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2-03-25 14:03:0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专项应急预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专项应急预案15篇

专项应急预案1

  1、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小浪底水利枢纽和西霞院工程大坝在运行中突发重大异常状况或险情时,能够及时预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管理的小浪底水利枢纽大坝和西霞院工程大坝发生严重位移、渗漏、管涌、滑坡塌坑、护坡破坏、冲刷破坏、地震以及水库近坝库区岸坡滑坡等非溃坝性突发事故时水力发电厂的应急救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 “保人身、保枢纽、保设备”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如下:

  (1)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2)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3)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4)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5)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6)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7)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8)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上述突发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参考国内外类似工程突发事故统计,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本版本预案主要选择发生可能性相对较大的突发事件(1)~(5)作为应急处置的主要目标, 发生(6)(汛期闸门启闭失控)执行《泄洪、引水发电系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事件分级。

  (1)大坝突发事故Ⅰ级分级。

  ①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②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

  ③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2)大坝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①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②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③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④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3)大坝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①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各专业应急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后勤保障组。

  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应急救援队。

  a、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队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现场救援队:

  消防队:119。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①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a、组长负责指挥、协调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及厂用电全停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厂内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b、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组长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部门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c、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应急指挥办公室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d、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各专业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专业应急小组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各成员按照管辖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e、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现场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f、应急救援队职责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救援队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现场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预防与预警。

  (1)风险监测。

  ①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水工分厂。

  ②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可能引发大坝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其预防措施如下:

  a、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大坝安全监测、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b、每年5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监测、闸门启闭设施的维护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闸门启闭设施的汛后检查工作,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可靠。按照《小浪底水利枢纽观测规范》要求实施大坝安全观测;按照《小浪底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制度》安排各部位日常检查,保证检查、监测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并根据检查结果,按照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预警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预警发布。

  c、在高水位、库水位快速升降、地震、高强降雨等各种特殊工况下对大坝进行加密观测和巡视检查。各种特殊工况下外部变形观测需要加密观测的部位包括大坝中段、进水塔、厂房的重点断面;内部变形观测需要加密观测的部位和仪器包括大坝、左岸山体部位的渗压计、量水堰,进出口边坡变形、厂房岩壁梁应力;人工巡视检查需要加强的主要部位包括大坝、进水塔、排水灌浆洞、厂房。除上述重点部位外,还应对发现异常的仪器及相近区域的成活仪器进行加密观测,对人工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区域的所有成活仪器进行加密观测。

  d、严格按照大坝观测规范要求,定期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同时要按照水力发电厂大坝安全会商制度有关要求,联系国内安全监测专家以及设计、科研等相关单位对小浪底大坝安全监测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尽早发现监测异常,早作预警。

  e、准备大坝突发事故抢险用物资材料,建立高效的物资保障和调配体系。

  ③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该室主任,室主任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①大坝突发事故影响枢纽运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时,将进行Ⅰ级预警。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筑物的巡查及监视工作,根据抢险及事故情况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及重要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转移及管理等准备工作,并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②大坝突发事故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通知枢纽调度中心,严格执行枢纽调度运用措施,同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通知工程公司进行抢险,各应急救援队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③大坝突发事故不影响枢纽运行,将进行Ⅲ级预警。水工分厂厂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抢险,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3)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大坝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信息报告。

  (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生大坝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3)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①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Ⅰ级分级。

  a、恐怖袭击、人为破坏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b、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特大洪水等导致溃坝。

  c、(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造成大坝局部破坏。

  ②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a、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b、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c、坝基出现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d、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③出现以下情况,则为大坝突发事故Ⅲ级分级?汛期闸门启闭失控。

  (2)响应程序。

  ①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a、大坝发生严重位移,大坝出现滑坡性裂缝或者贯穿大坝的横向裂缝,无法继续保证大坝安全。

  b、坝基异常渗漏,坝体发生管涌、流土、散浸现象。

  c、坝体发生严重滑坡塌坑、护坡严重破坏。

  d、库区发生强震或者出现诱发地震。

  e、小浪底水利枢纽进出口高边坡、地下厂房边坡失稳。

  f、库岸区变形体失稳。

  g、其他紧急情况,上级应急救援、防汛指挥部门要求启动。

  ②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Ⅰ级,该预案由局安委会组长宣布启动;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水工分厂厂长宣布启动;

  ③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④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当发现大坝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要对全厂停电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②应急处置:

  a、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Ⅰ级分级,要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筑物的巡查及监视工作,根据抢险及事故情况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及重要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转移及管理等准备工作,竭力控制事故扩大化,并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b、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并组织大坝维修维护人员进行抢险,尽快恢复枢纽正常运用。

  c、如果大坝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水工分厂应立即组织人员抢险修复,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a、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b、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c、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d、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大坝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大坝安全运行。

  10应急保障。

  (1)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水工分厂生产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2) 现场医疗救护。

  ①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②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③落水淹溺情况发生时,现场救援队应立即在现场组织互救,不能因等待而贻误抢救时机。互救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不能轻易放弃。现场医务人员必须进行全面处理。

  ④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3)紧急安全疏散。

  当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确认大坝可能出险并需要进行紧急疏散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令安排专人利用各种通讯手段通知管理范围内所有职工群众,并组织职工群众按照上级指令安全有序转移。

  11培训与演练。

  (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a、防汛物资的使用;

  b、个人的防护措施;

  c、危险源的辩识;

  d、事故报警;

  e、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f、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g、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a、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b、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c、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d、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e、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附则。

