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8 12:01:0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5篇)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 录

  总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组织体系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一、组织领导人。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兼任执法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班子责任制,按班子成员日监督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监督,做好救治危险灾害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应对,全力应对危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等级应对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责任执行、到达、处理及时、信息流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信联系组。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发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二)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危险调查组。由执法管理科领导,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调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危险,进行情景收集和危险处理,加强或拆除有安全危险的设施,督促统计评价况进行统计评价。

  (四)物流保障组。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购买、调配值班、值班所需雨具等应急用品。

  四、工作的重点。

  各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进行网络检查,重点抓住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牌的检测加固。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的设置场景进行调查,异常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场景,实时监视。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通知业主拆除和加固,同时不能立即拆除和加固周边隔离的情况下,必须设置警告牌,注意过去的车辆和行人的防范。

  2、条幅、拱形等软件广告的清扫。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公司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扫、拆除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自行清扫的,依法强制清扫、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楼、各大队办公楼门窗、用电等场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工作。对于上司提出的临时工作任务,必须坚决遵守计划,及时组织人力物资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后,催促受灾单位、个人维护、清扫受灾设施,及时检查、评价受灾情况,书面报告防止台防汛。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应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执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24小时接通电源,继续联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平台的受理,确保及时受理和处理交易事项。

  (二)紧急准备制度。要事先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危险,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必须执行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提交,首先收集、总结、报告防汛防台工作信息。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实现上情下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到位。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当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追究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紧急处理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从容应对。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执行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及时有效排除危险。

  (五)灾后评价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总结了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的情景进行了比较检查,全面科学地评价和总结了防汛防台的工作情景。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各位住户:

  根据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0日夜至13日我市将会有强降雨、雷电及阵风天气,报请后勤管理处同意,物业管理中心启动防台防汛预案:

  1、10日下午起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

  2、住户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远离树木、电杆、牌匾,并关好房内门窗;发现漏水及时通报(客服电话:39xxx82);

  3、请将阳台物品移至室内并检查阳台、露台地漏、院内排水等管道是否畅通,以免被杂物堵塞、造成雨水倒灌或殃及楼下住户;

  4、请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大树或高层建筑下,以防高空坠物;

  5、如遇雷电,请及时关闭家中电器的.电源,停用手机,防止雷电伤害。

  6、公寓二号地下停车场10日16时-12日16时对临时停车的住户限时免费开放。在此期间免费停放,超出时限正常收费(可扣除免费48小时的40元)。一号停车场因临时车位较少,暂不开放极端气候时期免费停车时限。

  7、临时停放车辆应服从车管员管理,杜绝占用已出售车位、压线停车、占用通道、超时限不及时移除车辆且不据实缴纳停车费等行为,对违规车辆将列入失信名单处理以保证应急管理的秩序和可持续性。

  8、请住户密切关注物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如有天气情况变化,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xxxx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8月10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日期:职务:日期:职务:日期:工程有限公司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录

  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应急保障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防台防汛减灾工作。

  ④班组长:应组织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机械设备、临建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

  3.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市住建局根据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及汛情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应响应。

  3.1 Ⅳ级应急响应

  ①工地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已建立,防台防汛预案已制定,责任已分解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已准备齐全。

  ②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加固。

  ③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必须连接牢固,脚手架上严禁堆物,钢管脚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绑扎牢固。

  ④架空线路的电杆、支架等必须进行加固,埋地线路的电缆沟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⑤顶层作业的脚手板、木模板、各种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⑥各重点位置应加强值班制度,通信联络保持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3.2 Ⅲ级应急响应

  ①蓝色预警期的工作指导措施全部完成。

  ②发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按规定时间停止施工。 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等危房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场所,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切断,机械设备应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并将施工电梯吊笼、井架的吊篮降到底部,施工吊篮应放置到地面上。

  ⑤刚砌砖墙、模板工程需及时加固,深基坑开挖周边支护加固,防止坍塌。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确保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3 Ⅱ级应急响应

  ①黄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

  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落实应对措施。

  ③应急机动救灾分队组成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参与抢险救灾的设施设备工具全部落实,并检查完毕。

  3.4 Ⅰ级应急响应

  ①橙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完成。 ②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③应急处理队伍处于临战状态。

  4.应急保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目的:为了保证业户正常的工作秩序运行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夏季安全防汛

  适用范围:公司所辖项目

  监督执行:物业经理

  职责:物业经理、秩序维护部、设备运管部,品质监督部负责监督及实施

  防汛应急程序

  一、防汛组织程序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物业经理任组长,秩序维护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为设备运管部部长、品质监督部主管和相关值班人员;

