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13 16:15:3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1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在校学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

  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应急机构

  1、瓦店小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职责分工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瓦店小学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重大事故现场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学校相关级部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第二条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部门或个人须向中心校(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报告可根据事故性质,采用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一般预案及处理流程

  第一节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源线路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天然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预防措施

  1、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各学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积极处置”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计算机网络系统重大事宜。副组长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安全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1.负责人:

  2.信息安全技术人员:

  四、应急措施及要求

  1.各处室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网站配备信息审核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计算机机房等上网场所的管理,落实上网电脑专人专用和日志留存。

  3.信息所要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4.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各处室信息员为第一层防线,发现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数据后及时删除;信息所为第二层防线,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信息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5.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信号非法接入。

  6.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接入国际互联网,做到专网、专机、专人、专用,做好物理隔离。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

  附:

  应急处理措施指南

  (一)当人为、病毒破坏或设备损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信息所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内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首先中断服务器网线连接,再按程序报告。

  (3)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领导小组汇报。

  (5)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或者已经被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3)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6)信息化领导小组开会研究,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3)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设备设置,并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个备份放在机房,另一个备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如果两套系统均崩溃而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线路中断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4)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要求修复。

  (5)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络安全组组长汇报。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6)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8、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二)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三)当发生火灾时,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

  (1)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具实施灭火扑救工作;

  (2)火势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和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

  (3)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护数据及设备。

  (四)当市电不正常时,采用ups供电,供电时间视电池容量而定,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超过此时间,关团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等市电供应正常后半小时再重新启动服务器。

  (五)其它

  做好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

  2.科学精准。依法、精准、科学,因地制宜做好各项涉疫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

  3.处置有力。涉疫应急处置过程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把疫情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最大程度控制疫情扩散,确保统一指挥,协调有序。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考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学校各处室、各年级部负责人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该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

  三、施考涉疫应急处置演练流程

  总指挥:xxx(副书记)

  副总指挥:xxx xxx

  (一)下午16:50各工作小组就位,及时将各设施调试、准备就绪,准备就绪后各组组长利用对讲机向总指挥报告请示。

  1.考生入校门,体温检测组成员依次对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证件审查。如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由常建斌副校长将其安置在凉棚处,短时休息后进行复测,合格进入。

  2.依然体温异常者进入复检室(西值班室)提供短时间休息调整,同时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李洪刚主任,由信息报送组上报市应急处置领导组。经疫情研判组协同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考生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由备用隔离考场监考教师带领安排其在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由考务史建忠对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进行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予以补齐。责任人:李洪刚(办公室主任)史建忠(教务处主任)

  4.经上报后,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如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后续科目由李洪刚主任联系市应急处置领导组将其安排至专用隔离考点进行考试。

  4.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可由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合。

  6.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7.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特别是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恐慌情绪的发生。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

  由监考教师立即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由信息报送组李洪刚主任逐级上报市教育局、招考办,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专业人员的个案研判,校应急处置领导组全力配合,合理安排考生考试。

  1.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其在考点内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考点立即将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责任人:苏志明(校医)

  (2)信息上报组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y由考务史建忠主任统计,通过信息报送组于凯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予以补齐。

  (4)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医护人员魏新兴、李靖医生当场简要向本考场内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5)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单独封装、记录,并进行严格的外包装消毒,确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6)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当科目考试结束后在不影响考生本人和其他考生当科及后续科目考试的情况下,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考生,由信息报送联络组李洪刚主任联系安排其下一科目在市专用隔离考点考试。

  (7)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做好该考场的终末消毒。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8)负责研判的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会同市教育局、招考办做好向考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责任人:牛彬(副主考)

  2.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

  由流动监考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校应急处置领导组,立即替换使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工作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3.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疫情管理等后续保障工作,做好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同考场人员的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安抚工作,避免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员恐慌情绪的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后,每一位教职员工均可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等,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育局报告。

  2、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门外路口或临近火灾现场地,等待并引导消防车辆。

  3、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4、在场教职员工应当让幼儿保持镇定,组织幼儿有序快速远离失火现场。

  5、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值班人员、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二、扑救方法:

  1、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2、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三、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沿墙边依次下楼离开。

  4、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驶入与正常使用。

  6、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进行救治,各班级班主任负责迅速告知其监护人;教工由应急机构负责人通知其家属。