  (1)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件。

  (1)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

  (2)相关支持文件。

  《地震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小浪底水利枢纽防汛预案》、《小浪底水利枢纽观测规范》、《水力发电厂泄洪系统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滑坡体监测实施方案》。

专项应急预案2

  一、演练目的:

  1、为了检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全体续建工程参建人员在突发性火灾事故来临之际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提高十一项目部及其下属项目部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与应急技能。

  2、通过演习暴露应急预案的缺陷,从中发现应急资源 (包括人力和设备等)的不足。

  二、演练内容:

  1、准确报火警;

  2、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3、疏散逃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火情控制,协作疏散队伍、清点人数。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如对事故现场昏迷人员实施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5、通讯联络协调组

  接报后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业主、监理单位相关机构的联系、协调等。

  6、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应急演练用设备及物资

  1、干粉灭火器 5kg 10 具

  2、专用担架 专用担架2 副;

  3、急救箱一个(内有止血绷带和橡皮条、清创消毒酒精等) ;

  4、对讲机 8 台

  5、逃生工具:干净毛巾(小号)100 毛巾。

  需要确定的人员:

  1、参加疏散的人员 60-100 名协作人员;

  2、伤员:2 名;

  3、救助人员:8-10 名;

  五、具体要求

  1、准备全面、充分,人员前期教育宣讲到位。

  2、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按照各自单位为准统一服装。 所用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 听从指挥,不戏闹,不乱动场内设施,注意自身安全。

  六、事故假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 12 点,中铁二十二局六公司十一项目部办公楼南侧发生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火势较大,此时工人们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火势危急附近的员工宿舍, 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情况十分危急。

  七、演练过程

  场景 1:宿舍楼内的工人甲(事先安排好)第一个发现电闸箱里起火,楼道里烟雾弥漫,一边大声疾呼,一边跑到负责人房间,负责人马上冲出房间大声呼喊大家马上疏散。 同时组织人员抄起楼道里的灭火器来到着火的配电箱前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场景 2: 安全主管拨打火警电话报警:119,并请示项目部经理。

  场景 3: 项目部经理立即启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相关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救援。 马上安排专车专人到大门口及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场景 4: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马上组织控制火情,尽快组织人员疏散, 拨打 120 急救电话。

  场景 5: 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火险情组织楼内全体参与疏散人员,用沾湿的毛巾捂住鼻孔,有秩序地向楼下慢跑,疏散的负责人不停地提醒工人们要注意安全 和下楼秩序。每位参与疏散的人员,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镇静,疏散工作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临危不惧。

  场景 6: 医疗救护组携带担架在抢险救援组的协助下把负伤人员转移到事先选择好的通风条件良好的临时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场景7: 总指挥鉴于(1) 现场人员完全脱险;(2)火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3)宿舍楼周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宿舍楼周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被疏散的人员处于安全场所。(4)宣布:关闭《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行动结束。

专项应急预案3

  1.接警与通知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火灾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和评估,将判断和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应急指挥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 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5)正压呼吸器只能用于中控室运行操作人员防止烟熏和有毒气体中毒,不能在火灾现场使用;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 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7.应急抢险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制粉系统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消防水和固定的蒸汽、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应防止人员窒息,使用消防水灭火时注意不得用水直接冲击积粉,防止着火的煤粉飞溅导致火势蔓延;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5)如果预计初起火情依靠本单位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求援;当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应急指挥应向消防队指挥人员讲明有关情况,将现场的指挥权移交,听从消防人员指挥进行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1)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煤粉自燃的现象时,应及时投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3)检修中对煤粉仓进行清仓过程中发现仓内残余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12.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专项应急预案4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 坚持专门机构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救护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3)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5)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6) 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监察部组织各专业科室对矿地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烟雾感应报警、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报警等多种手段进行监控。

  4.2 预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安全监察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矿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区队每周一次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巡查,岗位每班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2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避免摩擦过热引起火灾。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合格有效、好用。

  4.2.4 对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培训人员达到应知应会,岗位人员规范操作。

  4.3 预警行动

  调度室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3.1 预警条件

  4.3.1 绝缘导线因使用时间较长,陈旧老化,绝缘强度减弱而漏电。

  4.3.2 导线受潮、高温、腐蚀而降低绝缘强度被击穿漏电。

  4.3.3 在安装或检修过程中,不慎损伤导线绝缘层。

  4.3.4 用电设备的对地绝缘损坏。

  4.3.5 起火点处有被点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总指挥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以下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烟点;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的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

  6.2.2 矿办公楼、库房、职工宿舍人员集中场所等地点发生火灾时,各兼职、非兼职消防队队员按《现场处置方案》展开救灾。

  6.2.3 现场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扩大。

  6.2.4 矿救护队接到灭火命令后立即组织救护队员赶赴火场参加救援。

  6.2.5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集合,由调度室通知各区队义务消防人员,根据火灾情况,组织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

  6.2.6 机电管理部、机电队、机运队、公司后勤部加强协作,保证正常供水供电,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6.2.7 现场指挥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在各岗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抢险,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6.2.8 火灾扑灭后,救护队及有关单位,配合消防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6.2.9 排除险源。

  参战单位和消防救护人员进入抢险救灾现场,首先要断掉现场的电源清除一切危险隐患及危险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伤亡。

  6.2.10 救人为先。

  消防救护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迅速抢救火场受伤和被围困人员,并将伤员转交给现场的其它保障或医疗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6.2.11 先控后灭。

  灭火扑救的专业组织和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预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方法,利用各种专业器材、装备和器材扑灭火灾,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6.2.12 财产转移

