救财产,疏散危险区域内人员,同时将汛情情况以最快的方式如实报告相关部门。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科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参加现场抢险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汛抢险方案进行,必须统一指挥,以防发生人员伤亡。

  (三)安全防护

  抢险人员进入受灾情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当现场受到危险、有毒物品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四)物资调用

  在紧急防汛、抗旱中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任何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抢险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五)灾害调查与评估

  汛灾结束后,由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灾害调查与评估,收集和整理第一手资料,迅速统计灾情上报,积极配合并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九、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公司主要以电话进行联系,统一印制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园区管委会和各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以备及时用于防汛抗旱抢险。

  (3)应急队伍保障:以园区管委会主任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长为骨干,建立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

  (4)交通运输保障:园区驾驶员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开通,以保证及时用车。

  (5)医疗卫生保障:随时与当地医疗救助机构保持联系,对抢险救灾人员进行紧急救助训练,配备必要的医疗救助设备。

  (6)治安保障: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派出人员设立警戒。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7)物资保障: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必要的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

  (8)经费保障:由财务室负责组织一定专项资金,以备抢险急用。

  (9)社会动员保障:主要是动员本单位员工积极参与防汛抢险。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由园区统一部署,安排地势较高、安全性能较好的房屋,作为防汛抢险救灾的紧急避难场所。

  (11)宣传、培训和演习:通过广告栏、宣传栏等大力宣传防汛抗旱抢险的相关知识,公布防汛应急预案和信息,宣传防汛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充分利用会议、办培训班等进行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防汛抢险演习,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并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尽快研究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救灾的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救灾帮扶措施。同时,根据灾情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对灾区重大疫情、灾情实施紧急处置。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应急供水形成的临时坝堰等设施,予以清除;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根据抗旱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6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情景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到达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本事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职责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到达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掉。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到达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异常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景,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7

  为确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证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正常,确保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防汛、抗旱期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并及时组织抢险工作。

  2、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水厂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应急抢险组,汛期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抢修,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建龙,副组长:李建国,成员:贾启军、钟睿、黄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个抢修小组划分为抢险单位及区域,由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抢险责任,不能贻误抢险时机,做到指挥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应,相互沟通,协调调度。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紧急意识,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要有针对性的储备

  对抢险物资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发生险情时,确保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及时到位迅速组织抢修,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发现险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服从统一调度安排,顾全大局,哪里出了问题,哪里的责任人负责,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

  2、严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严明纪律,密切监视险情变化情况,一旦遇有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修。

  四、加强水质监督检测

  严格出厂水质监督检测,确保出厂水质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资源地的环境保护,对各取水点的.源水水质检测每周不少于两次,防止源水水质污染。

  加强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格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为县城居民身心健康负责,为县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供水行业应有贡献。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科学有效地指挥抗洪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抗御洪涝灾害,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二、总体安排

  (一)河道防汛。重点做好沂河、汶河、汤河、张家沟河、莪庄河、汀水河、河阳河、大疃河、徐家沟河9条河河道整治,保证泄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水库、塘坝及拦河坝防汛。重点做好侯宅水库、东大疃水库、乃峪子水库、金佛山水库、土山塘坝、小峪塘坝、西桃花塘坝、杨家坡塘坝、沟崖拦河闸、白石埠拦河闸防汛泄洪,确保溢洪道流水畅通。一旦发生超标准或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时,要根据水情、险情及上级已批准的超标洪水运用方案,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主体工程安全。

  (三)居民区防汛。认真开展居民区排水渠清淤和居民区、学校危房排查登记,做到地点准、险情明。同时,做好危房修缮和紧急情况下的撤离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西部山村地质灾害防汛。金佛工作区、司马工作区、莪庄工作区、埠园工作区部分山村地质灾害防汛要做好灾情巡查上报,搞好主汛期尤其重点时段的巡逻警戒,严防群众尤其学生等进入山坡危险区域,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险工作。

  (五)企业、商场等公众设施防汛。企业、商贸业要做好汛前车间、厂房、仓库、商场等基础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加固,搞好安全通道的疏通,积极排除汛期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一)镇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认真督导各村、值班巡查、防汛组织、物资储备等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政府、防汛机构相关工作要求,督查各村、责任人、巡查员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险情要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并向县防汛办汇报,迅速组织镇村抢险应急分队赶赴现场抢险。

  (二)各村防汛职责

  各村要做好辖区排水渠清淤、危房排查和督导修缮工作,组织调配好防汛队伍和防汛车辆,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制定有效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保证汛期安全度汛。