  2、在险情发生时,由物业经理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秩序维护部部长负责现场指挥,设备运管部部长负责调配本部人员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二、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潜水泵若干台、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雨衣,胶鞋等;

  2、防汛器材库的钥匙应在秩序维护部、设备运管部、各存放一把;

  3、汛期到来之前,设备运管部维修人员及安防巡逻人员应仔细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放在“自动”位置;

  (3)检查大厦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检查配电室、中控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三、险情处理程序

  1、若雨水灌入地下机房,设备运管部人员应及时启动污水泵排水,并用沙袋堵住机房门保护各种重要设备。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马上通知物业经理及防汛小组其他成员;

  2、安防人员由秩序维护部部长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协助设备运管部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其余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4、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物业经理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崔广荣 孔松领 胡俊岭

  成 员: 成秀玲 杨森 吕海滨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 李文法 高胜利 施中宁 陈新起及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 2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 杨森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为了切实加强抗台防汛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控制和减少财产的损失,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根据我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此制定台风专项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小组

  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辖各作业班组,设立班组负责人为应急小组长,负责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流程,并组织能有效组织实施。

  专门建立防台组长副组长设备应急小组物资应急小组防台预警员现场清理小组资料应急小组应急办公室损失评估小组各小组成员

  主要人员通知录,且在收到防台讯息的第一时间,立即设立电话专线,以及时统一调度防台工作,形成严密的预警及应急网络。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组长:张少权电话:15060390086副组长:郑梅串13959508982组员:郑建珍15759398929林婷婷18959669331张振杰18659408020蔡晶13959508982电话:110、120。

  二、各主要部门及人员职责组长:

  负责项目部一级的防台应急统一部署工作,必要时重点督促比较薄弱的现场。

  副组长:负责台风应急预案的进一步详细编制,并督促实行,落实到人,在现场全权指挥应急工作。

  防台预警员:主要负责台风有关信息的收集、公布及警示工作。设备、物资及资料小组:负责各自相关工作范围内的防台防汛工作,能够及时调度下辖人员,做好前期排查及清理工作,以及抗台抗汛抢险。

  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副组长布置应急工作,以及对外界相关部门,如医疗、火警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做好防台抗台的后勤保障。

  损失评估小组:负责抗台工作中各种损失的评估工作,做到准确、及时。

  现场清理小组:负责协助应急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事务,随时待命,对现场进行巡视并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险情,以及协助对已发险情的抢救、保障工作,为应急网络的紧急预备力量。

  三、危害源识别与风险每当台风汛期来临,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决定项目部应急反应级别:

  1、黄色警报(轻度):六级以下台风,可以正常作业,各部门抽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2、橙色警报(中度):六级以上八级以下台风,各部门领导值班,组织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3、红色警报(高度):八级以上台风,停止作业,固定好各种设备设施,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组织一切人员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项目部重点防范部位:员工宿舍、施工现场各区域、各类设备、高压配电房等;

  四、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本项目所有员工,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报告;

  2、领导小组组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况;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

  五、应急设备与设施

  1、物资准备:雨衣20套,雨鞋20双,手电筒15把,沙袋200个,铁锹20把,碎石100m3、砂100m3、

  2、机械准备:运输车1辆、挖掘机1台。

  操作人员:

  联系方式:

  应急车1台操作人员:

  联系方式:

  3、人员准备:抢险队人数15人

  4、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六、应急措施

  1、气象信息预警成立专人预警员,及时了解台风动向,向有关气象预报部门或其他渠道及时掌握警示信息。预警员负责工程日常施工期间的每日气象预报上墙工作,如遇台讯则用相应警示标志,以明确提示。

  2、施工设施保护在台风临近之前,及时中断施工作业,并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

  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有效减少台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如有必要,应切断现场一切电源,将机械、电气设备入库保存。

  3、施工材料保护对现场的水泥库等存放施工物资的'场所进行加固及防水保护措施。对露天堆放的物资,如水泥、钢筋、模板等采取有效处理。如有必要,将相关物资入库存放。

  4、现场临时用房保护对于活动房中的重要资料及设备,及时撤离,搬运至安全场所,并对重要临时用房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以控制台后进驻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减少损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棚等临时设施,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撤离住宿人员。

  5、清理现场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离不必要的人员至安全地带。对各班组施工人员,要求随时待命。