  为防止物资财产损失,在灭火的同时要做好财产物资的转移,对贵重物资财产要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

  6.2.13救援保障

  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确保第一线的专职消防人员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 应急保障

  消防水源、干粉灭火器、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专项应急预案5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落实。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基础作用。

  3)冬季“三防”、雨季“三防”工作要实行矿长负责制,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工协作,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矿利益的原则,执行统一指挥。

  4)全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自主保安的义务和监督的义务,提高警惕,自主保安,群监群治。

  5)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1)矿井安设降雨量电子观测装置和井下安全语音广播系统,提高矿井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2)雷雨天气多发季节,调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和记录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情况。在夏季雷雨天气多发期,要派专人定期巡视和检查各种防雷电设施状况,重点是对办公楼、变电站、加油站以及通讯基站等极易受雷电的威胁的区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应急小组采取相关措施,避免雷击事故发生。

  3)雨雪冰冻天气多发季节,地测及调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和记录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情况。在冬季天气多变,调度室每天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并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的防冻防寒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要及时向“三防”办公室汇报,“三防”办公室汇报根据情况组织人员全力抢修。

  4.2预防措施

  4.2.1洪涝灾害天气预防措施

  1)调度室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矿井调度人员便于操作的停产撤人实施细则。

  2)调度室要加强值班,及时接收上级信息,及时预警。

  3)在发生强暴雨天气灾害时,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要加强对雨前、雨中和雨后各河水上涨情况的观察,及时了解水情;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及时向调度室提供水情信息。

  4)调度室每天认真查看当地气象台的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加强监测,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如发现险情要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各单位人员进入战备状态,同时向煤业公司汇报防灾、抗灾情况。

  4.2.2雷电灾害天气预防措施

  1)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测和维护工作。首先制定防雷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在雷雨季节前邀请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市、旗防雷中心每年对矿的建(构)筑物、变电站、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线路、通讯和监控系统等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防雷装置故障,确保矿防雷设施状态正常。

  3)在夏季雷雨天气多发期,要派专人定期巡视和检查各种防雷电设施状况,重点是对办公楼、变电站、加油站以及通讯基站等极易受雷电的威胁的区域。

  4)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4.2.3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防措施

  1)冬季来临前应做好地面供暖和主、副井井口防寒防冻工作,并对整个供暖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认真检查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做好值班人员、检修人员的安排,定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供暖锅炉的检修及供暖设备、阀门等设施的.维护力度,对供暖管道进行保温。

  2)冬季遇到雨雪天气应严禁派地面车辆外出工作,如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主管矿领导同意才能安排,行驶的车辆必须安装防滑链。

  3)冬季遇冰雪天气应及时派人清除工业场区路面上的冰雪,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4.3预警行动

  立即召集矿井汛期“三防”事故处理组织机构人员到指挥部(矿调度室)待命。

  2)根据指挥部制定的方案,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到岗抢险。

  3)根据指挥部安排,通知集团公司、市县有关单位,请求协助。

  4)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指示、指令、命令、汇报的记录、录音工作。

  4.3.1预警条件

  1)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灾害性天气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息和警报、红色预警信息和紧急警报以及预警通知。

  2)接到政府水利部门河湖水位、流量预警或上游水库放水通知,设立的河湖水位、流量监测站点观测数据超过临界值。

  3)雨量观测站点观测数据连续24小时超过50mm。

  4)河湖堤岸存在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漫溢等。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2)根据灾情区域,指派各地点抢险救灾负责人和救灾队伍,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指挥部安排,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井下人员按矿调度通知精神,组织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重要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岗位。

  5)供应站要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运转队、机电队、通风准备队、后勤等单位,按矿调度通知,立即将排水设备>、设施运、安到指定地点,车队立即安排车辆进行物资调运工作。

  6)机电管理部、机电队要做好供电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正常、安全供电,并对有危险的地面架空线路进行排查,防止触电事故。

  7)救护队按指挥部的命令,组织队员进行井上、下受灾人员的抢救和探查工作。

  8)各单位,各抢险地点的进展情况,随时汇报指挥部。

  9)抢险救灾工作要本着先人后物、先井筒后其他的顺序,确保人员和矿井安全。对主、副井、风井出入口等处,进行排水或用沙袋等物堵住。

  10)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矿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及救灾信息应立即进入应急期。矿属各单位和人员应迅速进入应急状态,机电管理部和信息组做好防雷设施工作。

  11)由于雷电天气致变电站供电线路故障时,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迅速联系变电站值班人员,判断故障线路并作出反应,首先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供电,再根据《矿井突然停电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相应程序恢复其他供电。

  12)划定重点区域巡查。出现险情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7应急保障

  “三防”物资储备在地面供应站库房内,供应站人员负责管理,矿调度室负责调配领用。

专项应急预案6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日期:职务:日期:职务:日期:工程有限公司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录

  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应急保障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防台防汛减灾工作。

  ④班组长:应组织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机械设备、临建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

  3.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市住建局根据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及汛情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应响应。

  3.1 Ⅳ级应急响应

  ①工地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已建立,防台防汛预案已制定,责任已分解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已准备齐全。

  ②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加固。

  ③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必须连接牢固,脚手架上严禁堆物,钢管脚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绑扎牢固。

  ④架空线路的电杆、支架等必须进行加固,埋地线路的电缆沟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⑤顶层作业的脚手板、木模板、各种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⑥各重点位置应加强值班制度,通信联络保持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3.2 Ⅲ级应急响应

