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24 11:57:0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专项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1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三堵五闹”(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学校、闹机关)等非法聚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管理组成立“三堵五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此类突发事件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多层次召开会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教师对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弘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敬岗爱业精神,在全校营造顾全大局,共同推动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做好防范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广泛收集信息,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教师队伍不稳定因素。要把“三堵五闹”的影响及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组负责,系统联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区党委、政府和管理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我校将对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完善机制,加强保障

  学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维稳应急工作效能。

  二、工作机构

  XX实验小学成立“三堵五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张在兵兼任。以便加强领导,保障教师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

  发生“三堵五闹”突发事件后,采取如下措施及时处置:

  1、及时报告。对有“三堵五闹”现象苗头的教师,要高度重视,工作措施落实到对象,全力以赴做好劝解疏导工作,把教师稳控在当地,并将信息及时报中心学校。凡是隐报、瞒报、漏报者,追究学校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2、及时处置

  学校如发生“三堵五闹”事件,要做好疏导工作,及时控制局面,把问题解决在本地本校。负责领导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赴现场协助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学立即派出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并迅速接回相关人员,进行初步稳控。如有聚众闹事或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学校正常办公秩序行为的,学校及时通知派出所及上级部门,依法维护正常秩序。

  3、坚守值班。自“三堵五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保证电话畅通,杜绝因信息不灵、迟报、漏报而出现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学校要认真安排值班,并将值班编排表报中心学校。

  4、加强考勤。学校要加强本校教师考勤登记工作,要密切关注教师思想动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要请病假的必须出示医院有关证明向管理组提出书面申请。

  专项应急预案2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常备不懈,快速响应”的原则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预防、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各专业应急力量相互配合、有机联动。现场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提高应对和处置高温中暑事故能力。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2.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

  1.2.3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

  1.2.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2.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4年电监会4号令)。

  1.2.6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电力新能源海林公司。

  1.4工作原则

  1.4.1本着及时、快速的判断病情、处理病情,保证高温中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各级应急救援人员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坚守岗位,正确履行应急预案所赋的职责和执行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1.4.4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1.4.5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生产现场的饮用水应供应充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1.4.6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1.4.7在夏季高温期间管理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1.4.8对从事风机检修等高温环境内作业的人员,首先要确保设备的温度尽可能降低,在安排工作时要考虑其身体的健康状况,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定时轮岗制,对进入风机塔筒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时轮换,确保检修人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1.5应急预案的启动

  1.5.1当在高温条件下,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出现先兆中暑或轻度中暑症状时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由总指挥宣布启动A级应急预案。

  1.5.2如出现重度中暑、中暑人数较多或病情较重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处理,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1.6高温中暑事件处理

  1.6.1A级应急预案

  1.6.1.1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同时联系医护人员;

  1.6.1.2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病人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1.6.1.3病人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1.6.1.4医护人员到达后,施救工作由医护人员接手;

  1.6.1.5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1.6.1.6危急状态消除,由场长宣布A级应急行动结束;

  1.6.1.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1.6.2B级应急预案

  1.6.2.1将所有中暑人员立即抬离工作现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联系医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工作;

  1.6.2.2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找出中暑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确保设备机组安全运行;

  1.6.2.3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1.6.2.4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并由边抢救边护送至医院。必要时可拔打120医院急救电话求助;

  1.6.2.5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组织对该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疏散;

  1.6.2.6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协助处理;

  1.6.2.7危急状态消除,由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1.6.2.8认真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1.7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1.7.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1.7.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1.8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1.9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9.1发生中暑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1.9.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1.9.3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3)为中暑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9.4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冬季暴雪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冬季暴雪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冬季暴雪灾害的准备,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1.9.5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2.附则

  2.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2.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2.3.1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2.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2.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2.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2.3.2.3其他原因

  2.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海林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

  专项应急预案3

  1.接警与通知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火灾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和评估,将判断和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应急指挥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5)正压呼吸器只能用于中控室运行操作人员防止烟熏和有毒气体中毒,不能在火灾现场使用;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7.应急抢险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制粉系统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消防水和固定的蒸汽、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应防止人员窒息,使用消防水灭火时注意不得用水直接冲击积粉,防止着火的煤粉飞溅导致火势蔓延;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5)如果预计初起火情依靠本单位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求援;当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应急指挥应向消防队指挥人员讲明有关情况,将现场的指挥权移交,听从消防人员指挥进行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1)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煤粉自燃的现象时,应及时投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3)检修中对煤粉仓进行清仓过程中发现仓内残余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12.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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