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15 20:37: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疫情防治措施

  (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2)疫情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现场应急措施,有组织、步骤,对有可能出现的病人,特设紧急救护组织,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采取隔离,做好应急准备,保证有效的快速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1)一旦现场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根据情况的轻重迅速组织与病情相关的救护工作。

  2)平时项目班车用做预防急救准备,发生情况,班车随时听从调遣,如果应急不来时,及时求助外线给予帮助。如:打急救电话“120”,由后勤负责人联系,并指派班车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医院。并详细调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任何人等,进行隔离,由医生逐一进行检查,对出现“肺结核”“禽流感”病人使用过的用具、衣物、床铺、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3)备用两个空房间,发现高烧、头疼等不适反应时随时进行隔离。

  4)项目班车每天清洗,不少于两次消毒。

  5)对没有出现病情的全体人员,首先要购置由卫生部门配置的预防传染病药物、消毒液进行

  预防消毒,防止病毒传染。

  6)对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封闭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队食堂外出采购人员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7)救护结束后要把发生的一切详细情况记录在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处理。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预防疾病措施

  积极开展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预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二)积极采取环境消毒措施。

  (三)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保持大便通畅。

  (四)心态平和、理性、冷静地看待传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物,增强身体的抵抗能力。

  (七)加强卫生宣传,避免前往空气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集会。

  (八)如出现发热、干咳无痰或少痰、气促、呼吸困难等情况,要及时就诊。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事故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事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幼儿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及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儿园增加投入,添置相关设备,加固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设施。

  5、不乱拉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儿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电、有毒气体等恶劣环境,经请示上级同意,停止教学活动,通知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幼儿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7861598)。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向幼儿园报告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务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园长或授权发布紧急撤离、集中的命令,广播室进行反复广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幼儿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幼儿,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幼儿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幼儿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想照顾,帮助弱小、有病的幼儿最先撤离。

  5、门卫听到广播后立即打开大门,主任立即检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幼儿园领导,园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值班人员发现发生火灾时,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幼儿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报警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一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李立峰

  成员:王云峰、李锦玲、杜继让、摆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年级组长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场小学

  20xx年2月26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自然灾害便如影随形,让人类社会在收获文明的同时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防灾抗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自然灾害好像也“长出了本领”,一直有增无减,为患众生。诸如地震、洪水、风暴、干旱以及火山喷发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仍然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配备若干成员。

  (1)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x;职责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xxx、xxx;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

  (4)协调联络组组长:xxx;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5)抢救抢险组组长:xxx;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6)秩序维护组组长:xxx;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等。

  (8)机动应急组组长:xxx;职责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公安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相关的报告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镇派出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当地医院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永嘉镇政府

  五、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xxxxxx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xx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xxxx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xxxx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xxxxxx: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xxxxxx: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xxxxxxxx;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xxxx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xxxx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xxxx、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xxxx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xxxx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xx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xx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xxxx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xxxx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xxxx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xxxx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xxxx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xxxx的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x间以上,或xx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xxxx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xxxx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xxxx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x间以下;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xxx间以下;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xxxx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间以下;或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xxxx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xxxx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xxxx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xxxx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xxxx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xxxx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xxxx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xxxx,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xxxx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xxxx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xxxx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xxxx的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xxxx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附则

  (一)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xxxx批准后实施。各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发布之日xx个工作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区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案实施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原则上每x—x年修订一次并报区xxxx审核发布。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路南,距离镇政府××公里,全村总人口××人,总户数××户,××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2、××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3、××村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表

  4、××村抗旱救灾队伍人员名单

  附表1

  ××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附表2

  ××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园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校园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校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校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校园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校园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校园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校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校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校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校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校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校园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校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校园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校园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校园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校园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校园校长是本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园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成员:各班主任

  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且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x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3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且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且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且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且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20xx年2月15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xx市民政局积极响应,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了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明确了编制应急预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下一步的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具体落实的措施。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截止目前,《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基本形成,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召开后,xx市民政局迅速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救灾救济科长具体负责的`编修专班。在编制过程中,局领导对应急预案的结构、进展等情况都亲自把关,周密部署;专班工作人员对预案的体例、顺序、内容、重点等环节,都认真推敲,仔细捉摸,反复论证,为预案的顺利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借鉴,结合实情

  为切实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编修专班的工作人员广泛收集了相关省、市、区的经验。结合我地实际,从预案制定、预测预警、物资储备、救援行动、灾害管理、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广泛借鉴各地各方面的做法和优点,同时结合我市历年来灾害发生的特点,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蓝本,制定了切合本地实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征求意见,取长补短

  《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民政局及时将该稿发往各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又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了具体的修改,使之更加全面和完善。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的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如果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该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中。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浦南小学防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协助政府安排疏散、转移人 员,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1、台风;2、大暴雨;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 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 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 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 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 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 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 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 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 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 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 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 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 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 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 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 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 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 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 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zz

  副指挥:zz

  (1)调度、联络组:zz

  (2)学生疏散组:zz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zz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zz

  (4)信息组:zz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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