  7、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园行政、相关班级的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几家长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治安秩序的稳定。

  8、对园内消防安全措施作进一步的整改。

  9、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xx依法处理。

  10、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在学校食堂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学校食堂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处理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处理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定期检查、了解学校食堂安全防范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

  4、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报警及时、迅速,准确传递各种信息。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导、层层落实、分区分块、责任明确”的目标。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食堂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突发事件预防教育学习(如:防火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检查培训、常见传染病知识培训等)活动,培养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对食堂内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专项汇报,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有排查、有反馈。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火灾

  1、当接到火灾信息后,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火情,同时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2、 分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学校及其他人员,指导灭火人员选择适当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119”报警。

  3、尽快切断临近电源。

  4、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工作,并积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5、火势扑灭后,组织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饮食服务中心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汲取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B、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安全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把食品卫生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当中。

  C、食品索证、用餐留样,餐具及时消毒,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程序

  A、通报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联系校医院做好抢救准备,情况严重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B、处理安排

  分管领导:在学校门口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说明中毒的基本过程。

  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带领医生到指定地点紧急救护;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员,做好安置工作。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3、原因调查

  ①保护现场,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样,封存留样;

  ②将留样食物和现场提取到的食物样品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③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4、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中毒原因及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传染病

  1、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常见传染病的病状、传染途径或方式、预防传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3、做好传染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关注社会媒体对传染病的社会公告及防治信息。

  (四)其它突发事件

  其它突发事件是指学校食堂发生的水、电故障及其它建筑事故。此类事件发生时,分管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尽快处理。重大事故要上报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B、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带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为建立健全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扑救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村(居)和镇消防支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部门根据在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以及超出事发地村(居)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镇办成立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潘洋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汪渠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负责人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镇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

  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参加救援;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

  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

  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

  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队:承担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况提请镇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督促村(居)、各单位制定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员日常培训演练,建立火灾救援专家组,事后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安监站:根据相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

  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指导消防部门开展救护技术培训。

  5.村建站: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需要;

  协调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

  6.供电公司: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7.民政办:负责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8.财政所:负责提供应急处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资金。

  9.监察室:负责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10.通信运营商: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灭火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1.人武部: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火灾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依据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民兵和所属部队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2.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工作,在火灾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应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镇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由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故处置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为便于指挥,现场指挥部应设于火灾现场附近合适地点。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尽快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掌握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具体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

  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按相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灭火救援,同时根据火灾情况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镇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各村(居)应立即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火灾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向镇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启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或较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到场参与处置。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四)联合救援。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依照事发地的请求,统一调集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设备,组织若干灭火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行动。接到镇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灭火救援现场。镇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由总指挥统一指挥。

  1.灭火救援行动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预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支援。该组由消防支队负责,下设作战、通信、供水等小组。

  2.灭火救援保障组:负责灭火救援物资、人员的调集,指挥调集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做好各项战斗物资的保障工作。下设物资装备小组,负责灭火救援所需装备和物资(消防专用装备及灭火剂除外)的供应和运送,由镇相关部门负责;

  专家咨询小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门负责;

  给养小组,负责参战人员的饮食保障,由事发地村(居)、单位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抢救伤员,由卫生院

  负责。

  4.现场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由派出所负责,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小组。

  (五)善后处理。事故危险消除后,由事发地、镇办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

  对火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特别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物资损耗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六)信息发布。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新闻报道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七)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派出所、消防、安监、监察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事故责任。

  (八)调查评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镇办,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定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办提交专项报告。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

  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辖区内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镇办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消防车辆以及照明、灭火、破拆等灭火救援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洒水车作为消防车的`补充,所属单位应落实应急制度,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资金保障。将火灾预防、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维护、消防队员培训、城市消防设施维护和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纳入镇

  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宣传、培训、演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队伍保障。依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XX镇“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公安消防站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扑救火灾能力;

  镇办和企(事)业单位、各村(居)、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厂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五、宣传、培训与演习

  镇办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各村(居)和消防支队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志愿(义务)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镇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演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救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本预案是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的指导性方案,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意见。消防支队的灭火救援相关预案是本预案的子预案,相互配套联动。

  (二)本预案是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实施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认清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做到灭火救援工作反应快、行动快、效果佳,确保万无一失。