  ①蓝色预警期的工作指导措施全部完成。

  ②发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按规定时间停止施工。 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等危房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场所,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切断,机械设备应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并将施工电梯吊笼、井架的吊篮降到底部,施工吊篮应放置到地面上。

  ⑤刚砌砖墙、模板工程需及时加固,深基坑开挖周边支护加固,防止坍塌。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确保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3 Ⅱ级应急响应

  ①黄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

  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落实应对措施。

  ③应急机动救灾分队组成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参与抢险救灾的设施设备工具全部落实,并检查完毕。

  3.4 Ⅰ级应急响应

  ①橙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完成。 ②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③应急处理队伍处于临战状态。

  4.应急保障

专项应急预案7

  一、组织机构

  在应急小组外新增灭火组,安全保卫组承担引导疏散任务。

  二、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的。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①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的,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的。

  ②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教育资源,提供免费课件,免费教案,免费试题,免费论文,舞蹈视频,幼教资源,版报大全,公文大全,剧本下载!]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③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④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的。

  ②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的、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的,如学生受伤的,要及时通知家长。

  4、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治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的。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的。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专项应急预案8

  1、危急原则

  1、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理原则为:"预案先备、全程监控、预防为主、及时处理、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工程出现意想不到的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对此类突发事件务必以"果断、快速、正确"处理,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消除隐患。

  (1)监控系统建立及和报警数据——变形、沉降、受力等方面的监测;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的监测方案确定监控标准,一旦监测结果接近预警数据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加强现场观察、巡视——地表、坡顶裂缝,建筑物及基坑有无裂缝或沉陷,渗漏、涌流等。

  杜绝事故的关键在于预防,一旦出现事故的苗头应采取对策及应急措施,阻止事故的发展扩大。根据事故苗头应区别对待。

  2、应急方案

  2。1应急快速反应机制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相应的抢险队,小组成员由项目部技术室、安质室、机械物资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组成,各抢险队员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选择有责任心的人参加。提前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应急方案,预备应急物资,并事先和周边单位(如医院)、无锡轨道办指挥部等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进行演练,确保完善有效。一旦出现险情,应急小组人员立即就位,各负其责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方案,排除险情。

  2。2组织准备

  表5—1 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表

  序号姓名项目部职务应急救援组织职务联系方式

  2。3应急小组人员职责

  应急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由项目经理徐修发担任,负责掌握了解现场情况,组织抢险。编写事故报告,向上级汇报并做好预案的实际效果的评价和修改工作。

  2)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吕东强根据指挥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平常的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3)秦明强、赵永臣负责抢险材料的落实及现场实施抢险工作。

  4)其他组员,由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安全人员组成,负责平时的演练、培训和检查工作。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在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2。4物资准备

  施工现场保证下列主要设备材料的储备:

  表5—2 主要应急设备材料储备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2。5应急情况快速反应的工作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应急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或扩大,与此同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上报上组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向当地上级部门或本公司有关部门求援,并疏散人员。

  2、应急预案在施工生产期间进行针对性的演练。

  3、应急领导小组首先要本项目部现有人力物力对事态控制程度,若事态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及当地有关上组部门进行求援。

  4、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项目经理部组成的抢险队员,佩带安全防护设备,在紧急疏散劳动工人的同时,做好基坑内险情的救援工作,并由调度统一安排吊车、挖掘机、注浆、排水设备等,将抢险物资如水泥、等运险情发生地,及时的排除险情。

  2。6基坑开挖与支撑施工常见事故预防、应急措施

  1、接缝漏水漏砂、管涌

  3、应急措施:

  停止开挖。采用"支"、"补"、"堵"结合使用的措施,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灵活采用。

  (1)"支"就是用千斤顶结合型钢支撑防止变型继续扩大;

  (2)"补"就是在基坑外侧补设水泥土拌合桩,或用双液注浆机注浆以加固土体;(注浆浆液:采用水泥浆、水玻璃双液浆,浆液配合比初步确定为注浆浆液浓度由稀到浓逐级变换,水灰比控制在0。8:1~1:1,水玻璃浓度35~40Be);

  (3)"堵"就是在基坑内采用砂袋封堵,对于刚形成的渗漏孔,必要时回填原状土,并夯填密实,以防止基坑变形扩大,对于严重的渗漏现象需用双快水泥封堵,对于刚形成的渗漏孔,先用棉砂封堵,再钉入木契,防止其扩大。

  2、纵向边坡失稳

  应急措施:

  (1)采用污水泵及泥水泵抽水降低地表及地下水位,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动区的监测保护,以防事故扩大。

  (2)在坡脚堆筑砂石袋,或在未滑动部位施打钢板桩、或间隔2米打入钢管、木桩以挡土,防止边坡滑动。

  (3)尽快灌注封底砼防止涌水。

  3、围护结构失稳发生较大向内凸变形

  应对措施:

  (1)根据围护结构变形、钢支撑轴力、孔隙水变化等情况,如果一旦变形过大出现险情,停止坑内一切作业,及时疏散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2)卸载:减少基坑顶外侧堆载,用水泵进行坑外降水,坑内围护结构前堆筑砂石袋,防止滑塌。

  (3)用型钢支撑在较薄弱位置加密钢支撑,防止失稳。

  (4)如果基坑开挖到基底可在垫层内配制钢筋。

  4、坑底隆起

  应急措施:

  基坑土回弹变形过大,危及围护结构安全时:

  (1)基坑外卸载

  (2)坑底加压重:如堆砂石袋或其它压重材料,对基坑进行压浆加固。

  (3)用水泵进行深层降水减压。

  5、地面沉降

  应急措施:

