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2-10-19 16:41:5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1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

  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本单位饮用水卫生安全,为本单位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本单位一把手为领导的二次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事发单位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事发单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矿泉水供应用户,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3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新郑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认真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对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员业务知识,随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

  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要科学救治,不断规范救治措施与操作规程,加强科室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实现救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突发事件处置

  1、突发事件分类

  (1)一般事故:伤员在5人以下,无特殊危重情况。

  (2)重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内)以上,事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或伤亡人数可能增加。

  (3)特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以上,事故还有发展趋势,伤员还在增加。

  2 、当突发事件来临,立即启动全院性的急救预案由接受过分类训练,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按照伤员轻重缓急进行分度:

  (1)轻度:生命体征基本正常,如一般挫伤,擦伤。

  (2)中度:如单纯骨折,外伤后出血等短时间内不会危及到生命。

  (3)重度:重危,危及生命者,如窒息,大出血,休克,心室颤动,昏迷等,需要得到及时抢救治疗。

  (4)死亡:意识丧失,动脉搏动丧失,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散大。

  3、做好标记每位伤员左手臂上部别一醒目标牌,内插伤卡,上面填写病人的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受伤部位、药物过敏、日期、时间等,并按病情轻重,用绿、黄、红、黑四种不同颜色的布条别在卡上,分别代表轻、中、重、死亡四种不同的伤情(由护士根据医生分类后执行)。

  六、现场抢救

  (1)现场保证一个病员由一个医师,两名护士,一名工务员全程陪同,负责外送检查,抢救用药。医务科、总值班指挥现场抢救,护士长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后勤保障部提供相关物力支持。

  (2)大批伤员来临时,先救命后治病,先治重伤后治轻伤。尸体直接送太平间保存。

  (3)争取时机,抢夺时间,速战速决。通过包扎、止血、骨科患者给予固定、快速输液、静脉给药输血,使病人的生命体征维持在一个稳定状态。在保证气道通畅的情况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对确定大出血,严重创伤,脏器破裂损伤情况,及时做好术前准备工作,直接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或转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转院者需做好联络,转诊工作。

  (4)建立交接班制度,保证抢救工作的延续性。现场急救时应将相关病历卡随身携带,医嘱与病情变化及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注意记录完整,防止遗漏。患者运送途中护理人员陪同加强观察,随时记录。并与接诊科室做好交接班工作。

  (5)建立回访制度。伤员经抢救后分流至相关科室,护士需做好登记,抢救者书写重大抢救记录经过,一周后由抢救护士随访,并书写随访记录。

  七、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病员、姓名、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式、下一步治疗意见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卫生局,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八、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4

  为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有效、有序的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物中毒、自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伤病员为中心,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以体现社会公益性为前提。

  二、目的与任务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

  平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各种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各种急诊急救仪器技术操作能力以及各种急救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我院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二)建立紧急医疗救援组织机构及应急队伍,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总值班及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收集到的信息逐级上报,并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任何科室或个人对突发事件信息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报告程序见附件二。

  四、急救物资的管理

  院办、医务科、药剂科、配合,制定出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急诊设施、设备、药品、车辆、通讯等急救器材的明细清单,定点存放并定期检查。一经发现过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保证急救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都达到100%完好率。任何条件下,无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指示,不得随意挪做他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可调用任何科室的急诊设备。

  五、人员调配

  当接到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令下,为提高应急反应速度,院总值班可立即指派值班医师紧急出动。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应急队员迅速集中赶往出事地点,若事态扩大到需要支援时,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拒绝或阻挠。

  六、紧急救援措施

  防治组人员赶赴现场后,要及时制定抢救方案,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对原因不明的集

  体中毒除常规处理外,应及时通知本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排查。

  紧急医疗救援本着先重后轻的原则,应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止血、包扎、止动,遇生命体征不稳的伤病员,应就地抢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进行转运,若现场抢救有困难,应及时与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求得支援。避免因衔接失误延误病员的抢救。

  对新发现的传染病,参加处理的工作人员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接触人员应采取医学观察措施,有关区域要按规定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发生。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全院职工均要紧急动员起来,从人员、设备、物资、病房等各方面作好接收救治伤病员的准备,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拒收病员。

  七、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害人员多,或者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

  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请求上级机关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给予支持者。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全院总动员仍不能完成救援工作,需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出支援。

  2、Ⅰ级响应行动

  当接到关于卫生工作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紧急医疗救助预案,进行全院总动员,派出专家组对伤病员进行综合评估,组织现场救治;并立即将情况逐级汇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求得紧急支援。

  (二)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需举全院之力才能完成救治任务,必要时可请求上级医院予以支援者。

  2、Ⅱ级响应行动

  当接到关于卫生工作救援重大公共事件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应启动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组织专家组对伤情进行评估,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专家组在进行紧急救援的同时应提出应急救治的建议,并及时将情况向院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请求上级医院支援,并将事件汇报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一次性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当接到关于医疗卫生工作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应派出专家组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事件者。

  2、Ⅳ级响应行动

  当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急诊科立即派出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到达现场进行救治,并将现场及救治情况汇报医院办公室,以决定是否需派其他科室予以增援。

  九、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救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

  十、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加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及病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成立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职责:

  ①严格遵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②收集、汇总、分析有关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信息,提出紧急处理措施,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③配合上级部门对医疗废物进行检测及调查。

  2、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队(名单见附件二)

  职责:

  ①负责全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出场处置。

  ②及时向医院医疗废物、废水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处置情况。

  三、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

  1、技术保障:医院所有人员(包括院领导、中层干部、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临时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保证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到位。

  2、后勤保障:医院保障提供医疗废物管理所需的工作经费,配齐所需的消毒药品及器械设备,保证年需物资的供应。

  四、现场处置

  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领导小组接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通知后立即提出紧急处理措施,并安排应急队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五、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和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3、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六、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处理工作的评估

  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人员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运送人员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医务科,以上科室负责人员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办公室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办公室、医务科、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部门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

  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

  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两委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8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本乡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有关预案规定执行。

  一、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援的突发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跨县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县卫计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承担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员转运工作,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因突发事件所致伤病员的救治。

  领导小组:

  2、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由医疗卫生救援机构中具有现场急救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组建,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的医疗救援任务。队伍配备救护车及相应器材设备。

  3.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领导小组根据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指挥部,由现场由组长担任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应急联动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与救援中心(120)与110、119、122等专业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和应急联动机制。

  三、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

  遇到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Ⅱ级响应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需要启动Ⅲ级医疗卫生救援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行动

  在县级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迅速向现场派出医务人员,组织和指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需要启动Ⅳ级医疗卫生救援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在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区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领导小组要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医疗风险管理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心电图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两级查房及会诊

  (1)两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处。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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