  (四)灭火救援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参加灭火救援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汇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灭火救援始终要坚持“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

  (六)镇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演练,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火灾联合救援工作有效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和值班登记等基础工作。

  2、各宿舍楼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水管,要做到完好无损,能有效的使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火险隐患等,防患于未然。

  3、学生宿舍楼24小时供水,用电按学校规定供应并实行限时管理,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

  4、电线线路、配电房和各种闸刀,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水闸、水管、水龙头、消防阀(嘴)要经常检查。对所有的门窗、门锁定期检修,确保学生宿舍门窗、门锁完好无损,特别要对各个安全门的门、门锁每周检查一次,并保管好安全门的钥匙。

  5、严禁在宿舍楼内有吸烟、点蜡烛等危险行为。

  二、处理宿舍楼内的火灾事故的基本程序

  1、发生火情后,立即切断配电控制的电源(拔掉总保险)。

  2、立即通知水电科配电房断电。疏散学生,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

  3、立即通知电工、管理员、老师等到事发地点(接到通知者10分钟内必须到达)。

  4、发生较大火情,难以扑灭或可能发生爆炸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校内电话或外线火警电话119。

  5、宿舍楼楼栋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灭火器(拔掉卡丝,将灭火器倒着,向下按压手柄)对准起火处喷射。

  6、立即打开所有的消防通道,疏散楼内人员到安全地带。在灭火现场,必须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组织人员撤离现场过程中,如火灾导致有浓烟现象出现,应提醒撤离人员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环境。

  7、因电器(电线线路等)起火,严禁用水灭火。

  8、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宿舍管理人员要迅速疏散其他人员,并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同时协助管理员进行灭火,直到将火扑灭为止。

  9、若有人受伤,应立即送住医院进行治疗,

  10、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直到专业人员赶到为止。宿舍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保卫、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三、预防或处理学生宿舍斗殴事件的基本做法

  1、安全值班人员注意观察进出学生宿舍人员的行为举止,并及时作出判断,对以下几种行为要引起警觉:三五成群,不经登记直冲进或冲出学生宿舍。大声乱骂,口出威胁言语。喝酒后行为粗野。手拎棍棒、砖、石、刀具等钝器。几个人在门外张望,神色可疑等。

  2、处理方式

  (1)当发现可疑行为,应马上进行询问、观察,若发现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事情,立即拨打校保卫处电话(xxx)、宿管中心电话(xxx),并报告宿管中心和当天值班领导,同时,工作人员立即阻止并关好大门,防止外冲内出,把闹事者带到管理室进行隔离,等有关人员处理。

  (2)如发现有受伤者,立即送医院抢救。

  (3)对所发生事件的经过,作好详细记载,以作调查之用。

  四、处理学生在宿舍内起哄闹事的基本做法

  1、立即通知保卫处、宿管中心主任、当天值班老师及学校有关领导(如果是因为宿舍突然停电等引起事端,立即先通知水电部门尽快恢复供电,满足学生的要求,平息事端)。

  2、宿舍管理人员要立即前往出事的地点,对学生进行劝导,平静学生情绪。

  3、对发生事件的楼层、房间、人员,了解详情,做好记录。

  4、如有人员受伤,及时向校医院或“120”报告请求医护人员救治。

  5、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要及时协助调查,了解事件详细经过。

  五、预防或处理学生宿舍被盗事件的基本做法

  1、在检查和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或听到有异常情况、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前往查看。发现有盗窃或可疑人员时,应保持冷静,设法看清罪犯或可疑人员的相貌、衣着、身体特征、人数等。

  2、及时通知告学校保卫处及宿管中心专职辅导员,同时设法召集人员制服或控制可疑人员。如有人受伤,应立即送医院就治。

  3、如果发现学生宿舍被盗,必须保护好案发现场,便于破案。

  4、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及公寓科一起进行调查。

  5、及时了解宿舍进出登记情况。

  六、学生在宿舍楼内突发疾病的处理方法

  1、学生在宿舍内突发疾病,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学生将其送往校医院救治,情况特别紧急拨打校医院门诊电话(xxx)、急救电话(120)、保卫科电话(xxx)。

  2、及时报告公寓科、当天值班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领导。

  七、学生在宿舍区域发生触电事件的处理方法

  1、发生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在切断电源之前,严禁其他人员身体直接接触触电人员,应用绝缘物体(如干燥的木凳等)进行营救。

