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约规定》,省、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志丹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县辖区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事故,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财务损失的事件,主要包括:
1、锅炉爆炸事故;
2、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3、压为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4、电梯困人、轿箱坠落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客运隧道、大型游乐设施勇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
6、起重机械设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乡(镇)级人民政府拄制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一次性残死1-2人或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3)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4)紧急疏散500人以上;
(5)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本预案同时适用于为防止特种设各安全事故发生所采取的预警措施。
2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志丹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县政府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友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政府主管副县长段总指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和县政府办协调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民政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人武部武警中队、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
2.12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约应急处理工作;
(2)决定发布应急预案的启动;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
(4)决定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约新闻发布;
(5)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6)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白建周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传达指挥部有关指令。经指挥部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2.3应急救援保障小组
由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政府、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生产、城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招关入员组成。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牧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人员撤离,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4事故调查小组
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燕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入员组成。在指挥部统一下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2.5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稠工作。
一县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现场秩序,负责协调县公安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及辖区内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特种设备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证据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菩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相关乡镇政府及衡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项配合工作。
城管局:协助指辉部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县人事劳动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1)各乡镇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发生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设备;
一一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
一一重要地区使用的设备;
——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设备;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设备。
(2)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乡镇应当分级建立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数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警预防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贵。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定期分析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放应急预案;
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重点使用单位应成立事故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抢险堵漏设备及救援器材物品;
重点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的应急抢险、自救预案。
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特种设备名称、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必要时绘出平面图标出特种设备凑及周边区域的单位、主要设施、道路等情况。
2、特种设奢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约类型、原因、征兆、危害程度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单位进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及抢险救援队伍的情况。
4、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门主管、各类操作维护人员在处理安全事故时的职责。
5、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紧急抢救、处理措施及事故现场保护措施。
6、内部应急救援保障措施和外部救援的联系信息渠道和措施。
7、日常应急救援培训计划、抢险演练计划。
3.2.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信息的采集
3.3.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适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3.3.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计算机信息两络系统:利用质监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如重大危险源辩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评价体系、自动电话系统,保证预警服务系统的信息传递及反馈准确、效、快捷。
3.4事故分级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结果和实际情况,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个级别。
3.4.1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50人以上;
(2)受伤50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疏散乡万人以上
(5)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4.2重大特种谈备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30人以上;
(2)受伤10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
(4)政散10000人以上;
3.4.3较大特种设备事故(I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
(2)受伤5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4)疏散5000人以上:
3.4.4一般特种设备事故(IV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2人以上;
(2)受伤10入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4)琉散500人以上。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可以直接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
4.1.2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特种设备重大事效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县政府。
4.1.3事故报告内容应当符合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事故的`主要经过;伤亡入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佑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教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同时根据指挥部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迅速派入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并开展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4.2分级响应程序
4.2.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在立即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当首先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4.1.2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关级别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2.3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I级、II级、III级)特种设备事故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灼报告事故基众情况,事态发展采取的救援措施,并根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指示,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响应工作。
4.2.4一般(IV)特种设备事故响应
一般(IV)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事故发生的点、时间、事故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等榷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召开成员紧急会议启动本预案就事故应急处置问题做出策和部署,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指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政府。
4.3指挥和协调
发生安全事故后,各有关单位应当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建现场;援队伍,立即开展工作。
4.4现场应急处置工尊程序及要求
4.4.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4.4.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夕安和交通秩序。
4.4.3危险物质探测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效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4.4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展开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堆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终森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则一产损失。
4.4.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放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4.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分工
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单位、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救援机构分工如下:
4.5.1锅炉使用生位负责本单位锅炉发生爆炸事故的抢脸救援工作。
4.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危脸化学品的泄漏、爆炸事故的抢脸救援工作。
4.5.3液化石油气储罐、槽罐车泄潺爆炸抢险救援由各液化气公司抢险专业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险。
4.5.4电梯夹人、困人、轿箱坠落等事故由电梯抢险专业队和县质监局负责抢险救援。
4.5.5上述事故发生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指挥部应及时调动医疗卫生部门、交通部门参加救援工作。
4.6.6上述发生的事故,有可能蔓延扩大,造成大面积中毒、爆炸、引发大火时,县指挥部应立即在全县调动抢险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必要时调动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6应急救援人员的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安全保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以保证应急抢脸工作在尽可能安全的环境、条件下顺利实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由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议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下达人员疏散的指令;由公安、武警部队具体负责人员清场和人员疏散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人员疏散过程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由民政及劳动部门负责疏散群众的生活救助。
4.7新闻报道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门负责,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王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
4.8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4.8.1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应要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专家组、值班电话等内容在内的通信方案,并予公布。
4.8.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为参与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部队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抢险方案,或者与当地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调动企业力量进行救援。
4.8.3其他资源保障
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和民政部门要对作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们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作出初步结论后,上报指挥部,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蜘、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5.3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的调动指挥的,发生特种设各享故时,事故不立即报警,不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不组织自救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审批结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予审批结案。并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设备的显著位置公布内部、外部的抢险电话。
6.2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督促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进行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漏、及封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者撤离、有效消除危害等应急我援技能和反应的综合素质。
6.3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组织各成员兰位开展反急预案演练。演练前应当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国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图示,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MPa.5·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关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像性最离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续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入、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最大于或者等于象久的升降机;客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效,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加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场(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固定豹工作和游乐场所(含码头、货场、游乐园地等生产作业基域、施工现场和游乐场所)行驶及作业的,没有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过程中发生地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豹设备缺陷、入的不安全行先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种设备爆炸事故:指锅护、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在制造、安装、改追、修理·使用中,受压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泄漏而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录
有关单位联系电话:xxxx。
企业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了规范机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单位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xx年1月8日发布,自20xx年1月8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xx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xx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自20xx年6月1日施行。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年9月20日发布,自20xx年1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xx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自20xx年10月1起施行。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下例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1)厂房发生坍塌、脚手架坍塌造成一次3人以上的群体伤亡事故;
(2)铁路、道路发生火车与汽车相互碰撞或发生倾覆、辗压造成一次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
(3)机械、电气、起重伤害事故,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事故;
(4)一次性造成5人以上放射性事故;
(5)一次性造成10人以上中暑、窒息、急性中毒事故;
(6)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0万元以上损失的火灾、爆炸事故;
(7)其它性质较为严重,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企业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下向上逐级响应的4级应急预案构成。
1级:企业《应急预案》;
2级:企业《总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地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级:成员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人员密集场所紧急疏散预案》;
4级:成员单位《现场处置方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人身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有关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单位自救与企业救援相结合。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分预案,查找、分析、评价危险因素,确定重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目标,制定措施对策和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事故的影响范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与培训等工作。
(6)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民主决策。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学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靠科学进步,采集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元化获取事故区域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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