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1-05-22 19:10:1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关于防台风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防台风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防台风应急预案(精选5篇)

  防台风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有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风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副经理为正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管组成。

  3.应急响应

  3.1防台风暴雨小组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及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或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公司防台风暴雨预案即启动。

  3.2预案启动后,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因故无法到现场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公司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外出,随时待命参加抢险救灾。

  3.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应进行的主要工作:

  A、物业部:

  张贴台风暴雨预警告示,通知区内各厂家住户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B、工程部:

  (1)检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沟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堵塞不畅,立即安排疏通,确保排水管道通畅。

  (2)检查厂房各楼层窗户及玻璃及公共标牌、广告牌等是否牢固,对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事后需经检查线路、用电设备无损坏确保安全情况下,方能恢复供电。

  (4)一旦出现停电,应立即关闭主要的电器设备,以防电力重新恢复时强大的脉冲损坏电。

  (5)如供配电室发生水浸时,必须立即切断主供电源,必要时向供电所求援。水浸后的设备设施须经干燥、检修,测量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风、暴雨期间货梯和客梯如无特殊情况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电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间,加强对供水系统的巡查,检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进入,如发现有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台风伴随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与其它部门一起对水浸进行疏导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检查厂房、综合楼楼层天台、各户阳台是否摆放易坠危险物,将露于阳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风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内;对发现松动易被风吹坠落的护栏、遮雨棚、晾衣杆、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厂家店户或工程部进行处理加固。

  (2)根据风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风暴来时加强室内巡逻,防止在灾害发生时伴随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在工业区发生水浸时,对水深处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引导涉水人员从浅水区行进。

  3.2要求及注意事项

  1、防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防风预案启动,各部门主管按照分工进行防风工作安排。对发现的险情应立即向现场指挥调度人员报告,并严格听从现场指挥调度人员的指挥。

  对空地临时建筑物检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险而又无法加固的,所住人员应撤离安置。

  如风暴造成工业区门前店铺和空地厂家水浸,工程部应立即切断其电源。

  水浸发生时,在没有安全措施绝对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不得打开下水道井盖泄水。

  公司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增加值班人员,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台风暴雨过后应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并统计损失情况,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如发生爆管、停电、人员受伤等事故,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相关主要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街道三防办:供电所:派出所:自来水公司:消防中队:

  防台风应急预案2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防台风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台风防御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防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环翠楼办事处辖区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预防为主,多措并举。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环翠楼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环翠楼办事处副书记、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书记、办事处武装部长、办事处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城里派出所、水上边防派出所、民政、财政所、社区办、城管办、党政办、车辆管理科、义工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部署、协调防台风工作,认真执行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街道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街道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单位和社区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全街道群众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传达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负责组织、指导防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公告等信息,跟踪报道防台风救灾活动,宣传防台风知识。

  (2)武装: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要求,组织协调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3)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4)社区办、民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财政所:组织实施全街道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6)车辆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台风工作,配合上级公安和交通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和土石方开挖机械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抓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工作。

  (7)社区医疗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安监办: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9)党政办:负责全街道救灾物资的供应。

  (10)各社区:负责本社区防台风抢险救灾的指挥调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在防台风期间要及时向办事处汇报各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

  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由市气象部门提供;

  3.2预案准备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相应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社区级防汛预案等各类预案。

  3.3预防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街道防洪排涝、危房、安置转移点、在建工程、地下室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要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抢险队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辖区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

  4防台风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4.1.1Ⅳ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8级及以上大风。

  4.1.2Ⅲ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0级及以上大风。

  4.1.3Ⅱ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台风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2级及以上大风。

  4.1.4Ⅰ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台风及以上的)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4级及以上大风。

  4.2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2.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工作。副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

  (2)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对台风可能影响的范围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4.2.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成员在指挥组协助工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办事处和上级部门。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情况,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做好重大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的撤离、转移工作。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危房等重点地带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的撤离工作;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所有重点地带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将撤离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后,各有关部门、各类抢险队伍、要迅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救灾器材,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迅速传达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

  4.2.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继续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做好重要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公园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适时停工。

  (7)必要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街道机关干部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8)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上课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命令,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和全街道防台风会议精神,及时将本单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2)根据应急响应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组,协助指挥组工作。

  4.3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宣布终止台风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街道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灾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5.4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要做好暴雨灾害预警平台的保障工作,确保水雨情自动测报、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6.2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队伍保障

  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负责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管理科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2.6资金保障

  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7.2培训

  7.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7.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3演练

  7.3.1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台风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为主、行业为辅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启动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响应、落实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1.3.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台风灾害及其次生海洋灾害时海洋与渔业系统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市级的防灾抗灾行动,县、乡各级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防汛部门的部署,自主决定启动或者调整(终止)应急响应的时间和等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

  2.2市局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副调研员)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派驻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分管副主任、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人。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兼任。

  2.3组织机构职责

  2.3.1市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系统渔业防台风工作,研究和通报本系统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渔业防台风工作。

  ⑵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防指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灾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⑶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2.3.2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负责市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市防指和市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⑵在台风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市渔船进港、渔排人员转移等情况;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并向市防指、省厅报告。

  ⑶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市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防灾减灾处:承担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办公室:负责通知、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收集、报告局属事业单位部署、落实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防台风信息;负责防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制定渔业防台风工作中防灾减灾和渔业受灾救助政策。

  (4)资源环境保护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5)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参与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6)渔船渔港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渔船进港避风工作;协助做好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

  (7)水产产业处:负责指导全市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提出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意见并组织落实。

  (8)外经处科技处:负责全市回国远洋渔船防台风工作。

  (9)局应急指挥中心:协助做好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防台风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通过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