  3、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治,及时报告公寓科、当天值班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领导。

  八、学生宿舍区域内发生非法张贴大(小)字报的处理方法

  1、宿舍管理员在宿舍区域若发现非法张贴的大(小)字报,应及时将大(小)字报揭下并妥善保管。

  2、在第一时间内向宿管中心主任、当天值班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接到报告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3、对大(小)字报张贴的时间、地点、内容做好记录。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九、地震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1、临震应急行动

  (1)上级地震、临震报警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6)落实各种防震减灾物资。

  2、震后应急行动

  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学校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迅速关闭、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引发其它灾害。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十、发生其它异常情况报告及处理

  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或劝阻、或制止、或取证。各级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不处理、不取证、不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苏州市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学校的教育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预案》的范围

  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教职工、学生人员重伤、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校园的各种火灾事故;

  3、师生发生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4、师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学生在体育锻炼时发生意外事故;

  6、学生在实验室操作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7、校园内学生溺水事故;

  8、校园内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张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

  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长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责任人。

  四、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A)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B)具体分工

  1: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指挥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具体分管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

  3:具体分管学生饮食安全、校舍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

  4:负责高二年级学生的各项安全工作。

  5:负责门卫的管理,及学校车辆的安全工作。

  6:负责高三年级学生的各项安全工作及实验室药品的安全工作。

  7:负责学校所有建筑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负责学生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高一年级学生的各项安全工作。

  10:负责学生的食品、饮食安全工作。

  (C)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六、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校长。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八、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各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九、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校长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电话:xxx)

  2、由校长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3、在24小时内由校长将事件书面报告给教育局。

  4、事件的报告内容:

  (1)事件的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件报告的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一、成立应对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二、应急预案

  (一)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发生失盗或其它灾害急打“110”,并组织有效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幼儿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护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的记录。

  (二)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闯入园内,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门。

  3.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拨打“110”报警。

  (2)迅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园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疫病时,幼儿园应加大防控力度,幼儿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班长要马上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幼儿园要采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对该幼儿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杜绝患传染病幼儿带病来园。幼儿康复后来园时,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康复证明,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入园。

  4.幼儿园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幼儿园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班领导、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幼儿在教室静候,坚决阻止幼儿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说明具体情况。

  5.若园内电路出现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若不能修复,应组织幼儿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6.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幼利益、幼儿园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

  7.对突发事件,任何人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态度。

  8.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在事发初或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园长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9.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向园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 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 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 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为了确保征费秩序的正常运转,交费车辆能快速通过收费道口,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务,我站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站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站长牵头,各班长、行政人员参与,要求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落实行政人员值班负责制,行政人员配合当班班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应急方案内容:

  (1)、停电时应急措施

  由站上电工对发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油、气、水的正常,确保停电时能在五分钟之内发电。对用电设备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保证供电安全。

  (2)、收费系统故障应急措施

  由站上设备维护员与监控所进行协调,备足相关易损件,如键盘、打印机色带、读卡器等。确保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收费混乱。各班上岗前必须备足定额票、通行券、字钉、日戳等。作为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收费手段。

  (3)、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由于车辆故障导致收费车辆抛锚在收费通道中时,各班班长应立即开启备用车道,同时敦促故障车辆驾驶员尽快修复车辆。行政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疏导交通,保证车辆安全快速通过。

  三、处罚措施

  由于当班人员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严重堵车(5辆车以上)或其它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追究当班行政值班人员和该班班长责任,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14〕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为确保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处理,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定本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及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

  1、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指各种意外紧急需要医疗救援的所有状况,包括传染病、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预警系统的启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协助。按照医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资源协助完成抢救工作。传染病甲类、乙类按照本县或本院预案中三级预警系统的标准启动。

  2、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主任负责协调工作,替代人为协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协助药剂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该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3、抢救紧急呼叫:如遇抢救患者,当班人员应准备好急救药品,积极主动地参与抢救工作。当药品短缺时,应主动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尽快补足,同时应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寻找代用品解决问题。

  二、组织机构

  ⒈、在突发事件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⑴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突发应急事件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相关用药目录,及突发应急事件抢救用药目录。

  ⑵审核紧急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抢救用药目录如呼吸衰竭用药、循环衰竭用药、肝肾功能不全用药、中毒抢救、水灾、火灾、地震等用药;