  (1)由于围护结构渗漏管涌、围护结构变形、坑底隆起、地下水的变化等原因引起的沉降,处理措施同上。

  (2)施工中随时监测周边地面,一旦周边地面裂缝宽度超过警戒值时,要立即停止开挖,加强基坑的支撑,对地基双液注浆加固、停止降水、回灌等措施。

  (3)路面采用注浆加固地基的措施,地面跟踪注浆施工,由注浆施工队伍负责实施工,提前做好人员的部署安排。项目部由专人负责组织安排,需进行地面跟踪注浆时立即组织实施,同时项目部监测组应积极配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控量测。

  6、防汛、防台

  (1)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为抢险"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防汛工作搞好。

  (2)防汛措施

  a、事前预防

  每天安排专人通过手机查询、电视或网络渠道获取有关气象信息,进行科学预测,为防汛工作提供依据。

  在明挖基坑四周设置20cm高的混凝土挡水墙,挡水墙外设置排水坡通向水沟。

  适时维修加固现场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设施性能良好、排水通畅。

  储备相应的防汛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时使用。

  b、事中控制

  当有汛情时,各防汛小组汛速赶到防汛责任区,查看现场,清理施工便道,对配电房、仓库、宿舍等设施加强防风、防雨措施。

  加强钢支撑、围护结构、开挖土坡等的监测,严禁围护结构周围停放大型机械设备、堆放重物。

  汛情严重,施工现场内水头较高时,用泥袋、砂袋围堵井口周围,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内,并及时的疏导施工场地内外泄水渠。用蓬布遮挡边坡,防止边坡失稳滑塌。

  及时的调整和调动挖掘机、动输车辆等机械设备,随时准备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发现防汛能力薄弱地带,及时的向本公司有关部门及当地有关上组部门汇报,增援防洪物资和人力。

  3事故发生后常用的补救方法

  深基坑工程事故发生后,先采取应急措施,使工程事故的发展得到控制或使工程事故状态趋于平衡稳定。补救方案在深入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经多方共同控查后针对性的提出。必须根治不留隐患。

  3。1减载削坡

  1、坑外地面外荷载减少,有条件时消坡或阶梯形减载。

  2、土体加固,提高土体抗剪强度。

  3。2加强内支撑

  1、内四周设反平衡土体。

  2、加密钢支撑。

  3。3降水

  降低坑外水位,减少水压力,提高土体抗剪强度。

  3。4加固与止水

  对渗流部位采取快凝压力注浆法等办法加以阻止渗漏。

  3。5稳定周围地面土体

  当出现周围地面及建筑物下沉或倾斜时,一方面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即有建筑物,确保安全;另一方面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以稳定地面土体和周围建筑物地基。

  4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急演练是贯彻"安全生产,以防为主"主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应急演练主要采用定期培训、组织比赛等形式开展。

  应急培训内容根据轨道公司指挥部及相关文件和教材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并作为考核内容。同时必须保证内容的浅显易懂和针对性强,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险情的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的种类、针对预防措施和处理过程。

  2)相关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常规人员抢救技能、事故常规处理方法,火灾等险情发生时的自我保护措施。

  3)事故案例教育,主要通过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教育职工。

  4)并在深基坑开挖前15天进行一次深基坑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流程见下页《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图》。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预防措施失效,发生险情,项目部应急小组应立即运转,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险情汇报、处理和评价工作。

  5。1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当无人身伤亡或造成施工影响不大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作为一般事故处理,现场值班人员立即向应急小组成员汇报,小组成员应根据发生事故的程度和部位,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经理应召集应急小组成员,组织相关人员和应急材料和设备,针对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采取快速反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2重大事故应急响应

  当重大事故发生或一般事故扩大成重大事故后,项目经理接到值班人员情况汇报,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和相关人员,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现场人员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由应急小组成员做好标记,供事后查证。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另一方面,项目经理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组织人员记录情况和编写事故报告。

专项应急预案9

  1.1事故风险分析

  1.1.1事故类型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主要火灾类型有:大型变压器火灾事故、液化气泄漏火灾事故、电缆火灾事故、易燃可燃物品火灾、电气火灾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配电室火灾事故、重要生产场所火灾事故、建筑物火灾事故、办公室用电器火灾等。导致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因厂房设备陈旧、电器线路老化,维修资金不到位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防火部位、重点岗位,管理不到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也有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

  三.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企业有关规定,私拉私扯电线、违章使用电炉等,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四.电气设备和电力电缆,如安装、联接、使用、维护不当,检查不到位,保护监测装置失效,特别是有的设备和电缆选型不对,或者老化等,有发生火灾的可能;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如违章操作,或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当,也有发生火灾的可能;

  五.雷电引起火灾;

  六.机械作用(摩擦、振动冲击等)引起的火灾。

  1.1.2危险程度分析

  火灾是指由于可燃物而引起的烧伤、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危险,包括由电气设备故障、雷电等引起的火灾伤害的危险。

  一.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超负荷运行、违章动火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同时机电设备等由电机驱动,供电线路如果敷设不规范,设备长期过载,启停控制失当,供电线路积尘,可能引发电缆火灾;

  二.运输车辆的燃料汽油、柴油等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如果油品发生泄漏,作业场所存在引火源,电气设备不防爆,均可能诱发火灾事故;

  三.易燃固体废物的堆场、堆棚等未设置消火栓等防火设施;

  四.明火取暖、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明火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酿成火灾;

  五.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据测定结果,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xx℃,其水平飞散距离可达10m,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引火源。