  6、强化纪律管理对于相关班组的负责人及专项小组成员,采取必要的约束,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察现场,并随时评估损失情况,及时排除险情。对各班组负责人,将责任落实到位,负责各自相关的设备、物资及人员的安全,并随时待命,做到高效率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汛期来临之际,我公司煤矿未雨绸缪,在抓好雨季防汛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的组织了此次应急抢险演练活动,为切实提高我矿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公司煤矿安全度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防大汛抗大灾的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此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XX月XX日,我公司煤矿模拟当日中午预计XXXX地区有特大暴雨的情况,矿防汛指挥部利用这一“时机”,组织矿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一次“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演练的内容:

  模拟XXXX地区当日中午有特大暴雨,造成我矿主、副斜井以及回风立井井口积水达到30mm深,洪水极有可能灌入井下的危险,将直接威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矿井的安全。

  二、演练的目的:

  提高全矿职工的防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让抢险队伍和有关人员熟悉掌握“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演练步骤:

  当日值班调度员接到气象部门的紧急通知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随即下达了启动应急预案的抢险命令,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50人抢险人员分五个小分队,每分队10人领上铁锹、编织袋、穿上雨衣、雨鞋到井口附近的沙场装沙,将装好的沙袋堆砌在井口,同时模拟降雨迅速猛增,安装两台潜水泵排水,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奋战,在三个井口建筑一米高一米宽的拦洪坝,有效地阻止洪水的威胁,至此演练结束。

  四、上级领导观摩指导及参加演练人员的情况

  XX月XX日上午11时来我公司煤矿观摩和指导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的上级领导40多人,参加演练的人员共有100多人,其中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XXXX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亲临现场观摩指导,演练结束后,县安监局XX局长,煤管局XX局长分别就我公司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给与了点评,在肯定演练成绩的同时也给予提出了具体的不足,这对我公司煤矿下一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都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经过此次“实战”演练,我们全矿上下明显掌握了必要的防汛有关知识,对全矿职工起到了防大洪抗大灾的安全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锤炼提高了我抢险队伍及指挥部成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检验应急预案,完善机制,煅炼队伍,教育职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通过演练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对确保我公司煤矿汛期安全度汛有重要性。通过演练也看到我公司煤矿在人员组织反应迅速,程序步骤的安排,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于下一步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针对发现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为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保证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防台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是一个典型的内陆鱼米之乡,虽近年来传统的捕捞业明显地萎宿,但其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县有19个渔业专业村组、社(场),渔业总人口6020人,其中捕捞渔民1091人,养殖渔民1350人,机动渔船563艘,非机动渔船261艘,固定捕捞场所277处,流动捕捞渔船351艘,渔业养殖总面积7.8万亩。渔民生活“连家渔船”集居停泊点比较典型的有2处(大云、西塘)。群众性自然渔港15处,分散在各(街道)渔业村组。

  地处沿海地带,每年受1-3个台风影响。由于我县区域离海面尚有几十公里距离,故根据台风的特征和以往实况,对我县影响的台风一般风力在10级左右,最大时可达12级,过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过300毫米。这样的台风灾害对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威胁。

  二、工作职责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

  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其防台防汛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渔民的防台防汛通知、渔民安全撤离以及灾后渔业生产自救的指导,保证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员无伤亡、极大程度地减少灾情损失的原则,我们应做好:

  1、及时通知渔业船舶停止捕捞、航行,安全回港避风;

  2、指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设施的加固与防御,从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性自然渔港渔船的固定、生活渔船人员辙离;

  4、指导灾后渔民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维护渔区社会的灾后稳定。

  5、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台防汛指挥组,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并有局办公室、渔政科、船检科、执法大队、推广站、资产科以及下属二个渔政中心站负责人组成防台防汛指挥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二个工作小组、抢险突击队、物资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生产自救组等,分别有各科、室、站负责人担承队长或组长。

  三、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台风的特点规律,本局将有步骤地启动防台防汛组织机构的各项功能,逐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措施。

  1、台风预警。根据台风走势和官方预警级别,利用电视台、农民信箱等途径及时向渔业人员发出台风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击检查。台风初次预警后,立即组织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了解薄弱环节,完善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防汛的自救防护意识。

  4、人员辙离。在台风预警到达最高级别时,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辙离、安置处在安全隐患场所的从业人员。

  5、信息通畅。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听从县防台防汛总指挥部的抢险人员的调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

  6、灾后自救。开展灾后调查研究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发动、协助群众开展生活生产自救,并在技术、资金上支持灾民,帮助迅速恢复渔业生产。

  四、防台防汛重点

  全县分二个重点片区,分别是魏塘站管辖区域、西塘站管辖区域,具体重点防范工作是:

  1、全县560艘渔船及277处固定作业场所的人员财产的安全防范。

  2、外塘渔业养殖设施的加固防毁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重点是500亩以上的汾河、夏墓荡、蒋家漾、北许漾等外荡养殖水域。