  (三)工商业防汛职责

  工商业要组建防汛队伍,做好值班巡查、防汛演练、物资储备等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汛期安全度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组织领导。

  (二)健全队伍。镇机关、企业、各村抽调精干人员组建200人防汛抗洪队伍,认真组织实施演练,一旦出现险情,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物资储备。镇、企业、村要储备足量的'农用车、麻袋、编织袋、铁锨、救生衣、应急灯等防汛物资,一旦出现险情,确保抢险人员及时到位,物资运送畅通。

  (四)加强值班。镇机关、镇直有关单位、各村要建立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保持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在阴雨天气必须实行24小时巡逻监管,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服从指挥。防汛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各村、各单位要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全镇形成防汛工作的合力,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保证防汛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确保全镇防汛安全。

  五、抢险方案

  (一)防汛办公室接到汛情预警后,立即通知防汛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同时将汛情通报各有关单位。

  (二)立即通知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由责任人自行组织车辆把防汛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抢险准备。

  (三)由各单位责任人组织好抢险队伍、车辆、工具等严阵以待。

  (四)一旦发生险情,防汛指挥部将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由镇防汛指挥部及时调集民兵和镇村抢险队伍全线布控,实施抢险。

  六、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加强汛前检查,尽快做好防汛工程的清理或加固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出现险情时要严格按照镇防汛指挥部部署,听从指挥、各负其责,保证有令必行、步调一致。

  (三)汛期关键阶段,要切实加强值班巡查,特别是阴雨天气,必须24小时有人沿河巡逻,确保信息畅通,汛情及时传递。一旦发现险情,本着实情实报的原则及时上报,不得夸大、缩小或谎报险情。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9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达到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能力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达到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闭。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达到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0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三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内国家和团体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三建乡辖区

  三、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采取进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劳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预案启动

  洪水水位到达警戒水位,降雨量达200mm,或发生旱情,连续干旱,启动本预案。信号以指挥长电话通知党政办。

  五、应急机构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领导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制定各种防汛措施,领导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职责。部署有关防汛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

  (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4)应急抢险时亲临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动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5)做好灾民安置,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灾后工作。

  2。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三建乡场镇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气象趋势、雨情、水情、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组织检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组织汛后检查,查看水利设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复计划及监督防汛物质的使用和防汛经验教训的总结。

  (6)检查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的落实情景。

  (7)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落实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9)检查通信设备的完好情景。

  (10)负责统计上报灾情情景。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推广好的防汛抢险经验。

  3。日常工作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场镇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请示和报告制度。

  (2)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机构的批示、命令。

  (3)严格按科学规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灾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水文、气象预报。

  (5)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汛情和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时请示,对批准的方案及时执行;对授权传达的上级使命及时准确传达。

  (6)对发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记录,以备查阅,并立卷归档。

  (7)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涝旱情要根据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给领导供给决策依据。

  六、指挥体系及职责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领导及指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设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三建乡及各行政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种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关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人员调度、部门协调工作。

  七、行动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7。通信组:由田伍同志任组长、黎勇同志任副组长、三建电信及移动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工作,组织抢修遇险线路及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抢险组:由张先林同志任组长、电工员为成员。负责全乡遇险输电线路及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保障输电线路和设施安全及居民用电安全。

  9。供水抢险组:由黄安福同志任组长、三建供水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三建场镇供水抢险,保障人饮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5。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牵头领导:谭建于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事办、民政办、农服中心

  八、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3。支持系统

  现有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主要是靠电话、预警器、喇叭、传真和邮传等手段。

  4。预警级别及传递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到达或超过警戒线时为2级,若上游出现溃坝洪水,为异常严重(1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行动

  (1)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河堤管理,防洪调度方案实施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员的转移、安置。

  (3)邮政、通信部门保证汛期的各种信息畅通。

  (4)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与安全保卫。

  (5)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

  (6)抢险人员全部到现场待命。

  九、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投入应急抢险人员50人、各村80人(鱼泉子15人、廖家坝30人、蔡森坝20人、绿春坝15人)、乡武装部民兵连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运输保障:三建乡场镇现有“长安车”30辆、货运卡车16辆、摩托车29辆,所有车辆大都分布在三建乡场镇附近,基本能做到随用随到。要租用时,先由乡防汛抗旱办租用,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