  1.1.3事故影响范围

  火灾事故影响的范围较广,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除了影响本公司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外,还有可能影响周边区域。

  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2.1指挥机构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指挥机构是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小组及成员。

  1.2.2职责

  其职责主要是:研究部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企业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成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参与应急工作;向上级岗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

  1.2.3职责分工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救援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5.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组织领导应急演练。

  6.当事故扩大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向区安监局请示启动一级响应应急预案;

  7.负责对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二.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并下达是否请求公安消防队以及急救中心支援的命令。

  三.领导小组副组长指责

  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作好抢险现场救灾工作的紧急组织,具体负责抢险队的指挥,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的抢险命令;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对抢险、抢修作业根据技术规范和工艺情况,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情况;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安排和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后的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负责应急救援材料等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不在时行使领导小组组长的权力。

  四.抢险人员职责

  1.消防员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抢修员在听到报警后,按照《抢险队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各就各位按照指挥部命令及抢修方案立即投入设备及管线的抢修。负责抢修破损的管线或阀门,泄漏点的堵漏等。

  抢修中必须注意安全,及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现场停留观看。救护员在报警后要迅速按预定集合待命,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投入抢救人员及财产,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做好待命抢险准备。

  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成:指挥中心下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企管部经理担任主任。

  2.职责

  1)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队伍职责;

  3)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预测事故影响区域、疏散救护情况等,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5)及时办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7)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六.现场指挥部职责

  1.组成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挥长由现场指挥部的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领导担任或由指挥中心领导指定。

  2.职责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任命。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长未到达事故现场前,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现场指挥长职责:根据指挥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七.应急救援专业组注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救援专业组,专业救援组由抢险行动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组成。

  1.抢险行动组职责

  1)组成

  抢险行动组由消防站站长任组长,车间工作人员做成员,成员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2)职责

  (1)负责对企业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抢险;

  (2)接警后,立即集中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类型,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抢险救援措施;必要时,协助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如果是火灾事故,要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消防器材,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3)组织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疏散;

  (4)其他应急救援小组的配合下,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和对事故监测、报知等工作,确保灭火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平时根据公司生产实际组织安排抢险救援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救援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组成

  由财务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当班员工为组员。

  2)职责

  (1)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初步救护处理;

  (2)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转移护送需送院救护的伤员;

  (3)统计伤亡人数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警戒疏散组职责

  1)负责布置治安警戎,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2)在事故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维持现场秩序;

  3)负责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和疏导,同时负责引导企业外部救援力量进入现场抢险救援;

  4)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确定疏散安置行动方案,指导疏散方向路线,安排撤离人员临时安置场所;

  5)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对疏散方案进行调整修订;

  6)保障救援的交通顺畅,维持现场交通秩序。

  4.后勤保障组职责

  1)组成

  由财务部、企管部、仓库人员构成,组长:财务部负责人。

  2)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调配工作。

  (2)及时调遣运力运输救援物资,并负责现场对外调入物资。

  (3)准备好必要的抢险设备、抢修设备。

  5.连络通信组职责

  1)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现场的上传下达工作,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2)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八.队员职责

  1.要模范遵守本企业规章制度,督促和提醒职工自觉遵守。

  2.积极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掌握应急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战术水平,作到有准备,防患于未然。

  3.对岗位、装置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设施等,要管理好,勤维护,保持完备好用。

  4.要学习救护技术知识,学会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努力做到不延误时机,不扩大事故。

  5.要学会早发现、早报警。牢记“119”、“120”等火警、急救电话,会用火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报警。报警时要冷静,能迅速、准确地将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自己姓名、联系电话等向对方说明,以便掌握情况,正确判断、决策,及时调集力量,部署指挥战斗。

  1.3处置程序

  企业有关岗位要建立预警预测系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风险评价,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做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应急中心建设,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各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确保反应快、拉得出、救得快、打得赢,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1.3.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由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内采用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报告应急救援预警指挥中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应急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企业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警、指挥及协调。

  应急办公室值守电话:0931—7668953

  报告事故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发生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要及时补报。

  1.3.2接警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灾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应急领导小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崆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1.3.3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内控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支援工作。

  事故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事故危害、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应急响应,即: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是指事故发生的初期,事故尚处于现场可控状态,未波及到其它现场,而做出三级响应。

  二.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是指事故超出现场可控状态,或可能波及到其他生产区域,尚处于企业可控状态,未波及相邻企业。由总指挥做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决定,调集所需的专业组到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各专业抢险组在总指挥的指挥下投入抢险工作。通讯联络组根据总指挥要求协调好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

  三.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指事故超出企业的控制能力,可能或已经波及到企业外的状态。启动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当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影响到附近社区时,由总指挥向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请求支援、建议启动上级(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4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应配备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储存地点,保持状态完好。

  除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种救援设施外,每年初由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库存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等进行一次盘点,督促责任部门对不足或损坏的物资进行补充。紧急状态时向社会申请援助应急物资。

  1.3.5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是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发生事故时,当班生产班组在向企业抢险小组报告的同时,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部位和原因,按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本班组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

  1.3.6扩大应急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展开救援,进行事故处置,当应急领导小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区安监局报告,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1.4处置措施

  1.4.1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企业自救,先期处置;平战结合,专兼结合。

  1.4.2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一.现场人员发现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异味、烟雾等事故征兆,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进行现场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二.事故现场火势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向消防机构拨打119报告火警,并派人接应消防车辆,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灭火人员在消防人员到达之前,应根据火灾事故的类型,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并撤离周围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控制火势蔓延扩大;

