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27 08:36:2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地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范文(精选8篇)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1

  根据公司汛期安全施工要求和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部办公室,设在各在建工程的项目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各项目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xxx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向区建设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公司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公司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各项目部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区建设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四、预防工作

  1、调整工程工序,对影响防汛的地基回填、配套管沟、场地整平等施工工序,在雨季来临前尽早安排实施,提前消除水灾隐患。

  2、清理现场杂物与垃圾,必须修筑排水明渠,开挖临时积水坑,架设临时排水管,全面疏通排水管沟,但不得给相邻工地造成不良影响。对水泥、钢材等材料必须进行合理苫垫,不得露天堆放,确保工地现场、生活区域、建筑物周围排水畅通,工程施工按计划顺利进行。

  3、完善防汛设施,防患于未然。进入汛期,我公司将把工地防汛工作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范围,督促各施工单位购置水泵、水管、电缆、应急灯、雨衣、雨鞋、铁锹等防汛设施和器材。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自己所承建的工程规模,备足防汛物品数量,检杳设备是否完好,以备应急时直接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1、各项目部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施工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

  3、各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

  6、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2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为了提高消防安全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消防安全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工程,由淮安恒兴综合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淮安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江苏农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有1#2##楼及车库组成,单体工程地下1层,地上1#楼20层、2#楼17层、框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万m2。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消防安全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规定:“消防安全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教育和组织职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尽快组织义务消防安全队与救援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和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

  成立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安全队。

  (一)、组长及小组成员、职能组:

  略

  (二)、领导小组职责:工地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公司及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工地,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消防安全紧急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长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

  职能组职责:

  1.联络组:其任务是了解掌握事故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及当事人的亲人等。

  2.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救。

  3.疏散组:其任务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

  4.救护组:其任务是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送医院急救。

  5、保卫组: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6、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7、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8、义务消防安全队:发生消防安全时,应按预案演练方法,积极参加扑救工作人员名单及分工应挂在项目部办公室墙上。

  (三)、应急小组地点和电话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方式:

  地点:工地办公室。

  电话:xxxx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西安市临潼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西安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临潼分局、技监临潼分局、质监临潼分局、环保临潼分局、药监临潼分局、供电临潼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临潼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临潼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发布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临潼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发布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发布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发布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临潼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临海市处置洪涝和台灾重大应急情况工作预案》、《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筑工地对台风、汛期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市建筑业管理局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负责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

  总指挥:王黎明

  副总指挥:李春

  成员:单勇、叶青、黄平、余杰柳、许志斌、林星友、蔡才广、蒋法兴、许凌云、柳宇鸿、陈允炜、方柏林

  指挥中心设在建设大楼20楼会议室,值班电话:0576-85382163,传真:0576-85382166。

  2.2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在建工地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因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设施损坏、行业相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报告灾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办事机构

  根据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当确定为Ⅰ级和Ⅱ级预警时,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抢险救灾组: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人员的落实和调配;指导或帮助企业组织施工现场物资的抢修,危险部位应急加固;指导和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撤离;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避灾点有关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台防汛值班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三)信息综合组:

  主要职责:掌握灾情动态,综合情况,宣传报道,发布台风灾害信息,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及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3.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标准,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特别重大(Ⅰ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市。

  3.2重大(Ⅱ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相邻附近省(市)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3.3较大(Ⅲ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我市范围较小或预计影响程度不重。

  3.4一般(Ⅳ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省影响较小。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发布台风消息,督促企业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局里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建设规划局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综合科、质安科、企管科、市监科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局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科负责协调组织。

  (2)各科室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3)局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各科室抽调,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必要的设施保障。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核实、确认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情况,确认事故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地点及联系方法。

  4.4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全局所有人员进岗,局领导现场坐阵指挥。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和市建设规划局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局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的全体人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确保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完毕。

  (5)确保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确保抢险救援中设备、器材、物料到位。

  (6)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综合科将建筑工程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建设规划局。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6.工作制度

  6.1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建设规划局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6.3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局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耸大型桩机等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6.5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到综合科统一上报。

  6.6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7.附则

  7.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制定与解释。

  7.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7.2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5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四、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6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7

  汛期防止洪水为害,保障拟建房屋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做好关于培训防汛人员;检查防洪工程设施,消除隐患;制定度汛方案;备足防汛物料;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等方面的工作。在汛期工作包括:及时了解气象水文状况,预报水情,必要时下达警报;巡查和守护防洪工程,运用防洪系统各项措施,依据水情和工程状况以及防汛调度计划,控制调度洪水,遇有险情立即抢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请示上级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以减小损失。

  为此,我项目部统一部署,为确保南充“天庐”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现场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南充“天庐”一期工程项目部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方案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南充“天庐”二期工程及附属设施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充“天庐”二期工程

  建筑面积:115796.9m2

  建设单位: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二建

  建设地点:南充市嘉陵区

  三、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3.1、提前预防,能有效地减少甚至阻止汛期给建筑工地现场的材料、已建好的房屋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结构)和施工现场人员带来的危害。

  3.2、应急培训

  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应急预案的计划安排,组织施工现场各级管理

  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技能的演练,讲解防洪基本知识。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

  完善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3.3、在现场显著位置(由技术组平时确定)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安全绳等。

  3.4、手机、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3.5、自备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6、现场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7、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处理。

  四、应急准备

  4.1针对地震后我国大部分城市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的状况,平时要注意收看天气预报,并与当地及业主的水文、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准确、及时的水文和气象情况,对暴雨、洪水的袭击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同时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4.2为了确保该工程工期,应正确处理好施工、渡汛之间的关系。

  4.3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尤其是深基坑,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逐个进行整改,并制定出具体的度汛应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证防汛检查不走过场、工程治理不留后患。

  4.4对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且人员应当避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资材料。

  4.5接到所在地或应急指挥人员发布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汛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道路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其稳定性、渗漏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组织抢险。配备好抢险器材和物资。

  4.6按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和通讯畅通

  4.7做好危险品存放位置的标明工作,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8当发生严重意外灾害事故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9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加固和适当防护状态,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4.10要注意保障现场必要的照明需要。

  4.11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求救;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后,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指挥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4.12宣传报道组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五、组织机构

  成立南充“天庐”一期工程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南充市嘉陵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施工现场经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5.1、应急抢险组:组长:梁明道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2、物资保障组:组长:代江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施工现场防汛抢险应急队组成成分(人员、物资、器材、车辆配备要求)见附表

  建筑工地应急预案8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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