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01 14:05:0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幼儿园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幼儿园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幼儿园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幼儿园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幼儿园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幼儿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幼儿园,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幼儿园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幼儿园管理主体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幼儿园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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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 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8、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9、患者送往医院后,除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患者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10、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等候处理外,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xx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为了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为了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

  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保障师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50人,出现5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5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24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上级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1、监测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

  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及时接受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3、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占、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和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8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杨丽华)

  副组长:、赵修忠

  成员: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师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 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9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xx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二)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五、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

  1.目的

  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

  3 职责

  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

  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

  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体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

  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

  ●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

  ●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

  ●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

  ●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

  4.3 运行机制

  4.3.1 监控与预警

  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

  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Ⅳ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

  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4.4 应急检验处置

  4.4.1 应急检验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4.2应急检验处理

  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Ⅲ级预警实行Ⅲ级响应。

  ⑴Ⅰ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⑵Ⅱ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Ⅲ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⑶(Ⅳ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

  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

  4.4.4应急检验保障

  ●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

  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

  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

  4.5.2 工作小结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

  4.7 责任与奖惩

  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相关文件

  5.1 LQTPF/E046/0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的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3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

  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

  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

  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4

  为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饮食服务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学校大局放在首位,贯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规范处置”的方针,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尽一切努力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处置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建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督各食堂、班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各食堂、食品流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四)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领导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学校食堂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各食堂班长

  四、应急处置预案

  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员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负责人报告,管理员或负责人要认真核实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立即主动停止食品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救助病患者,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注意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和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确认。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作好舆论引导,同时安抚好中毒患者,稳定患者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媒体不实炒作和造成执法应急管理资源浪费。

  保护好现场,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护。保管好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的经营状况;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将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主动追回售出相关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详细叙述中毒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求销毁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对现场和所有餐炊具进行彻底消毒。是否继续营业,听候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和通知。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全体中层教干,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王洪聪。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县教体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委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区教委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区教委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县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Oxx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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