  (3)医疗卫生保障:以三建卫生院为主体,三建计生服务站协助,共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卫生院和服务站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完全能做到随要随到并开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够的警力维护应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乡政府机关和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小组及群众互助联防组成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体系。

  (5)经费保障:应急状态下乡政府能供给至少3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务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利设施状况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实职责人对水利设施的管护,异常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控。

  3龙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实专人负责。

  4辖区内各中小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学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各种应急措施。

  十一、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当汛情发生到2级时,由防汛抗旱办公室立即报告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报告给乡长),再由乡长命令应急抢险队待命,同时通知各职能部门作好应急抢险准备。

  2指挥和协调

  一旦汛情或旱情发生,立即启动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主,武装、民政、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十二、应急处置及职责

  1卫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原营业所。

  2工商所至原林业站由谭建于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供销社库房。

  3各中小学由所在地村长及支部书记协助校长组织师生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安全。

  4在防汛抗旱期间本预案包括所有成员通讯工具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

  5在防汛抗旱期间拒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预案由三建乡民政府制定,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对应预案自动终止。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1

  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0年,XXX村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将我村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应对突发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我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295户1100人,占地面积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20亩,林地3500亩。地势东高西低,二高山气候,G209国道横贯其中。

  二、组织指挥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X(驻村第一书记)常务副组长;XXX(村支部书记)副组长:XXX(村纪检委员)成员:驻村尖刀班成员;XXX,村两委成员:XXX,及各组组长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滑坡监测点、易滑区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警依据根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

  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二)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三)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沟渠、公路、监测点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4、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沟渠、公路、监测点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四、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物资保障情况。由村刘松同志负责保管发放防汛抗旱必须物资及储备、刘本雄负责必要物资的补充。

  2、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保障由驻村尖刀班第一书记向仕新同志牵头负责、村两委协助落实。

  3、善后处置工作有村书记XXX牵头负责、驻村尖刀班、村两委其他成员协助配合解决。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做好畜牧业洪涝干旱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经局党委会研究,特成立县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灾害预防。一是宣传引导。局机关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生产流通股牵头,各镇畜牧兽医站配合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对畜禽棚圈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除隐患。

  (二)应急响应。根据县防汛抗旱信息通报,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责任小组按小组成员职责及时根据的灾情性质、程度,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出动抢险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科学客观汇总灾情情况、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向市县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三)恢复生产。生产流通股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天气情况,积极组织和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料调入、畜禽种苗调运、畜禽出栏等运输渠道畅通,努力保障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股室及各镇畜牧兽医站务必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尽量减少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完成。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3

  为了加强学校的防洪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不因洪涝灾害而受损失,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主要职责: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集各项物资,强化管理,使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洪涝灾害情况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洪抢险突击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xx

  三、防洪减灾措施:

  1、上级防洪抗汛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及时将学校抗洪救灾报告教育局办公室。

  〈一〉教学区防洪工作措施: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人员迅速通知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迅速到位,各施其责,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教学楼各楼层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

  2、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各负责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5、组织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1)教学楼负责人员:xx

  (2)电教楼:xx

  (3)办公楼:xx

  (4)运动场负责人员:xx

  (5)食堂、宿舍楼:xx

  (6)各班级负责人员:xx

  第一责任人:班主任

  第二责任人:任课教师

  〈二〉宿舍区防洪工作措施: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老师迅速通知学校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抢险队成员及住校区工作人员必须迅速到位,参加指挥和救援工作。

  2、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和保卫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楼层较低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生活老师逐个检查每个寝室,不漏掉一个学生。

  3、各负责人、各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若学生就餐时发生洪涝灾害食堂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5、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6、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灾过程中加强治安工作,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4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5、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6、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7、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8、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9、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0、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1、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2、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5

  为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树立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确保管辖区域安全渡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运行系统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抢险首先确保:

  1、人身安全;

  2、辖区内主要设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灾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体工作

  1、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整项目运行方案及时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天气情况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预报,一天一总结,利用手机、对讲机进行雨季防汛常识的宣传工作。

  3、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排水沟、河道的疏通并根据天气条件合理分配运行任务,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运行及设施设备保护情况。

  5、负责项目现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项目运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现场材料、药剂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7、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三、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四、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项目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项目相应设施设备如:快渗、湿地、消毒池、河道进行细致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药剂、防汛物资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项目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河道拦水阀、消毒池出水阀门、提水泵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5、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电,机修人员在关闭相应设备后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为防汛设施设备提供电力保障。

  五、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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