  (10)驻局监察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避风渔船的监督检查;协调指挥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做好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的防台避风工作。

  (12)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负责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接收并转发海洋灾害预警报;负责提供防台风暴潮和海浪灾害会商材料并参加市防指的有关决策会商;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参与灾后水产苗种和鱼药的组织调剂工作。

  (13)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负责灾后渔业互助保险的理赔工作,台风过后立即开展勘验定损,受灾理赔,帮助入会参保的'渔民尽快恢复生产。

  3.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3.1Ⅳ级响应

  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1.2应急响应行动

  ⑴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

  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做好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向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台风消息。

  ⑸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并与渔船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3.2Ⅲ响应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2.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⑸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⑹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⑺市局领导小组适时成立防台抗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重点县(市)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⑻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3Ⅱ级响应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3.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坐镇指挥。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局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⑷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抓好防台抗灾措施的落实。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船返港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①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

  ②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③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44.1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船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④在12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110.3千瓦(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110.3千瓦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余人员全部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排人员撤离、渔船进港、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4Ⅰ级响应

  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4.2应急响应行动

  ⑴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到市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⑵市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厅本部坐镇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位协助指挥。市局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局防灾减灾处、渔船渔港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⑷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海浪的观测和预报,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

  ⑸市局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渔船锚固和人员的撤离等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⑹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应急值班和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渔船人员撤离上岸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省厅。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⑻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抢险队伍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应协调指挥全市渔业执法船艇在保证执法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⑼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驻市防指协助工作。

  3.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按市防指的调整或终止通知为准。

  ⒋灾后处置

  ⑴根据受灾情况,市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⑵市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防指。

  ⑶局防灾减灾处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和省厅。局水产产业处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⑷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⑸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市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⑹渔业互保协会福州市办事处要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奔赴灾区,做好已参加渔业互助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⒌应急保障

  ⒌1资金与物资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⒌2观测与预报保障

  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预报台)加强对台风动态的监视,保障海上观测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⒌3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5.4宣传与培训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媒介,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自然灾害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渔排养殖和渔船捕捞生产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防台风应急预案5

  为做好防台风工作,现将《大酒店防台风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下发,请各酒店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酒店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台风来临时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必须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台应对和值班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酒店执行总经理

  副总指挥: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助

  成员单位: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工程部、保安部、财务部

  二、台风程序

  (一)台风前的自检准备

  1、前厅部:收取大门口横幅及大门口的灯笼等装饰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电梯口摆放台风信息告示牌,并准备好台风提示卡交给客房部配入房间;准备雨伞雨具,前厅的每一位员工均应了解台风信息,及时解答客人询问,准备好前台应急照明灯,大堂副理应定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问询工作并关注门口及大堂的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前厅正常营业秩序。

  2、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检查关闭各个房间、包厢、走道和楼道的门窗;做好对客的防台通知客房部应将台风提示卡配入房间;准备应急照明灯;

  3、总机:负责了解台风情况及时报告酒店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对讲机,并检查总机后备电源是否正常运作,并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做好停电应急服务,做好客人的问询服务。

  4、各部门应提早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应急使用。

  5、由工程部对酒店外围、平台、霓虹灯、广告牌、卫星接收器、各营业部门及承租户的门窗进行全面检查用铁线、绳子、木桩等加固,对不牢固的悬挂物应进行临时拆除。检查地下电房机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门,并切断有可能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的电路,水池应加满水,确保酒店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准备好足够的沙袋。

  6、总办负责将台风信息传达于各部门所有员工,安排各部门负责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员备勤,并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外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天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电筒、应急灯等。

  (二)复检:由总办,工程部,保安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对各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复查。

  (三)风势较大时应启动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负责人应留守酒店随时应对突发险情,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做好抢修补救工作。

  2、客房、包厢、布草、酒水、食品仓库若有渗水,所属部门应立即将房内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门口防止流入。PA班负责加派人手将积水清除。

  4、后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员工电梯内,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后门口防止流入,后门岗保安负责将积水清除,如雨水已向电梯内倒灌,工程部应立即将电梯控制在1F以上楼层,禁止让电梯运行至-1F—-2F。

  5、风力很大时,前门和后门应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门被风吹毁,加固时要适当保留部分玻璃门开启,以减少风力对玻璃门的阻力,前门玻璃由行李员和保安部领班共同看护。后门玻璃由后门岗保安看护。

  6、风力很大时,大门岗保安员行李员应注意高空坠物并引导客人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必要时须佩戴安全帽,前厅部应将总台台面摆放的台灯,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电梯内若有进水,工程部应立即启动排水系统,清除积水,为避免若风力较大致使客梯无法运行,应将餐厅屏风推至电梯口遮挡。

  8、当遇到停电时,工程部立即联系物业处进行发电,恢复照明。保安部维持停电时的酒店安全秩序。停电时餐厅收银台由餐厅管理人员负责到位看护,总台收银台由保安部前门岗及02或01看护。大堂副理、01、02应做好客梯服务,查询是否有客人被关梯,做好被关客梯客人的安抚工作,楼层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分散到各楼层、餐厅向客人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

  9、天沟出现堵塞时,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应系安全绳,由两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应注意屋面设备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10、风力特大时,办公室应负责通知宿舍员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员工应安排留宿酒店,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劝阻下班的员工不得离开酒店,办公室应做好滞留员工食宿安排。

  11、总机负责通过电视了解,适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台风情况,如有机场,高速公路,各大桥关闭的信息应及时向前厅报告,前厅应及时向住店客人通告。

  12、台风较大时酒店执行总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应留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其他部门经理是否留住酒店应根据酒店安排,如有离店应向酒店执总报批。

  (四)台风过后有造成酒店损失的,各部门应在二日内汇总上报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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