  3、对群众性自然渔港采取防范保护措施,协助各镇(街道)做好“连家”生活渔船财产保护以及人员辙离工作。

  五、应急措施

  在整个台风从初次预警到解除警报,保证领导一线指挥、抢险人员随时待命、抗灾物资充足,渔政艇、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1、重要渔业养殖场所发生危险时,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随时保证物资的供应。

  2、三艘渔政艇、三辆汽车、40多名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台前、台中、台后的预防、抢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3、对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不愿辙离危房危船的,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辙离。

  4、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台风警报后,本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保证值班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2、台前必检制度。台风预警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到各渔区,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的排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防台防汛方案。

  3、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定人联船”是本局在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样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县560艘机动渔船和150艘非机动渔船,有14位渔政工作人员分别联络管理,签订责任状,并实行积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证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抢险救护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抗灾人员应配备防滑胶鞋,雨衣、手套等必备用具,临水抢险时,抢险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同时保证车船的行驶安全。

  七、灾后恢复措施

  1、台风过后,本局将及时组织灾后自救组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向上级递交灾情报告。

  2、组织发动渔民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协助地方政府对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的养殖渔区,开展科技咨询,指导服务,出主意,想实招,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减少灾害给渔业生产带来的损失。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渔业互保规定的人员,有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局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理赔工作,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1目的

  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时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救、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汛期暴雨及强热带风暴对公司建筑物的影响在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得到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公司应急预案和响应管理程序要求制定本预案。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厂房、仓库的防汛防台的`应急响应与救援。

  3应急响应的组织和职责

  3.1总指挥1名由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火灾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及指挥

  3.2指挥部成员若干名以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人组成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安全、后勤、门卫等人员配合领导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4分工负责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4.1组织对全公司下水道进行全面的疏通。

  4.2对公司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公司内部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4.3组织好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做好保障供应。

  4.4对公司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路灯做全面安全检查。

  4.5对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危险物品做全面安全检查。

  4.6对全公司的简屋、临时房和厂房做全面检查维修。

  4.7对全公司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8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用品检查是否齐全。

  5应急预案

  5.1防汛防台负责人及值班人要注意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和有关电器设备。

  5.2遇到险情、灾情根据工作预案主要领导人要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立即上报区安全办公室。

  5.3开通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编制防汛防台网络通讯联络表并发放到有关部门及时积极抢险。

  5.4如遇连续暴雨台风等紧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5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提醒大家下班离去时关好门窗和电源做好暴风雨天的用电安全、防风防潮、高空坠物等的防范工作高档贵重设备、物料做好防潮、防湿的防护工作以顺利度过台风期。

  5.6在发现险情时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7对易积水的地方要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由门卫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6存在隐患

  6.1台风期间因房屋、设备固定存在问题被风刮倒

  6.2台风期间引起现场临时架空线路倒塌

  6.3暴雨期间化学危险品被雨水冲、淹引起向水体排放

  6.4暴雨期间物资、设备受潮或被淹造成损失

  7处理措施

  7.1各部门组织检查本部门范围内的风速和雨情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和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7.2一旦发生设备、设施、材料等找到水淹或化学危险品等被雨水淹没并流失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7.3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或组织抢险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7.4积水严重的区域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并填堵进水口调用潜水泵抽水

  7.5及时转移其他有关设备材料或对有关设备材料进一步实施防水防雨措施

  7.6及时转移有关化学品等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7.7对倒塌的设备、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带电线路及时切断电源避免进一步的影响并在强热带风暴警报解除后进行处理

  8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应及时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报告。

  9应急物资

  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

  附贝发集团应急救援组织概况

  总指挥副总经理邱智宏

  指挥部成员生产总监胡冬

  运行部张祖传综合管理部王龙起储运部张汉美设备部李传雨各事业部经理

  1、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指挥和内外协调。

  联系电话邱智宏139068422626622622、警戒维护组负责控制现场局势指挥布置进行抢救。

  联系电话王龙起13586858086668686

  3、抢救联络组负责现场抢救的联络。

  联系电话胡冬13906693382663382

  4、现场抢救组负责抢救及救护伤员。

  联系电话总务主管13456151635661635

  5、电工负责切断危险电源保证应急用电。

  联系电话李传雨13780045433665433电工班86186730

  应急电话1、救护中心120 2、火警119 3、公司电话一号门

  86186172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和风暴潮等灾害性气候对房屋建筑的影响,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预防和减轻灾害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汛期居住房屋的安全度汛,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的管理职能,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御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影响或造成居住房屋受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基本概况