  ⑶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

  ⒉药剂科在突发事件中行使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并设立药剂科突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药房负责人、药库人员。

  ⒊药剂科下设5个专业职能组,其职能为:

  ⑴人力资源组:由科主任任组长,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的人员整合,稳定职工情绪、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组应定期向科主任汇报人员情况(包括出勤、感染情况)。

  ①人员整合包括各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新组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一旦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组)停休,全体人员预留24小时联系电话,及每人的职责,并制成表格。

  ②稳定员工情绪,进行员工的激励并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并适当的应用心理学知识体会工作人员的切实困难。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证隔离区内工作人员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进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预防措施、消毒、实施隔离等。

  ④保证与上级领导沟通渠道的通畅,向上级申明药剂科的工作情况、特殊性,协调各种临时性问题。

  ⑵药品保障供应组:指定药库人员兼任药库组长,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医院制订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基本采购计划包括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指定的药物目录中药品,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紧缺药品供应。

  ②负责医院药品及消毒剂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药库负责向病区运送药品,但每次需将药品送至发烧门诊或隔离病区的半污染区,与污染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③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抢救药品,可能不属医院常备药品,但必须掌握这些药品由哪些制药企业生产及其供应渠道。

  ④供应库存药品和协调各药房抢救药品的调剂。

  ⑶药品调剂组:由药房主任负责,其主要工作为:

  ①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②进行切实有效的防护(考虑到有可能个别发热病人到门诊),处方应用院内网络系统传递,手工传递的处方应进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③发热门诊药房的常规工作包括:药品领发、排班、帐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保障药品供应,储备药品的会诊计划,防止积压,做面向患者的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⑷临床药学组:由副主任兼任或临时任命,负责突发事件中药物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②ADR监测、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反馈。

  ⑸药品质量控制组:由药库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其工作包括:

  ①采购药品、捐赠药品质量控制。

  ②外购、捐赠药品药检报告单的查验。

  ③对捐赠药品查验每批次的质检报告和效期。

  三、突发应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⑴遇有上述突发应急事件启动应急响应以后药剂人员必须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开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药师都要积极主动、灵活机动采取措施,勇于参与抢救工作。

  ⑵传染病突发应急事件后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①为传染病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药房应设置在清洁区,因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药品善后处理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②用于治疗住院传染病病人的药品,应在清洁区摆药。每日摆药以整包装药品不应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但由于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污染区剩余药品消毒应在污染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剩余药品消毒方法采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可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区处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③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的处理。药品应尽可能不进入半污染区。特殊需要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进入半污染区的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终末消毒后进行,半污染区内药品外包装或者原包装消毒采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开原包装的口服药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④传染病后消毒药品的处理。抗传染病工作需要准备充足的消毒药品,其消毒药品主要以过氧乙酸和含有效氯产品为主。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应首先联系其他使用单位,以减少浪费和避免环境污染。消毒药品过期后,不得进行销售。

  ⑤积压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积压药品信息首先向供应商、并通过及时反馈,以避免盲目进货。库内待处理积压药品,在盘点入帐后向其他使用单位联系或与供应商协商,帮助联系使用。过期失效后不得进行使用,并应建帐统计,按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⑶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也适用于其他突发应急事件发生的药事应急管理预案,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等不同灵活应对。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幼儿园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安全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园内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副园长

  负责具体落实预案组员:总务主任负责事件现场指挥保健员负责人身安全、伤情处置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指示,研究、整改幼儿园突发事件苗头,对加强防范工作作出决策。

  2、负责预防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沟通等工作。

  3、建立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预防为主

  1、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宣传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常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防范措施,预防人为侵害,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不准会客。

  3、预防儿童走,幼儿来园、离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无接送卡一律不准许幼儿离园。

  5、财会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盗防抢,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二)依法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逐级上报。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听从指挥,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准确、及时处置和控制局面。

  发生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各班老师组织、安顿好幼儿,进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发事件引发火灾,需立即关闭电源、灭火,迅速打开各安全出口,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2、明确幼儿园建筑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畅无阻。

  (四)撤离路线

  教学楼1层教学班东边两个班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1层西边两个班从北门厅口或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教学楼2层东边两个教学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2层西边两个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要求班级老师组织幼儿上下有序、严防踩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和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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