  四.对扑救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灭火人员中毒;

  五.通知引导现场各处人员尽快疏散,撤离火灾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现场,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医院急救;

  六.如遇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施电源,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转移可燃物,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处置方案;

  七.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八.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接应,伤处的衣物应剪去脱开,不可硬行撕拉,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九.对于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对骨折出血的伤员,应进行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处和不影响呼吸困难为原则。

  十.救援人员的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被褥等覆盖灭火。

  十一.根据现场恢复情况,宣布应急处置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正常。

  1.4.3伤员救护一般伤口的处理措施

  1)伤口不深的外出血症状,先用消毒药水清洗干净伤口,然后用纱布包扎止血,出血严重者用多层纱布加压包扎止血,并立即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2)一般的小动脉出血,用多层敷料加压包扎即可止血,较大的动脉创伤出血,再出血位置上方动脉搏动处用手指压迫,困惑用止血胶管(或布带)在伤口近心端进行绑扎,加强止血效果。

  3)大动脉及较深创伤大出血,在现场做好应急止血加压包扎后,应立即通知医务人员准备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以免贻误救治时间。

  4)对出血较严重的伤员,在止血的同时,还应密切注视伤员的神志、皮肤温度、脉搏、呼吸等体征情况,以判断伤员是否进入休克状态。

专项应急预案10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之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专项应急预案11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4.6附件

  4.6.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6.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6.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6.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4.6.5公司伤员心肺复苏法现场救护流程图

专项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 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 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略)

  附件2: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略)

  附件3: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略)

  附件4: 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略)

  附件5: 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略)

  附件6: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略)

  附件9: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略)

  附件10: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略)

  附件11: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宣传方案(略)

  附件12: 江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3: 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4: 无锡市供水危机预案框架图(略)

  附件15: 无锡市供水危机工作流程图(略)

专项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预防和处置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局)及以上单位组织或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和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需要电厂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

  1.4 工作原则

  重大活动电厂应急保障应当遵循“超前部署、规范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在局统一领导和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电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电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 突发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1电厂概况

  电厂位于黄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阳市与济源市交界区,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枢纽及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小浪底水利枢纽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单机容量300MW,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总装机容量14万千瓦,单机容量35MW。电厂主要执行黄河下游防洪、防凌、减淤、供水、灌溉及电网电力供应和系统调峰任务。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库容水库和高电压、大容量发变电设备,其大坝、库岸、泄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对下游、电网及电厂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3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指挥机构

  电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组成,负责电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分厂厂长 各部门主任

  3.1.2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监察部成员

  3.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局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部署;

  (2)监督电厂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部署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4)及时向局报告电厂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3.2.2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水工抢险组:负责水工设施设备在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工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2)发电抢险组:负责发电系统在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3)水电供应抢险组: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区域供水供电系统在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电供应部及受委托的运行单位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4)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助协调。该组由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组成,由厂办公室主任负责。

  (5)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参考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总工程师负责。

  4 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局。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有关单位。

  5 应急响应

  在接到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后,预案启动。电厂各部门按照“超前部署、规范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5.1 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可能后果;突发事件中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人员到位的实际状况。

  5.1.1 应急响应启动

  在接到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后,预案启动。电厂各部门按照“超前部署、规范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5.1.2 应急响应行动

  (1)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有关突发事件报警信息后,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相关专项预案,控制事态影响。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电厂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3)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抢险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5.2响应分级

  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5.2.1 一级

  当出现一级应急事件时,应急响应责任主体为小浪底建管局,联动单位和部门为局属各单位(部门)或外单位(部门)。

  5.2.2 二级

  当出现二级应急事件时,应急响应责任主体为小浪底水力发电厂,联动单位和部门为厂属各部门。

  5.2.3 三级

  当出现三级应急事件时,应急响应责任主体为小浪底水力发电厂运行调度分厂,联动单位和部门为分厂各部门。

  5.3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生产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援。

  (1)水工抢险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开展水工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金结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2)发电抢险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开展发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发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3)水电供应抢险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开展供水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供水供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4)后勤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积极协调车辆调度、医疗救助人员满足现场需要,及时提供抢险应急物资。

  (5)技术咨询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4 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 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6.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应急物资清单见相关专项预案。

  6.3 通信保障

  各生产现场配置生产电话;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各应急指挥人员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个人携带移动电话。电厂人员每人配发联系通讯录。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通信维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通信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7 培训与演练

  7.1 培训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能、紧急救护法、消防培训等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7.2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根据预案内容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8 后期处置

  (1)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电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8.1 培训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能、紧急救护法、消防培训等专业培训, 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8.2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根据预案内容选择桌面 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1)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恐怖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电厂有 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恐怖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 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专项应急预案14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已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以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保证水灾事故地点的通风,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4)遇险人员被困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5)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

  6)水灾区工作时,应派人观测周围顶板变化、淋水情况、瓦斯变化情况等。如有伴生事故发生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做好有准备的安全退路。

  7)抢救和运送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遇险者以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地表水监控

  4.1.1.1 雨季前,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区、低洼积水区、地表河流、工业广场经常积水区进行巡视检查,并对工业广场排水沟进行一次清理,防止积水溃入井下。

  4.1.1.2 在地表积水区、塌陷区附近修筑水沟,排泄积水,避免地面积水流入井下。

  4.1.1.3 制定塌陷治理方案,组织机械及人员及时回填地表塌陷区。

  4.1.1.4 密切关注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在降雨前和降雨后,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的地表塌陷区、低洼积水区、地表河流、工业广场积水区进行巡视检查,防止积水溃入井下。