  2.1房屋情况

  截至20xx年底,上海实有各类房屋建筑8112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房屋47195.4万平方米,非居住房屋33925.6万平方米。近年来,上海加大了旧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拆除了大量的危棚简屋,房屋建筑的总体安全性能和完好程度有所提高,低洼居住区汛期受淹积水面积和时间有所下降,居住区的整体防汛抗灾能力逐步提高。但本市仍有近1722万平方米的旧式里弄以下的居住房屋(其中简屋34万平方米),其防御和抵抗台风、暴雨的能力较差,部分居住街坊地势低洼,排涝能力差。同时在非居住房屋中,也有一定数量的房屋建筑质量较差,排涝能力不足。一旦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将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造成影响。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2重点防御对象

  2.2.1老旧房屋。

  2.2.1.1各类新式里弄、旧式里弄房屋,以及早期由业主自行建造的“老私房”。

  2.2.1.2已产生危险的房屋。包括自然损坏形成的危险房屋、危险构件(点);因业主(使用人)不合理使用形成的危险房屋、危险构件(点);因房屋周边建设施工影响造成损坏形成的危险房屋和危险构件(点)。

  2.2.2居住小区(街坊)排涝。

  2.2.2.1处于低洼易积水的居住小区、街坊。

  2.2.2.2居住小区和居住房屋的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停车库、地下室等。

  2.2.3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工地。

  3.组织体系

  3.1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3.1.1市房管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市建设交通委领导下,负责协调本市居住房屋安全度汛和防汛防台工作,指导各区县房管局防台防汛工作。市房管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房管局长担任,市局办公室、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拆迁管理处、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市房屋应急维修监督中心)、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市拆房管理办公室)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

  3.1.2各区(县)房管局设立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建立房屋维修应急中心,配备应急抢险队伍。

  3.1.3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和相关单位建立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和组织应急队伍,根据防汛指挥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和房屋安全、应急抢险任务。

  3.2市房管局主要职责

  3.2.1协调房管系统房屋安全度汛、防汛防台工作;

  3.2.2督促、指导各区县房管局和相关单位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及组织实施辖区内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

  3.2.3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指令,收集掌握本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情况和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

  3.2.4指导、协调房管系统灾情的处置,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灾情或事故。

  3.3各区县房管局主要职责

  3.3.1各区县房管局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及市房管局的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房屋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3.3.2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防汛防台和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3.3.3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管房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险、排险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防台的其他工作;

  3.3.4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组织实施本辖区房屋抢险排险、灾情处置,配合街道(镇)组织居民撤离危险房屋、开展社区自救互救工作;

  3.3.5及时传递、上报本辖区房屋的灾情和救灾情况。

  4.预警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1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市防汛指挥部和上海中心气象台公布的应急响应规范执行。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Ⅵ级响应

  ⑴Ⅵ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⑵Ⅵ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观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加强值班;

  ②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⑴Ⅲ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⑵Ⅲ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提出专项工作要求;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人员进入岗位,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汛情观测,加强值班;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镇)、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转移疏散工作。

  4.2.3Ⅱ级响应

  ⑴Ⅱ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⑵Ⅱ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对工作作出应急部署;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分管指挥进入指挥岗位,检查落实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汛情观测,加强值班;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视情况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镇)、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的转移疏散工作;房管办、物业公司、管房单位向业主(居民)做好防汛宣传工作,督促业主加强对室外空调机架、花架等的检查、加固、搬离。

  4.2.4Ⅰ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标准

  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⑵Ⅰ级响应标准行动

  ①市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等按照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各级防汛机构指挥部总指挥进入防汛防台指挥岗位,检查落实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③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及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小区(街坊)内的排水工作;房管办配合街道、居委等做好危险房屋人员转移撤离工作。

  5.相关保障措施

  5.1各区县房屋维修应急中心作为辖区内的房屋应急维修和抢险救灾骨干力量,在做好本机构的工作任务外,接受所在区县房管局的指令,承担本辖区重大灾害处置任务,如发生塌房伤人或其他灾害性事故,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向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市房管局报告。

  5.2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承担管辖房屋的安全度汛和抢险救灾任务,并接受所在区县房管局的指导和统一调遣。

  5.3各拆除施工企业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器材,在各区拆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4每年4月30日前,各区房管局要会同街道(镇)完成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对所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排水管道进行一次预防性疏通,及时排除房屋危险和安全隐患,并会同防汛指挥部门、水务部门、市政部门对低洼易积水小区(街坊)的改造,配合街道(镇)、居委落实危险房屋内人员临时转移避险安置点。

  5.5每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防汛防台领导机构、工作部门人员、应急抢险队伍的调整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并上报市房管局和所在区县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5.6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由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市拆房办)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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