  4.1.2 6煤顶板水监控

  利用钻探等手段,提前查明采区、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好新水平、新采区和备采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当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设计钻孔探放,并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4.1.3 6煤底板水及奥灰水监控

  4.1.3.1 利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提前查明采区、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好新水平、新采区和备采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当煤层底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设计钻孔探放。

  4.1.3.2 不连沟煤矿建立KJ402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奥灰水水位变化情况。

  4.1.3.3 采掘工作面进入带压区域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探测验证以及探放水原则。

  4.1.3.4 购进化探设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并对矿井每个工作面各淋水点及钻孔出水取样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确定各个出水点的水源类型并制定相应措施。

  4.1.3.5 井田西南翼带压区域在掘进前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带压掘进巷道水害威胁评价报告,在掘进期间严格执行落实评价报告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对工作面各出水点、淋水点观测并记录。

  4.1.3.6 井田西南翼带压区域在开采前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带压开采区域进行物探、钻探、化探,并编制带压开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回采,在回采期间对工作面各出水点及淋水点观测并记录。

  4.1.3.7 当采掘至煤层底板标高低于奥灰水水位标高时,加强对工作面顺槽底板变形、出水情况观测,进行物探、化探、钻探。

  4.1.4 老空积水监控

  4.1.4.1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外缘外推30m标出探水线,探水线外推40m为积水警戒线。当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4.1.4.2 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4.1.4.3 超前探放老空积水,同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4.2 预警条件

  4.2.1 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工作面顶、底板岩层强富水区,邻近落差和破碎带较大的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陷落柱,邻近积水积浆区、水淹区或开采范围不清的老空区等)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4.2.2 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坚持“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2)立即报告。现场最先发现突水预兆或水灾的人员尽量设法摸清水情,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听从调度室的指示。

  3)突水量小水害规模小,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抢救,现场跟班区队长和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处理封堵出水点,并利用现场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4)突水规模大水势不能控制,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的同时,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受威胁地区人员,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防止灾情扩大。

  5)指挥部首先听取当日矿值班长关于灾情和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水泵的正常运转。

  6)指挥部结合灾情实际,制定事故处理方案,迅速组织有关领导及专业组人员到井下现场救灾,组织人力、物资保证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7)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救护队侦察险情,查明原因,由专家组、生产技术部(地测组)、通风准备队负责迅速分析突水、溃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由指挥部决定采用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8)发生水害后,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加强水位、水压、水量、水温、水质的观测;通风准备队加强对突水地点的有害气体检测,及时佩带自救器,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溢出。

  9)机运队保证中央泵房、采区泵房的正常工作。泵房人员在接到水害事故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所有水泵,把水仓水位降至最低。如果涌水威胁到变电所、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关闭防水密闭门。中央泵房、变电所值班人员沿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专项应急预案15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配有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按规定布置粉尘测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1.1.2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防尘设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1.2 煤(粉)尘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4.1.2.1 防止煤(粉)尘沉积和飞扬

  4.1.2.1.1 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皮带巷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用水必须保持足够的供水量。

  4.1.2.1.2 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4.1.2.1.3 采煤机、连采机、综掘机必须具备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各转载点使用防尘罩,达到最佳除尘效果;综采面放煤时架间喷雾必须开启,煤机割煤期间下风侧喷雾装置正常开启。

  4.1.2.1.4 防尘洒水管路到位、系统完善。主要进、回风巷道及采掘面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保证水幕雾化良好,能够全断面封闭。

  4.1.2.1.5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安设消尘管路,保证供水量、水压满足生产及防尘需求。

  4.1.2.1.6 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通风准备队、各采掘队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4.1.2.1.7 按照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各队定期冲洗所负责巷道的积尘。主要进、回风井筒、大巷、盘区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旬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采掘工作面每班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巷道每天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粉尘污染程度严重,造成风筒、电缆、机电设备、皮带管架等积尘较大时,应安排随时进行清扫、冲洗。

  4.1.2.2 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4.1.2.2.1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4.1.2.2.2 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4.1.2.2.3 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避免截割坚硬岩石。为了防止产生摩擦冲击火花,采煤机、综掘机、连采机不得割顶割底。

  4.1.2.2.4 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4.1.2.3 防止煤(粉)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入井人员必须配戴压缩氧自救器;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煤尘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4.1.2.3.1 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等巷道;相邻的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相邻的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安设主要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

  4.1.2.3.2 辅助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及半煤岩掘进巷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安设辅助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

  4.1.2.4 预警条件

  4.1.4.1 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4.1.4.2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4.1.4.3 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4.1.4.4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2)发生灾害时,由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有关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供电。

  3)立即组织救护队侦查,准确查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救护队员在进入灾区抢救之前,应查明井下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控制风流及防止发生连续爆炸的措施。注意检查沿途气体情况、温度变化情况,以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4)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5)在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要组织人员迅速恢复爆炸区域的通风。

  6)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7)如果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时,可采取安装局部通风机、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存在高温和高浓度瓦斯时,不得采用此法。

  8)救灾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当有爆炸危险时,救灾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后再重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9)煤尘爆炸后,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准备队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10)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人员时,为紧急救人,在进风侧人员已安全撤出的情况下,可采取区域或局部反风,解救回风侧被困人员,但必须经过周密分析,慎重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事故扩大。

  11)进入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若火势大,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立即予以封闭。

  12)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3)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带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4)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

  15)现场人员汇报时要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6)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7)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8)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9)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20)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21)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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